财会【2017】22号文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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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下列各项除外:(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三)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适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
本准则所称客户,是指与企业订立合同以向该企业购买其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并支付对价的一方。
本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第二章确认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解读新收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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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收入准则作者:赵会来源:《文存阅刊》2018年第24期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商业模式的更新使原有的收入准则已不能适应要求,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订的新准则,用语生涩难懂、确认与计量难理解难区分。
本文对其中识别合同部分进行解读,期望能够帮助大家正确识别合同内容,根据合同内容进行相关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关键词:收入;合同;履约义务我国于2017年发布新收入准则,2021年要求只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均应采用该准则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
新收入准则收入的确认与计量采用了五步法,本文仅就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进行解读。
首先,解读收入的确认原则。
收入确认原则要求必须取得商品的控制权。
也就是说客户在商品整个存续期内有权决定谁使用不使用该商品,并且该商品有关的经济利益由客户独享。
如:建安公司从新世纪百货购入了一批电动按摩椅放在各影院投币使用,建安公司购买意图为:如果该影院对按摩椅的利用效果好收益高就一直使用至报废,否则在八成新时出售。
该案例中建安公司决定使用者是投币人,按摩椅所产生的收益由建安公司全部收获。
故认为建安公司已经取得了按摩椅的控制权,新世纪百货可以确认为收入。
其次,解读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
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要求订立的合同一定具有商业实质,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款项如何支付等,合同订立后要经过合同各方审批,当合同履行商品控制权已经转移对价很可能收回。
上述5个条件是按合同订立、履行顺序排列,相对于准则原文更易理解。
其中,款项的支付在《合同法》中属于双方权利义务之中的必备条款,单列仅起强调作用。
而要求订立的合同具有商业实质,是指履行该合同对企业的风险、现金流量、时间分布有改变。
如:红星公司在重庆解放碑有1000平方米的门面房,以前租给某私人老板买服装,现在租给工商银行建银行网点,该合同和原合同相比,风险更小,履行该合同,改变了企业的风险,故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上述5个条件,那么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客户款项作为收入:一是已收取的款项不退还,二是合同已经被取消或已经完成,不再向客户履行剩余义务。
2017年的新收入准则及新金融工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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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新收入准则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实用版】目录1.2017 年新收入准则的概述2.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3.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概述4.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变化5.新收入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企业的影响正文2017 年的新收入准则及新金融工具准则2017 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做出了新的规定。
本文将对这两个准则的概述及其主要变化进行分析,并探讨它们对企业的影响。
一、2017 年新收入准则的概述新收入准则主要涉及企业如何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计量和报告收入。
这个准则旨在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帮助利益相关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新收入准则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收入的确认:新收入准则强调企业应当在满足特定条件时确认收入。
这些条件包括:合同已批准并承诺履行、企业已具备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能力、客户已接受商品或服务等。
2.收入的计量: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合同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如果合同价格无法直接观察,企业需要根据可观察的证据进行估计。
3.收入的报告: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按照产品或服务类型报告收入,以便利益相关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收入结构和业务模式。
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新收入准则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显著变化:1.引入了合同的概念: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合同来确认、计量和报告收入。
这有助于提高收入确认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2.强调了收入的确认条件:新收入准则明确了收入确认的具体条件,有助于企业更加准确地判断何时确认收入。
3.改变了收入的计量方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合同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使得收入的计量更加公允和可靠。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概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涉及企业如何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计量和报告金融工具。
这个准则旨在提高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和报告的透明度,帮助利益相关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金融风险和财务状况。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工具的确认: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金融工具,并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和风险进行分类。
如何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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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财会【2017】22号文对收入会计准则进行修订,该修订一是为解决原准则在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为了与2014年5月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IFRS 15)保持趋同。
与现行收入准则要求的主要差异现行要求新收入准则明确区分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准则统一收入确认模型(均适用五步法)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基础以控制权转移为收入确认基础(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控制权转移确定参考点)多重交易安排合同会计处理指引不明确明确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会计处理特定交易或事项处理指引有限对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明确规定收入确认模型或五步法要点归纳:1、识别客户合同-合同合并2、识别客户合同-合同变更3、确定交易价格-可变对价4、确定交易价格-重大融资成分5、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新收入准则就众多相关事项提供了具体指引,包括质量保证(质保)和授权许可合同(许可证)。
同时,新收入准则还就企业何时应将其他会计准则(例如存货)中未涉及的、为取得或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予以资本化提供了指引。
新收入准则可能对企业如何以及何时确认收入产生重大的影响,要求企业做出新的估计和判断,并且导致收入确认的进程可能加快或延迟。
即使企业发现向新准则的过渡对于企业而言相对容易,企业仍将受广泛的新披露要求的影响。
企业预期将在下述方面可能受到新收入准则的重大影响:收入可能在某个时点上或在一段时间内确认。
当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企业将需要重新评估是否应在一段时间内或在某个时点上确认收入。
而对另一些企业而言,目前收入是在某个时点上确认,将来可能需要在一段时间内确认。
收入确认的进度可能加快或推迟。
较现行会计处理而言,对于包含多个组成部分、有可变对价或涉及许可证的交易,收入确认的进度可能加快或推迟。
可能需要修订税务规划、遵循协议的合规方案及销售激励计划。
因收入、费用及成本资本化的时点和金额调整而导致的涉税变动可能要求企业修订税务规划。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财会【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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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下列各项除外:(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三)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适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
本准则所称客户,是指与企业订立合同以向该企业购买其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并支付对价的一方。
本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第二章确认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财会〔2017〕22号文:《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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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
新CAS 14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基于该核心原则,新准则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致同研究之新收入准则系列解读,内容包括:准则变化概述及新旧对比、五步法模型的应用、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以及实施新准则对房地产、建筑施工、零售、电商、网络游戏、软件、电信及制造业等行业的影响分析等。
本期主要解读新CAS 14对房地产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
预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问题
根据新CAS 14,企业应该在合同订立时确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在某一时段内还是某一时点转移。
预售房地产合同收入是应在某一时段内还是某一时点确认,取决于对具体合同条款进行的审慎分析。
企业应首先评估履约义务是否在某一时段内逐步完成。
如果不是,则商品和服务的控制权在某一时点转移。
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企业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财会【2017】22号文解析:新收入准则就将收入确认模型应用于特定交易提供了指引【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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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等相关的广泛的披露要求。
衔接规定 新收入准则采用 IFRS 15下允许的两种过渡方法之一,即修订后的追溯 调整法,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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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 。同时,对于合同变更等也给予了简化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母公司执行该准则、但子公司尚未执行该准 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该准则规定调整子公司 的财务报表。母公司尚未执行该准则、而子公司已执行该准则的,母公 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的会计 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该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 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该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的,应当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他 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企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但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实施准备 新收入准则在引入单一收入确认模型的同时提供了更为全面和详细的 指引。原收入准则下没有明确规定,或者缺乏具体指引的领域,企业原 本采用的会计处理实务可能与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并不一致。不同行业、 企业、业务模式在应用新收入准则时所遇到的此类不一致所存在的领域 也不尽相同。 我们建议,企业应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并开展实施工作。为实施新 收入准则所进行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品单独售价等条件区分三种不同情形,并对不同情形下的处理作出规 定。 2. 识别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一项 合同中可能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由于新收入准则的核心原则是在履行了 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因此,在合同一开始就需要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 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 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如 何判断合同中的承诺是否可明确区分从而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以及履约 义务是在一段时间内履行还是在一个时点履行,新收入准则均给予了明 确的标准。 3. 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 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对于可变对价,新收入准则规 定了估计方法、对估计金额的限制以及重新估计要求;对于存在重大融 资成分的合同,新收入准则对融资成分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并对时间间 隔不超过一年的给予豁免;对于非现金对价,新收入准则明确其应以公 允价值计量。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工程服务的会计核算与税会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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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 益。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是持续地向客户转移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的,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履行履 约义务的期间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2 507 0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2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3 052 000
贷:应收账款
3 052 000
建筑工程服务的会计核算与税会差异
合同结算
348
350
232
230
580
580
应收账款
381.5
327.0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我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 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企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 理,但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三、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
财政部 2017年7月5日
建筑工程服务的会计核算与税会差异
贷:合同履约成本
新收入会计准则变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新收入会计准则变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https://img.taocdn.com/s3/m/cd027d146294dd88d1d26bd4.png)
新收入会计准则变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池爱弟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旧的标准已经不能适用。
在这个背景下,我国2017年7月5日,财政部(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自2018年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收入会计准则”。
这无疑会对各个企业日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结合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进行新的探讨。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企业;影响;修订滞后的准则制度会给市场经济带来不可预估的影响,为了进一步实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财政部对原《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重大修订,以期实现会计准则和经济发展的同步。
接下来,本文将主要从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变化以及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展开叙述。
一、新收入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其变化财政部于15年推出了企业会计准则修改的征稿意见,之后又陆续开始在各行业应用,新的收入会计准则预计在2021年实现全面启用。
新收入会计准则采用统一的规范确定客户和企业双方签约合同而产生的收入,对确认收入的具体时间、流程和原则都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这些变化更符合企业实际,能够更好地解决当前收入确认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会计的工作效率。
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变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认收入流程发生了变化。
新收入会计准则的主要框架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识别客户和企业之间的合同———识别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分摊交易价格———确定收入的时间点。
旧的确认收入流程和新的相比,确认流程更加复杂。
新收入会计准则里的确认收入流程更加简化,将各种流程进行了缩减,同时对收入项目也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新规中明确给出了确认收入的框架,对一些信息的公开要更加仔细,需要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决策进行公开等等。
在新规的流程中要重点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公开,明确权责,仔细分析时间点。
其次,收入确认原则也发生了变化。
和旧收入会计准则相比,新收入会计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特点与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特点与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2032c5d6b0717fd5370cdc41.png)
《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特点与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作者:石培荣来源:《今日财富》2019年第24期2017版收入准则是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是对我国旧收入准则所作的一次大范围深层次的修订。
该准则的发布不仅对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产生深远影响,而且对高校财会专业教育中收入准则的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2017版收入准则内容所具有的特点分析,结合教学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的探讨,试图探索如何匹配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才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2017版收入准则是在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的基础上修订出来的一项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出来的,是为了规范企业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项具体准则。
该项准则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的主导方针,是我国经济日趋国际化的产物。
体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与现实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经济发展中充分反映实体经济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和评价受托责任的履行及改善和提高财务决策的水平服务的基本方针。
一、《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特点2017版收入准则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将《国际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的内容为基础、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的实际情况修订而成的,共八章四十五条,是为匹配我国现实经济实体业态的会计准则产物。
该准则包括但不限于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的相关内容,具有鲜明的特点。
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語言逻辑性强某种意义上讲,逻辑即是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客观规律等。
在逻辑应用中具体可体现为归纳与演绎,即在某一事件或某些事件发生后,用归纳和演绎的方法得出人的思维结果或事物的规律发展导致的结果。
语言逻辑指的是语言的层次和语言的规律,意即当一句语言呈现于人的大脑中时,你须用思维规律方可得出该句语言的内涵与实质以及全部信息。
财会【2017】22号文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
![财会【2017】22号文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9b438dca240c844769eaee45.png)
财会【2017】22号文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22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新准则改变了收入确认的理念,意味着我们将进入新的旅程。
下面铂略财务培训将新收入会计准则进行了整理,特此为大家进行了解读!由于收入准则的影响非常广泛,新准则将分步骤实施: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时不调整比较报表,新准则的累积影响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报表项目。
修订背景收入是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之一,我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准则是在2006年发布的,与当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一致,而当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上世纪80年代确立的模式,其规定也非常原则化。
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准则修订的呼声也越来越大。
全球三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此方面保持了基本一致的步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和美国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联合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并在2016年分别进行了澄清和修订。
财政部此次发布的收入准则,其基本思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都保持了一致。
主要修订内容一、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改变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
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现行准则在收入确认时强调“风险报酬转移”,而新准则强调“控制权转移”。
二、在具体运用方面产生的主要变化新准则在很多具体运用方面发生了变化,举例如下:1、多重交易安排,即“捆绑销售”、“套餐”及类似安排。
新准则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
比现行准则规定更加具体,且分摊方法也发生了变化。
2、收入确认是在一个时点、还是在一段期间内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最新)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bebaaecd767f5acfa0c7cd35.png)
财会〔2017〕22号(收入准则)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现就做好该准则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我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二、母公司执行本准则、但子公司尚未执行本准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尚未执行本准则、而子公司已执行本准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本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本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
企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但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的确认标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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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A 企业在金君洋公司交付商品前预付价款的 30%,其余价款将在
金君洋公司将商品运抵 A 企业并安装检验合格后才予以支付。金君洋公 司于 2018年 12月 20日将生产完成的电梯运抵 A 企业,至 2018年 12月 31日估计已完成电梯安装任务的 50%,预计于 2019年 1 月 31日全部安
案例分析:
新收入准则:办公楼出售与维修是两项不同的义务,需要分别确认收 入。办公楼出售收入在出售时点确认,维修服务收入在 24个月每月末平 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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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出售收入=8000×7800/(7800+240)=7761万元 维修服务收入=8000×240/(7800+240)=239万元 现行收入准则:确认 8000万的办公楼出售收入,240万的或有负债的 维修服务。 本期小结:新收入准则按控制权是否转移来确认收入,而不再是以所 有权是否转移来确认收入。控制权是否转移是以合同义务是否履行来认 定。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 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现行税收法规对收入的确 认主要以所有权是否转移来认定,因此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的确认标准与 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不一致,要在计算所得税时纳税调 整。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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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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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汇总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22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新准则改变了收入确认的理念,意味着我们将进入新的旅程。
普华永道由于收入准则的影响非常广泛,新准则将分步骤实施: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时不调整比较报表,新准则的累积影响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报表项目。
修订背景收入是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之一,我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准则是在2006年发布的,与当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一致,而当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上世纪80年代确立的模式,其规定也非常原则化。
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准则修订的呼声也越来越大。
全球三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此方面保持了基本一致的步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和美国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联合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并在2016年分别进行了澄清和修订。
财政部此次发布的收入准则,其基本思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都保持了一致。
主要修订内容一、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改变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
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现行准则在收入确认时强调“风险报酬转移”,而新准则强调“控制权转移”。
二、在具体运用方面产生的主要变化新准则在很多具体运用方面发生了变化,举例如下:1、多重交易安排,即“捆绑销售”、“套餐”及类似安排。
新准则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
比现行准则规定更加具体,且分摊方法也发生了变化。
2、收入确认是在一个时点、还是在一段期间内确认。
新准则规定了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则应该在一段期间内进行收入的确认,否则就应该在一个时点确认。
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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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是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规定的一个重要准则。
该准则的目的是提供有关会计核算处理金融工具的规则和指导,以确保财务报表提供有关企业金融风险和金融工具特征的有用信息。
以下是对该准则的详细解读。
新会计准则第22号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以及有关金融工具披露的要求。
准则明确了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要求。
同时,新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选项”和“其他全面收入表”的概念,以适应金融工具多样化的性质和特征。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2号的规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该根据其特征和实质进行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是确认和计量的基础,公允价值是指市场上能够进行交易的价格。
如果市场上无法找到可交易的价格,那么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该使用估价技术进行计量。
新准则还规定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包括金融资产的分类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该分别分为3个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变动应计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此外,新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选项”,允许企业选择是否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这一选项的目的是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反映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和金融风险。
新会计准则第22号还对金融工具的披露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企业应该在财务报表中提供详细的金融工具信息,包括金融工具的种类、计量方法、公允价值、减值准备、风险敞口等。
这些披露要求的目的是提供给用户相关的信息,以便他们更好地评估企业的经营绩效和风险。
总而言之,新会计准则第22号为企业提供了更全面和准确地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指导。
准则的出台使得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更加透明和可比性提高。
企业应该仔细研究准则的规定,确保其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符合准则的要求,以提供准确、可靠和有用的财务信息。
财会〔2017〕22号文解读: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模型【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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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系统等方面尽早筹划,为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主要修
订内容? 主要变化 1、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 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 收入确认模式。 2、现行准则收入确认时已“风险报酬转移”为判断依据,而新准则以
“控制权转移”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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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7〕22号文解读: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模型【会计实 务操作教程】 概述 2017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进 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取代了 2006年 2 月 15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号——建造 合同》以及于 2006年 10月 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 收入〉应用指南》。 新收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2014年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 15号——客户合同收入》及 2016年发布的《对<国际财务报告第 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澄清》保持了趋同。由于新收入准则的要 求与现行准则相比有较大变化,且该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投资、金融工具、租赁、保险及部份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合同除外),因 此各行各业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需要对财务、运营、税务、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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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22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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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22号解读
会计准则22号(Fair Value Measurement)是指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决定计量或者报告作为之下一个财政报告周期某事件回报期间保留资产或负债且企业能够确定无风险价值的经济数量。
以下是会计准则22号解读的内容汇总:
一、概述
1. 会计准则22号的定义
2. 会计准则22号的目的
3. 会计准则22号的适用范围
二、会计准则22号的要求
1. 使用固定单价计价法进行估值
2. 能够用于报告账面价值的经济实体的选择
3. 需要采用的估值技术的确定
4. 报告企业的确定争议期间收费的程序
三、会计准则22号的估值方法
1. 直接比较法
2. 收益法
3. 遗产价值法
4. 成本法
四、会计准则22号的报告
1. 应用会计准则22号估值的情况
2. 报告财务报表中会计数据的核算,披露和计量の内容
3. 对投资者和其他相关方影响的报告
五、其他
1. 风险管理
2. 稳健的估值流程要求
3. 监督程序
4. 关联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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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7】22号文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22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新准则改变了收入确认的理念,意味着我们将进入新的旅程。
下面铂略财务培训将新收入会计准则进行了整理,特此为大家进行了解读!
由于收入准则的影响非常广泛,新准则将分步骤实施:
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时不调整比较报表,新准则的累积影响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报表项目。
修订背景
收入是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之一,我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准则是在2006年发布的,与当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一致,而当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上世纪80年代确立的模式,其规定也非常原则化。
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准则修订的呼声也越来越大。
全球三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此方面保持了基本一致的步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和美国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联合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并在2016年分别进行了澄清和修订。
财政部此次发布的收入准则,其基本思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都保持了一致。
主要修订内容
一、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改变
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
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现行准则在收入确认时强调“风险报酬转移”,而新准则强调“控制权转移”。
二、在具体运用方面产生的主要变化
新准则在很多具体运用方面发生了变化,举例如下:
1、多重交易安排,即“捆绑销售”、“套餐”及类似安排。
新准则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
比现行准则规定更加具体,且分摊方法也发生了变化。
2、收入确认是在一个时点、还是在一段期间内确认。
新准则规定了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则应该在一段期间内进行收入的确认,否则就应该在一个时点确认。
比较多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在第三个条件,即是否创建了具有不可替代用途的资产且企业有合格收款权,是否有合格收款权,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合同条款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
3、履约进度的计量。
对于在某一段期间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按照该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4、交易价格的确定。
新准则对交易价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存在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支付给客户的价款等情形。
5、合同取得成本,如支付的销售佣金等。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且采用与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6、“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即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分。
明确了企业应该根据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来确定其收入的金额是总额还是净额,并给予了具体的判断指引。
而现行准则中对此没有明确指引,这一变化可能对部分企业的收入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7、其他变化。
如给予客户的额外购买选择权(客户积分、红包、优惠券等)、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授权使用费、版权费等)、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初装费、入会费等)、售后回购、质保、退货权、沉淀收入等等。
主要影响
新准则将会影响很多行业,初步看来,电信、汽车、信息技术和软件、医疗和制药行业以及房地产行业等会受到很大影响;而工业产品、零售、资产管理、建筑业、媒体和其他新兴产业等也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收入的变化还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例如薪酬计划、投融资安排、税务筹划等等。
企业需要考虑对信息系统及内部控制流程进行调整,还可能需要对现有的商业模式和合同条款进行梳理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