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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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产生量,10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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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1 城市生活垃圾 101 不含危险废物时的量 11 家庭垃圾 1101 不含危险废物时的量 12 其它城市生活垃圾 1201 不含危险废物时的量
德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垃圾和其它城市生活垃圾两大类。家庭垃圾包括普通家庭生活垃 圾、公共垃圾、大件垃圾、可堆肥的有机垃圾(亦称生物质垃圾)、可生物降解的公园和花园垃圾、 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玻璃、废纸、纸板、PPK、轻质包装材料、金属等),其它城市生活垃圾包括 街道清扫垃圾、市场垃圾、其它混合生活垃圾等。
图 1. 德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变化趋势
在家庭垃圾中,普通家庭垃圾和公共垃圾的产生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图 2)。可堆肥垃圾的产 生量逐年增加,到 2002 年达到最高值,之后趋于稳定。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的产生量逐年增加,到 2002 年达到最高值,然后出现了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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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产生量,1000t
111 家庭垃圾,及其它公共垃圾 114 可生物降解的公园或花园垃圾 1152 废纸、纸板、PPK 1155 其它(合金、金属等)
完善的法规和良好的民众环保意识促进了德国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和发展,为德国在全球垃圾处 理领域的领先地位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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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国生活垃圾的产生及处理现状
2.1 德国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德国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进展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其生活垃圾的分类与环保政策、循环经 济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德国,一般将垃圾分成四种基本类型,即城市生活垃圾、矿山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 这四种垃圾中都可能含有危险废物。
德国有关垃圾处理的核心法律是 1994 年颁布、1996 年生效的循环经济与垃圾法(KrW-/AbfG)。 这部法律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垃圾处理经济的原则。1992 年德国政府颁布的垃圾处理技术标准(TA —Siedlungsabfall)规定,从 2005 年 6 月 1 日起,德国禁止填埋未经焚烧或机械生物预处理的生活 垃圾。
从上世纪 70 年代开始,当时的西德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垃圾处理 法》(AbfG)是德国的第一部环境保护法。随后,各种相关的环保法律和法规相继出台。到目前为止, 全德国联邦和各州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共有 8000 多部。除了实施本国的法律法规之外,德国还要 实施欧盟的有关法规 400 多个。从 1972 年通过的第一部环保法至今,德国已拥有世界上最完备、最 详细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其中主要的法律和条例如表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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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德国家庭垃圾产生量的变化趋势
其它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在 2001 年前呈现了增加趋势,从 2002 年开始逐渐下降,其中街 道清扫垃圾的变化不大(图 3)。
垃圾产生量,1000t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 35.70 万平方千米,人口 8220 万。德国是世界上最重要 的工业和贸易大国之一,其经济总能力居世界第三位,进出口贸易占世界第二位,人均国民生产总 值 29700 美元,位于世界前列。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进行,德国在欧洲经济乃至世界经济中发挥 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德国非常重视资源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其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处理设 施水平都位居世界前列。
2.2 德国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
德国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与整个社会的垃圾收集体系密切相关(图5)。德国拥有世界上最完 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可回收物质约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20-50%,主要包括轻质包装材料、 塑料、废纸、橡胶、纸板、织物、玻璃、铝、铁、其它金属、复合材料等,在分类收集后,直接送 入相关的工厂循环利用。可生物降解物质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20-60%,主要包括食品垃圾、庭院 垃圾、花园修剪垃圾等生物质垃圾,通过生物降解方式进行堆肥或处理。残余物质是除上述垃圾种 类之外的生活垃圾,也被称为剩余垃圾或混合垃圾,主要包括其它的垃圾混合物、砂土、尘土、灰 渣等,通过热处理(焚烧)或机械生物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最后进行填埋。
1. 德国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和公众背景
上世纪 70 年代初,德国发生了一系列环境污染的灾难,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大幅增加,水域中的 生物急剧减少,垃圾堆放场周围的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自然环境受到破坏,民众深受其害。日 益恶化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灾难使政府和民众都认识到,如果不彻底地解决环境问题,当代民众的生 存环境及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将受到严重威胁,环境保护是当前德国最紧迫的问题之一。
Abfälle zur Verwertung 18 Abfallnachweisverordnung 19 Transportgenehmigungsverordnung 20 Abfallwirtschaftskonzept- und -bilanzverordnung 21 Entsorgungsfachbetriebeverordnung 22 Entsorgergemeinschaften-Richtlinie 23 Klärschlammverordnung 24 Bioabfallverordnung 25 Gewerbeabfallverordnung 26 Altholzverordnung 27 Bergversatzverordnung 28 Altölverordnung 29 Batterieverordnung 30 Altfahrzeugverordnung 31 Erneuerbare-Energien-Gesetz 32 Biomasseverordnung
德国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邵靖邦
摘要 德国是世界上生活垃圾处理的先进国家,以循环经济作为垃圾管理的政策,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 拥有先进的垃圾管理系统和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在减少垃圾产生量、加强垃圾回收利用的原则指 导下,生活垃圾总产生量呈现出下降趋势,可回收利用物质和能源回收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5 年 6 月开始未经机械生物处理的垃圾禁止进入填埋场,加强了生活垃圾机械生物处理技术的发展。 同时,生活垃圾的热处理、堆肥和填埋技术都居世界领先地位。由于政府重视、法规健全、民众参 与、效果明显,在全球未来的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德国将仍然保持领先地位,并对世界其它国家的 垃圾处理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验。 关键词:德国 生活垃圾处理 现状 趋势
德国非常重视生活垃圾中资源的回收利用,根据生活垃圾产生和处理的统计资料,回收利用量 和回收利用率都占有重要比例。
据统计[1],2005 年,全德国生活垃圾的总产生量为 46.555 百万吨,占垃圾总量(331.876 百万 吨)的 14.03%,危险废物在生活垃圾中所占比例为 0.6%。
从 1996 年到 2005 年,德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生活垃圾的产生总量在 2002 年达到最高值,为 52.772 百万吨,随后呈现下降趋势(图 1),其中家庭垃圾和其它城市生活 垃圾产生量及生活垃圾的产生总量的变化趋势相似。
1994-09 1990-05 2001-12 2001-12
2002-06 1996-09 1996-09 1996-09 1996-09 1992-04 19wk.baidu.com8-09 2002-07 2002-08 2002-06 2002-04 2001-07 2002-06 2000-03 2001-06
121 其它混合城市生活垃圾 122 其它公园和花园垃圾 123 街道清扫垃圾 124 市场垃圾
图 3. 德国其它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变化趋势
德国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41-609kg/a,即 1.5-1.67kg/d。2004 年,人均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 587 kg/a,其中家庭垃圾为 520 kg/a,其它城市生活垃圾为 64 kg/a。从 2002 年开始,人均生活垃圾 的产生量也呈现出下降趋势(图 4)。
垃圾许可证条例 垃圾运输条例 垃圾管理概念及资产条例 专业垃圾处理厂管理条例 专业垃圾处理厂共同管理条例 污泥管理条例 生物质垃圾管理条例 企事业单位普通垃圾管理条例 废木材垃圾管理条例 矿山填埋管理条例 废油管理条例 废电池管理条例 废汽车管理管理条例 可再生能源优先法 生物质能源法
发布时间 1972-06 1986-08 1991-06 1998-08 1990-04 2001-02 2001-02 1990-11 2001-02 1999-04 2000-12 2002-07 19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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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垃圾产生量,k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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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0 城市生活垃圾 11 家庭垃圾 1101 不含危险废物时的量 12 其它城市生活垃圾 1201 不含危险废物时的量
图 4. 德国人均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变化趋势
(75/442/EWG) 14 Kreislaufwirtschafts- und Abfallgesetz (KrW-/AbfG) 15 Bundes-Immissionsschutzgesetz (BimSchG) 16 Abfallverzeichnisverordnung 17 Bestimmungsverordnung überwachungsbedürfti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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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大件垃圾 115 可回收利用的其它垃圾 1153 轻质包装材料(包括塑料)
113 可堆肥的有机垃圾 1151 玻璃 1154 电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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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的环保意识经历了从被动环保转变为个人自觉的过程。垃圾分类最能体现德国人的环保 意识。虽然垃圾分类带给居民许多麻烦,但多数德国人不但自己认真执行垃圾分类的规定,还自觉 监督别人。德国有上千个环保组织,人员达 200 万左右,90%以上的成员都是义务兼职人员,他们 却无偿为环保事业做着大量工作。
德国也是世界上垃圾收费制度实施得最有效的国家之一。2004 年,德国一个 4 口之家的生活垃 圾收费水平为 150-230 欧元/年,相当于每人每月 3-5 欧元,占平均年收入的 2-5‰(德国居民平均年 税后收入 22500 欧元)。1997 年以来,生活垃圾收费指数变化略高于每年的物价指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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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德国实施的主要垃圾处理法律和条例
序号
法律及条例名称
1 Abfallbeseitigungsgesetz 2 Abfallgesetz 3 Verpackungsverordnung 4 Novelle der Verpackungserordnung 5 Technische Anleitung Abfall (TASo) 6 Technische Anleitung Siedlungsabfall (TASi) 7 Ablagerungsverordnung 8 17. Bundes-Immissionsschutzverordnung (BimSchV) 9 30. Bundes-Immissionsschutzverordnung (BimSchV) 10 EU-Deponierichtlinie 11 EU-Abfallverbrennungsrichtlinie 12 Deponie-Verordnung 13 Abfallrahmenrichtlinie der Europäischen Gemeinschaft
中文名称 垃圾处理法 垃圾法 包装条例 包装条例修订版 特殊垃圾处理技术条例 普通垃圾处理技术条例 垃圾填埋条例 联邦第 17 条例—污染控制条例 联邦第 30 条例—污染控制条例 欧盟垃圾填埋条例 欧盟垃圾焚烧条例 垃圾填埋条例 欧盟垃圾框架条例
循环经济与垃圾法 联邦污染控制法 垃圾分类目录条例 垃圾处理及循环利用监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