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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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5月10日,山东鲁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鲁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租赁青岛佳印达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前程社区闲置厂房505室进行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区域及办公室。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09月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鲁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年10月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城阳分局批复(青环城审﹝2018﹞230号)。

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11月建成投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7%。

(四)验收范围

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实际建设变更为有机前处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吸附处理后经20m高P1排气筒排放,无机前处理废气、GC室废气和仪器室废气经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经20m高P2排气筒排放。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器材第三步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样品预处理和样品检测过程中的废气(如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氟化氢等)。

有机前处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吸附处理后经20m高P1排气筒排放,无机前处理废气、GC室和仪器室废气经集后经喷淋塔处理后经20m高P2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化学试剂容器、实验废液、废化学试剂、废活性炭、喷淋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

运,废化学试剂容器、废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废活性炭、喷淋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山东鲁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LW2019031801)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有机前处理废气排气筒P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无机前处理、GC室、仪器室废气排气筒P2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氟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五、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核查,项目已按环评和批复要求完成建设,无重大变动,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可信,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一)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污染源的排污状况进行监测。

(二)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库,完善管理制度、标识,建立台账,做好记录。

山东鲁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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