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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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08-22
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保障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方面的基本工作情况。
分5个方面内容: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3、就业准入制度;4、我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5、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规定。
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一)职业资格证书概念
由于多证并存,理解不同。
广义上:包括职业技能类证书,专业技术类证书。
一般意义上:是指职业技能类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安全操作证,特种作业证,技术岗位上岗证。
狭义上: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即所谓的“国证”。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
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
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其中英文对照版《职业资格证书》)也是境外就业、出国劳务的公证有效凭证。
与学历文凭不同,更多地反映特定职业实际工作标准规范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
由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各职业领域应该是最具权威性的证书,其效用应该超过任何别的证书。
1990年国务院批准劳动部颁发《工人考核条例》,把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统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1999年7月1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二)国家职业资格体系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分为5个等级:即初级技能、中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封面分别用绿色、蓝色、红色、紫褐色、浅紫色标识。
分别对应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结构体系表:
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体系
1999年5月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把全国的职业划定为8大类、66中类、413小类、1838细类(职业),把此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中的4700多个工种分别合并列入细类。
而后国家又陆续公布了一些新职业,当前已经有100多个新职业。
(附96个新职业目录)
《职业分类大典》中,每个职业都有7位数编码,如“铣工”为6-04-01-02,6—标示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04—标示中类“机械制造加工人员”,01—标示小类“机械冷加工人员”,02—标示细类铣工。
依据职业分类大典,劳动保障部重新制定了统一的国家职业标准,当前已经公布了500多个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基本涵盖了社会主要工种。
国家职业标准客观反映了现阶段本职业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
包括了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等内容。
各等级的一般标准为:
初级(五级):掌握所从事职业的基本技能,能独立完成常规工作。
中级(四级):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常规工作,能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复杂的工作,能与她人合作。
高级: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复杂的常规性工作,独立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和培训初、中级人员。
技师:熟练运用专门和特殊技能完成较复杂的常规性工作和非常规性工作,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工艺难题,指导培训初、中、高级人员,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
高级技师:熟练运用专门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各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的工作,熟练掌握关键技能技术,独立处理解决高难度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有创新,能组织技术攻关,技术改造,革新活动,组织培训工作,具有技术管理能力。
标准还规定了晋级申报条件,各职业各等级的晋级年限有所不同,一般为:
取得初级证书5年具备申报中级资格(或取得初级证书满3年后,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
取得中级证书5年具备申报高级资格(或取得中级证书满4年后,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
取得高级证书8年具备申报技师资格(或取得高级证书满5年后,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
取得技师证书5年具备申报高级技师资格(或取得技师证书满3年后,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
(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概念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能人才资格进行认证的制度,是把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基本凭证的制度,为此建立的国家职业技术标准体系,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制等等,都属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范畴。
2、依据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经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国家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由此确定了职业资格证书法律地位,这是中国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的法律依据。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
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地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职业资格证书法律地位进一步得到加强,所有有关法律文件都肯定。
3、中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特征
(1)从制度体系上看,属于国家证书制度,以政府力量来推行。
世界上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国家,总体上分为西方国家竞争性分权管理和东方国家非竞争性集权管理两种基本类型,中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有东方国家集权、非竞争性的特点。
由政府或授权机构管理。
差异原因——东西方政治文化背景不同,走了不同的现代化道路。
西方——重个体价值和竞争观念,竞争结果更权威——自下而上。
东方——重社会价值和整体观念,没政府权力难以保证证书权威性——自上而下。
中国主要是采取依靠政府力量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方式——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主要学日本)。
(2)从认证方式上看,采用了国际通行的第三方认证规则。
即由独立于供给和需求双方的第三方—政府授权的独立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认定。
第一方:劳动力供给方(培养人的单位),第二方:劳动力需求方(用人单位)。
第三方认证实质是实行“考培分离”。
(第一方、第二方认证,实质上培训机构、企业自培自考)。
第三方认证是中国人力资源质量认证和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提高了人力资源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接轨。
特点:1、客观公正,独立于
两方,不受两方利益影响。
2、科学规范,标准全国统一。
3、降低鉴定成本。
4、有利于同国际接轨和互认。
保证证书的权威性。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管理,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成本,促进就业,为经济建设服务具有重大意义。
(五)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
1、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为“两个转变”服务。
(1)促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管理。
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由市场配置资源,劳动力资源也不例外,劳动力人才是流动的,因此要加快劳动力人才市场建设,劳动者要以自身的技能进入劳动力市场,其具备的进入资格需要权威性认定,要取得国家、社会公认的凭证,就是职业资格证书。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全面发展,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同时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成本具有重大意义。
(2)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监控管理,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以证书为手段,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水平。
(3)有利于和国际惯例接轨,出国劳务,资质认证。
2、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经济建设服务
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实施科技兴国,科技兴省的发展战略的核心是人才战略。
发展靠高素质人才,当代激烈竞争表象是产品竞争,实际是人才竞争。
各国都把人才战略放在优先位置。
人才是多类型、多层次的,高级技术工人,高技能劳动者都是人才。
要“把经济发展转到主要停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上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现代化实现,最终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
”必须大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的情况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制约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瓶颈。
人才培养任务艰巨:先进设备能够引进,千百万技能人才无法引进,靠自己培养。
但政府投入不足,缺乏激励机制,没有有效手段和动力。
经过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促进培训技工素质,提高企业竞争力;(2)促进就业再就业。
就业两方面,一是岗位开发,一是就业能力开发。
两方面问题,工作没人干,人没工作干。
就业难,关键是没技能。
我省就业压力大,就业竞争靠什么,靠自身技能,经过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挥证书就业通行证的作用,提高就业能力,创造就业机会,巩固就业成果。
(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领域
1、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职业院校毕业生中。
最早是技工学校,现在已经扩展到所有中职、高职院校;
2、在企、事业在职职工,是主要服务对象,工作重点;
3、在个体和私营企业(三产为主);
4、社会培训机构结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普惠制培训人员中;
5、在部队技术工种。
推行方式:
1、按行业。
2、按地域。
3按某一职业。
4、按某一群体。
复合交叉进行。
二、职业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
(一)职业技能鉴定概念
简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
准确的表述:职业技能鉴定是由政府批准的鉴定机构,依据国家统一标准,按照规范的程序,对社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评价、认定的活动。
基本要素包括:职业标准、鉴定机构、命题、考务、考评员、鉴定对象。
为此,要建立服务于所有社会劳动者的鉴定工作网络,健全鉴定机构,统一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建设专业人员队伍,规范鉴定规则和实施方法,建全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与原来的工人考核有何不同:
职业技能鉴定工人考核
对象—全体劳动者企业职工
考核机构—政府(经过中介机构)企业
等级制—国家标准体系。
工资等级
考核重点:技能为主。
表现和资历
考核标准:标准、程序全国统一。
行业(企业)标准。
(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概念
在国家法律政策指导下,由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指导,由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依据国家统一标准和规范的程序,组织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和认证工作。
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
即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术管理,鉴定所(站)组织实施。
这种管理体制,打破了过去条条分割的工人考核模式,实行属地化管理,条块结合。
基本管理体制:政府经过中介组织鉴定机构实施
行政部门——鉴定中心——鉴定所(站)
综合管理技术支持实施操作
行政部门主要职责:
1、国家劳动和保障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主要职能是:
(1)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划和政策,监督检查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管理和组织制定国家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标准。
(3)指导地区、行业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作。
(4)审核批准有关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及鉴定工种范围,界定行业特有工种。
(5)统一制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标牌。
2、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职能是:
(1)在全省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定工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政策。
(3)制定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划。
(4)审查批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5)指导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技术工人考核工作,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鉴定机构的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工作。
(6)拟定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政策。
(7)制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8)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职能是:
(1)在全市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定工作。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政策。
(3)制定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