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贫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反贫困法律制度设计
农村反贫困法律制度完善和创新仍应以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为主,同时应对逐渐显现的相对贫困问题予以重视。
(1)推动经济增长的法律制度完善和创新。
首先,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土地经营法律制度,探索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创新。
其次,实现乡镇企业制度向现代公司治理模式转换的法律制度创新。
第三,完善开发式扶贫法律制度。
(2),改善经济分配的法律制度完善和创新。
首先,完善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格法律制度。
其次,完善财政和信贷扶贫法律制度。
第三,改革农村税费法律制度。
第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和城镇反贫困法律制度设计
城镇反贫困法律制度完善和创新。
城镇反贫困法律制度完善和创新仍是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主。
一,改善经济分配的法律制度完善和创新。
第一,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法律制度转轨。
第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四,完善财政资金安排制度。
二,推动经济增长的法律制度完善和创新。
推动城市经济增长的制度完善和创新需要关注如何更好地利用WTO机制增加外贸出口,如何利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加国内投资并努力吸引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以及如何利用好金融制度繁荣国内消费市场拉动内需。
这当然都需要一系列适当的制度设计和
安排做支撑。
例如鼓励居民消费以拉动内需。
农村贫困地区信贷制度
1,小额信贷。
小额信贷指对低收入的人群“包括贫困人口”
和微型企业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必须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准许各类小额信贷机构的进入并获得合法地位。
2,贫困农户贴息贷款。
开展小额入户扶贫贷款由地方财政或龙头企业全额贴息,可以解决农户产前投入大、短期内无
收入、利息负担过重的问题,切实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
达真扶贫的效果。
3,贷款信用担保制度。
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信用担保制度安排与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根
据当前我国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实际情况,必须构建一
个以反贫困为目的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农村贫困地区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是一项准公共产品,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性。
我国必须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安排可以这样考虑:
1 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立法建设。
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制建设的力度,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行为,明确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职
能和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
2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
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由政府提供直接的财政补贴或利用金融、税收等手段进行间接的支持。
3建立政策性的农业再保险公司。
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可以解决农业保险地域狭小性和农业灾害广泛性的矛盾,分散农业风险。
.反贫困的基本制度、政策保证
第一,在土地制度上。
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完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定了农民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支配权,从而在制度上消除了农民无地而产生的贫困根源。
第二,在社会保障制度上。
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规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相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镇住房福利制度改革等政策。
第三,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上。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它包括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民族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及专项拨款等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从制度上保证了反贫困公共财政支出上的供应。
第四,在计划生育政策上。
我国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即通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增长,以提高人口质量。
组织、动员国家资源消除区域贫困
我国在消除或缓解贫困过程中,积极动员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经验等扶贫资源,增强资源投入力度,加快我国反贫困进程。
第一,在财政转移支付方面。
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形式,以达到消除或减缓贫困之目的。
第二,在专项扶贫资金方面。
1986年以来,我国政府主要通过提供贴息贷款、以工代贩、财政扶贫资金三项专门扶贫项目,以此满足所设定的农村主要扶贫开发目标。
第三,在部门资源方面。
中央财政除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直接性支出外,还通过组织、动员非职能政府部门、企业参予对口扶贫,动员、鼓励各部门、企业资金以及其他资源共同扶持、帮助贫困地区发展。
第五,在社会资金方面。
除了通过慈善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开展一般性捐赠钱物以外,我国还有不少非政府组织在扶贫资源动员中扮演特殊角色。
例如“希望工程”、“光彩事业”等。
加快云南乡村区域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改善云南乡村区域中心发展的基本条件。
l)加大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小城镇发展的扶持力度。
2)采用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妥善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土地问题。
二,有效增强云南乡村区域中心的集聚力。
l)积极推进有利于促进二、三产业集中发展的产业政策。
2)实施有利于促进人口集中居住的户籍管理制度。
3)酝酿有利于增强小城镇凝聚力的社会保障政策。
促进云南乡村区域中心实现自我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l)因地制宜构筑小城镇产业支撑。
2)培育适应现代乡村发展的人文与社会环境。
3)实施科学规划与有效管理。
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县级政府要从观念上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
县级政府应切实认识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性,将农村人口转移纳入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从而实现劳动力的有序流动。
二、大力提高本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自身素质,增强其适应能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较长时间,但因其是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所以是战略之策,必须将其放到最重要的位置加以解决。
三、推进本地区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建设
目前,贫困地区大多还没有形成规范、有序的劳务市场,农民的流动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存在很大盲目性,从而增大了农民流动的成本。
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是实现农村劳动力持续、有序转移的重要保证和长远之计。
四、加快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
为了更广泛地吸引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必须加大户籍制度改革的力度,逐步消除城乡户籍管理分割状况,逐步放开城乡户口迁移限制,以建立城乡人口有序的流动机制,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
中观反贫困对策
首先,坚持以农业开发作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
农业开发是指对以种植业为主,包括林果业、畜牧业、渔业等在内的农业各业的开发。
其次,贫困地区对农业的开发,还要在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发展粮食种植业生产的基础上,全面开发农业资源,主要为非粮食种植业的开发,即各种经济作物的生产,林果业的开发、养殖业的开发和庭院经济的开发。
再次,贫困地区对农业的开发,还包括在农业生产中逐步推广各种适用技术和先进技术,通过农业技术进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资源的利用,进而建设现代化的农业。
最后,组织社会化的农业产业公司,用社会资金开发农业,建立新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农村信用社在反贫困中所能发挥的作用
1、义不容辞的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承担起反贫困,让农民致富的重任。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应该加大贷款的投放力度,有重点,有选择地支持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以求带动一个村庄、一个乡镇、甚至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产业。
2、尝试新的贷款模式,将贷款投放到有发展潜力和能够承担起反贫困任务的涉农企业中。
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可以大胆创新,尝试…村级联保贷款‟业务,即以村为单位,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协会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农户联保+经济合作组织、协会等担保”的贷款方式,参加联保农户一次核定贷款总额,在期限内周转使用,柜台办理,并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实质上就是解决了农户贷款抵押难问题。
3、紧跟时代的步伐。
要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下开展扶贫工作。
国家的宏观调控直接影响着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