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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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猪繁育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良种猪繁育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良种猪繁育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背景提高生猪养殖的标准化水平,提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水平,是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在此背景下,良种猪繁育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应运而生。

该项目旨在通过标准化操作,提高生猪养殖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为提高生猪肉品质,保障食品安全做出贡献。

项目目标建立良种猪繁育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以推动生猪养殖生态化、品质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支持。

项目内容1. 精选良种猪良种猪繁育场应在选择良种猪时,注重选用繁殖特性优良、生长快、膘肪良好、疾病耐受力强、适应性好的种猪。

2. 构建标准化场区良种猪繁育场应按照标准化场区规划标准,建设场区,对场内清理消毒、通风换气、灭鼠防蝇等工作应进行规范操作,实现标准化操作。

3. 完善生猪养殖管理制度在生猪养殖管理制度方面,良种猪繁育场应建立健全各项标准化管理、养殖技术流程、疾病防治与常规检测等管理制度,实现管理的标准化。

4. 建立养殖档案各个环节中需要建立养殖档案、生产记录档案、梳理繁殖、饲养等技术指标,并进行规范的记录、比对、分析,为最终实现标准化养殖提供有力支撑。

5. 推进环境保护在猪舍和粪污处理方面,推进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止,采用环境友好型废弃物处理等技术措施,保障场区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6. 实施智能化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化技术,实现对猪舍内环境的实时监测、采集、分析,对生产和管理过程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以提高效益。

7. 建立评定制度制定良种猪繁育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评定制度,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养殖评估体系和管理制度,促进标准化养殖的普及和推广。

项目实施1. 编制实施方案对于该项目的实施,良种猪繁育场应先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 实施标准化操作在各个环节中,应按照标准化操作,完善生猪养殖管理制度、养殖档案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标准化操作的有效实施。

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规范

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规范

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规范为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建设、生产与管理,推行标准化养殖模式,提高畜产品质量和效益,控制养殖业对环境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凡xx县境内畜禽养殖场建设、生产、管理,均适用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规模为生猪年存栏100头以上、家禽存栏3000只以上、奶牛、肉牛存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养殖场。

1、建设规范1.1 选址条件1.1.1 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应当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

禁养区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限养区内控制和限定畜禽饲养总量,不得新建、扩(改)建畜禽养殖场,现有畜禽养殖场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1.1.1.1 禁养区是指: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1.1.1.2 限养区是指:集镇规划区;学校、村庄边缘周边区域;国道、省道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域,县道两侧200米以内区域;畜禽养殖集中、养殖密度大的区域.1.1.2 场所位置远离饮水源地、动物屠宰场、动物及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动物饲养场、动物诊疗场所、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道路等主要干道的距离符合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

1.1.3 养殖场应建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和村庄的下风向,且未被污染和没有发生过疫情的地方。

1.1.4 养殖场公共设施方面实现“三通”,即水通、电通、路通,道路便利,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养殖要求。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篇一: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畜禽养殖场防疫体系(一)一、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二、养殖场(社区)法人是动物防疫的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密切关注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的落实。

三、养殖场(小区)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农场(社区)动物的强制免疫应由农场兽医完成。

使用的疫苗必须是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由动物防疫机构逐级供应。

严格遵守疫苗使用说明。

五、养殖场(小区)内动物的免疫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和程序进行,保持免疫密度达到100%。

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对农场(社区)确定的免疫性疾病,应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七、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认真登记相关信息,动物免疫后要加施畜禽标识。

八、患病动物应及时隔离处理,死亡动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二)一、发现一般性动物疫情,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逐级报告。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一)发生一类或者疑似一类动物疾病的;二、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三)动物疫病已经消灭,又发生的;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感染和疑似感染动物的数量、同一组的数量、免疫力、死亡人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和诊断;流行病学和焦点追踪;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向社会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农牧发[2010]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的精神,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规模养殖在规范畜牧业生产、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尽快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国畜牧业取得长足发展,肉类、禽蛋产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畜牧业产值约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6%。

畜牧业发展对于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畜牧业正处于向现代畜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凸显:生产方式落后,畜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大宗畜产品市场波动加剧,低水平规模饲养带来的环境污染日趋加重。

这些问题的存在,已不能适应全社会对于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的要求,成为制约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内容。

这几年来,在中央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等扶持政策的推动下,各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生猪和蛋鸡规模化比重分别达60%和76.9%,已成为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的重要来源。

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有利于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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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布《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农业部发布《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农业部发布《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佚名
【期刊名称】《浙江畜牧兽医》
【年(卷),期】2016(41)3
【摘要】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生产水平,农业部决定继续
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于最近发布《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将继续在全国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在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四川和青海8省区启动兔、水禽和蜜蜂养
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试点,以生态养殖场示范创建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现场考核,2016年再创建500家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总页数】1页(P18-18)
【关键词】畜禽养殖;畜牧业生产;优势区域;生产水平;蜜蜂养殖;生态养殖场;示范场;
现场考核;实施方案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668.1
【相关文献】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
知 [J], ;
2.农业部印发《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J],
3.农业部发布《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J],
4.据农业部官网消息,为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农业部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并发布~201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拟再创建3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能繁母猪存栏300 [J],
5.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5.17•【文号】农办牧〔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标准化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18〕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质量兴牧、绿色兴牧,全面提升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我部决定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突出创建主题,提高创建标准,严格创建要求,新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增强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

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我部组织制定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确定了各地2018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数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2. 2018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指标分配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18年5月17日附件1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大力推进质量兴牧、绿色兴牧,全面提升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我部决定提高创建标准,严格创建要求,新创建一批现代化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

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2018—2025年,以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其他特色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示范场创建活动,通过养殖场申请创建、专家指导、省级验收、材料复核、现场核查、评审确定,每年创建100个左右现代化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共创建1000个。

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标准

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标准

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标准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的创建主要涉及到选址与布局、设施设备、管理与防疫和环保四个方面。

下面我们了解一下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标准。

一、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在选址与布局上的标准(一)选址。

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500米以上。

地势高燥,通风良好。

远离噪音。

(二)基础设施。

水源稳定,有贮存、净化设施。

电力供应充足有保障。

交通便利,有专用车道直通到场。

(三)场区布局。

场区与外环境隔离;场区内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粪污处理区分开。

有单独母牛舍、犊牛舍、育成舍、育肥牛舍;有运动场。

(四)净道、污道严格分开。

二、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设施设备方面又要达到哪些要求(一)牛舍。

牛舍为有窗式、半开放式、开放式,最好不是简易牛棚。

(二)饲养密度。

牛舍内饲养密度ge;3.5平方米/头。

(三)消毒设施。

场门口有消毒池,场区有内外环境消毒设备。

(四)养殖设备。

牛舍有固定食槽,运动场设补饲槽。

有全混合饲料搅拌机,有精料搅拌机或使用专业精料补充料,有饲料库。

有自动饮水器或独立饮水槽,运动场设饮水槽。

有青贮设备,有干草棚。

有带棚的贮粪场。

有粪便处理设备。

(五)辅助设施。

有资料档案室。

对于育肥牛场有兽医室;对于母牛繁育场,有兽医室和人工授精室。

还要有专用更衣室。

三、肉牛标准化管理与防疫的标准(一)管理制度。

有生产管理制度和防疫消毒制度,并上墙。

(二)操作规程。

有科学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和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

(三)生产记录。

有购牛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记录品种、来源、数量、月龄、出栏月龄、出栏体重等情况。

有完整生产记录,包括产犊记录、牛群周转、日饲料消耗及温湿度等环境条件记录和生产性能记录。

有饲料、兽药使用记录。

有完整的免疫、用药及治疗效果等记录。

(四)档案管理。

有牛群购销、疫病防治、饲料采购、人员雇佣等生产管理档案。

(五)人员配备。

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或与当地高级畜牧兽医人员有合作协议。

四、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在环保方面的标准(一)粪污处理。

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2

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2

附件1: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管理,提升畜牧业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场指以规模养殖为基础,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在场址布局、畜禽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经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由省畜牧兽医局正式公布的养殖场。

第三条示范场创建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环保、工商和质检等部门的支持,切实抓好示范场建设工作。

第五条各级相关扶持政策向示范场倾斜。

鼓励畜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示范场创建,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生产。

第二章示范场条件及建设要求第六条示范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二)达到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所规定的饲养规模;(三)按照畜牧法规定进行备案;养殖档案符合《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要求;(四)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以及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五)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六)从事奶牛养殖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GB16568-2006)。

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

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
在 当地 政 府 的 领 导 下 , 极 争 取 发 改 、 政 、 积 财 环 保 、 商 和 质 检 等 部 门 的 支 持 , 实 抓 好 示 范 工 切 场 建设 工 作 。 第 五 条 中 央 与 地 方 的 相 关 扶 持 政 策 向 示 范 场 倾 斜 。 鼓 励 畜 牧 业 龙 头 企 业 、 业 协 会 和 行 农 民专业合 作经 济组织积 极参 与示范 场创建 ,
( ) 疫 制 度 化 。 防疫 设 施 完 善 , 疫 制 四 防 防
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发 展标准化生产 。
第二章 示范场条件及建设要求
第 六 条 示 范 场 应 当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法 》 令 禁 止 区 域 ,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区 明 并
( ) 址 不 得 位 于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畜 牧 定 , 产 过 程 实 行 信 息 化 动 态 管 理 。 一 场 中 生
( ) 照 畜 牧 法 规 定 进 行 备 案 ; 殖 档 案 三 按 养 符合 《 业 部关 于 加强 畜 禽养 殖管 理 的通 知》 农 ( 牧 发 [ 0 1号 ) 求 。 农 2 71 要 0 ( ) 照 相 关 规 定 使 用 饲 料 添 加 剂 和 兽 四 按
药 ; 止 在 饲 料 和 动 物 饮 用 水 中使 用 违 禁 药 物 禁 及 非 法添加 物 , 以及 停 用 、 用 或 者 淘 汰 的 饲 禁 料 和饲 料 添 加 剂 。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水 平 , 强 产 业 竞 争 力 , 障 畜 增 保 产品有效供给 , 进 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 促
第 七 条 示 范 场 建 设 其 他 条 件 按 照 农 业 部 和 各 省 畜 禽 养 殖 标 准 化 示 范 场 验 收 评 分 标 准

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释义

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释义

示 范场 的条 件 : 场 址 不 得 位 于 ( 华 人 饲 料 、饲 料添 加 剂和 兽 药使 用 规 定 ,生产 过 程 ① ( 中
民共 和 国畜 牧法》 明令 禁 止 区域 ,并符 合 相 关 实 行信 息 化动 态 管 理 。④ 防疫 制度 化 。防疫 设
法 律法 规 及 区域 内土地 使 用规 划 ;② 达 到 农 业 施 完 善 ,防疫 制 度健 全 ,按 照 国 家规 定 开展 免
2O7 。 7 4
宋 册 既
2 1 年辽 宁省 畜禽 养 殖 标 准 化 01
示 范创 建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释 义
为推进 畜禽标准 化规 模养 殖 ,加 快畜牧 业 撑 、示范 带动 ,推动全 省 畜禽 标准 化养 殖和产 发 展方 式 转变 ,根 据 农 业部 2 1 年 畜 禽 养 殖 业化 经营 ,提 高畜牧 业综合 生 产和 畜产 品有效 01
用 、禁用 或 者淘 汰 的饲 料和 饲 料添 加 剂 ;⑤ 具 标准 的养殖 场 户根 据 自愿 原 则 向县 级 畜牧 兽 医
备 县级 以上 畜牧 兽 医部 门颁 发 的 《 物 防疫 条 主管 部 门提 出 申请 ,经 所 在 县 、市 畜牧 兽 医主 动 件 合 格 证》 ,两年 内无 重 大 疫病 和 质 量 安 全 事 管部 门初 审后报 省 级畜牧 兽 医主管 部 门 。
件 发 生 ;⑥ 从 事 奶 牛养 殖 的 ,生鲜 乳生 产 、收
省级 畜 牧兽 医 主管 部 门组织 三人 以上 的专
购 、贮 存 、运输 和销售 符合 得L 品质 量安 全 监 督 家 组 ,对 申请 参 与示 范创 建 的养 殖 场进 行现 场 管理 条例》 《 、 生鲜 乳 生产 收 购 管理 办 法》 的有 关 评 审验 收 ,确 定每 个养 殖 场在 示 范 期 限 内的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农牧厅•【公布日期】2010.05.14•【字号】甘农牧牧[2010]183号•【施行日期】2010.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甘农牧牧〔2010〕183号)各市州畜牧(农牧)局,省畜牧管理总站:今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为了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现就我省贯彻落实《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农办牧〔2010〕20号,以下简称《方案》),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知如下:一、重大意义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畜牧业市场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我省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整体来看,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普遍较底,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还比较多,一些养殖小区只是简单的“集中饲养”,一些规模养殖场条件差、管理水平低,比散养的隐患还突出。

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是提升我省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畜牧业转型的迫切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

二、目标任务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是2010年中央1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农牧厅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

今年,是全省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第一年,根据农业部安排,结合畜牧产业发展实际,全省计划推荐申报15个部级“标准化示范场”,涉及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和蛋鸡等主要畜禽品种。

力争到2015年,全省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1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场占规模养殖场总量的50%,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排泄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二) 加 强 技术 支撑
技 术专 家组 考核 制度 , 完 善专 家 队伍 , 切 实 做 到
工 作 总 结 以 电 子 版 格 式 发 送 畜 牧 业 司 畜牧 处 。
七) 加强 监督 管理 各 省 区要结合 创建活 动需 要 , 建 立 健 全 创 建 (
畜 牧 业 司 会 同全 国 畜 牧 总 站 组 织 专 家 开 展 指 导各地 开 展示 范创 建 活动 。 省 级 畜 专 家 组 人 员 固 定 、技 术 过 硬 、工 作 负 责 、公 平 公 督 导 调 研 ,
2 奶牛: 存栏奶牛3 0 0头 以上 。
万只 以上 。
5 肉牛 : 年 出栏 育 肥 牛 5 0 0头 以 上 , 或 存 栏 能 繁
母牛 5 0头 以 上 。
( 一) 开 展宣 传 动 员
各省 ( 区、 市) 具 体 负 责 本 区 域 的 示 范 创 建 工
要按 照要 求 细 化工 作方 案 , 明 确 工 作 内 容 和 6 肉羊 : 农 区存 栏 能繁 母羊 2 5 0只 以 上 , 或 年 出 作 , 县 级 畜 牧 兽 医 主 管 部 门 要 组 织 宣 传 发 动 栏 肉羊 5 0 0只 以上 的养 殖 场 ; 牧 区 存 栏 能 繁 母 羊 时 间 表 ;
作 规 范有 序 开展 , 制 定本 方 案 。

( 二) 示范 创建 内容
畜 禽 养 殖 场 标 准 化 创 建 的 主 要 内容 有 : 1 畜 禽 良种 化 因地 制 宜 , 选 用 高 产 优 质 高 效 畜 禽 良种 , 品
创 建 目标
检 疫合 格 。 继 续 在全 国生猪 、 奶牛、 蛋鸡、 肉鸡 、 肉牛 和 种 来 源 清 楚 、 肉羊 优 势 区 域 开 展 畜 禽 养 殖 标 准 化 示 范 创 建 , 通 2 养 殖 设 施 化 过 培训讲 座 、 专 家指 导 、 现 场考 核 , 2 0 1 4年 再 创 建 3 0 0个 畜 禽 标 准 化 示 范 场 。

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建设规范

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建设规范

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建设规范来源:畜牧公司作者:金圣柱一、产地环境1、场址选择(1)示范区应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

(2)示范区周围1000米以内无大型化工厂、采矿厂、皮革厂、屠宰场、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及养殖场500米以上。

2、水质水源充足,水质符合NY5027-2001的规定。

3、空气场区和舍内空气质量符合GB/T18403、-2001的规定。

二、建筑要求1、规范布局(1)场区周围设有围墙或绿化隔离带。

(2)示范区内管理区、生活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应分设。

养殖区应位于管理区主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

无害化处理区设在生产区主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

(3)场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2、设施设备(1)牛场入口设有消毒池,长度为进场大型车车轮周长的一周半,宽与门相适应,消毒液的深度能保证入场车辆所有车轮外沿充分浸在消毒液中。

生产区入口设有更衣室、消毒室。

(2)牛舍应通风干燥、采光良好,牛舍地面便于清洗消毒。

(3)设有粪便等废弃物处理设施。

三、饲养管理1、品种饲养秦川牛、南阳牛、鲁西黄牛、晋南牛、西门塔尔牛等肉牛品种。

2、饲料(1)青绿饲料、干粗饲料应有该品种的色、嗅、味和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

(2)外购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来自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审查登记证的单位,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3)自配饲料所用的原料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不得使用除蛋、乳制品外的动物源性饲料、抗生素滤渣、激素、激素类产品及其他违禁药物。

(4)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NY5127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休药期。

3、兽药(1)兽药来自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具有产品批准文号。

(2)兽药应按照NY5125规定的作用与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使用,并严格执行停药期。

(3)慎用作用于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的兽药,禁止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的药物。

标准化蛋鸡养殖示范场实施方案

标准化蛋鸡养殖示范场实施方案

标准化蛋鸡养殖示范场实施方案一、概述标准化蛋鸡养殖示范场是指按照一定的规范和要求来养殖蛋鸡的场所,旨在提高蛋鸡养殖的质量和效益。

本实施方案旨在制定一个全面的标准化蛋鸡养殖示范场实施方案,包括场地选择、鸡舍建设、饲料管理、疾病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二、场地选择1.场地选取要远离工业区、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等,环境要良好,空气流通,无异味气体和污染物。

2.场地面积要适宜,足够容纳蛋鸡养殖的规模,并保证合理的养殖密度。

三、鸡舍建设1.鸡舍的建筑结构要牢固,防风、防水、防雨、防潮,并具备一定的保温和通风设施。

2.鸡舍内应有合理的光照、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以创造适宜的养殖环境。

3.鸡舍内设施要完善,包括合理的饮水设施、喂食设施、巢箱及集蛋设施等。

四、饲料管理1.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饲料,保证饲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饲料喂养要按照适当的营养需求配方,合理控制饲喂量和饲喂时间,确保蛋鸡获得充足的营养。

3.定期检测饲料成分,对饲料进行质量监管。

五、疾病控制1.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对蛋鸡进行疫苗接种、驱虫等措施。

2.定期对蛋鸡群体进行疾病检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疾病扩散。

3.加强饲养管理,保持饲养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鸡舍和设备。

六、产业链发展1.鼓励示范场加强与养殖业相关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共同探讨新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养殖效益。

2.指导示范场开展蛋鸡养殖技术和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3.打造示范场品牌,开展品牌营销,推动标准化蛋鸡养殖的发展。

七、监督与评估1.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对示范场进行监督和评估,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检查。

2.对示范场的监督和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及时纠正和整改不合格项,保持示范场的良好形象。

3.定期组织专家对示范场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促进标准化蛋鸡养殖的发展。

八、经济效益评估预计标准化蛋鸡养殖示范场的年产蛋量可达到X万只,年产值约为X万元,利润约为X万元。

农业部发布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农业部发布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农业部发布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畜禽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畜禽养殖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养殖环境不佳、疫病防控困难、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了推动畜禽养殖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养殖效益和产品质量,保障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部发布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目标十分明确,那就是通过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国畜禽养殖业向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创建标准方面,农业部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的要求。

首先是养殖规模要达到一定标准,以确保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和市场供应能力。

例如,生猪年出栏量、蛋鸡存栏量、肉鸡出栏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其次,在养殖环境方面,要求养殖场选址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且要有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养殖场的设施设备也要符合标准化要求,包括畜禽舍的建设、饲养设备的配备、通风降温保暖系统的完善等,为畜禽提供舒适的生长环境。

在生产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养殖流程,严格控制饲料、兽药的使用,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此外,还要加强疫病防控,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做好日常的消毒和监测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为了保障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农业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创建成功的示范场给予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其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养殖场,为养殖户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对于广大畜禽养殖户来说,参与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5.03.09•【字号】川农业函〔2015〕102号•【施行日期】2015.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102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我厅决定2015年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现将《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春国电话:************邮箱:**************附件: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四川省农业厅2015年3月9日附件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我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继续在全省生猪、蛋鸡、肉鸡、奶牛、肉(牦)牛、肉(绵)羊和肉(獭)兔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现场考核,2015年再创建100个以上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并从已认定授牌的示范场中遴选10个左右的典型示范场。

二、创建内容(一)基本要求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且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

种畜禽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育肥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

2.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3.肉鸡:年出栏量不低于10万只,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

农业部办公厅制定201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制定201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示 范场 的产 业化 经 营 ,鼓励 支持
标 准化 示 范 场 打 造 自主 品 牌 , 与 畜产 品加 工龙 头企 业 、大 中型批
发 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 ,促进
产销衔接 。

根据 《 农 业部 关 于 开展 2 0 1 4 养殖 ,不断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 年 全 国农产 品 质量 安 全例 行监 测 生产水平 , 2 0 1 4 年 农 业 部 将 继 续
子 油是 一种 很值 得 关注和 开 发 的
1 2 . 5 6 %, 粗脂肪 为1 . 9 5 %, 粗 纤 维 二是养殖设施化。 三 部 门对 塔城 市、吐 鲁番 市的批 发 畜禽良种化。 为2 1 . 5 6 %, 无 氮浸 出物 为4 6 . 2 4 %, 市场 、 农 贸市 场 、 超 市所销 售 畜产 是生产规 范化 。四是 防疫制度化 。 粗灰 分 为8 . 8 %,其 中含 钙 1 . 5 3 %, 品的持 证 情 况和进 货 台账记 录进 五是 粪污无 害化 。 含磷 0 . 1 5 %; 粗蛋 白质及 无 氮 浸 出 为确 保 此 项 工 作 的 开展 , 农 行 了监督检 查 。 物 的可 消化 率 达 到6 0 %一 8 O %, 脂 业部成立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 肪 及 粗 纤 维 的 消 化 率 为4 O %, 每 建 工作领 导 小组 ,具体 工作 由 畜 5 k g 骆驼刺粉 的营养价值相 " 3于 - 牧业司牵头,部 内有关司局和直 4 0 k g  ̄粱 。 属单位参加。此外, 农业部将整合 骆驼刺是 维吾 尔医常用传统
术培训 投入 力度 ,提 高活动 的 实
施 效果 。
( 吐鲁番地 区畜牧 工作站 )
工作的通知 ( 农 质发 [ 2 0 1 4 3 0 5 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 号) 》 要 求, 农业部 畜禽产品质量 动 。 目前 ,农 业部 办公厅 制 定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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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要求,为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创建工作,加强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场(以下简称示场)管理,提升畜牧业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场指以规模养殖为基础,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在场址布局、畜禽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具有示带动作用,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由农业部正式公布的养殖场。

第三条示场创建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带动,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环保、工商和质检等部门的支持,切实抓好示场建设工作。

第五条中央与地方的相关扶持政策向示场倾斜。

鼓励畜牧业龙
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示场创建,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生产。

第二章示场条件及建设要求
第六条示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土地使用规划;
(二)达到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场验收评分标准所规定的饲养规模;
(三)按照畜牧法规定进行备案;养殖档案符合《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要求;
(四)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以及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五)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无重大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六)从事奶牛养殖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奶牛场卫生规》(GB16568-2006)。

设有生鲜乳收购站的,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有《生鲜乳准运证明》;
(七)饲养的商品代畜禽来源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企业,饲养、销售种畜禽符合种畜禽场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示场建设其他条件按照农业部和各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场验收评分标准执行。

第八条示场建设容:
(一)畜禽良种化。

因地制宜选用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二)养殖设施化。

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和动物防疫要求。

(三)生产规化。

建立规完整的养殖档案,制定并实施科学规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四)防疫制度化。

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免疫监测等防疫工作,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五)粪污无害化。

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第三章示场确立
第九条示场标准
农业部制定示创建验收评分标准,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省区情况对评分标准进行细化,制定不低于农业部发布标准的实施细则。

第十条创建方案制定与下达
农业部根据各地畜牧业发展现状,下达当年示场创建方案,明确各省区标准化示场的创建数量,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细化本区域的示场创建方案,组织开
展示创建工作。

第十一条申报程序
符合示场创建验收标准的养殖场户根据自愿原则向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评审验收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三人以上的专家组,对申请参与示创建的养殖场进行现场评审验收,确定每个养殖场在示期限的具体示任务和目标,并将验收合格的养殖场在省级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第十三条批复确认
农业部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实地抽查复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并授予“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场”称号,有效期三年。

第四章指导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农业部和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分别成立技术专家组。

全国畜牧总站负责对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技术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省区参与示创建的养殖场进行集中培训与技术指导,养殖场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开展示创建活动。

第十五条示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场的有关要求组织生产,以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周边养殖场户开展标准化生产。

示场应当按照农业部及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提供示场有关基础数据信息,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生产经营、具体
示任务和目标完成等情况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示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示场奖惩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建立示场监督检查档案记录,每年抽查覆盖率不少于30%。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掌握示场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农业部不定期开展对示场的监督抽查,并将示场作为农业部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重点。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示场资格:
(一)弄虚作假取得示场资格的;
(二)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
(三)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使用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或不按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的;
(五)其他必备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六)因粪污处理与利用不当而造成严重污染的;
(七)停止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
(八)日常抽查不合格,情节严重的,或整改仍不到位的。

(九)未按规定完成示任务和目标的。

第十八条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地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示场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农业部予以通报批评。

涉及违纪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省级示场创建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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