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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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WTO法律制度与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而WTO(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引导和规范国际贸易的机构,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WTO法律制度是维护贸易自由化、促进公平竞争和解决贸易争端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深入探讨WTO法律制度的内涵、原则,以及其在国际贸易法中的作用。

一、WTO法律制度的内涵与原则WTO是一个以成员国为核心的、基于协议和规则的国际组织,致力于推动贸易自由化、促进经济全球化。

WTO法律制度植根于国际贸易法领域,旨在规范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行为,确保贸易的公平和可预测性。

WTO法律制度以《关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为基础,包括多项相关协议和规则。

其中,最新的《关于规则和程序的协定》(DSU)于1995年生效,主要规定了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和原则。

WTO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如下:1. 最惠国待遇原则:WTO成员应平等对待其他成员,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2. 国民待遇原则:WTO成员应将外国贸易商与本国贸易商一视同仁,给予相同的待遇;3. 负面清单原则:WTO成员应把所有贸易限制措施列入负面清单,除清单内的限制外,其他货物和服务都应自由流通;4. 优惠制度原则:WTO成员应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和优惠待遇,以促进其经济发展和融入全球贸易体系。

二、WTO法律制度在国际贸易法中的作用1. 促进贸易自由化:WTO法律制度鼓励成员国消除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和限制,实现贸易的自由与顺畅。

通过关税削减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WTO为全球贸易创造了更开放、更公平的环境。

2. 规范贸易行为:WTO法律制度规范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行为,包括贸易政策制定、关税协商、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这样可以确保贸易活动的公平性和可预测性,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3. 解决贸易争端: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其法律制度中最具特色的部分。

该机制旨在通过独立的争端解决机构对贸易争端进行裁决,确保成员国遵守WTO的协议和规则。

第14讲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第14讲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日本采取的紫菜贸易配额分配措施武断地规定原产地为韩国不从包括中国在内的生产国进口紫菜实际上形成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生产国的歧视违背了世贸组织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其次gatt1994第11条普遍取消数量限制条款任何缔约国除征收税捐或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国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缔约国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 2000年6月21日,在世界贸易组织一百三十 年 月 日 五个成员中, 五个成员中,有三十七个成员要求与中国 进行双边谈判, 进行双边谈判,已有包括美国和欧盟在内 的三十二个成员与中国结束谈判, 的三十二个成员与中国结束谈判,并签署 了双边协议。尚未达成协议的仅剩墨西哥、 了双边协议。尚未达成协议的仅剩墨西哥、 瑞士、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和哥斯达黎加。 瑞士、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和哥斯达黎加。
• 中国入世还由 步走: 中国入世还由3步走 步走: • 第一步,与最后五个要求和中国进行双边谈判的 第一步, WTO成员完成谈判并签署协议; 成员完成谈判并签署协议; 成员完成谈判并签署协议 • 第二步,等待 第二步,等待WTO总理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中国加 总理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中国加 的议定书和中国工作组报告; 入WTO的议定书和中国工作组报告; 的议定书和中国工作组报告 • 第三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中国入世议定书后, 第三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中国入世议定书后, 由中国政府代表将批准书交存WTO总干事。 总干事。 由中国政府代表将批准书交存 总干事
• 2005 年3 月1 日《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 对部分概念模糊和用语不规范的条款进行 了修改或调整,提高了与 提高了与WTO 等多边规则的 了修改或调整 提高了与 一致性,加大了对申请人利益的保护力度 加大了对申请人利益的保护力度。 一致性 加大了对申请人利益的保护力度。

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遇是指,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 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 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主要包括三个内容:第一,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进 口产品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第二,在有 关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规等方面,进口产品必须享 受与同类国内产品相同的待遇。第三,任何成员不能以直接或间接方法对 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或强制规定 优先使用国内产品。国产化要求、进口替代要求等均被视为直接或间接对 外国产品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规定。第四,成员不得用国内税、其他 国内费用等方式,为国内工业提供保护。 国民待遇的例外情况:国民待遇义务不适用于政府采购;国民待遇义 务并不禁止单独给予某种产品国内生产者的补贴,但这种补贴应符合《补 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及《农产品协议》的相关规定。国民待遇原则并不 禁止有关外国电影片放映数量限制,成员方可要求本国电影院只能放映特 定数量的外国电影。
(九)贸易救济措施条款
WTO允许成员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或数量大量增加给国内产业造成 损害时采取贸易救济性措施,即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手段以 保护国内产业发展。
(十)争端解决条款
“GATT94”争端解决条款,对成员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如何进行磋商、 专家组审理、上诉机构审理、裁决的执行及监督等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课前信息 一、2003年上半年国际对华反倾销情况 1.中国是全球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
尽管2003年上半年其他成员对中国反倾销比2002年同期减少了9起,但仍有12 起反倾销调查案件针对中国产品。中国仍然是全球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韩国 和印度位居第二,分别为8起和6起。中国台北、日本和美国均遭受了5起反倾 销调查。 2.中国仍为全球反倾销措施最大的受害国 2003年上半年,有16起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是针对中国产品,尽管比 2002年同期减少了2起,但中国仍为全球遭受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国。 位居次席的是韩国和俄罗斯,分别为7起。第三位是中国台北、南非和泰国, 分别为6起。 3.土耳其成为中国最大的反倾销对象国,发展中成员值得关注 2003年上半年,在针对中国产品的新立案件中,印度、墨西哥、美国分别为2 起;土耳其、埃及、欧盟、秘鲁、南非、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分别为1起。这些 数据表明,发展中成员更频繁地运用了反倾销手段来保护本国的产业,而中国 已成为各发展中成员发起反倾销的主要对象。

第4章 中国对外贸易管理

第4章 中国对外贸易管理

经 济 调 控
微观经济主体
经济杠杆体系
宏观经 济
外贸经济调控手段内涵及作用
指国家通过调节经济变量(汇率、税收、信 贷和价格等)来影响外贸领域的微观经济行 为,并使之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一切政 策措施的总和。
调节功能 控制功能 核算功能 监督功能
一、汇率调节

汇率也称汇价,是指两国货币之间的交换比率或 比价,也就是用一国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另一国货 币单位的价格。
6实行公平贸易原则
7对外贸易促进原则
《外贸法》的适用范围
1、地域适用范围 除香港、澳门、台湾
2、对人的适用范围
3、时间适用范围
2004年7月1日起
其他立法体系
第一、货物管理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3 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对象 (一)对外贸易经营管理 是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和经营活动范围进行 规范而实施的管理。 (二)货物进出口管理 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本身的管理,也就是国家有 关部门对进出境货物的实际管理。 (三)货物进出口环节管理 是指对货物进出口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配套环节的 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进出口 主要环 节管理
维护 贸易 秩序
◎ 维护贸易秩序的立法
中国是近年来国际反倾销案件最大的受害者,出口产品 受到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反倾销指控高居全球之首。据 统计,从1979年以来国外针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 查已有500余起,平均每年约20起,且近两年呈增长趋势,每年 都在30起以上。中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每年平均损 失800多亿元人民币,并且导致大量相关企业员工下岗。在 这些反倾销调查案中,中国企业能争取到较好裁决结果的仅 占三成,绝大部分被课以高额反倾销税,损失惨重。

WTO贸易组织法律制度

WTO贸易组织法律制度

WTO贸易组织法律制度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是一个负责监督和管理国际贸易的国际组织。

WTO的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其成立文件《世界贸易组织协定》(The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及其他相关协定和规则的基础上的。

WTO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WTO协定、相关官员任命与选择以及争端解决机制。

首先,WTO的核心法律文书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该协定规定了WTO的目标、功能和工作机制,并包含了几个重要的原则,例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

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产品和服务给予同等待遇,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对本国产品和服务的处理上,给予与外国产品和服务相同的待遇。

市场准入原则要求成员国减少和消除对进口产品和服务的各种贸易壁垒。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成员国通过禁止或限制不合理的补贴、反倾销措施和竞争政策限制等手段,保护自由、公平和竞争的贸易环境。

其次,WTO的法律制度还包括有关官员任命与选择的规定。

WTO设有总干事和干事会,总干事负责组织和管理WTO的日常工作,干事会是WTO 的最高决策机构。

总干事由成员国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一次。

同时,WTO还设有其他专门机构和委员会,如市场准入委员会、技术障碍与标准化措施委员会等,这些机构和委员会的成员也是由成员国共同选举产生。

最后,WTO设有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

争端解决机制由争端解决设施和争端解决机构组成,争端解决设施的任务是协助争端解决机构履行职责。

争端解决机构是WTO的专门机构之一,由多位合格成员组成,负责处理成员国之间针对WTO协定的争端。

争端解决机构的程序规则以及争端解决机构的成员资格和任期都在相关的争端解决机制规则中进行了详细规定。

总之,WTO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综合性且有效的体系,旨在监督和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与公平竞争。

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1. 概述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为维护贸易各方权益和促进贸易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法律规章的总称。

此制度旨在为国际贸易提供统一的规则和标准,解决贸易争议,确保贸易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2. 国际贸易管理法律的基本原则2.1 自由贸易原则自由贸易原则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石。

它强调贸易各方之间应自由地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换,避免贸易壁垒和歧视性对待。

2.2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贸易各方应平等对待来自其他贸易伙伴的商品和服务。

即一国对于任何一个贸易伙伴给予的最优惠待遇应同样适用于其他所有贸易伙伴。

2.3 国民待遇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一个国家对于自己国民的商品和服务不得给予不利于其他国家的待遇。

即对于国内商品和服务,应给予同等的待遇,避免歧视性对待。

3.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3.1 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之一。

其职责包括处理贸易争端、监督全球贸易政策和推动自由贸易的发展等。

3.2 贸易救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中用于解决贸易壁垒和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一种手段。

常见的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等。

4. 贸易合同法律制度4.1 合同的要素和成立贸易合同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中处理贸易交易的重要法律文书。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意、合约能力、合法对象和合法形式等。

合同成立必须满足这些要素,并经过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

4.2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

合同的违约是指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发生的违约行为。

通常情况下,合同违约的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5. 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5.1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学和艺术等领域创造的无形财产权益。

知识产权可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5.2 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中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中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中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1. 简介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贸易国之一,对外贸易的发展对于中国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该制度涵盖了贸易政策、贸易法规、进出口流程和相关机构等方面。

2. 贸易政策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主要以促进贸易平衡、鼓励出口和拓展进口为目标。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降低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扩大跨境电商等,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3. 贸易法规中国的对外贸易法规主要包括进出口管理法、关税法和海关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报关、验收等程序,以及关税的征收、退税和监管等事项。

同时,中国还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遵守WTO规则,参与全球贸易体系。

4. 进出口流程中国的进出口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4.1 出口流程- 出口合同签订- 货物生产制造- 报关出口- 货物装运- 报关出口手续办理- 境外货物运输4.2 进口流程- 进口合同签订- 缴纳进口关税- 资金支付- 装运货物- 报关进口- 清关和货物交付5. 相关机构中国的对外贸易管理涉及到多个相关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5.1 商务部商务部是中国对外贸易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贸易政策和法规,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维护贸易秩序和利益。

5.2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和管理,执行关税征收和贸易统计等职能。

5.3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外汇管理机构,负责外汇管制、外汇市场监管以及资本项目的管理。

5.4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为了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中国设立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该试验区实施特殊的贸易政策和管理制度,促进跨境电商的创新和发展。

6. 结论中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包括贸易政策、贸易法规、进出口流程和相关机构等方面。

该制度为中国的对外贸易提供了规范和保障,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

国际贸易管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WTO)--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

国际贸易管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WTO)--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
A.对外贸易经营者应为被授予外贸经营权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B.该法只适用于货物进出口
C.该法不适用于香港、澳门地区
D.该法规定了对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制裁措施
[答疑编号2768040102]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外贸易法》的规定。
选项A表述错误。错误一,已改为备案制。错误二,还可以是个人。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2)对货物、技术进出口的限制和禁止(16条)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选项C正确)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2005-1-87)
“(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04
(3)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的配额、许可证管理
第19条: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选项B表述错误。“均应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中的“均应”说法错误,应当是“部分”;选项C表述错误。依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办理许可。

第十九章 国际经贸法律制度

第十九章 国际经贸法律制度
第十九章 国际经述
一、GATT与WTO的关系 二、WTO基本法律原则 1、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 2、国民待遇原则 3、逐步减少关税原则 4、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5、透明度原则 WTO协议又被称为一揽子协议 主要表现为四个附属文件,涉 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三大领域。

二、对外贸易具体制度 1、对外贸易资格与代理制 2、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登记制度 3、国际服务贸易 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5、对外贸易经营秩序 6、对外贸易调查和对外贸易救 济


三、WTO的贸易救济措施 1、反倾销 2、反补贴 3、措施保障

四、WTO争端解决机制 专家组 上述机构 争端解决机构

第二 节
我国 对外 贸易 法律 制度
一、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概念 及原则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是指一国对 其外贸活动进行行政管理和服 务的所有法律法规的统称。 有三个基本原则: 1、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 2、平等互利原则 3、互惠对等原则和最惠国、国 民待遇原则

国际贸易管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WTO)--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经济法》第四章讲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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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界贸易组织的一般制度
(一)世贸组织的法律框架及组织结构
(二)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普遍、自动、相互、同一性
普遍性:在不同的领域,都要给予所有成员方最惠国待遇。

自动性:给予某一国家更为优惠的待遇,这种优惠待遇将自动给予其他成员方。

相互性:互相给予。

同一性,给予某一国家某种优惠,给其他成员方的这种优惠的前提和标的是一样的。

例外—— 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关税同盟、边境贸易、普惠制(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反补贴、收支平衡、对特定成员豁免等例外
该原则是多边贸易制度的基石。

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必须经全体成员同意才有效。

2.国民待遇原则——给予外国国民或产品和本国国民或产品同等的待遇。

例外(政府采购、仅对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一般例外)
3.关税减让原则——约束性关税
4.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例外(粮食等短缺、归类或分级或销售标准、农渔产品过剩、保障金融地位和收支平衡)
【例题·单选题】关于世界贸易组织(WTO )的最惠国待遇制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1-42)。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概述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概述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概述首先,WTO规则为我国对外贸易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WTO的成立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开放和透明的贸易体制,使各成员国在相互交往中遵守规则,维护自由贸易的基本原则。

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我国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受到了明确的规则约束,有效保护了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其次,WTO规则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体制,WTO的规则推动了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在WTO框架下,我国的商品和服务能够以更加公平的条件进入国际市场,同时我们也更容易获取其他成员国提供的贸易便利措施。

这为我国的出口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也促进了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

WTO规则还鼓励和支持了我国的对外投资发展。

在WTO框架下,成员国有义务对其他成员国的投资进行公平和公正的待遇。

这意味着我国的企业在海外投资时,享受着与其他成员国企业相同的待遇。

同时,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也为我国企业提供了保护机制,可以维护其在海外投资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另外,WTO规则还推动了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与交流。

WTO作为一个平台,为各个成员国提供了广泛的合作机会和协商框架。

通过参与WTO的会议和磋商,我国与其他成员国得以开展深入的合作与交流,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问题解决和贸易规则的制定。

这为我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了机会。

然而,虽然WTO规则为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有些发达国家采取了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对我国的商品和服务实施了不合理的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这严重违反了WTO规则,影响了我国的出口。

其次,我国在WTO谈判中的发言权和议程设置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在WTO的决策过程中并没有充分体现出我国应有的地位和权力,这需要我们继续努力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参与权。

WTO与中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汇编(PPT 74张)

WTO与中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汇编(PPT 74张)

第二节 WTO的各项协定
WTO是在GATT基础上,历经多次协商谈 判,修改、增补协定,特别是在乌拉圭回 合所达成的一揽子协定基础上形成的。其 法律机构集中体现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 易谈判最后文本》中。“最后文本”由 《WTO协定》统领,将乌拉圭回合所达成 的各项独立协定均作为其附件,形成一个 完整的法律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 ◢ 《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决定》 意在表明WTO部长级会议决定中国根据所附议定书中所列条 件加入《WTO协定》,成为WTO成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 规定中国加入条件的法律文件,由正式条款和附件组成。
三、WTO成员资格及其加入 (一)WTO的成员方
★ GATT——缔约方(contracting party) WTO——成员方(member),目前有157个成 员(12年8月24日) ★ 成员多是主权国家,也有“单独关税区”。 目前,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台湾。
四、中国加入WTO相关问题
(一)中国入世法律文件
四、中国加入WTO相关问题
2002年10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院审理时法律适用问题——7、8、9条
五、WTO的组织结构及决策机erial Conference) WTO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方贸易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 其全权代表参加,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 职责:履行WTO的职能,并为此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 部长会议应一个成员方的要求,有权按照《WTO协定》及有 关多边贸易协定,对任何多边贸易协定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 对多边贸易协定所规定的事项享有最高决策权,可以通过谈 判创立、修改WTO项下的各种法律规则。 地位:WTO的立法机构。 2、总理事会(General Council) 是WTO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关,成员包括所有成员代表。在 适当的时候召开会议,通常每年召开6次左右,会议代表绝 大多数是各成员在日内瓦永久性代表团的人员。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规章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规章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规章制度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法律规章制度在国际贸易法领域起着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WTO是一个国际贸易组织,负责监督和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

其法律规章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和成员国义务等。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介绍WTO法律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作用。

一、贸易协定贸易协定是WTO的核心文件,包括《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和各种服务和知识产权协定等。

GATT是WTO的前身,自1947年起成立,其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贸易协定确立了国际贸易准则,规定了成员国的贸易义务和权利,保护了公平竞争和市场准入的原则。

二、争端解决机制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其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当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可以通过该机制解决争端。

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执行性,它为成员国提供了公正和透明的争端解决机制,确保贸易纠纷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这一机制的有效运作有助于维护全球贸易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和互利共赢。

三、成员国义务作为WTO成员国,各国有义务遵守WTO的法律规章制度,并履行其所承诺的贸易自由化和开放市场的义务。

这些义务涵盖了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减少、纺织品和农产品的减负等方面。

成员国还需遵守贸易规则,保护知识产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出口补贴和倾销行为等。

如果成员国违反义务,其他成员国可以提起争端,并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

WTO法律规章制度的作用:1. 促进贸易自由化:WTO通过制定贸易协定,逐步降低贸易壁垒,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为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创造有利条件。

2. 规范国际贸易行为:WTO的法律规章制度规范了成员国的贸易行为,确保公平竞争,避免不正当贸易手段的使用。

3. 解决贸易争端: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和有效的框架,用于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 保护知识产权:WTO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了成员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措施,促进了全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创新活动。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与中国对外贸易概述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与中国对外贸易概述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与中国对外贸易概述首先,WTO规则为中国对外贸易提供了一个稳定、透明和可预测的环境。

WTO规则的基本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等,这些原则确保了国际贸易的公正和平等。

在WTO框架下,中国参与了许多多边贸易谈判,积极推动了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改革。

此外,WTO还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了国际贸易争端,维护了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权益,保护了中国的贸易利益。

其次,WTO规则对中国的对外贸易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

中国加入WTO后,降低了许多商品的关税水平,并逐步取消了非关税壁垒。

这使得中国的出口产品更具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了更多的机会。

同时,中国还积极履行加入WTO时的承诺,进一步开放自己的服务业市场,提供更多的服务贸易机会。

这些举措为中国的对外贸易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准入和发展空间。

第三,WTO规则为中国外商投资提供了保障。

WTO的外国投资规则(WTO政府采购协议、贸易相关投资措施协议等)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来参与国际市场。

中国也通过与其他成员达成双边和多边的投资协定,进一步促进了外商在中国的投资和合作。

这些规则和机制为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提供了一个公平、透明的环境。

然而,中国在参与WTO规则时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中国的经济体量庞大,市场规模巨大,这使得中国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话语权增加。

然而,由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其经济结构和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中国在某些贸易争端中需要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另一方面,WTO的一些规则对中国的外贸也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例如,WTO的反倾销措施对中国的一些出口产品造成了负面影响。

此外,WTO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对中国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中国的对外贸易造成了一定的挑战。

总的来说,WTO规则为中国的对外贸易提供了一个稳定、透明和可预测的环境,并为中国的对外贸易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和投资机会。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WTO的法律制度是由WTO协定和附属的多项协议构成的。

WTO协定是WTO成立的基础文件,覆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多个领域,旨在确保全球贸易自由化、公平竞争和开放市场。

同时,WTO还拥有争端解决机制,可以调解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并最终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WTO的法律制度为全球贸易提供了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

首先,WTO的法律制度是多边的。

所有的成员国都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利,无论其经济实力大小。

这种多边性反映了国际贸易的普遍规模和全球经济的相互依赖性,使得各国能够公平竞争和相互合作,推动全球贸易的发展。

其次,WTO的法律制度是基于规则的。

WTO协定和附属协议确立了贸易规则和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国内法律透明度、技术贸易壁垒等,为成员国建立了公平和透明的贸易环境。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规则,WTO确保了贸易的可预测性和一致性,避免了各种贸易障碍和歧视措施的出现。

再次,WTO的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可执行性。

根据WTO协定,各个成员国需要履行其对全球贸易和国际贸易规则的承诺,否则将面临争端解决机制的调查和裁决。

这种强制力和可执行性为成员国提供了一种保护措施,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公正竞争和贸易利益的权益。

WTO的法律制度在全球贸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促进了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开放,通过降低和消除贸易壁垒,鼓励成员国之间的相互贸易和合作。

其次,它确保了贸易的规则和原则得到遵守,防止各种歧视和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发生。

另外,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为成员国提供了一种公正和有效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方式,保护他们的贸易利益和权益。

然而,WTO的法律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WTO的规则和协议对他们不利,限制了他们的发展空间。

他们呼吁对WTO进行改革,以便更好地反映和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关切和需求。

此外,一些非贸易问题,如劳工权益、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等,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需要在WTO的法律制度中得到更好的关注和解决。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概述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作为国际贸易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旨在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性。

WTO的法律制度是其运作的核心,为成员国提供了一个规范贸易行为、解决贸易争端的框架。

基本原则WTO法律制度基于以下基本原则:1. 最惠国待遇:会员国必须对所有其他会员国提供最优惠的贸易条件,不存在歧视。

2. 国民待遇:对于本国和外国货物、服务及知识产权的保护,会员国必须一视同仁。

3. 市场准入:会员国不得对其他会员国的商品和服务设立过多的贸易壁垒。

4. 贸易救济措施:会员国可以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以应对被认定为不公平贸易行为。

争端解决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法律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当会员国之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可以通过争端解决程序进行解决。

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1. 协商阶段:会员国之间先通过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2. 专家小组:如协商未果,可以要求成立争端解决专家小组,对争端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

3. 上诉机构:如果任何一方对专家小组的报告表示异议,可以向上诉机构上诉。

4. 执行阶段:一旦争端解决措施得到通过,会员国必须采取措施执行争端解决的结果。

贸易政策审议WTO的另一个重要机制是贸易政策审议。

会员国需要定期向WTO 提交有关其贸易政策的信息,并接受其他会员国的审议。

这有助于提高贸易透明度,促进贸易政策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结论WTO的法律制度为全球贸易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框架,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公平性。

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政策审议,WTO努力解决贸易争端和促进会员国之间的合作与理解。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在保障贸易公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从国际贸易规则、进出口管理、海关监管以及争端解决等方面,详细探讨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一、国际贸易规则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积极参与和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目前,中国在对外贸易方面主要依据《中国-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国内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首先,中国积极履行与WTO的承诺,主动降低关税壁垒,推进贸易便利化。

例如,中国在加入WTO之后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关税减让措施,放宽了对外贸易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促进了国内市场的开放。

其次,中国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并参与了区域性贸易协定的谈判与签署。

例如,中国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相关国家签署了一系列的自由贸易协定,扩大了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并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贸易环境。

此外,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制定和执行,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进出口管理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管理机构是海关总署,负责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管理。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也对相关领域进行管理。

进出口企业在进行贸易活动前,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注册登记,获取相应的资质和手续。

同时,企业要遵守相关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确保产品质量和合法性。

对于出口企业,海关采取出口退税、出口关税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同时,海关加强出口货物的监管和检验,确保出口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和标准。

对于进口企业,海关实施进口关税及配额的管理,防止不合规、低质次品进口。

同时,加强进口商品检验和检疫,保护国内市场及消费者的利益。

三、海关监管海关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负责监管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等职责。

中国海关积极推行“单一窗口”通关模式,加快通关速度,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9.第5章中国对外贸易管理

9.第5章中国对外贸易管理

第9次课第五章中国对外贸易管理课时 2重点内容:对外贸易立法管理、对外贸易经济调控手段、对外贸易行政管理。

对外贸易管理的定义——P115第一节对外贸易管理的必要性1、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2、促进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发展3、协调和发展国际贸易4、合理调节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第二节对外贸易立法管理一、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渊源(一)国内法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二)国际法渊源1、WTO规则2、其他国际条约3、中国承认的国际贸易惯例二、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框架(一)货物贸易管理立法1、货物进出口管理立法2、货物进出口主要环节管理立法3、对外贸易救济立法(二)技术管理立法1、技术进出口管理立法2、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三)服务贸易管理立法1、《对外贸易法》2、外资管理立法中的有关规定3、服务贸易立法的具体部门法规三、《对外贸易法》概述(一)《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见P123-124(二)《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原则2、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的原则3、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原则4、平等互利、互惠对等的原则5、公平贸易的原则6、贸易促进的原则第三节对外贸易经济调控手段一、对外贸易税收(一)进出口关税1、关税的经济效应2、进出口关税税率3、中国关税政策的演变(二)进口商品国内税1、进口商品的增值税2、进口商品的消费税(三)出口退税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制度。

详见P153-158二、汇率和汇率制度(一)汇率对进出口贸易的经济效应(二)中国汇率制度的演变1、计划经济时期的汇率制度1979年以前,“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2、改革开放时期的汇率制度1979-1993年:外汇留成;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双轨制:牌价汇率1.8(2.7、3.8、4.71、5.21、5.8)人民币:1美元,外汇调剂价8.5-9元人民币:1美元3、1994年后的汇率并轨实现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单轨制:牌价汇率8.23-8.28人民币:1美元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4、2005年后的汇率改革2005年,我国改变人民币盯住美元的单一的汇率联系机制,改为与美元、欧元和日元三大重要货币加权平均的一揽子汇率联系机制;实施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适度放宽,实行窄幅波动;调整国家外汇储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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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必需的法律人格; (2)WTO每一成员都应给予WTO履行其职能所必需的特权和豁
免; (3)WTO每一成员应同样给予WTO官员和各成员代表独立履行
与WTO有关职能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 (4)WTO成员给予WTO、WTO官员及其成员的代表的特权和豁免
应与1947年11月21日联合国大会批准的《专门机构特权及 豁免公约》所规定的特权和豁免相似。 (5)WTO可订立一部总协定。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WTO的职能: (1)管理多边贸易协议 (2)作为进行贸易谈判的场所 (3)解决贸易争端 (4)监督成员国的贸易政策 (5)在必要情况下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性援助和培训 (6)同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WTO的法律地位: (1)WTO具有法律人格,WTO每一成员均应给予WTO履行其职能
三、WTO的宗旨、职能、法律地位和成员
WTO的宗旨:建议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更具活 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并且将GATT达成的 所有协定(包括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 成果)纳入其法律框架。为实现上述宗旨,WTO各 成员应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安排,大幅度削减关税 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歧视性待遇,扩大市场准 入程度及提高贸易政策和法规的透明度,同时对 发展中国家给予特殊和差别待遇。
律约束力以及必要的检查监督措施 “祖父条款”削弱了GATT的权威性(“在不违背国内现行立法
的最大限度内临时适用关贸总协定的第二部分(即关于国 民待遇、取消数量限制等规定)) 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缺陷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GATT与WTO的关系
组织结构和管理职能上的承上启下关系 性质上的变更 法律规范上的继承关系
第七章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 对外贸易管理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WTO及其 基本法律制度,理解在WTO之下的世界多边 贸易体制的基本含义。理解我国对于对外 贸易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学习重点:WTO与GATT,WTO基本法律文件 学习难点:WTO基本法律文件
到1994年12月31日,关贸总协定已经有125个缔约方。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作为一个事实上的国际贸易组织和一个多边贸易谈判的场 所,共主持过8个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前5个回合的谈判 主要在互惠基础上谈判降低关税的问题,第6个回合开始, 开始涉及到非关税壁垒及其他方面。
1986年到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1994年4月15日,各缔 约方签署了包括《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在内 的一揽子最后法律文件。马拉喀什协定在1995年1月1日生 效后,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宣告成立。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WTO对GATT的继承与发展
WTO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WTO的宗旨更科学、更有时代性 WTO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备和统一 WTO调整的领域更加广泛 WTO争端解决程序更完善、更权威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二、WTO的法律文件
WTO的法律文件由60多个协定和决定组成(既包括实体法性 质的法律文件, 也包括程序法性质的法律文件)
WTO的四个附件:
1、附件1:
附件1A:关于货物贸易的多边协定
附件1B:《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各附件
附件1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பைடு நூலகம்
2、附件2:《关于争议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DSU)
3、附件3:《贸易政策评审机制》(TPRM)
4、附件4:诸边贸易协定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一、WTO的历史发展
关贸总协定(GATT) GATT对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功绩 GATT的局限性 从GATT到WTO GATT与WTO的关系 WTO对GATT的继承与发展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GATT
参与哈瓦那会议的23国代表同意将《哈瓦那宪章》中有关关税与贸易 的条款摘出,连同各国的关税减让协议,构成一个单独的文件,即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第一节 WTO概述 第二节 WTO的基本法律原则 第三节 WTO的主要协定 第四节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第一节 WTO概述
一、WTO的历史发展 二、WTO的法律文件 三、WTO的宗旨、职能、法律地位和成员 四、WTO的机构设置及其决策制度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GATT对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功绩
通过谈判降低了发达国家的关税水平 扩展了多边贸易制度的适用范围 对非关税措施进行规范 形成了一套指导缔约方贸易行为的国际贸易准则 提供了最基本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GATT的局限性
GATT没有法律地位,只是临时性的协议 许多规则不够完善,执行起来有很大空隙,缺乏足够的法
具体而言,WTO的法律文件主要由《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以及四个附件构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任何 一方在自己成为成员时或在另一方成为成员时,不同意在 彼此之间适用《WTO协定》及附件一和附件二所列多边贸 易协定,那么,这些协定在该两成员之间将不适用。)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协定》
《政府采购
(另《国际奶制品协定》 、《国际牛肉协定》已于1997 年终止)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根据《WTO协定》,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的各项协定及法律文件,要求成员一揽子 接受,对所有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 员方必须遵守,不可保留;各成员方对附 件4各协定可分别接受。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关贸总协定》以签署《临时适用议定书》的方式,避开各国国内的 批准程序,于1948年1月1日生效,一直临时适用至1994年12月31日。
1947年10月30日,23个国家在瑞士日内瓦共同签署了《关贸总协定》, 当天,23个签署方中的8个国家于签署关贸总协定的当天,签署了 《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宣布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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