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之物与艺术之物——传统陶瓷的艺术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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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之物与艺术之物

——传统陶瓷的艺术与文化

陶瓷是我国古代工匠的一项伟大发明和创造,是中国人以自己的智慧和文化对世界文明的一项杰出贡献。西方称中国为“瓷”之国,是瓷的故乡。①现知中国最早的制陶活动开始于迄今一万年前后的新石器时代初期,原始初民们“陶于河滨”,用泥土制陶,经火烧成器,以实用于饮食、贮存一类的日常生活。在文化史上,将陶器的出现作为农耕和定居生活的产物。几千年陶器的烧制和使用经验,奠定了瓷器产生的技术基础,到东汉时期,瓷器在富有硬陶、烧造传统的浙江地区创烧成功,由此而开创了中国陶瓷并举的新时代。

陶瓷是神奇的。它的原料是泥土,经过火的洗礼,竟成为釉光璀璨、纹彩斑斓、晶莹剔透、美伦美焕的器物,其神奇、其典雅、其适用、其久远、其丰富、其万般,一切均使人感慨万千、赞叹万千。但今天,我们不仅是感慨和赞叹,而希图用新的目光去重新释读我们陶瓷艺术的历史和它的存在,认识其价值。

一、生活之物与艺术之物

我们生活在一个人造物的世界之中。陶瓷作为生活之物,在我们近万年的生活中一直起着一个看似平凡、日常,又十分富有意义的重大作用,既服务于生活,又消失在生活之中。也许,极少数幸存的古代陶瓷已成为收藏之物,但陶瓷的本质是生活而不是收藏。法国学者尚·布希亚曾将古代器物称之为“边缘物”,他认为古代器物“不再有实用的状况出现,它完全是作为记号存在的。……它并非无功能,亦不是单纯的‘装饰’,在系统的框架里,它有一个十分特定的功能:它代表时间。”当然,“不是真正的时间,而是时间的记号,或是时间的文化标志。”

②我认为,即使是实用功能的丧失,变成海德格尔所说的“纯然的器具”③,其器物本身不仅是时间的记号和时间的文化标志,也是历时性的文化的记号和生活文化的标志。

陶瓷的本质是生活。生活是日常的,这里的生活,包括了使用者的生活和制陶艺人的劳作生活在内。陶瓷的一切属性,无论是功利的还是艺术的、审美的、文化的,都可以说是日常的或基于日常的。

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日用器物,生活者即使用者要求和遭遇的实用性、适用性构成了它本质要义的第一个层面。一切以“用”为根本,所谓“日用”。这几乎是作为造物制器的一个基本原则,从造物的第一天起就确立了。考古表明,在原始陶器的创烧之初,制陶者所考虑的问题仅有一个:如何适用于炊煮食物的生活基本需求。在原始状态下的人类劳作,一切都植根于人类生命的存续,因此,器物中所谓的“实用性”,不是可有可无或是谁赋予的东西,而是生命价值的体现和投射;这种实用价值作为人类社会最古老而又最永恒的价值,是不可背离的,也是生活之物的根基。

从历史上看,人类的生活总是以一定方式体现的,因此,陶瓷作为生活之物,它必然又是生活方式的产物。当人类结束了上百万年的狩猎生活而开始迈入定居和农耕生活时,陶器出现了,这里,陶器成了农耕定居生活的信物。而游牧民族

的陶瓷制品如辽代穿带鸡冠壶(图1),壶体与定居民族所使用的圆形壶体不同,呈扁形,类似其皮囊壶,其设计适应了游牧生活方式的需要。当饮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时,茶具出现了。当宋代盛行

“斗茶”时,黑色的专用茶盏很快就满足了这种特殊的需求。

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日用器物,它本质要义的第二个层面是其创制、生产的活动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此,陶瓷作为日用器物,其“出生”是处在“日用”和器具的生产之中的。我们都知道,陶瓷(主要指历史上手工生产的产品)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所有能保留下来的古代陶瓷,不仅具有历史的文物价值,更具有历史的艺术价值。但是,在历史上它不是作为“艺术之物”被创造,而是作为日用器物而源源不断地从简陋的窑场中、从非艺术家的工匠手中生产出来的。这些器物,尤其是实用类的大众化陶瓷、民间陶瓷,很少是被当作艺术品看待的。及至官窑的设立,统治阶级为宫廷御用而生产陶瓷,其目的主要还是出于日用。在陶瓷中有相当多的产品可以归属为陈设瓷,如各式花瓶乃至尊炉一类器物,但这类器物不仅仍具有一定的实用功能,重要的是“器具性”和“物性”使其拉开了与绘画一类纯艺术的距离(图2)。

在这里,我们遭遇到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作为日用器物其艺术性的特殊性及其意义;一是作为艺术品,它的物性及其意义。

毫无疑问,陶瓷作为日用器物,其本质又是艺术性的,是艺术之物。作为艺术之物,它又不是艺术家所创造的,而是由普通生产者作为器具生产而生产的产品,是无意为之的“艺术”,因此,其艺术性就具备了更自然、更朴质、更本真的性质,而艺术尤其是所谓最高的艺术、能称之为逸品之艺术不就是以自然、朴质、本真为典型的吗?正是凭借着这种自然、朴质、本真,使我们在这些历史的遗留物面前,毫不犹豫地称颂其伟大,称赞其妙趣天然和巧夺天工;这些非艺术的艺术是真正的艺术,不朽的艺术。而作为艺术品,它又是器具性的,有显见的物性。在现代艺术哲学尚未承认艺术的物性之前,物性在艺术阐释中是一个被遗忘、被遮蔽的字眼。而现代艺术的先锋实践和哲学、艺术哲学的大胆追本溯源,物性成了艺术品的根本属性,也是艺术之为艺术的特性。在这里,色彩、画布都成了绘画艺术品的物性之一。此发端也许肇始于20世纪伟大的思想者海德格尔那里。海德格尔在对艺术作品本源进行探寻时,发见一幅画挂在墙上,就象一支猎枪或一顶帽子挂在墙上,“这些作品就是自然现存的东西,与物的自然现存并无二致,……所有艺术品都具有这种物因素。④”长期以来,人们都习惯于用符号或比喻的概念去描述艺术作品,而忽视了其“物因素”。海氏认为“艺术作品中的这种物因素仿佛是一个屋基,那别的东西和本真的东西就筑居于其上,……我们的意图是找到艺术作品的直接的和全部的现实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其中找到真实的艺术。⑤”海德格尔对艺术本源的探究,不仅为我们理解艺术开拓了新的视界,也为我们理解陶瓷一类的器物的艺术性提供了新的视角。他认为:“我们周围的用具物毫无例外地是最切近和本真的物。所以器具既是物,因为它被有用性所规定,但又不止是物;器具同时又是艺术作品,但又要逊色于艺术作品,因为它没有艺术作品的自足性。⑥”

陶瓷作为生活之物,又是艺术之物。它既是实用的,又是艺术的,具有实用于生活又美化于生活的双重属性。实用于生活是因为它本身的功能价值,正是这种功能价值,使其失却了“艺术作品的自足性”;它的艺术属性又使其成为美化生活和使用者实现艺术化生活的一种具有精神文化性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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