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管理)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包括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废弃等环节。
第四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应每季度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三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十一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十三条超市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四条超市应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十五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保存相关票证。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商场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检验、追溯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超市商场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超市商场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食品安全年度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第八条超市商场应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行供应商审核和备案管理。
第九条超市商场应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保证文件进行审核,保存相关资料不少于两年。
第十条超市商场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及时调整。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第十一条超市商场应根据食品特性分区、分类储存,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超市商场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情况,及时处理不符合储存条件的食品。
第十三条超市商场应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食品库存与销售记录相符。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四条超市商场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制度,实行食品销售追溯制度。
第十五条超市商场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查验,确保食品标签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超市商场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下架、召回、处理。
第十七条超市商场应对食品退市、召回、销毁等情况进行记录,保存相关资料不少于两年。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本超市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六条本超市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资格、采购要求等,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七条超市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下列食品:(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食品;(二)无国家食品安全认证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八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筛选、评估和监控,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超市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强对供应商的约束。
第十条超市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确保供应商的食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本超市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库房要求、储存期限等,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十二条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划分食品储存区域,实行分类储存。
第十三条超市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库房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超市应建立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对食品保质期进行标注、监控和处理,确保消费者购买的食品新鲜、安全。
第十五条超市应设立临期食品专柜,对即将过期的食品进行集中存放,实行专柜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提醒消费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商店超市

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店超市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商店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四条商店超市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五条商店超市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处采购食品。
第六条商店超市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提供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食品标签等资料,并进行记录。
第七条商店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等信息。
第八条商店超市不得采购下列食品:(一)无生产许可证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食品;(二)未按规定标签标识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第九条商店超市应当根据食品的性质和保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条商店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确保食品储存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存应当在适宜的温度、湿度条件下进行;(二)生食和熟食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应当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的环境中;(四)食品储存容器和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完好,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容器和工具;(五)食品储存应当做到先进先出,避免长时间存放。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商店超市应当遵守食品销售的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商店超市销售食品时,应当保证食品的标签标识清晰、完整,不得篡改、伪造或者冒用食品标签标识。
第十三条商店超市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一)无生产许可证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食品;(二)未按规定标签标识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
超市店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店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超市销售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食品采购和验收1. 超市应从具有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的供应商采购食品。
2. 采购人员应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等信息,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3. 采购的食品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保质期、生产日期、标签标识等。
4. 验收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销售。
第四条食品储存和运输1. 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保存。
2. 食品储存应分区、分类,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运输工具清洁、通风,防止食品变质。
第五条食品陈列和销售1. 超市应对食品进行合理陈列,保证食品新鲜、卫生。
2. 食品陈列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度。
3. 销售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处理。
4. 超市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六条食品标签和说明书1. 超市应检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确保其内容真实、完整、清晰。
2. 食品标签应包括: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电话、成分表、营养标签等。
3. 食品说明书应包括:食品的生产工艺、原料、用途、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超市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超市应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超市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赔偿。
第八条员工健康管理1. 超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录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员工。
2.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岗就医,直至症状消失。
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OO六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二章采购环节 (7)第三章验收环节 (11)第四章食品存储控制 (16)第五章食品现场制作 (19)第六章食品销售环节 (29)第七章问题商品的处理 (34)第八章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36)第九章附则 (40)附件1 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41)附件2 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43)附件3 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要点 (45)第一章概述第一条(目的意义)为推动连锁超市的规范化运营,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购物信心,提升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经营有食品项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等业态,逐步完善与食品操作相关的一系列过程。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规范是建立在HACCP、GMP和我国相关法律基础上,同时考虑了超市的现阶段发展水平、可操作性等因素,着重说明了企业在食品的采购、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应避免所有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因素。
本规范是推荐企业实施的实用操作手册,对企业的经营起指导作用。
各企业应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学习执行。
第四条(术语定义)生鲜食品:按照加工程度和保存方式不同,包括初级生鲜食品、冷冻冷藏食品和自制食品三大类。
初级生鲜食品:凡属于新鲜的、未经烹饪等热加工的蔬菜和水果;禽畜肉、水产品等,经简单处理后在冷藏、冷冻或常温陈列架上贩卖的食品。
冷冻冷藏食品:包括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两类。
冷冻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冻在-18℃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冷藏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却在4℃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原材料: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自制食品:经过烹饪、腌渍等加工处理后的熟食、面包点心和其它即食食品。
即食食品: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即可食用的菜肴。
超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超市的安全运营,保障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超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超市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超市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超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超市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超市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评估超市安全状况;4. 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第八条安全办公室职责:1.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安全信息;2. 组织实施安全检查;3. 负责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4. 组织开展安全演练;5. 负责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超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超市安全规章制度;3. 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知识;4. 事故案例分析;5. 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包括:1. 课堂讲授;2. 视频教学;3. 案例分析;4. 实操演练。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超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超市建筑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 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畅通;3. 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是否完好;4. 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5. 仓库、冷库等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包括:1.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2. 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3.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紧急措施。
超市食品安全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的超市,包括连锁超市、单体超市、便利店等。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安全第一,消费者至上;(二)全面监管,重点防控;(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超市食品经营许可第四条超市开办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方可开业经营。
第五条超市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超市审查备案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
第六条超市开办者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重新审查备案。
第七条入场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第八条入场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悬挂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第三章食品进货查验第九条超市开办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入场经营的食品及其供货者执行查验制度。
第十条超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经查验供货者的证照等手续齐全,准予入场的,超市建立供货者档案,将供货者的证、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照“一户一档”或者“一品一档”的要求备案。
第十二条超市须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销售。
第十三条超市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等。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陈列第十四条超市应按照食品的储存条件要求,分类存放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超市应设置食品陈列区,陈列食品应摆放整齐、清洁,保证消费者能够直观地了解食品。
第十六条超市应设立食品保鲜区,对需要保鲜的食品进行冷藏或冷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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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OO六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二章采购环节 (6)第三章验收环节 (9)第四章食品存储控制 (13)第五章食品现场制作 (16)第六章食品销售环节 (23)第七章问题商品的处理 (27)第八章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29)第九章附则 (32)附件1 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33)附件2 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34)附件3 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要点 (36)第一章概述第一条(目的意义)为推动连锁超市的规范化运营,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购物信心,提升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经营有食品项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等业态,逐步完善与食品操作相关的一系列过程。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规范是建立在HACCP、GMP和我国相关法律基础上,同时考虑了超市的现阶段发展水平、可操作性等因素,着重说明了企业在食品的采购、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应避免所有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因素。
本规范是推荐企业实施的实用操作手册,对企业的经营起指导作用。
各企业应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学习执行。
第四条(术语定义)生鲜食品:按照加工程度和保存方式不同,包括初级生鲜食品、冷冻冷藏食品和自制食品三大类。
初级生鲜食品:凡属于新鲜的、未经烹饪等热加工的蔬菜和水果;禽畜肉、水产品等,经简单处理后在冷藏、冷冻或常温陈列架上贩卖的食品。
冷冻冷藏食品:包括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两类。
冷冻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冻在-18℃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冷藏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却在4℃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原材料: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自制食品:经过烹饪、腌渍等加工处理后的熟食、面包点心和其它即食食品。
即食食品: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即可食用的菜肴。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超市商场内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2. 超市商场管理层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3.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对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二、食品采购管理1. 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流程,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靠、合法。
2. 采购人员需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索取并核实相关许可证和合格证明。
3. 定期评估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其符合超市商场的要求。
三、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 食品应按照类别、保质期等条件分类存放,确保先进先出。
3. 定期检查仓库环境和食品状态,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四、食品销售管理1. 销售区域应保持卫生,定期清洁和消毒。
2. 食品销售人员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 对于易腐食品,应采取适当的温度控制措施,确保食品新鲜。
五、食品标签与信息公示1. 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有完整的标签,包括产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对于散装食品,应在容器或包装上明确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 定期更新食品信息公示板,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取最新的食品安全信息。
六、食品安全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新员工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3. 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查。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2.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监督检查1. 超市商场管理层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3. 鼓励员工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超市商场管理层负责解释。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进货查验制度1. 超市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供应商的经营资格、食品合格证明、食品标识等进行审查。
2. 超市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照、票据等证明材料,并保存2年以上。
第四条进销台帐制度1. 超市应建立并执行进销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销售时间等信息。
2. 超市应指定专人负责台帐的管理和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食品储存和运输制度1. 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和条件,确保食品的安全。
2. 超市应加强对食品运输的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第六条食品下架退市制度1. 超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市等措施。
2. 超市应将下架食品妥善处理,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第七条食品加工操作规范1. 超市应对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要求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2. 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
3. 从业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第八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 超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工作的落实。
2. 超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3. 超市应定期对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超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商店超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商店超市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商店超市内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2. 商店超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储存、销售、服务等环节。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商店超市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采购管理1.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追溯。
2. 禁止采购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
四、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符合相应的温度、湿度等条件,防止食品变质。
2.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或损坏的食品。
五、销售管理1. 销售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2. 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采取防尘、防蝇、防鼠等措施。
六、员工健康与卫生1. 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员工应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并遵守本管理制度。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1. 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响应。
2. 对于消费者投诉的食品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八、监督检查1. 商店超市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九、应急管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事后处理等。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十、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采购记录、检查记录、培训记录等。
2. 确保所有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时限。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超市安全操作制度

超市安全操作制度一、消防安全1、超市内应配备符合标准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要完好有效。
3、严禁在超市内违规使用明火,如吸烟、焚烧物品等。
4、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5、员工应熟悉火灾应急预案,知道如何报警、使用灭火器材和组织顾客疏散。
二、食品安全1、严格把控食品的采购渠道,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储存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防止食品变质。
3、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及时清理过期食品。
4、食品加工过程要符合卫生标准,操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
5、加强对熟食、生鲜食品的管理,防止交叉污染。
三、货架与商品安全1、货架应稳固可靠,定期检查货架的结构是否完好,防止倒塌伤人。
2、商品陈列要整齐、稳固,避免商品掉落伤人。
3、对于易碎、贵重商品,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定期对货架上的商品进行检查,防止有破损、变质的商品上架销售。
四、人员安全1、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2、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等。
3、对于登高作业、搬运重物等危险工作,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监督。
4、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嬉戏打闹,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设备与设施安全1、电梯、自动扶梯等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购物车、购物篮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使用安全。
3、空调、通风系统要保持正常运行,为顾客和员工提供舒适的环境。
4、卫生间、洗手池等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且功能正常。
六、防盗与防损安全1、安装监控设备,覆盖超市的各个重要区域,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2、加强出入口的管理,对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进行检查。
3、定期盘点商品,及时发现商品的丢失和损耗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细则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人们在选择食品时,尤其是超市购物时,更加注重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以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细则为主题,探讨如何建立和完善超市食品的安全管理体系,以提供给消费者安全可靠的食品。
一、食品供应商准入规定1.供应商必须取得相关合法经营资质与认证,并持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及时提供上游生产环节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原料安全证明、生产过程管理记录等;3.供应商必须按照超市要求的标准,进行食品质量抽检,并提供抽检报告。
二、食品存储和陈列规定1.超市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存储和陈列区域,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2.超市应配备专业的冷藏设备,保证冷冻食品的存储温度符合要求;3.食品陈列区域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避免食品交叉污染;4.超市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并遵守食品存储和陈列的操作规程。
三、食品标签和包装规定1.食品标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食用方法、保存方法等重要信息;2.食品包装应具备一定的抗水、防油、防氧、避光等性能,以防止食品质量变化;3.食品包装不得使用过期或未经授权的食品包装材料。
四、食品安全检测和抽检规定1.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员;2.按照国家标准,定期对食品进行安全抽检,确保食品的合格率;3.如发现问题食品,应立即停售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和处理。
五、食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规定1.超市员工应经过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2.销售食品前,应对食品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食品,禁止上架销售;3.超市应建立食品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处理,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六、食品召回和处罚规定1.超市应建立食品召回机制,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召回相关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健康;2.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供应商,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扣除信誉积分、终止合作关系等。
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概述 (2)第二章采购环节 (6)第三章验收环节 (9)第四章食品存储控制 (13)第五章食品现场制作 (16)第六章食品销售环节 (23)第七章问题商品的处理 (27)第八章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29)第九章附则 (32)附件1 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33)附件2 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34)附件3 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要点 (36)第一章概述第一条(目的意义)为推动连锁超市的规范化运营,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购物信心,提升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经营有食品项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等业态,逐步完善与食品操作相关的一系列过程。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规范是建立在HACCP、GMP和我国相关法律基础上,同时考虑了超市的现阶段发展水平、可操作性等因素,着重说明了企业在食品的采购、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应避免所有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因素。
本规范是推荐企业实施的实用操作手册,对企业的经营起指导作用。
各企业应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学习执行。
第四条(术语定义)生鲜食品:按照加工程度和保存方式不同,包括初级生鲜食品、冷冻冷藏食品和自制食品三大类。
初级生鲜食品:凡属于新鲜的、未经烹饪等热加工的蔬菜和水果;禽畜肉、水产品等,经简单处理后在冷藏、冷冻或常温陈列架上贩卖的食品。
冷冻冷藏食品:包括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两类。
冷冻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冻在-18℃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冷藏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却在4℃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原材料: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自制食品:经过烹饪、腌渍等加工处理后的熟食、面包点心和其它即食食品。
即食食品: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即可食用的菜肴。
包括熟食、冷菜、冷荤、凉菜、卤味等。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超市是大家采购食品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障消费者能够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超市必须严格遵循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首先,超市在采购食品时就要把好第一道关。
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所采购的食品来源可靠。
这就要求超市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查看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和信誉。
同时,要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供货品种、质量状况等,以便追溯和管理。
在食品的验收环节,超市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敏锐的观察力。
仔细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标识等。
对于肉类、禽类、水产品等生鲜食品,要检查其新鲜度、色泽、气味等是否正常;对于预包装食品,要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是否齐全、清晰、准确。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食品,坚决予以拒收。
食品的储存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不同类型的食品需要不同的储存条件。
例如,生鲜食品通常需要在低温环境下储存,以防止变质和细菌滋生。
冷藏食品的储存温度应在 0 4℃之间,冷冻食品的储存温度应在 18℃以下。
而对于常温储存的食品,也要注意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和受潮。
超市要合理规划储存区域,将食品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同时,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食品。
在食品的销售环节,超市也有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销售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勤洗手。
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要使用专用工具,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对于散装食品,要在显著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同时,要为消费者提供清洁的购物工具和包装材料。
超市还需加强对食品加工区域的管理。
如果超市有自制食品或现场加工食品的业务,那么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必须符合要求。
加工设备要定期清洁和消毒,加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卫生。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旨在确保超市内销售的食品满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2. 超市管理层需对食品安全负全责,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本规定。
二、食品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定期评估其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2. 所有采购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来源可追溯信息。
三、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食品过期。
2. 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变质。
四、食品销售管理1. 超市应定期对销售区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
2. 销售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食品标签与信息公示1. 所有销售的食品必须有清晰的标签,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
2. 对于易过敏原食品,应在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六、食品安全培训1. 超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供应商。
2.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八、监督检查1. 超市应建立内部食品安全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自检。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九、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所有相关的采购、储存、销售、培训和事故处理信息。
2. 档案应至少保存两年,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查阅。
十、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超市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超市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超市的具体情况。
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加工、食品销售、食品检验、食品废弃物处理等。
第三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确保食品可追溯。
第五条超市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第六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采购标准、采购渠道和采购程序。
第七条超市应当对食品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第八条超市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留存食品采购记录。
第三章食品储存第九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和要求。
第十条超市应当根据食品种类和储存条件,合理布局食品储存区域,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超市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食品污染和变质。
第四章食品加工第十二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对食品加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
第十四条超市应当对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五章食品销售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标准和销售程序。
第十六条超市应当在食品销售区域设置明显的食品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标识。
第十七条超市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六章食品检验第十八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检验管理制度,明确食品检验方法和检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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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管理)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OO六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4)第二章采购环节 (7)第三章验收环节 (10)第四章食品存储控制 (13)第五章食品现场制作 (15)第六章食品销售环节 (22)第七章问题商品的处理 (26)第八章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28)第九章附则 (30)附件1 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31)附件2 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32)附件3 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要点 (34)第一章概述第一条(目的意义)为推动连锁超市的规范化运营,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购物信心,提升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经营有食品项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等业态,逐步完善与食品操作相关的一系列过程。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规范是建立在HACCP、GMP和我国相关法律基础上,同时考虑了超市的现阶段发展水平、可操作性等因素,着重说明了企业在食品的采购、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应避免所有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因素。
本规范是推荐企业实施的实用操作手册,对企业的经营起指导作用。
各企业应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学习执行。
第四条(术语定义)生鲜食品:按照加工程度和保存方式不同,包括初级生鲜食品、冷冻冷藏食品和自制食品三大类。
初级生鲜食品:凡属于新鲜的、未经烹饪等热加工的蔬菜和水果;禽畜肉、水产品等,经简单处理后在冷藏、冷冻或常温陈列架上贩卖的食品。
冷冻冷藏食品:包括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两类。
冷冻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冻在-18℃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冷藏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却在4℃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原材料: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自制食品:经过烹饪、腌渍等加工处理后的熟食、面包点心和其它即食食品。
即食食品: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即可食用的菜肴。
包括熟食、冷菜、冷荤、凉菜、卤味等。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罐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自有品牌:指零售企业用自己的商标注册产品,自设生产基地或者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加工生产,并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进行销售的商品。
标签:本规范所称标签为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其他说明物。
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原料夹带的杂质和原料、工具表面的污物所采取的操作过程。
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消毒不能完全杀死细菌芽胞。
交叉污染:指通过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学的污染物转移到食品的过程。
超市购物环境:由超市的内部经营空间及与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和附属场所组成,包括商品陈列设施、设备布局、安全环境设计、停车场设施等。
营销设施设备:与超市经营直接相关的机器、设备、工具,如电梯、照明系统、收银机、货架、冷柜、手推车、购物筐等。
附属设施设备:对经营管理起到支持和辅助作用的场所、机器、设备、工具,如停车场、库房、收货区、消防系统、防盗设备、更衣柜、卫生间等。
从业人员:指零售企业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销售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对超市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要求(一)基本要求从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澡。
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
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清洁并消毒,并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
(三)人员的培训企业应对新入职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了解企业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掌握各个环节过程中保证食品安全的要点,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记录并存档培训和考核的情况。
第二章采购环节第六条(要点说明)抓好商品质量管理,采购过程是关键。
采购环节的关键是索证索票。
第七条(工作手册)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配备以下工作手册:规范的采购流程工作手册、商品采购标准手册。
第八条供应商审核(一)供应商引进的条件企业应有明确的供应商引进标准。
(二)资质审核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信用情况。
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集团化公司有其所属分、子公司使用集团组织机构代码的情况);卫生许可证;企业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
进口商品在国内未进行商标注册的,进口商要出示承诺书,注明该类商品今后涉及的一切侵权、冒用商标等行为均由进口商承担。
供应商为进出口贸易公司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生产商生产许可证;自有品牌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全部资质材料应查看正本或清晰的正本复印件,同时留存企业盖章复印件。
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在资质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围内。
商标注册人应与营业执照注册人一致、如不一致则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三)对供应商的评估审核采购人员在供应商自评的基础上,依据同行业标准或企业执行标准,通过照片、图片、其他资料,进行考评。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评,并有一定比例的抽检,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项目应具体明确。
对高风险、技术含量低、非知名品牌及自有品牌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的理化、卫生、感官等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第九条商品审核(一)商品资质的审核审核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资信材料(复印件):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属专利性质商品的专利证书;商品进入该地区销售的许可证;商品检验报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绿色食品证书;原产地域专用标志证明;酒类批发许可证;国产酒类专卖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机农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等。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进口保健食品卫生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进口动植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
(二)实物审核样品包装的审核;食品品质的直观判定;包装内合格商品的重量应达到规定重量;每批商品应配有商品批次合格证明。
(三)商品评定标准按照商品执行标准从产品分类、感官、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净含量、检验规则、出厂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方面进行评定。
企业根据企业采购标准向供应商提出商品的等级和质量要求,按质论价,等级标准应包括:品质、卫生、规格、感官、色泽、状态、年份、季节等方面。
(四)索证索票有标准的索证索票流程和制度。
除了第九条(一)中规定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之外,门店人员还要对生鲜商品,如:禽、肉、水产等商品实行按进货批次索要检疫证明和进货票据,并详细记录进货来源、品名、数量、日销售量,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到生产源头。
如法律法规对资质材料有特殊要求,厂商应按指定内容及日期提供。
商品的质检报告必须是经省、地(市)局以上政府部门授权认可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检测项目必须是按照商品的执行标准进行全项检测。
资质材料中注明有效期的以注明期限为终止日期。
第十条采购流程管理(一)采购工作流程企业应有明确的采购工作流程,采购人员应认真执行流程。
(二)采购流程中的要点索证索票应严格、细致、全面、完整;应存档每一种商品的样品或图片资料;应对高风险商品、自有品牌商品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企业应设立与采购部门对应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采购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考核,并签订承诺保证书。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在本环节的职责包括:制订相关审核流程,对供应商和商品的资质进行审核,同时与采购人员保持协作。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供应商和商品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一条(相关报表)供应商基本资料档案和商品基本资料档案。
第三章验收环节第十二条(要点说明)本环节适用于商品在企业的配送中心或各门店进行商品验收的过程。
超市应制定并执行相关食品的验收流程和标准,以确保其合法、安全和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三条(工作手册)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建有以下工作手册:进退货工作手册、商品验收标准、企业进退货工作流程、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商品验收(一)企业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完整的进退货工作流程。
(二)卸货前检查供应商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商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三)商品包装检查核对订货汇总单,所送商品是否和所定商品一致;纸箱标示是否和商品一致,包装有无损坏和受潮;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内包装应无破损,商品的形状完好无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商品名称一致。
(四)商品质量的基本检查商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商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商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
(五)定型包装食品的验收门店收货时,对定型包装的熟食卤味、豆制品等食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专用送货单;对运输工具、包装日期和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检查食品的保质期,确保其在允收期限范围内;确保包装完好并符合相关要求,数量、批次和送货单一致。
(六)非定型包装食品(包括生鲜食品)的验收门店收货时,非定型包装产品根据需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专用送货单据,国家或地方执法机构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屠宰、加工、检疫、销售的许可证明,相关载具的清洁消毒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