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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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兴隆街道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考核细则按照《2013年兴隆街道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2013年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属地各单位
二、考核方式和分值
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监控分值占10%,半年督查、年终考核验收分值占90%。日常监控由街道负责收集整理,按季通报情况。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由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年终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视为工作达标,否则不予参加各类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的评比。
三、考核细则
(一)村(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1.落实领导责任制(30分)
(1)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区和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维稳工作要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6分)(2)按照“属地归口管理”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4分)(3)要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人员调整
时,要及时上报街道备案。定期召开维稳工作会议(全年四次以上),对本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和把握,研究部署维稳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解决维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4分)
(4)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近年来下发的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推广工作典型。(6分)
(5)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按月报送工作情况。每月通报地区影响稳定的重要情况、维稳工作情况、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抓稳定工作情况。按季上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事件,要在12 小时内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不得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4分)
(6)认真贯彻旗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相关会议、文件以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6分)
2.加强隐蔽战线斗争(12分)
(1)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做到预知、预警、预防。(6分)(2)明确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日常巡看,强化互联网信息监控、舆情导控、管理服务能力。(6分)
3.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28分)
(1)认真落实各项稳控措施,收集上报影响稳定的情况信息,
避免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4分)
(2)在重大节庆日、特殊敏感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实现“五防止、一确保”工作目标。加强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严防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安全事故、治安灾害等公共安全事故。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落实包案领导,强化各项稳控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要预先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制定工作预案,防止形成影响稳定的事件。(6分)
(3)针对重点部位、敏感事件和敏感人员,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民间借贷、房地产开发等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领域。要高度重视重大节会期间一般性事件的处置,防止敌对势力在一般性事件中寻找敏感点,制造敏感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公开事件真相,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4分)
(4)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健全工作预案,完善维护稳定工作问责机制,加强群体性事件的工作研究,把握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动权。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非访事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对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而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集体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的责任。(4分)(5)加强突出信访问题的处置工作,防止发生集体或特殊重点群体进京、赴呼、到市和到旗上访事件,不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4分)
(6)本地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械斗事件、群体拦阻铁路、
公路事件、重大(政治、安全生产)事件。(4分)
(7)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煽动策划、挑头闹事、冲击党政机关等破坏社会秩序的主要分子,提高妥善处置事件的能力和水平。(2分)
4.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16分)
(1)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各项决策的前置程序和审批项目的必备条件。特别要加大对征地拆迁、资源开发、生态环保等重大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执行力度,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评估操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对评估发现具有风险隐患的决策和项目,要事前主动消除化解后稳妥实施。将风险评估纳入两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10分)
(2)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符合条件的导入司法程序,做到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对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要协调各方面力量,帮助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6分)
5.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4分)
(1)健全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性技能训练和模拟演练,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确保社会政治安全稳定。(8分)
(2)健全完善公共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共享、风险评估、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和舆论引导机制。依法落实公共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加强应急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全民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6分)
(二)属地单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1.实施“一把手”工程,把维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健全组织机构,认真落实经费。配备专人负责,在人员调整时,要及时报街道备案。维稳工作要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按时出席街道维稳工作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精神。
2.定期召开维稳工作会议(全年四次以上),安排部署维稳工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两次维稳专题汇报,解决维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对涉及全局稳定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指示和批示,并抓好落实。
3.按季度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人员及相关人员中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并上报排查情况。明确重大问题稳控责任领导,报送包案情况和解决处理情况。按月通报影响稳定的重要情况,维稳工作情况,主要领导抓稳定工作情况,按季上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
4.落实信息工作人员,及时报送维稳各类信息。专事专报,大的事(案)件在12 小时内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不得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现象。
5.对上级下达和旗级确定的挂牌督办案件,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及责任人,并加强督促检查,按期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包案领导对分管工作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要责成有关部门预先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稳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