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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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28•【字号】辽政办发〔2017〕79号•【施行日期】2017.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7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深化医改,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医联体建设作为推进我省卫生与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协调联动,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健康辽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发挥各级政府在医联体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以强基层和构建分级诊疗秩序为导向,中西医并重,履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
充分考虑医疗资源的区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统筹组建医联体。
坚持公益,创新机制。
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辽宁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系统医疗机构操作手册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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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使用辽宁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系统关于这本用户手册该产品用户手册包含了您在使用辽宁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系统时所需了解的信息。
手册中所出现的用户名称及相关数据均为系统测试数据,不作为任何正式药品采购的依据,在本系统正式使用前将予以清除。
1.1. 使用须知请对照列表检查您的操作系统是否符合下面的基本规定:1 CPU P4 1.5GHz2 内存512M3 硬盘空间80G4 移动存储128M5 显示器1024*768/256色分辨率6 网络256K带宽7 操作系统Windows XP8 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6.09 软件环境.netframework2.0框架1.2. 用户登录打开辽宁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系统。
医疗机构模拟入口:在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称、用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采购平台。
第一次进入系统时会出现“医院信息修改”界面,医院自行完善信息内容。
1.3. 密码修改登陆后点击用户界面右上方的图标,进入密码修改界面。
医疗机构用户初次登录交易平台后,必须立即修改登录密码。
请注意妥善保管登录密码,保证密码不得遗失或泄露。
医疗机构须自行承担由于其自身因素出现密码遗失或泄漏所带来的后果。
1.4. 退出系统点击用户界面右上角图标退出交易系统。
第二章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操作指南2.1. 药品库管理2.1.1药品库查询点击菜单栏【药品库管理】→【药品库查询】,进入药品库查询界面。
使用查询或高级查询可查询到所有采购药品目录。
2.2. 采购目录管理2.2.1采购目录选择与维护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之前,要制定本单位的采购目录。
◆点击菜单栏【采购目录管理】→【勾选采购目录】,进入采购目录选择界面。
点击【查询】按钮,从药品列表选择框勾选所需品种,也可点击标题栏选择框对该页所有品种进行所有勾选。
◆最后点击【拟定选择】按钮,选定的药品将添加到本单位的采购目录中。
◆需要精确查询时,可使用高级查询界面,进行更多字段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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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8•【字号】辽政办发[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1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安全用药,进一步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暂不单独实施基本药物采购)、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他各方当事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药品;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第四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坚持以下原则:(一)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三)坚持全国统一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第五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周期暂定为一年。
第二章采购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搭建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并承担采购工作,利用其非营利性的网上采购系统,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供药品采购、配送等服务。
第七条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的责任主体,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利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负责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二)会同省卫生行政部门,编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计划,按照临床必需和基层实际确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三)实施基本药物采购,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负责合同执行;采购中心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向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费用,其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辽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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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配送企业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目录关于这本用户手册 (4)第一章产品介绍 (5)1.1使用须知 (5)1.2用户登录 (5)1.3产品快照 (6)1.4提示窗口 (7)1.5查看用户信息 (7)1.6密码修改 (8)1.7退出系统 (8)第二章配送企业网上交易操作指南 (8)2.1药品库管理 (9)2.1.1药品库查询 (9)2.2配送关系管理 (10)2.2.1配送药品列表 (10)2.2.2企业配送率统计 (12)2.3订单管理 (12)2.3.1订单确认 (12)2.3.2订单配送 (15)2.3.3订单入库查询 (17)2.3.4过期订单 (17)2.3.5所有订单 (18)2.4发票管理 (18)2.4.1发票管理 (19)2.4.2发票详情 (20)2.5退货单管理 (20)2.5.1退货确认 (20)第三章其他功能 (21)3.1信息反馈 (21)3.1.1新建反馈 (22)3.1.2消息列表 (22)3.2系统管理 (23)3.2.1子用户管理 (24)3.2.2企业信息修改 (27)第四章常见问题 (27)4.1系统无法登录 (27)4.2忘记账号和密码 (28)4.3 如何提交对系统的改进意见 (28)4.4遇到问题如何获得服务支持 (28)欢迎使用辽宁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这本用户手册该用户手册包含了您在使用辽宁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时所需了解的信息。
手册中所出现的用户名称及相关数据均为系统测试数据,不作为任何正式药品采购的依据,在本系统正式使用前将予以清除。
第一章产品介绍1.1使用须知请对照列表检查您的操作系统是否符合下面的基本要求序号硬件或软件客户端环境最低配置1 CPU P4 1.5GHz2 内存512M3 硬盘空间80G4 移动存储128M5 显示器1024*768/256色分辨率6 网络256K带宽7 操作系统Windows XP8 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6.09 软件环境.netframework2.0框架1.2用户登录打开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点击“进入2011年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在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称、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采购平台,如图所示:1.3产品快照界面左侧为功能菜单栏,可点击相应菜单进行操作。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中的国家基本药物(2018版)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中的国家基本药物(2018版)](https://img.taocdn.com/s3/m/381f61e202020740bf1e9b25.png)
②胶囊
Amoxicillin
0.125g、0.25g
③颗粒
片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2:1、4:1、7:1
颗粒剂:125mg:31.25mg(4:1)、200mg:28.5mg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AmoxicillinandClavulanatePotas sium
(7:1)(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干混悬剂:250mg:62.5mg(4:1)、200mg:28.5mg (7:1)(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注射用无菌粉末:250mg:50mg(5:1)、
氨苯砜 Dapsone
氟康唑 Fluconazole
伊曲康唑 Itraconazole
两性霉素BAmphotericinB
卡泊芬净 Caspofungin
小檗碱(黄连素) Berberine
阿昔洛韦 Aciclovir 更昔洛韦 Ganciclovir 奥司他韦 Oseltamivir 恩替卡韦 Entecavir 利巴韦林 Ribavirin 索磷布韦维帕他韦 SofosbuvirandVelpatasvir 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TenofovirDisoproxil
复斱磺胺甲恶唑 CompoundSulfamethoxazole 磺胺嘧啶Sulfadiazine
片剂:100mg:20mg、400mg:80mg(磺胺甲恶唑:甲 氧苄啶) 片剂:0.2g、0.5g注射液:2ml:0.4g、5ml:1g
诺氟沙星Norfloxacin 环丙沙星Ciprofloxacin
500mg:100mg(5:1)、1000mg:200mg(5:1)(阿
莫西林:克拉维酸)
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注射用无菌粉末:2.25g(哌拉西林
PiperacillinSodiumand
惠及民生、造福百姓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访辽宁省沈阳市沈河社区医院
![惠及民生、造福百姓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访辽宁省沈阳市沈河社区医院](https://img.taocdn.com/s3/m/ed85780752ea551810a687a1.png)
一
介绍 了该社 区的医疗资 源和制 度改革情 况。01 2 1 年沈 阳 38 6 家基层医疗机构实施 基本药物制 度, 沈河 区在2 0 年 实行财政 08 收支两条线 , 药品招标 工作推行较早 , 加
上沈河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 一直加 大对 医院的财政 支持和资金投入 。 对社区医院 的检测仪 器、医疗 设备升级改造 , 对基 层 医疗机构的运转情况和 医务人员进行全面
旧机制 。 这次改革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 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 实行零差率销售 , 并实
行以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等为特征的基本
药物集 中采购机制。 取消 “ 以药补医” 之后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费用 由财政保 障, 日常收支差额 由财政补贴, 财政收支两 条线的步伐也明显在加快 。从事医疗工作 最直接的感触就是 药价大幅度下 降 5 %, 0 整个医疗机构门诊量上升 2 %。药研费下 3
市场化 模式 解决了医疗资源分布 不
均 衡 的难 题 。
沈河社区医院刘院长 亲切接待 了我们 , 她首先 向我们介绍了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实 施 的近 3 年来 , 基层医疗卫生环境发
生 的一 系 列变 化 。医 改破 除 了 “ 药补 医 ” 以
和补充药品由辽宁省进行省级统一网上集 中招标采购,统一价格 ,统一 配送 ,由配
格的大幅下降 ,虽然对群众来说是个利好
组组 令人欣慰的数 字背后 ,
中心、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和
i 共同的艰辛努力。省采购中
的消息,但是我们也看到,基本药物 目录
范围过窄 , 医药品种不足 , 常用 药物短缺 。 例如,感冒抗病毒药现在就只有一种入选 目录。一旦患者对一种 药物过敏就很难找 到替代药物。新 目录在修订过程应该充分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1270d72a26925c52cc5bfad.png)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做好药品采购工作,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 则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制度,统筹兼顾,放管结合,强化市场机制,保证药品的市场供应和临床需求。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府指导,逐步确立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款价挂钩,培育合理市场价格和良好购销秩序,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主要矛盾,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行为,禁止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质量优先,性价比适宜。
坚持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坚持统一规范、依法监管。
三、适用范围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挂网采购。
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及其他各方当事人。
第二章集中挂网分类采购的品种范围和目录一、品种范围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
二、目录管理(一)目录制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疾病谱、常见病和多发病临床用药需求,由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医疗机构进行申报,并组织遴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后形成各类药品挂网采购目录。
常用低价药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定。
纳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物不再纳入其他采购目录。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圆满完成全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圆满完成全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https://img.taocdn.com/s3/m/48b565395a8102d276a22fd8.png)
“ 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 辽宁 日报、辽沈晚报 、
事 进 行 了报 道 。
全省药品集中采购职责分工 明确后 , 采购
中 心 立 即 召 开 主任 会 议 , 把 手 亲 自主 抓 一
品规为5 1 , 1个 涉及生产企业 7 家 , 2 其中 ,
这 项 工 作 , 位副 主 任 具 体 分 管 和 负 责 实 一
四是 建 章立 制 ,规
中标 品规 3 8 ,涉及生产企业 6 家。辽 6个 5
宁省企业药 品中标率为 7%。 2
在 确 保 药 品 质量 的前 提 下 , 国家 公 与
施 。同时调整原有处室分工 , 组织精干 力
量 ,全 力 做好 前 期 各 项 筹 备 工 作 。 二 是 申请 增 加 内 设 机 构 和 人 员 编 制 。
份是不多见的。
始前 ,制订 了统 一的审核标 准 , 进行集 中
三 、下一步工作安排
1会 同省 卫 生厅 等 省直 相 关 部 门全 面 . 完成全省2 1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00 一是
配合省卫生 厅完成基本药物配送和执行监
1 。 个
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 、《 药品集中采购党风廉政j 等制度性文件 ,并形成 到每名工作人 员手中,
五是 制 定详 细 的 工 采 购是 一 项 复杂 的 系 绩 药 品 生 产 厂 商 和 广 大
价率政策因素 ( 原来加价率为 1%)通过 5 , 招标实际降价幅度为 2 .4 4 4 %。
一
、
基本药物招标结果
一
基本药物参加投标 药品品规 8 0 个 , 49 涉及生 产企业 13 家;中标品规 4 3 个 , 21 85 占整个报名 品规的 5 .%, 7 5 涉及生产企业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954b032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2b.png)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1•【字号】辽政办发[2011]74号•【施行日期】2011.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7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乡村医生是卫生技术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的医疗卫生工作者,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职责。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
为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网底,保障广大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改善乡村医生执业条件;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补偿和保障政策;强化管理和指导,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明确乡村医生职责,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条件。
1.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同时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cce959f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c2.png)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4.01.04
•【文号】医保办发〔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
范(1.0版)》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要求,提升服务质效,我们组织编写了《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现予印发。
该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https://img.taocdn.com/s3/m/8009d439581b6bd97e19ea11.png)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文件辽宁省财政厅辽卫发〔2015〕7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为推进全省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规范、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4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辽宁省财政厅2015年12月24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5年12月24日印发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推进全省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规范、持续发展,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4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分别以乡(镇)和行政村为单位100%;规范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备、使用、管理等工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和责任意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切实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提高人民群众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的获得感和满意率。
医院基本药物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介绍
![医院基本药物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65c12bb3e87101f69f31953c.png)
的供应,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出台《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药 物短缺药品采购方案》,启动了21个短缺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同时,建立短缺药品品种和价格动态 调整机制,不断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 制,确保供应。
采购工作相关政策
2014年5月,《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医疗卫生机构
2014年5月,《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 通知》(卫药政发〔2014〕7号)
规范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
√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 使用基本药物
√ 省、市、县综合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 物的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 35%,中医院等其他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 不低于10%
药品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药政发 〔2014〕5号)。
2014年5月,《关于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
案采购管理的通知》。
采购工作相关政策
2014年6月,省卫生厅、省招标采购局
《关于印发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新增基本药物过渡期采购工作方案>的通 知》。
采购政策:对2012年版目录中新增基 本药物品种采取过渡措施,从我省现行非 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中标结果中将相应药品 调入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供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
▪ 《省卫生厅等六厅局关于印发省基本药物集
中采购药款支付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卫 发〔2011〕274号)
▪ 《省卫生厅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的 通知》(卫发〔2011〕482号)
▪ 《省财政厅 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实施基本药
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使用的 通知 》(财社〔2013〕211号)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县级试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县级试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5b95abd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ed.png)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县级试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10.16•【字号】辽卫函字[2012]588号•【施行日期】2012.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县级试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辽卫函字〔2012〕588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我省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辽宁省县级试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卫生厅2012年10月16日辽宁省县级试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所有县级公立医院以及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和其他各方当事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试点县级医疗机构是指参加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四条试点县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应全部通过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试点县级医疗机构作为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独立采购用户,进入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第五条试点县级医疗机构必须在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采购药品,不得违规采购非中标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以下简称“省增补药品”),执行《辽宁省201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目录》(普通大输液除外);其他药品执行《辽宁省2009年度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标目录》,其中国家规定的麻醉药品、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由试点县级医疗机构按原渠道采购。
招投标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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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由卫生部牵头,国家经贸委、药品监管局参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对招标、投标和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探索,提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具体办法”。
2000年7月,卫生部等部门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明确河南省、海南省、厦门市和辽宁省作为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地区,省直单位作为试点单位。
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抓好2—3个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试点。
2001年11月,全国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会议在海口举行。
会议由国务院纠风办和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委联合召开。
六部委在会上发布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308号文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文件范本(试行)》,标志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全面推行。
2004年10月,针对医疗机构压大量替代药品规避招标、“中标就死”、医院不按合同采购药品、企业不按合同及时供药、招标程序过于繁琐,中介机构收费过多、医院不执行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不将招标降价的好处大部分让利于患者等招标过程出现的问题,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局、国家食品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004]320号)文件。
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合理确定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切实做到让利于民,简化招标程序,降低中介费用等多项措施,成为指导2004-2006年间药品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同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将最高代理服务费率确定在0.5%以下,降低了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
国家基药集中采购平台
![国家基药集中采购平台](https://img.taocdn.com/s3/m/5467409c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bc.png)
国家基药集中采购平台随着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价格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解决药品价格高、供应不稳定等问题,国家推出了国家基药集中采购平台。
该平台旨在通过集中采购、招标等方式,实现国家基本药物的低价供应,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国家基药集中采购平台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并与各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合作共同运营的平台。
其主要功能包括协调各级药品采购机构进行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制定采购政策和标准、发布采购公告、组织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招标等。
该平台的建立对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降低医药费用、提高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可以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缓解患者用药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同时,通过制定采购政策和标准,可以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行为,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此外,通过发布采购公告和组织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招标,可以引导潜在药品供应商合规竞争,提高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国家基药集中采购平台的运作方式一般分为三个主要步骤:需求确定、采购筹划和供应商选择。
首先,平台会与各级药品采购机构协商确定基本药物的需求,根据患者用药需求、药品疗效、市场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其次,在采购筹划阶段,平台会发布采购公告,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招标。
招标过程中,平台会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评估,选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最后,平台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向各级药品采购机构供应药品。
国家基药集中采购平台的建设和运作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平台需要与各级药品采购机构的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此外,为了确保采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平台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防止操纵市场和违规行为。
另外,平台还需要与医疗机构进行配套合作,加强基本药物的配送和使用管理,确保药品能够及时到达患者手中。
辽宁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平台
![辽宁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平台](https://img.taocdn.com/s3/m/f033a7ccda38376baf1fae51.png)
辽宁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平台监督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02月04日目录1、概述 (1)2、系统主要功能 (1)3、系统软件操作 (1)3.1系统主界面 (2)3.2系统管理 (2)3.2.1 医院统计分析 (2)3.2.1.1 医院汇总统计 (2)3.2.1.2 医院采购单统计 (3)3.2.1.3 医院月采购信息统计 (4)3.2.1.4 地区汇总统计 (4)3.2.2企业统计分析 (5)3.2.2.1配送企业汇总统计 (5)3.2.2.2生产企业汇总统计 (5)3.2.3药品统计分析 (6)3.2.3.1药品汇总统计 (6)3.2.3.2药品属性统计 (7)3.2.3.3药品分类统计 (7)3.2.3.4药品质量层次统计 (8)3.2.3.5零采购药品统计 (8)3.2.4履约管理 (9)3.2.4.1未按时配送企业 (9)3.2.5系统预警 (9)3.2.5.1预警设置 (10)3.2.5.2预警处理 (13)3.2.6用户信息管理 (13)3.2.6.1子用户管理 (13)3.2.6.2用户资料 (16)3.2.6.3密码修改 (16)1、概述伴随着医药行业电子商务业务模式愈发趋于成熟,采购方(医疗机构)和配送方(药品经营企业)的业务操作也逐渐趋于稳定,而此时卫生管理部门也会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对药品交易的更高层次的把控和管理上,通过对各类交易过程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等,为各项决策提供有力的辅助依据,从而引导药品交易和医药事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所以现在的交易平台除了满足医院和企业双方的交易需求,对交易过程的监管和数据分析功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系统也就应运而生。
2、系统主要功能该系统主要被分为医院统计分析、企业统计分析、药品统计分析、履约管理、系统预警和用户信息管理这几个模块。
通过主次用户设置来管理该系统各个功能模块,以达到进行药品的采购、统计、分析、配送等查询设置功能。
辽宁省公立医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
![辽宁省公立医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https://img.taocdn.com/s3/m/2a8d45da6bec0975f565e21a.png)
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增强人民群众的医改成果获得感,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精神,推动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落实“两票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
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药品供应为原则,通过在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两票制”的界定“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加价水平。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特殊处理。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1835dcc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d6.png)
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1.07
•【字号】清政办发〔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20〕2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集中和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要完善内控制度,工程项目规范预、决算评审制度,制定内部采购工作流程,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责任。
附件: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集中采购之力破虚高药价坚冰——专访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段君明主任
![集中采购之力破虚高药价坚冰——专访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段君明主任](https://img.taocdn.com/s3/m/72f31c15a300a6c30c229fa1.png)
手段的支撑 。 难以保证药品集 中采购的公
开公平公正 , 也很难想象到在时间紧、任 务急 的情 况 下 ,及时 圆满地 完成采购 任
晰 、分工 明确的省 、市、县 三级分级监督
机制 , 及时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药品集 中 采购活动 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照清 按 晰 完整 的规划 ,按部就班 地完 成具 体任
受领这样的重任 , 可以用 “ 使命光 荣、
责任重大 、 任务艰 巨”来形容我 当时的心 情 。说 “ 命光 荣”是 因为 四年的社会保 使 障 工作经验 , 使我听到 了基 层群众对于医
非 一般的集 中采购 项 目,它具有 涉及面 广 、政策性强 、专业化程度高等特 点 , 且 操作流程环环相扣 , 每一个环节处理不 当 都可能为最终的采购失败埋下 伏笔。 这就 要求 中心有过硬的机构、场所 、 平台和人
记者 :得到 了辽宁省 高层 对 中心 药品 集
为什么说 “ 责任重大” 基本药物集 中采购 ,
作为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
中采购实施工作的肯定批示 ,从另外一种角
度 来说 , 这是一 种无形压 力, 使得你们 更加 不
能犯 错 ,您是如 何看待 与化解这种压 力的?
分 ,能交给 中心来推进 , 充分体现 了省政
之行 , 收获的是 段主任对药 品集 中采购工 作的认知和清晰完整的发展规 划, 看到的
是药价 降低后基 层医疗机构的 良好运转和 群众们的欣慰神情。 就让段君 明主任告诉
我们 , 三年来辽 宁省政府采购 中心推进药
品集中采购改革工作的前前后后 。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4efdf62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43.png)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辽医保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1〕16号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属各医疗机构: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落地实施,按照《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和《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加快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的紧急通知》等要求,切实打通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最后一公里”,确保2022年1月1日起参保患者能享受新版目录药品特别是新增谈判药品的医保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实施谈判药品分类管理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等因素,按照“确保能报销、基金可承受、兼顾同类公平”的原则,对谈判药品继续实施分类管理,将谈判药品分为高值药品和按常规乙类管理的药品,统一制定我省按高值药品管理目录,其中,部分高值药品限门诊使用时单独据实结算,住院使用时沿用各统筹区现行住院付费方式。
经专家论证,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注射用维得利珠单抗等117种药品(附件序号1-117)确定为按高值管理药品,其中,麦格司他胶囊等34种药品(附件序号84-117)限门诊应用时单独据实结算。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负担,将高值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30%调至20%,全省统一确定高值药品门诊和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职工医保为80%,居民医保为70%,限门诊使用时单独据实结算的高值药品,住院使用时也按上述政策计算个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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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招标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网址: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企业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辽宁省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投标企业须知
辽宁省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工作由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操作。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号)、《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辽宁省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规范、高效地组织本次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活动。
《实施方案》对本次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预期目标、实施范围、采购目录范围、分组原则、质量层次划分、投标企业的报名条件、限价规则、经济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规则等进行了规定。
在参加投标前,请投标企业务必认真阅读《实施方案》。
一、工作安排
本次招标活动从年月日开始实施,在招标期间,请投标企业密切关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发布的有关公告、通知和公示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请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各阶段规定的时间期限,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得到相关信息及超过相关的规定时限,由此引起的一
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招标活动时间安排
二、网上填报信息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网上填报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应尽快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要求填报所有信息。
投标企业应认真填写和上报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对于
网上申报信息中有关有效期的项目,如无有效期或有效期不确定请填写“2099-01-01”)。
提醒投标企业注意:企业填报信息工作完成后,需要将填报信息在网上进行提交,软件平台设有“提交”按钮,提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及添加任何信息,请投标企业将所有资质信息及拟投药品信息全部填报并核对无误后,再予以提交。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企业要严格按照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企业必须将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
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从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打印上报的材料,必须要通过网上直接打印完成(软件设计了打印功能,可以一次性将所有需要打印的文件全部打印出来,也可分别打印)。
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特别是关于范围、时间等信息一定要清晰,辨别不清视为无效。
提供的所有材料中标注有效期截止时间的时效性文件,均以本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作为时间节点,在此日期之后过期的材料均认定为有效。
部分企业有关证件如正在审批办理过程中,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企业已通过发证机关审核的证明材料原件。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均采用规格的纸张,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
其中:《企业基本信息
材料》(或《代理商基本信息材料》)单独装订一册,《企业产品信息材料》按不同流水号分别装订成册。
所有投标文件均必须是左侧装订。
.投标文件应逐页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参加投标的,提供的有关生产企业信息的材料还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要求“签名或印章”的位置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
(三)投标文件的包装
投标企业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按顺序装入档案盒内进行递交(《企业基本信息材料》不需单独装盒)。
档案盒封面必须标注以下信息:
()投标企业网上登录用户名
()投标企业名称
()投标文件总盒数—在总盒数中的排序数(如总共盒资料,本盒为第盒,则标注为:—)
()本盒中的文件册数(按照独立装订册计算)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授权代表(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应标明企业用户名、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四、投标文件修改
在经济技术标评审前,投标企业如需要对网上填报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