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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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创建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切实提高。卫生

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启动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

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纲要》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

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卫

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

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全

国健康城市两个总目标,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有利于人民群

众健康,是否有效满足居民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作为衡量创

建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坚持以民为本。以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保障群众的健

康权益、约束控制公权力为原则。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提供均

等、便利、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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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健康人群、健康社区、健康

城市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建设为主。将创建工作与卫生管理服务有效衔接,

达到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惠及群众、促进健康的目的。

(四)坚持统分结合。以法治为核心、以创建为手段、以满意

为目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统筹“平安医院”、“诚信单位”、

“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分类实施,整体推进。

三、创建目标

通过法治创建活动,建立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管理体系,完

善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

力,规范执业行为,化解违法风险,营造法治执业环境,推进法治

卫生进程,为法治城市创建贡献力量。2016年区卫计局、区综合监

督执法要达到创建合

格标准; 其他乡镇卫生院积极参与创建,2017 年要全部达到创建合

格标准;2018年,继续巩固提高,为。建成省级法治城市目标

提供支撑。

四、创建内容

(一)依法执政。党委(支部)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

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依法履行医疗卫生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法治

建设领导体制和协调工作机制,落实日常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建

立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征求法治机构意见、干部任前考法、在职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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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等制度;建立党委(支部) 依法决策的工作程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系统和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领导和支持人民团体与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二)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法治机关;推进职

能转变,落实简政放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水平;落实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决策合法性;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法治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体系;重视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切实解决依法行政中突出问题,建立主动纠错机制。

(三)依法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机构要准确定位,

全面履行基本卫生计生服务职能,依法提供及时有效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等职能作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作用显著。

(四)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健全普法

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全民诚信守法;党委(支部)中心组织学法,领导干部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学法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创建活动;

推进行业、单位依法治理;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发挥服务窗口法律宣传职能;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公益普法;健全医疗纠纷处- 5 -

理体系,完善处置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领导责任制。

(五)法治队伍。充实执法机构干部执法档案,对学法、执法、

守法情况如实记载,全程留痕;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学理论和应用人才培养使用;完善单位内部法治机构,充实法治队伍;各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构健全,对法治创建工作指导有力。

(六)综合监督。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

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贵、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义务清单,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法治成效。制定法治建设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

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保障有力,落实到位,效果明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问题,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能力全面增强;大力发展卫生计生事业,集中解决群众重大关切的问题;重点推进卫生精准扶贫,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全胜;依法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

妥善解决失独、病残和手术并发症等计生关怀服务问题,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在全卫生系统主要开展“五个法治创建”活动,即创建法治机关、法治监督、法治医院、法治疾控、法治血站,其他卫生计生单位法治创建参照执行。各单位法治创建基本标准见市发文附- 6 -

件,每年酌情动态调整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区卫计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

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

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科,具体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评工作,将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列为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医疗卫生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履职担当,

落实自身创建责任。建立自上而下法治创建工作“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领导责任体系;形成自下而上群众自发推动创建的氛围。(三)落实督导考核。建立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例会制度,

及时了解、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区卫计局将对各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视情况由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进行“约谈”;对忽视创建工作、造成不良

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年底区卫计局将开展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绩效的主要指标。

(四)强化人才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充足的创建经费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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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经费,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加强队伍建设,配齐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

六、实施步骤

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局将通过不定期

综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对各单位法治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督促落实。

(一)动员学习阶段( 2016年7月) 。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卫生

计生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单位制定具体的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组建领导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倒排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6年8至12月) 。各单位按照创建要求,对照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创建活动。(三)中期评估阶段( 2017年1 至2月) 。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综合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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