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方案模板(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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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方案模板(原创全网首发)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年度评选市级、区级、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工作,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校长、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副校长、教学副校长、总务副校长

(二)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组长:德育副校长

工作小组副组长:德育处主任

小组成员:德育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团委书记、体卫艺处主任、总务主任、高一年级主任、高二年级主任、高三年级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中学市级优秀学生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我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50个条目中,能做到40个及40个以上条目;关心国内外大事,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成为同学们的榜样,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和学校教育活动的骨干。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达到优良水平。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的要求。

4.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必须是连续三年(包含本年度)的校级或连续两年(包含本年度)的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1.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市级优秀学生条件,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大局意识。

2.独立工作能力强,团结同学,关心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3.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连续三年(包含本年度)的校级或连续两年(包含本年度)的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市级优秀班集体

1.班委会在班级中起到核心作用,班集体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2.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正确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班风。

3.班集体在各方面进步明显,成绩显著,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中学区级优秀学生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较好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我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50个条目中,能做到40个及40个以上条目;关心国内外大事,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表现较好,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朝气蓬勃,乐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是班集体教育活动的骨干。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达到良好水平。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上体育课,身心健康,活泼向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的要求。

(五)中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1.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区级优秀学生条件,并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有大局意识。

2.工作能力较强,团结同学,关心同学,以身作则,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六)区级优秀班集体

1.班委会在班级中起到核心作用,班集体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2.能较好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正确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班风。

3.班集体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备注:

1.在今年的评选中,涉及的年度为:“连续三年(包含本年度)的校级”;“连续两年(包含本年度)的区级”。

2.校级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参照区级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进行。

三、评选指标

我校依据区教育局下达的各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指标数进行评选。

普通学校的残疾学生(普通学校残疾学生必须有市级医院证明)均可参加评选,对于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在评选中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残疾学生评选随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一同产生,不再单独评选,其名额含在各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总数当中。

市级优秀班集体我校申报名额最多1个,然后参加全区竞争,由区教育局择优向市教委推荐。参加申报的班集体需要报事迹材料1份,材料既要体现班集体的具体事迹,又要突出班主任工作的水平和特色,上报材料字数为2000字以上。

四、评选原则、评选程序

(一)评选原则、评选程序

1.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并掌握评选条件和要求;

2.在班主任指导下,学生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民主方式提出候选人(班集体)名单;

优秀班集体评选原则:自愿申报,现场展示,日常量化(由教务处、德育处、团委、体卫艺处、总务处根据日常量化对年级所有班级进行综合评估,解释权归各处室。),优中选优。

3.年级组汇总本年级候选人(班集体)名单,在征求各学科任课教师和团委的意见后,将候选人(班集体)名单及意见交学校德育处;

4.德育处审核后,提交校务会或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5.学校将通过的候选人(班集体)名单报教育局审核;

7.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将市级名单造册,连同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市教委,同时花名册电子版报市教委;

8.市教委审核后,将《我市中小学优秀学生登记表》、《我市中小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退回学校,由学校存入学生本人档案,《我市中小学优秀班集体登记表》存入学校档案;区县教育局审核后,将《我区中小学优秀学生登记表》、《我区中小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退回学校,由学校存入学生本人档案,《我区中小学优秀班集体登记表》存入学校档案。

9.学校张榜公布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名单,并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行表彰,宣传优秀学生的事迹。

10.如遇推选的学生被否决的情况,班级将根据学生的投票情况顺延。如遇推选的优秀班集体被否决的情况,年级将根据评选排序情况顺延。

11.如遇优秀班集体竞选弃权情况,年级按实际参选班级进行竞选。

(二)否决条件

1.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为优秀学生

(1)在学期间,违反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而被记录在案,受过全校点名批评(含全校点名批评)以上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经反映有其他严重违纪情况并查实者。

2.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集体,不能被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1)班主任所带班级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集体全校点名批评及其以上处分。

(2)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经反映有其他严重违纪情况并查实者。

五、工作要求

学生评选工作具有较强的正向激励作用,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素质人才的有力措施,也是广大师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各处室、年级、班级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好评选工作。

1.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要求,制定学校评选方案,进一步明确评选工作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2.在评选过程中要切实把好质量关,做到实事求是,要把评选工作与学生在学校、家庭、社会的表现综合起来全面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要防止单纯按学科分数评选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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