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莫古镇2011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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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莫古镇2011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检自查的紧急通知》(陆府办明电【2012】28号)文件的要求,镇人民政府抽调专人对我镇境内的农民负担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现就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机制不断得到完善。
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把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减轻农民负担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加强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有关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镇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领导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继续完善和落实农民负担的“五项制度”、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对农民种粮补贴和农资增资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经济发展、稳定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统一思想,目标明确,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农村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机构和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约束机制。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考核指标和体系,使之深入开展、常抓不懈,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二是全面落实强农、支农、惠农政策,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为确保广大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着力加强对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与资金监管,继续坚持“多予”与“少取”并举的方针,做到监管与规范并重。今年以来,各部门已把各类涉农资金足额兑付到对象户手中,农户均按照相关政策标准领到了各种补贴、补偿费,低保等保障机制得以落实。发放良种补贴70.05万元,农资综合补贴542.7万元,粮食直补35.5万元,农机补贴46.342万元,退耕还林巩固资金32.545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贴163.7万元;劳动力转移培训1015人。农村低保金额发放129.32万元,五保户补贴发放18.432万元,农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34972人,参合率达87.6%,共补贴资金699.44万元。通过支农、惠农的政策落实,资金已到户,农民得到了实惠,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村贫困人员和五保户生活有了保障,农村生病治疗不再困难,促进了全镇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
(二)认真贯彻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政策。
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严格按照《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议事项目经过审批,筹资筹劳均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相关批复文件执行,人均筹资上限标准为30元,每个劳动力投劳的数量最高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镇减负办在每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都深入村组监督组织项目实施。2011年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有甘和、麻舍所、新村、挪岩、发峨哨五个村委会。到目前,我镇没有出现突破上限问题,不存在强行以资代劳现象,所筹资金专款专用。
1、甘和村委会筹资涉及1723户5818人190100元;筹劳涉及劳动力3712个,筹劳37120个,以劳折资2227200元;财政奖补资金524000元;项目总投资2987300元,惠及农民人数5818人。
2、麻舍所村委会筹资涉及1214户4557人136720元;筹劳涉及劳动力2569个,筹劳25690个, 以劳折资1541400元;财政奖补资金410000元;项目总投资2088120元,惠及农民人数4557人。
3、新村村委会筹资涉及778户3335人100050元;筹劳涉及劳动力2121个,筹劳21210个,以劳折资1272600;财政奖补资金300000元;项目总投资1672650元,惠及农民人数3335人。
4、挪岩委会筹资涉及293户1112人33360元;筹劳涉及劳动力629个,筹劳6290个;以劳折资377400元, 财政奖补资金100000元;项目总投资510760元,惠及农民人数1112人。
5、发峨哨村委会筹资涉及959户3360人106680元;筹劳涉及劳动力2470个,筹劳24700个,以劳折资5963400元; 财政奖补资金303000元;项目总投资7923510元,惠及农民人数3360人。
(三)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涉农价格收费行为。
加强对全镇的农业用水用电、治安联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行业协会、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收费进行严密监管,通过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治理,我镇除明文规定且有公示牌公示的正常收费外无其他收费,乱收费问题得到根本治理,“五项制度”得到落实,农民群众均表示满意。
一是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得到落实。经对涉农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涉及农民收费的项目、范围、标准等均得到规范,近年来,镇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未出台新的涉农收费文件。
二是涉农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得到落实。我镇涉农收费单位都制作了公示牌,公示率达100%,对收费标准和公示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其中大春水费由镇水务所按0.04元/方收取。农民建房收费由国土资源管理所按5元/证的工本费收取。其他涉农收费也严格按收费许可进行收取。
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得到落实。通过调查了解,
农村各种组织自愿订阅报刊、杂志的较少,为了提高基层农民管理者素质,拓宽知识面,基层政府会建议村委会及相关单位订阅报刊杂志等,但都不强行摊派,订阅费用均在规定的限额内。
四是开展涉农价格和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截至2011年12月底,大莫古镇共有农资经营户71户,2011年大莫古工商所共开展了6次农资专项检查,查处销售不合格农资商品案件1件;指导和督促71户农资经营者落实了索票索证、建立购销台帐等自律制度。
五是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得到认真落实。我镇境内的两所中学、二十八个小学校点一贯坚持校务公开,坚持责任追究,即谁乱收费追究谁的责任。学校严格按照陆发改收费[2006]80号文件规定将2011年春、秋季教辅资料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家长及广大教职工公布并张贴在各班教室中。不存在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免除了学生的学费及教材费。还积极为45名孤儿向中国扶贫基金会争取每年人均1500元的孤儿救助资金49500元。
1、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了全部学生的杂费及课本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经学校政教处分配后由各班评定并统一公示后,由学生食堂中心机房工作人员采用一次性输卡的方式兑现每位学生,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均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求去做,无违规使用和挪作他用的情况。2011年上学期镇一中发放贫困生补贴1493人,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