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环境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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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环境风险评估
7.10.1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化各沿江(河)、沿海码头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
7.10.2 环境风险源识别
相对独立的码头(趸船)作为一个风险源,含码头至最近一处截断阀之间的装卸管线。
7.10.3环境风险物质数量/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1)化学品类环境风险物质
计算该风险源所涉及的化学品类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q i与其临界量Q i的比值R。
最大存在总量q i包括管线截断之前的流量,以及装卸管线从码头至最近一处紧急切截断阀之间的存量(截断阀关断时间按响应时间计)。
将R值分为:①R<1,②1≤R<10;③10≤R<100;④R≥100四种情况,分别以R0、R1、R2和R3表示。
(2)油类环境风险物质
计算风险源涉及的油类物质最大可能泄漏量。最大可能泄漏量包括管线截断之前的流量,以及装卸管线从码头至最近一处紧急切截断阀之间的存量(截断阀关断时间按响应时间计)。
将最大可能泄漏量分为:①Q<10t,②10t≤Q<100t,③100t ≤Q<500t,④Q≥500t四种情况,分别以Q1、Q2、Q3和Q4表示。
7.10.4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采用评分法对风险源安全生产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7-10-1与表7-10-2。
表7-10-1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指标分值
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50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0 现状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符合性15 设备设施质量控制符合性15 消防验收10
环境风险控制(50分)环境风险监测措施10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20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10 环境风险源事故应急预案10
表7-10-2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15 M1类水平
15≤M<30 M2类水平
30≤M<50 M3类水平
M≥50 M4类水平
(1)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
对风险源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涉及安全生产的情况按照表7-10-3进行评估。
表7-10-3 环境风险源安全生产及设备质量管理评估
评估指标评估依据分值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0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10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取得经营许可证的。0
安全评价及专项检查符合性(15分)符合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的;
(2)未通过安监、海事、港口等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价验收的;
(3)安全评价提出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整改的;
(4)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限期整改(或A类)问题未整改完成的。
15
安全专项检查提出的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不含限期整改
问题),每一项记3分,记满15分为止;
0-15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0
设备设施质量控制符合性(15
分)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未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质量检测、检验的;
(2)特种设备检验结果不满足质量要求的;
(3)未按设计标准建设的。
15
评估指标评估依据分值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5分为止:
(1)设备设施超期使用的;
(2)设备设施降等级使用的;
(3)质量检测要求不明确的;
(4)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备设施质量要求的;
(5)设计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0-15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0
消防验收(10
分)消防验收未进行、未完成,或消防检查不合格的。10 通过消防验收,且消防检查合格的。0
(2)环境风险控制
按照表7-10-4评估码头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表7-10-4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评估
评估指标评估依据分值
环境风险监测措施(10分)未按规定设置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监测措施的。10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计5分,记满为止:
(1)安装不符合规范的;
(2)不按规定校验的;
(3)不能正常使用的;
(4)监测因子缺项的(每项计5分)
0-10 按规定安装泄漏监测、监测措施的。0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20分)事故紧急关
断措施(5分)
风险源不具备有效的事故紧急关断系统
(符合紧急关断时效要求)的。
5
具备有效的手动紧急关断系统的。 3
具备有效的自动紧急关断系统的。0
事故污染物
围控收集措
施(10分)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0分
为止:
(1)码头作业区污水收集措施不完善的;
(2)码头周边围堰不完善的;
(3)引桥伸缩缝等处未填充的;
(4)无事故污染物储存罐或储存舱设施
的;
(5)无转输设施或转输能力不足的。
1-10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0
事故污染物
处置措施(5
分)
无事故污染物处置措施的(围油栏、收油
机、事故罐及转输设施等)。
5
事故污染物处置措施(围油栏、收油机、
事故罐及转输设施等)不完善的。
1-5 具有完善的事故污染物处置措施(围油栏、0
评估指标评估依据分值
环境风险监测措施(10分)未按规定设置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监测措施的。10 存在下列情况的每项计5分,记满为止:
(1)安装不符合规范的;
(2)不按规定校验的;
(3)不能正常使用的;
(4)监测因子缺项的(每项计5分)
0-10
按规定安装泄漏监测、监测措施的。0
收油机、事故罐及转输设施等)的。
建设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10
分)存在下列任意一项的:
(1)环评手续不完整的;
(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
10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0
环境风险源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0分)存在以下情况的,每项记5分,记满10分为止:
(1)无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的或风险源事故处置预案无环
保内容的;
(2)未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记录的;
(3)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
0-10 不存在上述问题的。0
7.10.5 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判别
根据环境风险受体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由高到低将风险源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分为类型1、类型2和类型3,分别为E1、E2和E3,具体如表7-10-5所示。如果风险源周边存在多种类型的环境风险受体,则按照重要性和敏感度高的类型计。
表7-10-5 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划分
类别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类型1(E1)•码头下游10km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乡镇及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表水或地下水)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风景名胜区;特殊生态系统;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
•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小时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或省界的;
•风险源周边500m范围内的社会人口总数大于1000人,或该区域内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国家相关保密区域;
类型2(E2)•下游10km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富营养化水域;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