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政救济制度分析与意义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不受理的案件
❖ 1.国家行为
❖ 2.抽象行政行为 ❖ 3.内部行为 ❖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行为 ❖ 5.依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 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 8.驳回当事人提出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 9.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二、行政诉讼的目的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 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 目的是多元性的:行政诉讼具有人权保障功能;也有解决纠纷的 功能。
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 共有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 法律为准绳原则;和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当 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辩 论原则以及法律监督原则。
第二节 旅游行政诉讼
一、基本概念与特点
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 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诉讼制度。
❖ 行政诉讼的特点是:
1.由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2.核心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3.属于个人救济诉讼。
三、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
地域管辖的一般标准是:行政案件原则上应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该标准包含着两层含义:
来自百度文库
❖ ①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 ②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向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二)特殊地域管辖
❖
1.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关于受案范围讨论: ❖ 影响受案范围的因素或者变量:
1、行政活动行为的界定 2、受到损害的权益性质 3、原告资格范围的确定 4、确定受案范围的立法方式
❖ 扩大受案范围:
抽象行为、内部行为、事实行为、刑事司法行为、行政合 同行为
案例:此会议通知的性质及可诉性
【案情介绍】宁德市旅游局根据闽旅(2001)207号和闽旅(
❖ 关于“改变”
❖ 行政复议决定有情形之一的,即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 ①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据以认定事实的主 要证据的变更;
❖ ②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且对定性产生 影响;
❖ ③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 《反倾销规定》与《反补贴规定》第5条第(二)项皆设定了 :
❖ 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或高级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有权 管辖第一审反补贴与第一审 反倾销行政案件。
(二)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确定的标准
❖ 1、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为标准 ❖ 2、以行政机关的级别为标准,级别高的由较高级别法院审
理,级别高意味着案件的复杂程度高。
,该案件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原告的
选择确定)
❖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
属管辖。如土地、山岭、荒地、草原、房屋、林木以及水流等。
❖
3.因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产不服提起诉讼的案
件: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管辖。
四、受案范围的规定
❖ (一)涉及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
提起诉讼:
❖
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
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抚恤金案件、违
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
❖ (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也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特有原则: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一、受案范围的含义
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
二、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
一般立法采取概括式、列举式、混合式 ❖ 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受案范围采取的是混合式。
三、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
❖ 1、具体行政行为标准 ❖ 2、违法侵权标准 ❖ 3、人身权、财产权标准
行政诉讼的管辖
一、管辖概述 (一)管辖涵义
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行政诉讼管辖确定的原则
❖ 1、便于当事人诉讼的原则 ❖ 2、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原则 ❖ 3、合理分工和均衡负担原则 ❖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二、级别管辖
(一)现行法律对级别管辖的规定
❖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案件:
❖ (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处理案 件除外。
❖ (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 (3)重大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的案件。
❖ (4)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审理国贸行政案件的规定》, 确立第一审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由具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 院管辖。
❖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案件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主要有是否授予发明专利权的争议案件、
关于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争议的案件、关 于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案件。
2、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 案件
3、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
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 :
2001)218号文件要求,于2001年12月25日向全市国内旅行社发 出宁旅(2001)91号“关于召开旅行社年检培训会议的通知”,该“ 会议通知”中注明“根据省旅游局计财处要求,今年旅行社年检审 计必须统一由一家事务所负责审计上网输入,我市统一定在闽东 益泰会计师事务所。”
闽东远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知悉后,认为,该会议通知 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会议通知中指定第 三人为各旅行社进行年检审计的不合法行为。
旅游行政救济制度分析和意义
本章知识结构
❖ 第一节 行政复议 ❖ 第二节 旅游行政诉讼
第一节 行政复议
❖ 旅游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含义 ❖ 旅游行政复议的主要内容 ❖ 旅游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与决定
第一节 行政复议
第二节 旅游行政诉讼
❖ 旅游行政诉讼的概念及特征 ❖ 旅游行政诉讼的主要内容(范围、管辖、参加人) ❖ 旅游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 旅游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 ❖ 旅游行政诉讼与旅游行政复议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