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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课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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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监护计划,包括监护频率、监护项目等。
3
监护记录
记录监护情况,便于分析、评估和追溯。
常见职业健康监护技术
生物学监测
通过对生物体内的生物标志 物进行监测,评估暴露风险。
物理监测
利用物理传感器监测工作环 境中的噪音、辐射等。
职业健康评估
结合职业病史和身体检查等 进行综合评估,预防职业病。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应用领域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课 件课件
欢迎来到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课件。本课件将带您了解职业健康监护的重 要性、技术规范及应用领域。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定义和目标
明确职业健康监护的含义和目标,为实施提 供基本框架。
技术规范
探讨职业健康监护的技术规范,确保准确、 可靠的监护结果。
实施要点
介绍职业健康监护的关键实施要点,确保有 效进行监护工作。
技术规范 样本收集 实验室分析 数据解读
描述
规定采样时间、方式和样本储存要求,保证监 护结果的准确性。
确保实验室分析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提 供可靠的监护数据。
标准化数据解读流程,对监护结果进行科学、 客观的解读和评估。
职业健康监护的实施要点
1
目标设定
明确监护的目标,如预防职业病、评估暴露风险等。
常见技术
介绍常用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包括生物学 监测、物理监测等。
安全监护的必要性
预防工伤
通过安全监护预防和减少职业 疾病和工伤的发生,保护劳动 者的健康。
化学品接触
职业安全
监护可及时发现潜在的化学品 接触风险,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安全,营造 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职业健康监护的技术规范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及典型案例分析(精品).pptx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及典型案例分析(精品).pptx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 价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管理制度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 与报告制度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 程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 与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

申报要求(1)及时申报(2)如实申报
(3)不能瞒报、漏报(4)要备案(5) 要及时变更
申报方式(1)互联网申报(2)纸质申报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
申报流程
进入互联网站
中国安全科 学研究院主页
作业场所职业危 申报管理系统
点击注册
安监局备案
打印申报表 并领取回执
安监部门 审查
填写申报表 并上报
登陆进入 申报页面
返回作业场所职业 危申报管理系统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
安监总局第48号令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2015年3月21日)
(六)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法 监督,督促企业健全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 生保护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供 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 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加强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 害。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
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安 监总局 第47号 令《工 作场所 职业卫 生监督 管理规 定》用 人单位 应制定 13项职 业卫生 管理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与评价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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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检查法
对劳动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 查,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健康的损 害。
实验研究法
通过实验室研究和模拟实验,深入了 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致病机制和影响 程度。
流行病学调查法
通过调查和分析职业病在特定人群中 的分布和流行情况,评估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影响。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
工程技术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企业应按照计划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 时的检查,及时发现员工的健康问题。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企业应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职业史、接触史、 健康状况等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
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企业应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自我保护 能力。
企业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的 健康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减少 职业病的发生。
政府监管和支持
政府应加强监管和支持,提供 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企业开 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谢谢观看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XX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XX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等,进一步细化了职业健康监护的要求和标准。
02
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与 方法
职业健康检查
定期检查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和接 触时间,制定合理的检查周期, 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及 早发现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害。
01
信息收集
通过定期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 监测、员工自报等方式收集职业 健康监护信息。
信息整理
02
03
信息上报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 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 性。

职业卫生健康监护 ppt课件

职业卫生健康监护 ppt课件
人群的界定原则 9. 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1.历史背景
职业健康监护是20世纪70年代欧共体提出的一项职业卫生 服务的新技术,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欧共体成员国 等开展比较完善。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化工部、冶金部率 先在我国引入职业健康监护系统工程,在化工冶金系统开 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服务,收到良好效果。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 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 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严重,或者 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 害的疾病的个体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举例说明
有害因素 法定职业病
职业禁忌证
煤尘 (包括煤矽尘)
苯及苯系物
噪声
煤工尘肺、煤矿 井下工人滑囊炎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手臂振动病等7种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等11种 八、职业性传染病:炭疽、布鲁氏菌病等5种 九、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等11种 十、其他职业病: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等3种
职业禁忌证( 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
症体生生 状征理化

职业禁忌证
是否上岗 调离岗位
职业危害对健康 影响
职业病 职业相关病
发现新的职业 危害
控制
3.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① ② ③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第四十二条、 四十五条
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 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应根据企业文化理念和企业经营情况,鼓励制订比本规范 更高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别 是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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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专业机构可以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如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健康检查和评估等。
培训和教育
专业机构可以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用人 单位和员工对职业健康监护的意识和知识水平,增强员工的 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06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组织及职责权限
应急指挥部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与信号
报警装置
在生产现场设置报警装置,确 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
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讯联络方式
明确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通讯联 络方式,包括电话、手机、对讲 机等通讯工具。
信号
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应按照规定的 信号进行联络,包括警报器、应急 广播等,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储备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与评价技术规 范》
《工作场所职业病 危害作业分级》
04
职业健康监护的措施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目的
识别、评价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后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通过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调查、类比分析等方法,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预测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可能影响。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目的
通过有效的防护设施设计,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的 影响。
方法
根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果,针对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 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安装通风设施、噪音控制设施等,确 保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01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 案
记录个体和群体的职业健康监护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情况、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结 果等。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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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课件
18
四、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P9-14
1、根据采样方式:个体采样和定点采样。 2、根据采样时间:短时间采样(一般不超过15分钟) 和长时间采样(一般在1小时以上)
五、职业卫生档案及职业病诊断 P11-13.29.32.37
1、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应与人事档案区别管理,应由
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专职管理。
粉尘等。
(2)物理因素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噪声、振动。
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
激光等。
电离辐射。如α、β、γ、X射线等。
(3)生物因素
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
编辑课件
9
2、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危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2)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 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相适应的作业。 (4)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 力紧张等。 (5)长时间用不良体位和姿势劳动或使用不 合理的工具劳动。 这些均可造成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编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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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党总支书 记侯振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公司副 总经理秦永彬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公司董 事会解除秦永彬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劳 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依法追究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后勤 负责人郑海军的责任;根据《职业病防治 法》相关规定,对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 公司罚款人民币25万元。同时赔偿张海超 各项损失费共计615000元。
目前在我国,劳动卫生、职业卫生、职业健康 3种叫法并存,内涵相同。
一、职业卫生

职业健康监护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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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期诊断、治疗处理,康复效果较 好,但有些职业病 (例如矽肺),目前尚无特效疗法, 只能对症综合处理,故发现愈晚,疗效愈差;
5、除职业性传染病外,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
7
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
◦ 预防、消除危害源头
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
35
消化系统: 毒物所致消化系统中毒症状有多种多样。 由于毒物作用特点不同,可出现急性肠胃炎、
腹绞痛,口腔征象如齿龈炎、酸蚀症、氟斑牙等; 色素沉淀,见于铅、银、钡、汞、铊等中毒。四 氟化碳、三硝基甲苯等亲肝性毒物,根据进入体 内量的多少可引起急慢性肝病。
36
血液系统: 许多毒物能对血液系统造成损害,常表现为贫血、
抵抗力下降,易感染(肺结核等)
16
局部作用:皮肤长期接触粉尘可导致阻塞性皮脂炎、粉刺、 毛囊炎、脓皮病等;金属粉尘还可引起角膜损伤、浑浊。
中毒作用:含有可溶性有毒物质的粉尘,如含铅、锰、砷 等可在呼吸道粘膜很快溶解吸收,导致中毒。
17
八字方针
革:工艺改革、技术革新 水:湿式作业 密:尘源密闭 风:加强通风、抽风措施 护:个人防护 管:经常维修、管理 教:宣传教育 查:职业健康检查、现场监测
45
暂时性听阈位移——是指人或动物接触噪声后引起听阈变 化,脱离噪声环境后经过一段时间听力可恢复到原来水平。 听觉适应 听觉疲劳
永久性听阈位移——是指噪声或其他因素引起的不能恢复 到正常水平的听阈升高。器质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 听力损失不能完全恢复,听阈位移是永久性的。 听力损伤 噪声性耳聋
46
神经系统: 神经衰弱综合征 心血管系统:心率、血压 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 生殖功能及胚胎发育:女工月经不调、妊娠高血压、胎儿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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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
七、职业健康监护种类和周期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验、在岗期间定时 检验、离岗时检验、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 验五类。
1.上岗前检验 上岗前健康检验主要目标是发觉 有没有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人员 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健康检验均为强制性职业健 康检验,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以下人员 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验:
淋巴结:头颈部和腋窝淋巴结是否有肿大、压痛及其活 动度;
甲状腺:大小及有没有结节和包块,如有肿大还应检验 有没有血管杂音。
(2)呼吸系统检验:胸廓外形、胸部叩诊和听诊、统计异 常呼吸音性质和部位。
(3)心血管系统检验:心脏大小、心尖搏动、心率、心律、 各瓣膜区心音及杂音、心包摩擦音。
(4)消化系统检验:腹部外形、肠蠕动、肝脾大小和硬度。
4、依据不一样职业病危害原因暴露和发病特点及剂量效应关系,应确定暴露人群或个体需要接收健康监护最低暴 露珠平,其主要依据是工作场全部害原因浓度或强度以及个 体累计暴露时间;
5.离岗后健康监护随访时间,主要依据个体累积暴露量 和职业病危害原因所致健康损害流行病学和临床特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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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史:包含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车间(部门)、班 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危害原因名称,接触两种以上 应详细逐一填写)、接触时间、防护办法等。
(3)个人生活史:包含吸烟史、饮酒史、女工月经与生育 史。
(4)既往史:包含既往预防接种及传染病史、药品及其它 过敏史、过去健康情况及患病史、是否做过手术及输血史、 患职业病及外伤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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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页
5.试验室常规检验
(1)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和分类、 血小板计数(如使用血细胞分析仪,则包含同时检测其它指 标)。

关于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课件

关于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课件

• 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
• 接触煤尘和以煤尘为主的在岗者每2年查 体1次;
• 接触岩尘和以岩尘为主的在岗者、尘肺观 察对象、尘肺病人每年查体1次;
• (3) 离岗时健康检查
• 对离岗接尘作业工人必须进行离岗时拍片 检查。
• 对检查出的尘肺病患者,用人单位必须按 国家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粉尘 作业岗位并做好定期复查和职业病报告工 作。
• (四)健康监护内容
• 1.职业健康检查 • 健康检查一般分为上岗前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
查和离岗时健康检查及医学跟踪检查。健康检查 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病人。检 查项目应符合国家职业健康规范要求。如接尘工 人的健康检查就包括以呼吸系统为主的内科检查 和拍摄高千伏后前位X线胸片,必要时进行其他 检查。
• (1) 上岗前健康检查
• 上岗前健康检查的目的是发现职业禁忌症,并通 过胸部X线检查,为今后动态观察提供必不可少 的对比资料。检查项目必须结合职业禁忌症的有 关规定,还必须拍摄一张技术质量合格的高千伏 后前位X线胸片。
• 接尘工人的职业禁忌症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 1、活动性肺结核;
• 2、慢性肺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 疾病:如明显肺气肿、肺化脓症、肺寄生虫及原 虫病等,以及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支气管哮 喘、支气管扩张和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等;
• (三)健康检查的法规依据:
• 1.《职业病防治法》; • 2.《尘肺病防治条例》 •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 4.职业病危害目录 • 5.《职业病目录》 • 6.《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 • 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 8.尘肺病诊断标准 • 9.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198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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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健康权利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目前为止,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有 一整套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全面、 系统的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用人单位 的职责得到规范、科学的落实,从而使劳动者 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主张。
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的职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 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 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 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
安置; (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
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
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
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 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 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 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 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 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 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 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 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 项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 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 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 症状的;
(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 职业中毒症状的。
第十五条 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 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 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 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 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质量管理要求:每年抽查30%的职业健康体检 机构,每两年对全省的所有机构进行一次全面 的检查和质量考核,结果全省通报。
不排除一些机构存在不规范开展工作的情形,
一些机构的服务质量不高,职业健康损害的识 别能力不足。
职业病防治法涉及的法律关系
政府监管履行保护健康的义务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 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 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 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 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 册;
标准:
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235-20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技术规范》
《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关于开展“职业健康关爱行动”的工作意见 (苏工办〔2015〕88号)
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
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简介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 业健康检查:
(一) 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 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 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苏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征求意见) (其中明确了:监管机构、质量管理机构以及在线监管
的要求,对人员能力和机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管
监管具体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所要求对辖区的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每个月、每季度、每半年开 展监督检查,着重检查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 存在问题的机构依法查处;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法律:《宪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保护法》 规章: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 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卫生和计 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规章:《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年5月1日颁布
实施) 标准: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235-20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 》、《江苏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审批工作程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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