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等政策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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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及解读
一、融资政策
1. 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主要内容
为配合试验区投资审批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意见》(详见附件1)在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区内企业在办理跨境直接投资项下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时,可直接向银行办理,与前置核准脱钩。二是所涉及的跨境投融资主体范围包括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个体工商户等主体。三是跨境融资更加便利,区内机构根据经营需要,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在管理方式上,将尊重企业生产经营规律,探索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管理新模式,引入币种匹配、期限匹配等风险管理指标,在改进外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赋予微观主体更多的融资自主选择权。四是赋予区内主体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跨境商务活动的特点在更大空间内充分利用区内和境外金融市场管理对冲相关风险。
试验区利率市场化将在宏观审慎金融管理框架内,根据服务区内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以及金融市场主体培育和市场环境建设情况逐步推进。具体包括:完善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资金利率的市场化定价监测机制。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利率市场化,其中一部分已经基本成熟,一部分市场影响较大的措施则需要制定细则后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审慎实施。
2. 企业投资融资优惠政策
过去:企业跨境投资,审批至少需要半年时间
现在:企业只要到区内注册即可成为“区内居民”,注册资本可用于全球投资,也允许企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自贸试验区挂牌后,各方对“金融细则”翘首以盼,这一期待在12月2日初步兑现。央行12月2日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意见》包含30条,在个人投资、企业投融资以及金融改革方面,都作出了新的提法和规定。这表明,自贸试验区已成为金融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也体现了央行对自贸试验区的有力支持。
3. 企业投融资便利利好多达十多项
《意见》着墨最多的部分,要数企业的投融资便利,对企业的直接利好多达十余项。
据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内地主体在区内设立机构的好处:一是可进行包括证券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二是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三是可进行境外衍生品交易;四是境内企业可在区内设立管理全球子公司资金的财务中心,摆脱眼下区外外汇管理的繁琐不便;五是租赁业务更方便。
促进对外融资便利化。根据经营需要,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中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区内机构)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完善全口径外债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提供多样化风险对冲手段。区内机构可按规定基于真实的币种匹配及期限匹配管理需要在区内或境外开展风险对冲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衍生品投资业务。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因向区内或境外机构提供本外币自由汇兑产生的敞口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市场上进行平盘对冲。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基于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可按规定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工具交易。经批准,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可在一定额度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拆借或回购交易。
取消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担保费的核准,区内机构直接到银行办理担保费购付汇手续。
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试点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业务,在原有跨境人民币单向境外放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的通道,实现境内人民币资金池与境外人民币资金池内资金的双向流通。
4. 已入驻的金融机构
跨境借款,借力境外降成本:金融机构和服务业开放项目相继落户,已有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基金、股权交易等40家金融机构入驻试验区,包括中、农、工、建、交等9家中资银行在区内设立分行;花旗、星展、汇丰、东亚等11家外资银行在区内设立支行。
事实上,今后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办理本外币经常项下及跨境投融资业务时,业务流程更加简化,手续更加简便。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指出,自贸试验区金融举措将主要在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四个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层级。今后,试验区将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推动试验区实体经济功能升级和转型发展。
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下一步,要确保“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政策试点在自贸试验区内顺利开展,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继续研究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账户设立、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等在自贸试验区内的落地实施,同时加强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还将为企业度身定制更具有针对性的资金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帮助跨国企业等实现全球现金管理,为跨国公司人民币资金融入全球资金池开辟新的渠道。”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方面则表示,围绕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改革,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制定专属化服务方案,提供包括跨境人民币、跨境投融资、跨境财富管理、供应链融资等在内的本外币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服务与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5. 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
对于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改革,今年7月19日央行下发文件,完全取消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浮限制的约束规定,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也仅剩存款利率上限的最后一道门槛,而这最后一道门槛将有望在自贸区内破除。
“虽然没有明确‘汇率市场化’的文字表述,但是在自贸区内要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离岸业务肯定不会按照我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汇率来进行交易,银行要按照自己的成本来进行外汇交易,那不就是市场化的行为吗?应该会在人民币离岸业务开办的过程中探索出我们市场化情况下的汇率水平。”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与贸易系教授陈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二、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产生资产评估增值,据此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重申上海自由贸易区没有15%企业所得税。
2.进口税收政策
一、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3]53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飞机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3]90号)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