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弱电技术交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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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哈尔滨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
热处理分厂辅助材料库及理化试验室
交底部位消防安装通用要求
编号日期2011年7月1日
交底内容:
1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必须是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且经消防机构审核批准后的施工图纸。
2 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做到“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⑴在施工前应认真并熟悉设备安装平面图、接线图、系统图。
⑵安装人员应熟悉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3 安装的消防产品、机电产品和材料要符合下列条件:
3.1采购的消防产品,应具有国家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型式认可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 采购的通用产品,应具有型式检测报告,检验合格,型式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检验周期内。
3.3 选用的高低压柜、各类箱屏、电线电缆,应当具有合格证、3C证书,设备上有铭牌。
4 选用的机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技术要求,使用强检和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5 施工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应作到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均应作到持证上岗。
6 工程施工中应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机关等上级单位的检查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
7 施工中应严格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认真执行有关的消防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工艺及有关的图集、厂方资料等施工要求。
8 施工工程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填写,应作到与工程同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应交给建设单位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按合同要求,绘制竣工图。
9 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合格后再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单。
10 配合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对出现的问题积极整改。
11 配合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送交有关资料,参加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主持的消防工程验收工作,对验收过程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名称哈尔滨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
热处理分厂辅助材料库及理化试验室
交底部位消防电气管内穿线
工程编号日期2011年7月1日
交底内容:
1. 工艺流程:
选择导线→扫管→放线→导线与导线的绑扎→带护口→穿线→导线接头→包扎→线路检查绝缘摇测
2、非吊顶内采取开槽暗装,墙面或棚面线槽深度不得小于40mm。设备分线盒与设备之间采用DN15金属软管连接,金属软管长度不得超过1.5m。所有管线与分线盒之间均采用锁头连接件连接,且应加设护口。
3、感温探测器保护半径为5.7m,与灯具的距离为0.5m,手报布置间距为30m;扬声器布置间距为25m,且距离末端墙体不得大于12.5m。布置设备位置时应灵活考虑。
4、钢管内穿线、布线、校线
1)在管道内穿线应在建、构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之前,应先将管道内的积水和杂物清除干净。要求埋管到位,引线畅通,否则向甲方报告,办理洽商。
2)管内扫管穿带线:管内扫管穿带线其目的是检查管路是否畅通、准确,清扫管内积水和杂物,用空压机吹扫后,用棉布条两端牢固的绑扎在带线上来回拖拉。穿线时须放适量滑石粉,以便线路滑行。
3)穿线、布线前,根据设计图纸要求选择导线型号,应对导线的电缆种类、电压等级及是否有断线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5)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箱连接。导线外径总截面不应超过管内面积的40%。
6)不同用途的导线,应采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但同种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7)管路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整,如有遗漏或破损,均就地补齐和更换。8)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一般为15~20 m。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导线敷设后,应对每个回路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5、本工序施工验收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66-2007》要求执行。,本次交底未尽事宜按照以上两项施工工艺操作标准要求施行。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图纸及技术交底施工,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
2、配管完毕后,要认真复查,避免漏配现象发生。
工程名称哈尔滨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
热处理分厂辅助材料库及理化试验室
交底部位消防报警设备安装
工程编号日期2011年7月1日
工程名称哈尔滨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
热处理分厂辅助材料库及理化试验室
交底部位消防报警设备安装
工程编号日期2011年7月1日
交底内容: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工作。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设备要求
2.1.1 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2.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2.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无松动。
2.2 作业条件
2.2.1 电线管道敷设已经完成,并穿线满足安装要求。
2.2.2 导线间绝缘电阻经测量符合规范要求,并编号完毕。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安装→端子箱模块箱安装→模块安装→报警主机安装。
3.2 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3.2.1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3.2.2 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底座的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3.2.3 探测器报警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3.2.4 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3.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要求:
3.3.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3.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3 端子箱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