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
××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指标(示范平台)
****年度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评价指标(示范平台)(一)服务能力(40分)。
1、主营业务外的公益功能(10分)。
除主营业务外,以下平台服务功能中: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
每多具备一项加2.5分,最高获得10分。
2、服务对接活动开展情况(25分)。
举办10家以上服务对接活动,每举办1场得4分,最高得25分。
(注:所有活动必须为免费服务场次,收费活动不计入分数体系)3、自我评估、服务档案及经营总结(5分)。
能够根据服务项目制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对服务中小微企业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得2分;服务台账清晰、资料保存完整、经验总结报送及时,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
(二)运营效果(25分)1、服务中小微企业户数(10分)。
基数200户,基础分为5分。
服务企业户数比上一年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得0分;每增长5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2、服务用户满意度(10分)。
基数80%,基础分6分。
低于80%不得分;比上一年度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得0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电话访问)3、营业收入(5分)。
按照不同收入级别及对应的营收增幅分别得5分、4分、2分以及不得分。
(三)协同服务(35分)。
1、服务月、双创周活动(10分)。
实际参与并举办服务月、小微企业双创活动周活动:50人(含)以下场次每场3分;50人以上每场5分,最高10分。
2、枢纽平台协同发展(10分)。
积极参与枢纽平台组织的线下服务提升活动每场得5分,最高10分。
3、线上服务日志填报(10分)。
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服务数据及报表填报得6分;未及时完成的,一个月扣0.5分。
积极通过"慧企云"平台开展服务对接,通过培训平台开展培训活动、使用二维码签到(非补录),每场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4、其他协同活动开展服务情况(5分)。
服务补贴券、志愿活动等协同活动开展服务情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第三季度网站自查情况的函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第三季度网站自查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19.08.09•【字号】•【施行日期】2019.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第三季度网站自查情况的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本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
按照新指标评分标准,我局对第三季度网站内容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涉及我局所管理的2个网站,分别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简称"市经信局网站")、北京市政务数据资源网(简称"市政务数据资源网")。
具体情况如下:一、发布解读方面(一)组织机构变更根据《关于调整局领导及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工作分工的通知》,于7月5日完成了我局网站、公开专栏相关栏目信息的调整工作。
(二)栏目更新情况三季度,市经信局网站各栏目共计发布信息1349条,日均页面浏览量84,059次,本次自查未发现空白栏目及长期不更新的栏目。
三季度,市政务数据资源网共发布数据集35项,本次自查未发现空白栏目及长期不更新的栏目。
(三)政策及解读情况三季度,市经信局网站发布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管理办法》2篇政策文件。
并根据国办要求补发了包括《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中药产业智能绿色发展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等13篇政策配套解读文件。
二、办事服务方面三季度,市经信局网站在办事服务中发布了"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办理事项,替换了"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使的职权事项清单(2019版)"。
关于印发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
关于物理实验心得感悟通用6篇物理实验心得感悟1这个学期我们开了一门特别的课程——《大学物理实验》,这和以往的课程不大一样,因为这一门完全以实验为主要上课内容的课程,这就意味着在学习这门课程的过程中要不断的做实验,因为以前都没接触到这样的课程,自己的动手能力又差,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心里一直悬着一块石头,直到最后一次实验的顺利完成,心才敢放松些,石头当然还没完全放下,因为我们下周才考试,笔试加实验,实验是随机考的,抽到什么做什么。
(紧张。
) 大学物理实验第一次课程在教室上的,老师上个女的,上课时就对老师说的内容只有个模糊的印象,还潦草地记了一些笔记,笔记记在大学物理课本上了,因为当时课本还没订到,傻乎乎的认为大学物理就是大学物理实验,就把课本给带过去了。
不过现在学了知道它们基本不沾边,呵呵,不要笑我傻哦。
下课前老师还给我们交代了做实验的时间和注意事项,让我们准备好下次的实验。
我们的实验开在周二早上,地点在本部,所以我们得早早的起来搭校车,晚了自己得搭公交车去钱当然得自己掏喽。
为了自己不被队伍落下,减少额外的消费我们起得挺早的。
(当然是闹铃吵醒的,呵呵)第一次去的时候感觉很是新鲜,不过心里还是一丝不安,因为我们还没发教材,除了知道此次做的实验是用拉伸法测定金属丝的杨氏弹性模量外,其他一概不知,只能到时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到了实验实签完到后(每次都要求签到,前后各一次)老师便开始说本次实验原理和实验操作,老师都只简要的说,所以得认真听。
这个课上得很仓促,实验报告册都还没有发,因为当时我还是班干,拿报告册的任务据在我身上了,其实我也部想的,因为我都还不知道这个实验怎么做呢。
回来后没几分钟老师久说完了,然后久让我们自己做。
然后我给大家发报告册,发完后只剩下一台坏的仪器给我了(真郁闷啊~~~又给听懂,又是坏仪器)~~当时我还不知道是坏的,在那里鼓捣了半天也没什么收获,我心里那个急啊,(实验可是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把数据给老师看后才能离开,而且要是没完成在校车离开以前~~那么就自己掏钱挤公交车了),我就向老师求助~老师在我仪器上搞了半天~然后说仪器坏了,我急忙说那我该怎么办呢?(其实我这样问是想让老师给我说说怎么做~~我真的还不会啊~~)老师人真好~~他说那你和其他同学一起吧~呵呵~~这个是要求独立完成的实验~听他这样说我乐死了~~~,有了同学的帮助我很快冷静了下来,试着回忆步骤,然后和同学边回忆边讨论的做实验,当我拿着测出的数据顺利得到老师签字时,满是顺利完成实验的欣喜!第一个实验就这样完成了~呵呵。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公布日期】2011.07.13•【字号】粤中小企[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中小企〔2011〕14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加快“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进步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工作,现将《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第十六条“每年认定和重点扶持一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要求,健全和规范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平台发展,提高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加快“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进步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技术平台),是指建立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集聚区或服务于行业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设备共享、质量管理、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的法人实体,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部门的服务机构,大中型企业的技术中心和其他中介服务组织。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自评价表
符合即得分
29.通过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系统发布产品
2
发布1项服务产品得1分,发布2项以上服务产品得2分
总计
备注:带“*”的为否定性指标,未达到基本要求即不合格。
6
80%
≥90%
财务状况(8)
*7.上年末资产总额(万元)
2
200
≥1000
8.上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2
300
≥1000
9.近两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2
10%
≥20%
10.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
2
50
≥100
三、服务能力
(26)
服务覆盖面
(5)
*11.服务企业的XX行政区域分布
5
3
17
专业服务能力
(21)
3
5
≥20
17.线上服务系统京津冀企业注册量
2
1000
≥5000
四、服务业绩和成效
(50)
服务业绩
(28)
18.1.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知识产权服务领域
15(选其中一项)
500
≥1000
领域:
数值:
其中XX企业数:
18.2.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财税服务领域
500
≥1000
18.3.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检验检测领域
500
≥1000
19.近两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数量增长率
5
5%
≥10%
20.上年度合同订单量
5
100
≥500
21.近两年度合同订单增长率
3
5%
≥10%
服务成效
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1. 引言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建设和认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竞争力提升。
2.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范围内建立和运营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包括政府机构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等设立的服务平台。
3. 认定标准和程序3.1 认定标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1. 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全面的中小企业服务,包括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融资支持、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多方面服务;2. 具备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和人员,能够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服务;3. 在服务模式和经营机制上具有创新性,能够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4. 在服务质量和效果上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评价;5. 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中小企业发展。
3.2 认定程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程序如下:1. 平台申请:平台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资格预审:相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筛选。
3. 现场评估:对通过预审的申请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范围、服务效果等。
4. 认定结果公示:评估完成后,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5. 认定结果审核:公示期结束后,相关部门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作出最终认定决定。
6. 发证和备案:对通过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颁发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
4. 管理要求4.1 组织管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权责关系,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运行。
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经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认定,除融资担保公司和投资公司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区域或行业内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示范平台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融资、质量、节能、环保、创业、培训、管理、商务、现代物流等。
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以下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性平台。
(一)信息查询:加强网络功能开发,畅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服务.(二)技术创新: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应用等服务,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和创新资源共享。
(三)质量管理:提供质量检验检测,原材料性能测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产品标准;指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培养质量管理人员,提供大型加工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帮助企业申请相关体系和产品认证,参与质量评奖活动。
(四)管理咨询: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诊断,帮助企业学习、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五)创业辅导:为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商务策划、工商代理和相关行政许可申报等服务;为创办三年内的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项目诊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筹资融资、财税申报、法律援助、技术支持等辅导和服务。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评价标准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评价标准
一、门槛条件
1
2
二、评分条件
3
4
5
6
7
备注1:
(1)指标数值为0时,指标得分为0;指标数值大于或等于满分要求时,指标得分为满分;
(2)指标数值处于0和基本要求之间时,指标得分按线性插值的方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指标得分=指标数值/基本要求×分值的60%;(3)指标数值等于基本要求时,指标得分为分值的60%;
(4)指标数值处于基本要求和满分要求之间时,指标得分按线性插值的方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指标得分=(指标数值-基本要求)/(满分要求-基本要求)×分值的40%+分值的60%。
备注2:激励条件最高不超过20分,评价指标总分最高为120分,得分数值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1.24•【文号】国质检检[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1年1月24日国质检科[2011]3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推进科技质检建设,提高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总局制定了《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附件: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推进建设科技质检建设,提高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现就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的含义(一)本指导意见所指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指以质检系统技术机构为主体,集聚社会优势资源并得到政府或政府部门认可,可为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的实体或联合体。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1. 引言为促进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国家制定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规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2. 定义2.1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或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等。
2.2 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经营管理能力。
3. 认定标准3.1 组织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应具备明确的组织机构,并有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3.2 资金和资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应具备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充足的资源,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
3.3 服务能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提供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各项服务,包括创业指导、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
3.4 培训和培养能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应具备培训和培养中小企业人才的能力,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培训课程和人才培养计划,帮助中小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4. 认定程序4.1 申请材料准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申请者应准备以下材料:申请书:包括机构介绍、服务能力说明、公共服务需求分析等内容。
组织机构证明材料:包括机构法人证书、章程等。
4.2 认定申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申请者应向所在地的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交认定申请,并按要求缴纳相应的认定费用。
4.3 审核评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对认定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和对示范平台的现场考察。
4.4 认定结果公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公示认定结果,并向申请者发放认定证书。
5. 管理要求5.1 日常运营管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应建立健全的日常运营管理机制,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7.07.03•【文号】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施行日期】2017.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7月3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辖区内示范平台进行认定管理。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对认定的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予以重点扶持,并支持技术类示范平台申报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章主要功能第六条示范平台具有多种服务功能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特色服务功能,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
解读《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办法》
解读《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年(卷),期】2023()2
【摘要】一、起草背景2013年8月,省科技厅出台《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冀科企[2013]13号),规范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文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出重点培育“四科”企业、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政策措施,目前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发展到9.9万家,为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成工作专班,对《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办法》(以下简称《评价服务办法》)。
【总页数】1页(P28-2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
【相关文献】
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2.《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解读
3.创新管理政策出台“输血”于中小企业——解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4.《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5.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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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8.29•【文号】工信厅企业〔2024〕54号•【施行日期】2024.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24〕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强化宣传解读,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和咨询服务活动,推动工业中小企业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意识,改进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8月29日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练好企业内功,特别是要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是推动中小企业内部挖潜、降本增效、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中小企业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一、总体要求《指南》主要面向工业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3.11.10•【文号】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是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由政府引导和支持,公益性服务组织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向中小企业提供的普遍性、基础性、专业化服务。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举措,对于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建立了本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服务活动丰富多样,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仍存在基层基础比较薄弱、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服务资源整合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公共服务水平与中小企业需求和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愿望更加迫切,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主动顺应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和产业技术变革趋势,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更好结合、能力提升与机制创新更好结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在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中小企业普遍性、基础性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服务机制,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加强服务协同,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普惠化、便利化、精准化水平,以高质量服务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绩效考核指标
(2)企业满意度未达到80%;
(3)服务规范指标得分未达到10分;
(4)产业监测指标得分未达到10分。
产业监测
25
产业报告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0
考核平台定期报送本地域或本产业(行业)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的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主要困难和问题、对策建议等,主要对报告的报送及时性和报告质量进行评价。
动态监测
5
考核平台定期报送本地域或本产业(行业)中小企业出现的具胡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问题或事件的掌握和报送情况。
2
考核主要服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提升空间,包括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与提升的制度设计。
发展规划
3
考核平台下一年度服务工作计划以及3-5年内平台发展规划的前瞻性与可行性。
服务创新
15
模式创新
5
考核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建立合作模式的创新性.
特色功能
10
考核平台针对本地域或本产业中小企业所开展服务的个性化、专业化和特色化程度,以及特色服务功能数量。
4
考核已有服务设施、设备、软件等配置的合理性以及效用发挥程度。
服务成效
25
社会效益
9
考核平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开展公益服务的情况,以及服务小微企业的数量、比例。评价总平台偏重平台网络协同服务和交流对接活动组织等方面;评价窗口平台偏重行业公共服务。
经济效益
8
考核平台直接经济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包括平台年度服务收入入增长情况,以及本地域或本产业企业通过平台服务降低的生产经营成本、带来的经济效益。
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绩效考核指标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辖区内示范平台进行认定管理。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对认定的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予以重点扶持,并支持技术类示范平台申报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章主要功能第六条示范平台具有多种服务功能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特色服务功能,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
第七条信息服务功能。
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质量、标准、人才、市场、物流、管理等信息服务。
第八条技术服务功能。
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创新资源共享、技术成果转化、创新成果推广等服务。
第九条创业服务功能。
为创业者和创办3年内的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项目策划、政务代理、创业场地等服务。
第十条培训服务功能。
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风险防范、技术和创业等培训服务。
第十一条融资服务功能。
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
第三章认定条件第十二条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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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权重评价要点评价细则
需求响应与中小企业沟通交流的渠
道
建立多种渠道与企业进行广泛、
深入的交流,主动了解企业的服
务需求
具备热线电话、邮箱、微信、网站、QQ、服务窗口等不同沟通
渠道,每建立一种渠道加20分,直到满分100为止。
对中小企业实际服务需求
的把握
梳理企业的服务诉求,了解企业
的真正需要,把握其希望实现的
服务目标
充分把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寻求的服务内容和希望达到的服务
质量等,有效掌握企业服务需求并作出回应,每作出一个服务
对接的加5分,直到满分100为止。
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可操
作性
根据企业服务需求制定出契合
实际的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完
整
及时完成方案的制定加30分;按服务需求制定的方案内容完整
(包含名称、服务内容、支持资源、费用预算、时间计划、相
关举措、服务目标等),每涉及一个内容要素酌情加分,直到
满分100为止。
服务收费的科学性、合理
性
服务收费标准科学、合理,对小
型微型企业服务相对优惠,并提
供一定比例的公益服务
服务收费标准制定科学、合理有据并对外公示的,加50分;该
项服务的公益部分年度占比不低于10%的,加30分;针对小型
微型企业收费有特殊优惠的酌情加分,直到满分100为止。
服务执行服务执行人员的配置合理安排相应的服务人员和专
家团队
有服务专家库,能及时发掘并高效组织专家团队的,加50分;
安排的执行人员有相应服务经验1年及以上的,加30分;安排
的执行人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来保障服务需求的(若需要),
加10分;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做出人员安排的酌情加分,直
到满分100为止。
1
服务场地、设施、设备等物资的调配根据服务需求及时安排好场地,
准备好设施、设备、信息系统等
物资
有一定服务场地资源,能及时落实服务所需场地的加50分;有
充足服务设备、器材和必要的信息系统等物资,高效配套服务
需求的加40分;能合理调配其他所需服务资源的酌情加分,直
到满分100为止。
服务成本的支出管理费用支出与开展的服务活动相
匹配,费用核算规范
费用支出规范合理,与服务活动相匹配的,加50分;费用核算
规范的,加40分;其他根据服务需要进行合理支出的酌情加分,
直到满分100为止。
服务方案执行严格执行服务方案的相关承诺,
灵活响应服务过程中的企业需
求
按时完成相关服务的加50分;充分利用相关资源推进服务活
动,有效实现方案预定目标的加30分;执行过程中根据企业变
化的需求,及时调整、优化服务举措并促进服务目标实现的加
20分;直到满分100为止。
质量管控服务质量管控体系的建立
建立并完善服务的管理标准,明
确质量管控的相关要求
建立与服务实施相匹配的管理制度,保障服务推进规范、有序
的,加40分;制定不低于行业服务质量要求的服务标准,保证
实际服务质量的,加20分;根据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服务流程,
高效响应企业服务的,加20分;建立质量评价机制和投诉处理
机制,推动服务监督与效果反馈的,加20分;直到满分100为
止。
制度执行和质量管理
严格按照质量管控体系的要求,
确保服务目标的有效实现
严格执行服务质量的有关规范、业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并做好相
应记录的,每一条记录加2分;建立并规范企业对服务意见的
提出和反馈路径,每听取一条服务意见加5分,直到满分100
为止。
2
服务的自评估与企业评价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他评
为主的方式,评价服务质量
根据服务项目制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严格进行服务自评估与
企业评价的,加50分;相关服务满意度达到60%不足70%的,
加20分;达到70%后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10分,直到满分100
为止。
若第三方抽样评估企业的满意度低于60%的,本指标项
目视为0分。
服务工作归档及经验总结形成服务台账,整理和归档服务
实施全过程形成的方案、文件资
料、图文音像、客户评价表、后
续需求表等资料
服务活动形成清晰服务台账的,加50分;服务活动归档完整(包
括方案、文件资料、图文音像、客户评价表、活动总结等),
每形成一份服务档案加5分,直到满分100为止。
服务成效服务项目年度服务企业数
量
服务企业的年度总数量及增长
情况
年度服务企业达到100家的,加50分;服务企业100家后每增
加100家加10分,最多80分;服务企业数年度同比增长10%
以上的,加10分;每年举办一场以上超过50家中小企业参与
的该项服务活动,加10分,直到满分100为止。
服务项目服务单一企业频
次
单一企业年度接受服务的频次
年均单一企业接受该项服务的次数达到1次但未到次的,加50
分;年均接受服务达到次但未超过2次的,加30分;年均接受
服务超过2次的,每增加一次加10分,直到满分100为止。
中小企业获得的服务收益
企业获得的服务成效与服务需
求的一致性
企业通过机构提供的服务,满足基本服务需求的,加60分;企
业获得的服务效益超过预期,对其运营带来的是正向、积极的
作用的,加30分;获得其他额外服务效益的酌情加分,直到满
分100为止。
3
服务保障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和继续
教育
对服务人员实施与服务相关的
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包括新入
职人员的入职岗前培训、定期的
内部业务研讨会议等
具有业务培训或继续教育计划且完整开展的,根据相应记录每
一次加20分,直到满分100为止。
持续创新服务的内容、形
式等
根据企业服务需求的变化和服
务技术的发展,创新服务机制,
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形式,
持续提升服务企业多样化需求
的能力
建立一定周期服务规划,有效衔接企业服务需求的,加40分;
针对与服务相关的机制、制度、内容、形式等方面,发现一个
创新点加40分;服务内容或项目每获得一项市级及以上认可
的,加20分;直到满分100为止。
备注:1、根据本指标体系进行打分,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60分(含)以上-80分评为合格;80分(含)以上评为优秀。
2、若服务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带来违法违规效应的,直接视该服务为不合格。
术语解释:1、渠道: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相向沟通与交流的通道。
2、反馈路径:企业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做出评价或提出意见的路线、方法或通道。
3、自评估:服务机构根据指标体系自行进行定期评价,发现问题或总结经验。
4、服务台账:服务机构实施服务全过程所形成的详细记录。
5、信息系统:由基础网络、信息资源、应用软件、系统硬件等组成的计算机系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