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街巷长制指导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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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街巷长制指导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23•【字号】•【施行日期】2018.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街巷长制指导意见的函各区委、区政府,各相关单位:按照全市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首都生态文明与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街巷环境品质,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推行街巷长制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函。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4月23日关于在全市推行街巷长制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到每条街巷有人抓有人管,特制定"街巷长制"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的系列重要讲话为遵循,全面落实北京市总体规划,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我市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首都生态文明与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要求,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在每条街巷设置"街长"或"巷长",全面推行"街巷长制"。
通过"一街(巷)一长"的设立,把街巷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让城市每个角落都干净整洁有序,不断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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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6.07.23
•【字号】京政办发〔2016〕33号
•【施行日期】2016.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6〕3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相关部署,经报中央编办批准,市政府决定: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同时作为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和土地、矿产资源管理;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作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同时作为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本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不再保留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三定”规定另行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23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6c33c5e9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4e92456.png)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28•【字号】•【施行日期】202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2021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加强理论学习,发挥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作《新时代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专题学习辅导报告。
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全委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专题讲课,进一步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梳理完善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我委权力清单事项1项,完成我委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整合统一。
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城市管理领域各市场主体。
持续统筹协调推进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跑动和认领国家监管事项等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决策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改革背景下自然资源业务重构探索与实践--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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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背景下自然资源业务重构探索与实践—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例□ 唐巧珍,袁 星[摘 要]伴随自然资源部的成立,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成为新形势下自然资源领域的关注点。
文章对机构改革前原规划部门和原国土部门传统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梳理自然资源部的设立对业务管理的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业务融合实践,从业务管理视角出发,剖析自然资源业务融合的发展与变化,并对自然资源业务重构提出建议。
[关键词]机构改革;业务重构;厦门[文章编号]1006-0022(2020)04-0072-06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引文格式]唐巧珍,袁星.改革背景下自然资源业务重构探索与实践—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例[J].规划师,2020(4):72-77.Restructuring of Natural Resource Business Under Reform: Xiamen Case/T ang Qiaozhen, Y uan Xing[Abstract] Na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 reform has become a focus issue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Ministry of NaturalResource. The paper analyzes problems of former planning department and business before reform, studies the new requirements of business by natural resource ministry, puts forwards restructuring suggestions based on Xiamen natural resource bureau practice.[Key words]Institutional reform, Business restructuring, Xiamen0引言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限定城市发展边界、划定城市生态红线、“一张蓝图”干到底;2014年9月,《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支持市县推进“多规合一”;2016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自然资源部;2019年3月27日,厦门市正式成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提出改进规划审批,精简规划审批内容,大幅缩减审批时间。
北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历史沿革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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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历史沿革及发展作者:黄烨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17年第03期2016年12月9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讲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行政基本方式落实好。
这既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又是依法行政实践的历史总结。
北京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国家推进法治建设方略的有机构成,从试点、扩大到覆盖城市化管理区域,紧密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的改革部署,为推进北京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北京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探索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北京城市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城区各街道环境的清洁卫生。
为此,市、区两级均设有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状况,督促责任单位进行配合。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产业发展引发了人口剧增,原有的市容管理部门已不能适应管理需要。
此后,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北京市环卫局抽调人员,单独组建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员队伍,履行市容执法管理。
到了20世纪90年代,国家及建设部先后颁布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
依据这些法规,北京市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房地产、工商、劳动等专业部门从机关或基层企事业单位抽掉部分人员,各自组成了执法队伍,区(县)政府也相继组建了城市管理领域内的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分别依据相应的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处罚权。
自此,北京市城市管理依法行政由此形成了分散的专业执法格局,又称“多头管理”。
在“多头管理”之初,各级行政管理执法部门确曾发挥了专业职能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的作用,扩大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且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但是,这种在原有体制下赋予各部门执法权限的做法很快就暴露出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执法分工过细造成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且日趋严重;遇到棘手问题时相互推诿,相互掣肘,“多头管理”都有责任又都不负责任,显然背离了改革初衷,极不适应城市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0147e03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8b.png)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8(000)006
【摘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总页数】3页(P26-2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0
【相关文献】
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J], ;
2.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J], ;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J], ;
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J],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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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促发展 以奋进谱新篇——2019年北京市西城区机构改革回眸
![以改革促发展 以奋进谱新篇——2019年北京市西城区机构改革回眸](https://img.taocdn.com/s3/m/103177fdbb68a98270fefac1.png)
54李华,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中央党校社会学研究生学历,历任农业部党校培训部负责人、宣武财贸职工中专(财贸干部管理学校) 校长、宣武区教委副主任、陶然亭街道办事处主任、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
先后发表《西城区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北京市西城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调研报告》《对新时期首都功能核心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几点思考》等文章。
2012 年获西城区委组织部嘉奖,2017 年、2019 年分别获得三等功。
前言西城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人口密集,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500亿元。
下辖15个街道、259个社区,全区政务资源集中、“高精尖”经济结构凸显、文化底蕴深厚、公共服务资源优质均等。
特殊的区位特点,决定了西城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敏感性高、关注度大,也决定了西城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特殊性。
2019年3月18日,全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宣布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决定, 3月26日正式挂牌,4月19日,确定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人员分工;5月4日实现集中统一办公, 标志着各项工作步入正常运行轨道。
每一个时间节点上,全局干部识大体、顾大局、守规矩、听招呼,改革平稳推进,用行动书写忠诚和担当,仅用不到50天的时间,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完成了从领导班子组建到正常运行的跨越,迈出了机构改革的重要一步,走在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和区各机构改革部门的前面,以“人合、心合、力合、事合”的新气象展现了西城区应急局的新形象(图1)。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消防局西城支队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区民防局(区地震局)的地震管理职责,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相关机构的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等职责进行了整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81ec644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2d43c74.png)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25•【字号】京建法〔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21〕23号)要求,规范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2年3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认定程序第三章标识管理第四章附则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21〕2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
绿色建筑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证书由授予部门制作或核发电子证书,标牌由申报单位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按照制作指南自行制作。
第三条绿色建筑标识授予范围为本市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民用与工业建筑。
第四条绿色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
双轮驱动深化北京接诉即办改革
![双轮驱动深化北京接诉即办改革](https://img.taocdn.com/s3/m/0eb1815b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be.png)
12 //《中国国情国力》 2021年第1期|总第336期双轮驱动深化北京接诉即办改革鞠春彦摘要:“接诉即办”作为首都基层治理的改革创新举措之一,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的改革工作,必须着眼于“科技支撑”和“协同治理”的双轮驱动。
高效优质地为群众服务,才能更好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接诉即办;科技支撑;协同治理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561/ki.zggqgl.2021.01.004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系在“首都之窗”政务名词栏中,“接诉即办”指要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街道办事处要对市民服务热线(12345)、媒体曝光、互联网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反映的市民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受理,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接诉即办;对于跨地区、跨部门的事项,负责统筹调度市、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企业办理。
此项工作启动于2019年初,是北京市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基础上推出的创新举措,旨在打通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补上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北京市各区从本地情况出发,进行了积极的实践探索,海淀区的“五子工作法”、大兴区的“六步工作法”等都卓有成效。
目前,“接诉即办”已经成为北京市依靠党建办大事、办实事的一个响亮的“品牌”,并已成为首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典范。
2020年10月28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工作的意见》(简称《改革意见》)发布,这是在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的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本文认为,抓好“技术支撑”和“协同治理”的双轮驱动是深化“接诉即办”改革的关键。
一、科技支撑是“接诉即办”的高效保障“科技支撑”一词,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新提法,它强调把技术应用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的公告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b19996e8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18.png)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8.31•【字号】•【施行日期】202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的公告2022年9月1日起,"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原"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沟通系统"(简称"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停止注册用户和发布工程信息,新发布工程信息及开展对接配合均依托"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进行。
2022年9月30日前,"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仍可通过原网址:https:///gcjs继续访问,以便各单位继续做好系统内已发布工程的对接配合等工作。
"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有四种登录方式:1.登录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网,依次点击:城市运行/在线系统/地下管线防护系统;2.直接访问网址https:///dxgxfh;3.使用安卓系统手机或华为手机的浏览器,扫描后附二维码下载安装"北京地下管线防护"APP;4.搜索微信小程序"北京管线宝"登录。
原"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在"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中不再适用,请政府部门、管线单位的用户使用上级分配的账号登录;请需要发布工程信息的单位或市民,在"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内自行注册成为"单位用户"或"个人用户"后再登录使用。
业务咨询电话:************;技术支持电话:************、158****8453。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城市运行管理事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北京市城市运行管理事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https://img.taocdn.com/s3/m/7470d920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e4.png)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3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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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北京市城市运行管理事务中心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家具用具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9 个、5 个、4 个。其中信息系统集成和 物联网技术服务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互联网安全服务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3759.39 万元、 1911.78 万元、445.36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3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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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北京市城市运行管理事务中心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30.8%。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3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一、采购需求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6deb4c2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90.png)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26•【字号】京管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城市管理委,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设施安全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京政发﹝2014﹞2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属地负责"和"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类本意见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设置运营单位在设置、使用和管理户外广告设施或牌匾标识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分为一般隐患与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ed11663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30.png)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京管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的通知各区城市管理委、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本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市工商局等十四部门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意见》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6月20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20日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一、备案事项设立依据1.《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2.《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二、备案事项受理单位各区城市管理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三、备案材料申请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内容如有变化,应当在30天内办理变更手续,换发备案信息表):1.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信息表(附件1)。
2.申请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台账(附件2)。
3.经营场所的房产、土地等相关产权证件或租赁合同、委托书。
注:①经营场所包括可回收物交投点、中转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关于"(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和"(5191)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业"的相关要求,即为保障城市运行及资源化利用配套建设项目、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布局要求。
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证书领取流程
![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证书领取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d5fd8dd7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a4c2b58.png)
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证书领取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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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工作的通告](https://img.taocdn.com/s3/m/b94f751c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fd.png)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7.04.04•【字号】2007年通告第1号•【施行日期】2007.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工作的通告(2007年通告第1号)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的渣土管理工作,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加强渣土清运、消纳处置和工程土方施工的管理,有效防止无证清运渣土、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实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在我市从事渣土运输作业的车辆,应当由所属企业单位统一办理渣土车辆准运证的行政许可手续,并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二、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依法办理渣土消纳的行政许可手续,并且严格按照渣土消纳行政许可决定所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将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到指定的处置场所,严禁无证清运渣土和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时,应当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作出的渣土消纳行政许可决定。
四、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工地的内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围档、路面硬化、车辆冲洗设施等控制扬尘措施,不得使用无准运证的渣土运输车辆,尚未办理渣土消纳行政许可手续的单位应当立即补办行政许可手续。
五、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辖区内施工工地渣土作业档案,详细记录工程渣土处置进度、渣土消纳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措施实施情况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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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综合解决方案
综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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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综合解决方案
综合解决方案
一、政策背景 (一)探索试点阶段 2003 年 10 月,国家在江苏省苏州市、福建省安溪县、四川省宜宾市、 广西省钦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和辽宁省庄河市等 6 个市县试点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2008 年 6 月,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和城乡建设部在浙 江召开了‚两规协调‛推广会。同时,广西、浙江、山东、广东等省已经 开始‚两规协调‛(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试验。 2008 年 10 月,上海市以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为契机,由合并后的市规 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开展‚两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工作,在嘉定、青浦两区 进行试点,后续又开展了‚三规合一‛试点工作。 2010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成为推进形成 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 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同月,国土部、农业部印 发《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 实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明确了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任 务、工作程序、工作要求。 2011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提出国家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 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对各类主体功能区分别制定相应的环 境标准和环境政策。这是我国在政府文件中最早正式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 线。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09)-京政发[2009]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09)-京政发[2009]2号](https://img.taocdn.com/s3/m/942d2369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f4.png)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09)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
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二、市政府组成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牌子)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公务员局、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挂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挂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三、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市政府直属机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挂北京市版权局牌子)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五、部门管理机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由北京市司法局管理)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北京市司法局管理)北京市农业局(由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北京市粮食局(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管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北京市卫生局管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由北京市卫生局管理)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国家安全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交通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水务局商务委员会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外事办公室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体育局统计局园林绿化局旅游局金融工作局知识产权局民防局侨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研究室说明: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b3becc1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87.png)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0.15•【字号】京政管字[2007]448号•【施行日期】2007.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京政管字〔2007〕448号)各区、县市政管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本市牌匾标识的管理,规范设置行为,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我们修订了《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牌匾标识设置行为,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设置各类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牌匾标识行为,均应依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牌匾标识,包括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建筑物的名称牌匾标识和机动车车身标识。
牌匾标识应只显示名称、字号和标志,不得含有其他商业性宣传内容。
附带商业宣传内容的,按照《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牌匾标识设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牌匾标识设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规划、工商、交通、园林、公安交通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对牌匾标识的设置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要求,适应街区文化特点,与主体建筑风格和周边市容景观相谐调,达到白天美化环境,夜晚与灯光夜景相结合的整体效果。
第六条牌匾标识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牢固安全、显亮设施功能完好,提倡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
牌匾标识的字体应当规范完整,字序应当遵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排列顺序。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https://img.taocdn.com/s3/m/5202e7e9f61fb7360b4c65e7.png)
委 员 会 办公 室 牌 子
;
负 责
本 市城
员
,
乡
规划 管理和土地 矿产 资源管
、
理 设立 北 京 市 城 市 管 理 委
会 列 入 市 政府 组 成 部
门
,
作为本市
员
城市管理 主管部
,
门
,
同 时
作为 首都 城 市 环境建设 管理 委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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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
201 6
年
7
月
23
日
—
7
—
会 首 都 城 市环 境建
设委员 会办公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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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市规划 和 国 土资源 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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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首都 规划 建设 委
(
公室 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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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市城 市 管 理 委 员 会 首都 城 市 环境建设管 理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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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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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定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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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市 人 民 政府 办公厅
事机构 挂 首都 城市环 境建设 管 理 委
市 管理 城
、 、
会 办公 室 牌 子
,
负 责本 市
乡
环境建设 的 综合协调和 市容环境 卫 生 管理
。
、
能源
曰
运 行 管 理 相 关 市 政 公用 事 业 管 理 北京市 国 土资源 局
、
不再保留北京 市规划 委 员 会
员
(
北 京 市 市 政 市容 管 理 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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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重大决策,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讲话和中央城
市工作会议精
神,全面
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首都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城市管理委首任党组书记宋连娣同志也表示,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
全力
表北京市委市政府对市城市管理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
重 磅 链 接
本刊特稿Special Report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届领导班子成员,从左到右依次为谢国民委员、张春贵委员、贾明雁委员、李如刚副主任、柴文忠副主任、
宋连娣书记、孙新军主任、吴亚梅副主任、韩利副主任、高翔组长、李楠副主任、蒋志辉委员、赵功委员。
□ 本刊记者 郑树平
动担当。
二是匡定职责。
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城市环境、能源运行和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如果把城市看作一个有机体,那我们就是负责映入
本刊特稿
Special Report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