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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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防酸碱手套,防酸碱工作服,防毒面具、护目镜,防砸鞋等),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三、保持作业环境通风良好,远离火种、热源,氨储罐温度<30℃,如≥30℃可开启喷淋水对罐体进行降温,直到氨储罐温度<30℃。当氨储罐压力≥1.2MPa时,应立即将氨储罐内液氨吸收为氨水,储存在吸氨罐、配氨罐、车间三楼2个高位罐内。同时可开启喷淋水对罐体进行降温,直至罐体压力降至1.2MPa以下。作业场所禁止吸烟、进食、饮水。
四、液氨的充装量不得超过液氨的充装系数0.53,即罐体液位≤1.6米。
五、操作管理
1.卸液氨操作
1.1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液氨的理化特性,熟悉操作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熟练掌握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1.2在卸液氨前确认罐体、阀门、管道、仪表无异常后。打开液氨罐排空阀,开始充装并及时查看液氨罐的压力、温度及液位状况是否正常。
1.3卸车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劳保和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
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卸车现场安全。
1.4槽车应按指定位置停放,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引擎。车轮应加高度≥150mm固定板或掩木掩好。
1.5卸车期间车辆必须熄火,严禁调整汽车的油、电、线路及维修。车辆驾驶员及监督卸车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其他车辆不得靠近。
1.6凡遇到有下列情况时,槽车必须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妥善处理:雷雨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液氨泄漏、液氨压力异常、夜间严禁卸车。
1.7储存设备、电器设施装卸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方面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8卸液氨完毕后依次关闭液氨罐进口阀门、排空阀,全面检查各阀门、仪表、确认无异常,连接管道已断开并处理完毕后方可指挥液氨车离开。
2.吸氨操作
2.1操作人员每天应仔细检查液氨罐、氨气吸收罐罐体、阀门、管道、仪表是否完好,有无泄漏现象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2.2使用液氨时,确认氨气吸收罐吸收液是否充足,确认无误后,依次打开氨气吸收罐进口阀、尾气吸收罐排空阀、液氨罐出口阀门,使用液氨。
2.3氨气吸收罐内无吸收液时,严禁将液氨输送至氨气吸收罐。
2.4停止使用氨气时,先关闭液氨罐出口阀,再关闭氨气吸收罐进口阀。
2.5当氨气吸收罐阀门、管道发生泄漏时,应关闭液氨罐出口阀,进行检修。
2.6停产时,关闭液氨罐、吸氨罐出口阀和管路上的其它阀门。
六、日常维护
1.每周清扫一次液氨储罐室卫生,并做记录。
2.每月检查应急物资是否失效或损坏,并做记录。
3.每季对液氨储罐各阀门及法兰连接处进行检漏,并做记录。
4. 每天检查氨气报警装置,并做记录。
5. 每季开启一次喷淋水检查喷淋情况,并做记录。
6.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开启喷淋水后需将管道内余水排尽,防止喷淋水管道冻裂。
七、应急防护和应急处理措施
详见《能源材料分公司液氨泄漏应急预案》、《液氨危化品技术说明书》、《重大危险源告知牌》。
八、如有异常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更换,不能私自维修。
九、作业场所严禁明火,维修动用明火作业前,应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