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GMDSS通信业务指导书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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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GMDSS通信业务指导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宗旨
1. 为了加强中散船舶通信导航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中散船舶通信导航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根据“国际电信联盟”、“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及交通部颁发的“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中散船舶通信导航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2. 海上船舶无线电通信导航工作是海上运输的神经中枢和耳目,直接关系到海上运输和人命安全。为此,中散船舶通信导航人员,在船长、政委的直接领导下,必须加强政治、业务技术学习,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遵守通信规则和通信纪律等有关规定,保证通信畅通和通信导航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散系统的所有船舶。中散系统全体船岸通信导航工作人员均应认真学习细则,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第三节一般名词定义
1.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ry System,简称GMDSS):一个依靠卫星通信和地面通信的全球通信业务系统。该系统能够提供报警,并能够向航海者播发海上安全信息。
2.GMDSS系统船舶:指完全配备了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设备,并按74SOLAS公约88年修正案和无线电规则新九章进行值班和通信的船舶。
3.无线电话报警信号:是由在三十秒至一分钟时间内交替发送的持续和间断各为250ms的2200Hz和1300Hz的正弦单音组成的信号,作为在MF无线电话遇险安全频率2182KHz的遇险报警信号,表明随后发送遇险或紧急信息。
4.遇险信号(Distress signal):表示船舶受到严重和紧迫的危险威胁时,请求立即援救的特定信号。无线电话遇险信号为MAYDAY(读作法文maider),发送遇险报告前重复三次,随后发送遇险报告;遇险通信时,通信双方每次通信前,应用MAYDAY开始。使用无线电传通信方式进行遇险通信时,通信双方每次通信前,应用MAYDAY或者SOS开始。
5.紧急信号(Urgency singal):表示呼叫电台有非常紧急情况要发送的特定信号。无线电话紧急信号为PANPAN(读作法语panne);紧
急呼叫时,开始重复三次。无线电传紧急信号为PAN-PAN;无线电传紧急通信前,可使用一次。
6.安全信号(Safety singal):表示呼叫电台有重要航行或气象警告要发送的特定信号。无线电话安全信号为SECURITE,发送安全信息前,均重复三次。
7.海上移动业务(Maritime Mobile Service):海岸电台和船舶电台间,或者船舶电台间,或者有关船上通信台站间的通信业务;救生艇筏电台和应急无线电示位标也参与此业务。
8.遇险通信(Distress traffic):冠以遇险信号的通信。
9.紧急通信(Urgency traffic):冠以紧急信号的通信。
10.安全通信(Safety traffic):冠以安全信号的通信。
11.世界航行警告业务(The world-wide navigational warning service,简称WWNWS):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航道组织(IHO)负责协调并将全球海域划分为若干地理区域以便播发航行警告而建立的一种无线电通信业务。
12.航行警告区(NAVAREA):在世界航行警告业务中划分的播发航行警告的区域。目前全世界划分为16个区域。
13.区域航行警告(NAVAREA):由航行警告区区域协调人收集和播发的有关该区域的航行警告。
14.沿海航行警告(Coastal warning):由某个国家或地区主管部门收集播发的,覆盖该国或地区离海岸100-200海里的全部或部分水域的航行警告。
15.本地航行警告(Local warning):由地方主管部门或当地港口当局收集并发播的,其作用范围仅为本港或港口当局管辖水域的航行警告。
16.A1海区(AREA A1):至少是由一个VHF海岸电台覆盖的区域,在此海区可进行连续的DSC报警。
17.A2海区(AREA A2):除A1海区以外,至少是由一个MF海岸电台覆盖的区域,在此海区可进行连续的DSC报警。
18.A3海区(AREA A3):除A1和A2海区以外,由具有连续报警能力的INMARSAT静止卫星所覆盖的区域。
19.A4海区(AREA A4):除A1、A2、A3海区以外的其余区域。
20.搜救区(Search rescue region: SRR):为搜救服务而划定的责任范围区域。
21.搜救协调中心(Rescue Co-ordination Center: RCC):在一个搜救区内负责建立有效搜救业务,组织并负责协调搜救作业的机构。
22.现场通信(On-scene communication):遇险船舶与参与救助的
船舶或飞机之间的通信。
23.搜救协调通信(SAR Co-ordinating communication):在遇险事故发生时,为协调参加救助的船舶和飞机所进行的通信。
24.常规无线电通信(General communication):在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中,船岸通过适当通信频道,包括公众通信频道进行的关系到船舶管理、营运和可能对安全有影响的通信。
25.定位信号(Locating signal):为了便于搜寻遇险船舶或幸存者的位置而发送的信号。
26.数字选择性呼叫设备(Digital Selective Call Equipment,简称DSC):采用数字技术和微处理机控制等新技术的呼叫设备,十位数字编码,前七位是信息码,后三位是检错码;并采用二重时间分集前向纠错方式发送,主要用于船舶遇险报警和建立通信的预约呼叫。
27.窄带直接印字电报设备(Narrow Band Direct Printing Telegraph Equipment,简称NBDP):一种中高频无线电通信终端设备,能自动收发电文,并且有纠错、检错能力,配有标准的电传打印机、显示器、或纸带读入/读出等设备。
28.自动请求重复方式(Automatic Repetition Request,简称ARQ方式):使用编码技术,接收方能自动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检错,一旦被检出错误自动请求发方重发被检出错误的字组。
29.奈伏泰斯接收机(NAVTEX Receiver):可在国际规定的518KHz频率上,自动接收并能存储和打印海岸电台播发的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以及紧急信息的电传设备。
30.国际海事卫星通信(INMARSAT Communication):利用国际海事组织通信卫星进行的卫星水上移动业务通信。
31.海岸地球站(Coast Earth Station,简称CES):设在陆地上的某个固定地点,为卫星水上移动业务提供通信链路的地球站,简称岸站;现在也称陆地地球站(Land Earth Station:LES)。
32.船舶地球站(Ship Earth Station,简称SES):设在船舶上从事卫星水上移动业务的船舶地球站,简称船站;现在也称移动地球站(Mobile Earth Station:MES)。
33.海上安全信息(Marine Safety Information,简称MSI):在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中对船舶播发航行警告、气象警告以及其它有关船舶安全信息的总称。
34.增强群呼(Enhanced Group Call,简称EGC):通过国际海事卫星通信系统对某一地理区域的船舶,或对某一船队,或对所有船舶的地球站进行的一种呼叫。
35.驾驶台对驾驶台通信(Bridge To bridge communication):驾驶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