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唯识宗 判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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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唯识宗基本教义第五节判教

第五节判教

判教问题在隋唐佛教宗派中有特殊的意义,唯识宗也不例外。玄奘在印度曾经作《会宗论》,其内容可能与判教有关,可惜未曾流传下来,现存的文献中没有玄奘的相关说法。作为创宗的大师之一,窥基的判教思想自然属于唯识宗教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窥基有许多著作涉及到判教问题,其中以《法苑义林章》、《法华玄赞》和《说无垢称经疏》论述较为详细。《法苑义林章·总辨诸教》以瑜伽行派教义为根据,对印度和中土主要判教说作了综合评述。《法华玄赞》、《说无垢称经疏》则在论说《法华经》和《维摩经》经义时,提及判教说。下文依据《法苑义林章》、《法

华玄赞》,《说无垢称经疏》的相关论述,吸收当代学者的研究成果[①],对窥基的判教思想做些分

析叙述。

一、三时教

在论述摄论学派的时候已经叙述了真谛已经引入了印度瑜伽行派的“三*轮”(三时)判教说。作

为对印度瑜伽行派学说较为忠实的引入者,玄奘、窥基所创立的法相唯识宗自然是以此为判教说的核心理念的。

窥基在《法苑义林章》卷一“时利差别门”在评述前人的“一时教”、“顿渐二教”、“五时”等判教主张后,举出“三时”说法,为依时序分判佛法的正义。

“三时”观念出自《解深密经》。玄奘译《解深密经》卷二的原文如下:世尊初于一时,在婆

罗痆斯仙人堕处施鹿林中,惟为发趣声闻乘者,以四谛相,转正*轮。……而于彼时所转*轮,有

上有容,是未了义,是诸诤论安足处所。世尊在昔第二时中,惟为发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无

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以隐密相,转正*轮。……而于彼时所转*轮,亦是上有

所容受,犹未了义,是诸诤论安足处所。世尊于今第三时中,普为发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无

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以显了相,转正*轮。……于今世尊所转*轮,

无上无容,是真了义,非诸诤论安足处所。

这经文把佛陀说法过程划分为三个时段:第一时,佛陀首先在鹿野苑,特别向修小乘法者,讲解四谛的道理。第二时,佛陀继而以隐密相向修大乘法者宣讲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等等道理。第三时,佛陀以显了相为发趣一切乘者宣讲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无自性性等等道理。

《法苑义林章》在申述其“三时”说法前先引用了《解深密经》这一段经文作为依据之一,然

后又举出《金光明经》的“转”、“照”、“持”三种*轮观念:“《金光明经》亦说三时,谓转、照、持。”

引文简略,而他在《说无垢称经疏》在陈述“三时”分类经典依据时,有文说:

即是《金光明经》中说转、照、持三种*轮。世尊初说三乘同行四谛有教,名“转*轮”。以十二行相,独得“转”名。第二时说大乘独行空理之教。照破有故,名“照*轮”。第三时说遣所执空,

存二性有。三乘之人,皆可修持,名“持*轮”。

《金光明经》原经文也很简略,并无其后的解释说明。而唐法藏《五教章》卷一记述说,玄奘曾有“三*轮”的说法:“依大唐三藏玄奘法师,依《解深密经》、《金光明经》及《瑜伽论》,立三种教,即三*轮是也。一名转*轮,谓于初时鹿野园中,转四谛*轮,即小乘法。二名照*轮,谓于中时,于大乘内密意,说言诸法空等。三名持*轮,谓于后时,于大乘中显了意,说三性及真如不空

理等。”有学者推测,窥基关于上述“三轮”的解释可能得之于玄奘,这是有可能的。

窥基在《成唯识论述记》中也有较长的文字论述“三轮说”,其文如后:

如来设教,随机所宜;机有三品不同,教遂三时亦异。诸异生类无明所盲,起造惑业,迷执有我,于生死海沦没无依。故大悲尊初成佛已,仙人鹿苑转四谛轮,说《阿笈摩》,除我有执,令小根渐登圣位。彼闻四谛,虽断我愚,而于诸法迷执实有。世尊为除彼法有执,次于鹫岭说诸法空,所谓《摩诃般若经》等,令中根品舍小趣大。彼闻世尊密义意趣,说无破有,便拨二谛,性相皆空为无上理。由斯二圣互执有、空,迷谬竞兴,未契中道。如来为除此空、有执,于第三时演了义教,《解深密》等会,说一切法唯有识等。心外法无,破初有执;非无内识,遣执皆空;离有、无边,正处中道。

上文说,如来以“三时”设教,是由于众生根机有三品分别,佛陀针对如此根机,教以不同义理以教化众生。关于“三时”的具体内容和特点,归纳如下:第一时,佛陀于成道之始,见众生妄执有我,以至多造惑业,生死轮回不断,于是在鹿野苑,演说《阿含经》,以四谛教义,对治有我之执见。此一“时”针对的是下品根器众生。第二时,众生得闻四谛之说后,虽不再内执我为实有,但仍然执诸法为实有。佛陀于是在灵鹫山,演说《大般若经》等,以法空教义,对治其法有之执见。此“时”针对的是中品根器的终生,其实抛弃小乘法,趣入大乘道。第三时,众生得闻佛陀法空之说,郄不理解佛陀说空破有的密意,以至执取法空之义为无上正理,未能契悟中道。佛陀有见及此,遂于第三时演说《解深密经》等,说示万法唯识的道理,指出心外之法皆为心识所变,非是实有,以破除初时之有执;又指出内识并非不存在,非是实无,以排遣后时的空执;而舍离有和空这两边,也便是处于中道。

上述窥基所说的“三时”,与前述《解深密经》所说的“三时”和玄奘所说的“三种*轮”,内容大致相同,但也有一些重要区别[②]:其一,《解深密经》所说“三时”和玄奘所说“三种*轮”的教学对象(前者为“修小乘法者”、“修大乘法者”、“修一切乘者”,后者为“三乘人”和“大乘人”)之间的关系

并不明确;而窥基则称“三时”之教学对象为“三品根机”,其阐述又清楚显示其所谓“三品根机”,并非三组根机上、中、下不同的众生,而是相同众生在接受佛陀教化过程中其知解自下至中、自中至上的三重转变。又窥基的阐述把“三时”教学的前浅后深,说为是对应这知解自下至上的升进,这使“三时”分类在《解深密经》里原有的应机涵义,更形突出。其二,《解深密经》所述的第二、

第三两时,在教学内容方面并没有不同(同是讲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其不同在于教学方法上前者为“隐密”,后者为“显了”。玄奘和窥基分别以讲说法空和讲说瑜伽行学派所袓述的观念(玄奘举出三性观念,窥基举出唯识中道观念),为第二、第三时段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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