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境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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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境及其对策学校湖北中医药大学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

姓名李娟

学号 ***********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城乡二元化结构明显,农村中的空巢老人大量出现,他们的养老问题成为了农村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境、对策

据人口学家预计,目前,中国老人数量已达1.67亿,如果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到2035年, 65岁以上的人群将占到中国人口总量的20%。如此快速的人口老龄化,再加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传统的孝道道德观念的下降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不健全等因素,使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存在很问题。

一、中国老人养老的生活现状

农村“空巢老人”是人口老龄化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一般是指,60周岁以上的无子女或者子女长期居住在较远距离的外地,自己独立生活的老人。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很不健全,在农村,家庭养老仍是主要的方式,这给“空巢老人”的养老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不确定性。

(一)农村老年人的经济状况

与城市老人相比,农村老人既没有退休工资,也没有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极少数人才有),加上农民收入的有限性,很少人会缴纳养老保险金,所以他们年老后无生活来源,经济上完全依赖子女。因为与老年人在生活上存在时空分离,离开农村进入城镇打工或从事其他

非农产业的农民,与父母之间的感情纽带变得松弛,带来了子女孝道的下降。即使他们能够坚持孝道,但是控制人口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农村地区也将会逐步形成“4―2―1”的家庭结构,这必将增加他们的养老负担。

(二)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照料状况

当年老时,大多数父母都需要子女在生活方面予以照顾。但外出打工的子女由于空间上的隔离,对父母提供的各种具体的照料都有所减少。有的家庭,父母得不到子女的照料不说,原本应由子女耕种的土地也留给了老人;如果子女将孩子留给了空巢老人,老人还得照顾孙辈的生活起居,这无疑又加重了空巢老人的生活负担。

(三)农村老人的精神慰藉状况

在农村,因为经济条件有限,文化程度偏低以及精神需求意识不足等原因,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几乎为零。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水平非常低,加上农村的娱乐设施建设不够,更多的时候他们面临的是孤寂,感情上很脆弱,这严重影响了农村老年人整体生活的质量,使得老人容易产生孤苦、自卑、抑郁等消极情感,即所谓的“空巢综合症”。

二、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形成的原因

(一)社会的变迁、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改变了原有的家庭关系,改革开放带来了工业大发展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较之在农村种地种田的经济收益而言,效益高低显而易见,加之“身份制”和“户籍制”的松动,使得大量的农村中青年积极向外寻找发展空间,我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规模越来越大,造成大量老人留守

家中无人照顾,导致了空巢家庭的出现。

(二)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直接带来了经济发展以及个人收入的提高,客观上有利于增强老年保障的经济支付能力;另一方面改变农业单一的生产方式,促使更多青壮年在外寻求更多发展机会。他们离家时间逐渐延长以及业缘关系的强化导致家庭关系松弛和血缘关系淡化,从而推动代际分居的倾向。

(三)家庭规模变小,小型化发展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农村家庭规模的逐步缩小削弱了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过去,一个家庭一对老年夫妇由三四个儿女一起供养,老人至少与一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但是经过30多年来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农村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三口之家和两口之家成为主要户型。随着子女数量的减少,给老人提供赡养的机会也随着减少,加之很多农村家庭的青壮年在外务工,导致赡养老人的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

(四)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发展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在健康和长寿方面已经取得了令人咂舌的成就,人口寿命的大大延长,加快了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高龄老人的不断增加,而赡养他们的下一代的年龄也日趋老龄化,当第三代独立生活之后,这两代老人自然成为了空巢家庭。

(五)老年人独立意识增强,自愿独居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部分老人的思想观念也随着发生相应

的变化,由于他们的思想感情、价值观念、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子女存在较大差异,为了避免和子女造成生活上的矛盾,他们自愿独居而不依附子女生活。

三、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对策

农村空巢老人的大量出现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他们是社会中相对脆弱的群体。这决定了她们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养老问题,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才有可能实现她们安享晚年的愿望。相比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来讲,我国现阶段的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现象又有其特殊性,主要是我国旧的养老方式如单纯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部分丧失了其功能,但是新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方式还没有建立起来。可以说随着市场化、社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养老方式没有及时的发现新的解决方式,中间出现了“断层”。为此,我们应当选择性坚持我国原有的文化和社会方式,与此同时,又要积极探寻新方式。

(一)体现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稳步实行“家庭―社会”养老双轨机制在强化家庭养老的同时,政府还要稳步推进“家庭―社会”养老双轨制,加大财政投入,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建立与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以国家和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保障,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会的支持和帮助为依托,以老年人的自立和以自助为原则的农村养老体系。

(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需要注意,既需要增大投资力度,又需要在资金投入时有所平衡,同时,还要保证资金的流向公开化、

透明化。逐渐建立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的结合。这样做,不仅不影响老人对家庭传统情感的依赖,又将社区服务人员引到家里来,开展各项服务,实现家庭与社会的融合。

(二)制定和完善农村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与农村养老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但是现如今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自觉遵守,部分农村地区仍然存在大量空巢老人得不到赡养的现象,难以享受子女的经济帮助。家庭养老的法制化是解决家庭养老运作随意性、差异性和管理难等问题的必然出路,鉴于孝道日益简化的趋势,建议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内容。另外,可以建立农村养老的相关制度,规范农村家庭养老的原则、形式和责任等方面,以法律法规形式保障老年人被赡养的权益。同时,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以养老法规为内容的普法教育与宣传,让人们认识到养老不仅仅是一项“家务事”,还是一项应尽的义务。要健全法律援助,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村老人的合法权益,让全社会形成尊老、助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老年法》和涉及老年人的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让更多的老年人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医药保健以及维护权益等方面享有实惠,宏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养老的美德,形成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三)引入农村福利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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