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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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一: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监督内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从事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100%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应用质量)监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篇二:XX年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XX年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青海省《职业病防治规划(XX-XX年)》的各项目标,结合我县放射卫生工作现状,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掌握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内容

1.监督检查工作。

认真组织监督检查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工作人员及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2.摸底调查工作。

认真组织对管辖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工作。调查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控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认真填写《放射诊疗单位调查表》,确保具有放射诊疗设备的每家医疗机构及每台诊疗设备的信息填写真实、完整。11月14日前将调查情况上报海西州卫生监督所

篇三:XX年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白银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XX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省卫生厅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我市职业、放射卫生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动我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1、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与安监、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本辖区招商引资信息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狠抓职业危害源头控制,从源头上对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加强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建项目进行审查,严格控制新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针对本地职业危害因素较重的煤炭,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接触职业比较严重的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在宣传方式上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深入企业车间宣讲、培训交流、在主要街道和重点厂矿企业、车间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版面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重点加强对水泥、煤炭、化工、汽车配件喷漆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认证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服务包括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有关档案是否健全、体检结果是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反馈。

5、举办一次企业负责人和职业病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6、开展一次医疗机构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治疗卫生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情况,以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全面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查,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重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所有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放射防护效果监测评价,对防护不合格的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护改造措施。

二、目标要求和时间安排

1、1-2月份对XX年监督检查企业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分析辖区内职业危害因素分布的接触人群特点,确定职业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3-4月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所有有毒有害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用人单位XX年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达到100%,劳

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县级达到50%,市级达到70%。

3、5月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举办企业负责人和职业病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班。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

4、6-7月开展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效果监测、改造和评价,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要达到:《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率达到100%,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建档率县级达到70%,市级达到100%,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改造率和防护效果评价率达到100%,改造合格率县级达到90%,市级达到100%。

5、8-9月开展一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按要求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职业病的体检,诊断、治疗和信息反馈工作。

6、10-11月集中力量进行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验收,对上半年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企业、放射

诊疗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提出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责令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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