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与戏剧人物的变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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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与戏剧人物的变奏
作者:沈鸿鑫
来源:《上海采风月刊》2016年第10期
前几年,一些描写历史人物的电影、电视剧引起纠纷的情形屡屡出现。

比如根据张爱玲同名小说改编、由李安执导的影片《色·戒》在国际电影节上频频获奖,并在各地上映,引起了强烈反响,同时也引发了一些议论。

张爱玲的小说是根据抗日传奇女子郑苹如的故事改写的。

生活中的郑苹如在上海参加策划了绑架日本首相近卫文磨的儿子,并刺杀汪伪特务丁默村未遂,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然而,张爱玲的小说和李安的电影中所写的知识女青年王佳芝,她参加一个抗日组织,定下美人计,引诱敌伪特务易先生,企图将他刺杀。

但是她在与易先生假恋爱里,发现易先生是真爱她的,在关键时刻提醒易先生逃跑,而她和她的同学们却被易先生处死。

电影出来后,在上海的郑苹如的亲属严正声明,郑苹如与《色·戒》无关。

有的网友对张爱玲、李安如此的“改编”郑苹如的故事,也提出了质疑和异见。

这样的事情并非孤例,比如有人重新拍摄“霍元甲”的电视剧,增添了许多男女情事,引起了霍元甲后人的不满和抗议;电影《梅兰芳》公映后,也发现多处不符史实的地方;后来又在报端读到消息,因红军军长汤慕禹被拍成反共分子,烈士后人欲起诉《人间正道是沧桑》剧组;而南京海军指挥学院袁振威将军向媒体投诉,称电视剧《叶挺将军》中,对父亲新四军政治部主任袁国平的描写与史实严重不符,纯属造假,损害了烈士的形象。

如此等等。

以历史上、现实生活里的真实人物编写的戏剧,我们往往称之为历史剧、时事剧。

这类剧目中所写的人物大多与历史和生活里的人物相一致或相近似。

但是在历史上也曾出现过不少生活中的人物写到戏剧里却大相径庭的情况。

比如元末明初的南戏《荆钗记》,写王十朋与钱玉莲的故事。

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永嘉书生王十朋以荆钗为聘,娶钱玉莲为妻。

后王十朋入京赶考,得中状元。

当朝宰相万俟欲将女儿许配给他,王十朋因已经成婚而不肯答应。

因此万俟把他贬至朝阳为官。

钱玉莲在家,被他继母的侄儿孙汝权看中,偷换王十朋家书,诡称王十朋已入赘相府,逼钱改嫁于孙。

钱玉莲不从,投瓯江自尽,嗣得解救,终与十朋团圆。

另有传说故事称,钱玉莲本来是妓女,和王十朋相好,约为婚姻。

后来王十朋中了状元,便不复理她,钱愤而投江而死。

王十朋在历史上实有其人,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县人,南宋初年中状元时,已经四十七岁,后官至龙图阁学士。

王十朋有妻贾氏,乃世谊姻亲,夫妻白头偕老,并没有入赘权门、致妻投江之事。

在生活中,孙汝权是王十朋的朋友。

另见《坚瓠集》引《南窗随笔》云,有人曾在一个寺庙的殿梁上,看到题有“信士孙汝权同妻钱玉莲喜舍”的字样,可见钱玉莲也实有其人。

据传,王十朋在做御史时,曾经与孙汝权谋划,弹劾当时的宰相史浩八项罪状。

因之史浩怀恨在心,他指使门客做了这本《荆钗记》来诬蔑王十朋和孙汝权。

王十朋在《荆钗记》里还算没有答应招赘,事情出于小人阴谋和由此引起的误会;可是蔡伯喈在戏中的形象则更加“面目可憎”了。

在南宋戏文《赵贞女蔡二郎》中,作者写儒生蔡二郎上京赶考,做了大官,就把自己的妻子和父母抛擗乡下,蔡二郎的父母因贫穷而饿死,接着蔡
二郎又把赵五娘休弃,甚至纵马把赵五娘踩死。

最后蔡二郎被雷殛而死。

大诗人陆游曾作七绝,云:“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

身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唱蔡中郎。

”元代剧作家高则诚所作《琵琶记》中的蔡邕蔡伯喈,虽然写他谢绝了牛丞相的招赘,也没有休妻、踩妻的情节,然而蔡伯喈还是入赘了牛府。

其实真实生活中的蔡伯喈并无此事,看来他也是一个受诬含冤的人。

据传说,高则诚有一个朋友叫王四,王四登第之后,便抛弃了他的发妻而入赘于太师不花家。

高则诚懊悔与王四为友,并作此剧加以讽刺。

剧名为《琵琶记》,“琵琶”二字包含四个“王”字,即是影射王四的。

另外,元人称牛为不花,故而写了牛太师。

后来明太祖朱元璋很赞赏高则诚和他的《琵琶记》,他还把王四抓起来处以了极刑。

清人姚燮在《今乐考证》中说:“传奇家托名寄志。

其为子虚乌有者,十有七八,千载而下,谁不知有蔡中郎者?诸家纷纷为之辨,直痴人说梦耳。


遭遇相似命运的还有陈世美、王魁等。

温州杂剧《王魁》、明代传奇《焚香记》以及后来的越剧《情探》等戏剧中都写到王魁得中状元之后,辜负了妓女敫桂英,另娶崔氏为妻,后被桂英冤魂活捉的故事。

《焚香记》还写桂英复生,夫妻团圆。

其实历史上的王魁并没有负桂英的事情。

王魁叫王俊民,是宋仁宗嘉佑六年的状元,他“性刚峭不可犯,有志力学,爱身如冰玉”,后来得病而亡,年仅二十七岁。

明徐渭《南词叙录》中说到:“王魁名俊民,以状元及第。

亦俚俗妄作也。

周密《齐东野语》辨之甚详。

”《齐东野语》中说:“王魁即宋代嘉佑年间状元王俊民,因为他是榜首,故称王魁。

王俊民之死,是因为得了疯狂病,神经错乱,误服一种烈性成药金虎碧霞丹之故。

”由此可以相见,“活捉王魁”可能是由王魁死时神经错乱一事而来。

陈世美在戏曲中则被写成贪图荣华富贵、停妻再娶、杀妻灭子的十恶不赦的家伙。

在历史上陈世美也实有其人,但生活中的陈世美并非如此。

他是清初均州人,顺治年间中进士,他为官清正,不循私情。

他有两个同乡学友,见他做了官,前来请托,陈世美一口回绝。

两人为泄私愤,编写了《秦香莲》一剧,假托宋朝故事,直书陈世美之名,并让他死在包公的铡刀之下。

后来在戏曲舞台上出现了《琵琶寿》《闯宫》《明公断》《三官堂》《女审》等戏,基本上都是这样写陈世美的,于是陈世美的恶名流传至今。

关于如何写历史剧,是个历来有所争议的问题。

清代剧作家孔尚任曾写过著名的剧作《桃花扇》,他在《桃花扇凡例》中就谈到他的看法,他是比较倾向忠实于历史的,他说:“朝政得失,文人聚散,皆确考时地,全无凭借。

至于儿女钟情,宾客解嘲,虽稍有点染,亦非乌有子虚之比。

”他为了写那段历史,读了大量史书,作了多方面的采访和详尽细致的考据。

《桃花扇》里29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在历史上都实有其人。

即使像李香君的诨名“香扇坠”、南京谚语讽刺马士英“养马成群”这样的细节,也都得之于见闻,并非出自臆想。

当然,戏中也有“稍有点染”,艺术加工的地方。

我国现代著名作家郭沫若写过《屈原》《虎符》《蔡文姬》等多部历史剧,他认为:“历史研究是‘实事求是’,史剧创作是‘失事求似’。

”意思是说不要完全受历史事实的局限,可以在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艺术想象,以求神似。

然而他又说:“史剧既以历史的题材,也不能完全违背历史的事实……关于人物的性格、心理、习惯,时代的风俗、制度、精神,总要尽可能的收集材料,务求其无懈可击。


我想,首先应该把纪实性的文学与以虚构为主的文学创作区分开来。

纪实文学应以历史的真实为其基础,它往往具有一种极强的可信赖度,由此产生一种特殊的感染力,唯其真实,才显示出它的力量,这是一般文学所不具备的。

以历史上真名实姓的人物作为主人公的历史剧,以历史上实有的人物和事件为题材的历史剧,还是应该以历史的真实为依据,为基础,以求历史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的统一,以求通过戏剧反映出这个历史人物的真实面貌以及他所处的那个历史环境的真实面貌。

写有真名实姓的人物,人物的主要思想性格,人物的重要行为,剧本中的大关节目,主要的情节都应该有历史的依据。

当然,并不排斥必要和适当的艺术加工。

但是不能把历史当作面团而任意拈捏,不能随意地胡编乱造,张冠李戴,把这个人物没有做过的事或这个人物不可能做的事都硬堆在他的身上,弄得真真假假,真假莫辨,这样容易导致混淆视听,以讹传讹;也可能引发出围绕作品的种种官司。

我以为,如果只是借一个历史人物的姓名,其他并不想以史实为依据,而是天马行空,任意驰骋,那么,还是不要附会于真名实姓的历史人物,干脆写小说、故事片、故事剧,这样似乎更合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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