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管理规程实施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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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管理规程实施细则
1、目的
规范矿山开采工艺,做到均衡开采,确保剥离量与计划期内采剥比的实现和采掘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计划期内效益最大化。
2.适用范围
北流海螺公司矿山生产的工艺管理。
3.引用标准
《水泥企业矿山管理规程》
3.职责
3.1公司经理部负责矿山年度采掘计划、特殊爆破、大规模爆破(15吨炸药以上)、技改项目等的审批。
3.2矿山分厂负责月、季、年度采掘计划的编制、实施,负责爆破(含特殊爆破)设计的审核、审批和组织实施,提出技改项目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含“三量”指标)的统计和分析;严格遵守“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采矿工作原则,经常保持合理的“三量”(开拓矿量、准备矿量、可采矿量)的关系,坚持抓好计划开采、穿爆和设备管理工作,为工厂提供高质量的中间产品。
3.3 公司要切实加强对矿山工作的领导,应有一名公司领导专管矿山工作或担任矿山首席负责。
3.4公司和矿山领导必须重视提高矿山技术水平,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工艺、设备和管理办法;严格贯彻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其他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制止违章行为。
4.资源
4.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利用和妥善保护资源,严禁任何其他单位在工厂矿区范围内开采资源。
4.2矿产资源最终工业储量不足十年时,企业应提出另找资源、建设接替矿山的申请,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机关审批,进行另找矿产资源工作。
4.3矿山分厂必须做好“三量”指标的统计台帐和计算考核工作,每季度将“三量”指标考核结果报公司主管部门,并附具体“三量”数据,每年一月底前将“三量”指标数据汇总报公司。
4.4北流海螺公司矿山资源为:石灰石、砂岩、粘土矿。
4.5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做到石灰石、砂岩、粘土资源开采零排废。
4.6使用砂岩作为硅质原料时,由矿山分厂对砂岩采场进行布置并编制采准方案,报公司主管部门和质量控制处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4.7粘土开采过程中,做好采场道路修整、水沟布置等工作,并保持采场平整,合理开采。
5.采矿准备
5.1矿山分厂必须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必须保证“三量”关系合理,合理的“三量”关系数值如下:
开采矿量:24个月产量;准备矿量:12个月产量;可采矿量:6个月产量;各采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量”关系。
5.2在实际生产中,正常穿爆台阶应少留三角矿量,三角矿量遗留最大高度应低于正常平台高度2m。
5.3矿山分厂必须安排人员、设备从事采准工作,必要时设立采剥队伍,以确保“三量”平衡。
5.4为保证采场工作正常进行,采掘工作的参数确定如下:
a.台阶高度15m;
b.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应45m;
c.最小初始平台宽度30m;
d.最小工作线长度100m。
5.5矿山分厂每月按时向公司上报上月采准完成综合月报,采准完成
数据以公司复核后为准。
6.矿床开采
6.1矿山分厂必须在总体开采设计指导下,实行计划开采,严禁滥采乱挖;必须编制每年年度开采计划,内容包括:开采、剥离、采准工作量;地质储量及矿量平衡表;主要设备平衡计划、采准经济技术指标计划;质量计划及相应的各种图表。
上述计划与图表应经企业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执行。
6.2生产中保证采场整体有序推进,铲装不留散堆,散落地面的矿料应及时清理,同时需保持采场平整,相对高度控制在500mm以内。
6.3上、下台阶同时推进时,上一台阶必须保持60米的超前关系,以保证上一台阶的安全铲装和下一台阶的正常穿孔。
6.4台阶开采终了需留边坡时,必须留出安全平台和合理的边坡废止角(550);安全平台(宽度5米)、清扫平台应与刷坡和台阶的交替工作同时完成。
6.5出现最终边坡时,必须严格按高度要求预留,并设立控制网点,经常观察边坡的稳定性;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在最终边界线附近进行爆破时,应采取预裂爆破、防震、减震等技术措施,以保证边坡稳定。
7.穿孔、爆破
成立矿山爆破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分厂厂长
副厂长:分厂副厂长(厂长助理)
组员:采矿技术员
安全员:爆破班班长
7.1 大爆破、中深孔爆破,必须进行爆破设计,其内容主要有:爆破设计说明书(一般及特殊断面抵抗线的断面图、炸药消耗计算、装药结构说明以及安全方面设计,装药量、冲填等情况记录及爆破效果预测),
炮孔平面布置图、爆破网路平面图,残孔和溶洞孔装药前的处理情况,施工准备、安全措施、预期效果等。
7.2 小爆破(手风钻穿孔爆破)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7.3 3吨炸药以上的需编制爆破设计说明书。
7.4 一切穿孔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
7.5 爆破警戒距离:裸露爆破安全距离不小于400米,浅眼爆破安全距离不小于300米,深孔爆破安全距离正前方不小于400米,两侧距离不小于200米,背面安全距离不小于100米。
7.6 在爆破实践中不断总结,逐步完善各岩层、区域的孔网参数和炸药单耗,在实际生产中发现孔网参数、药耗及施工联线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矿山生产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并召开有关技术人员研究,采取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7.7 爆破规模审批
爆破规模在10吨炸药以下,爆破设计由矿山分厂分管领导或采矿技术主管负责审批;
爆破规模在10-15吨炸药之间,爆破设计由矿山分厂厂长(副厂长)负责审批;
15吨炸药以上应报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7.8 凡需要报批的爆破设计(含特殊爆破),应事先进行布孔设计和必要
说明,交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待穿孔施工结束后,根据穿孔实际情况做出爆破设计报批,并按批准后的爆破设计要求组织爆破作业,相关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7.9 爆堆高度一般控制11-13m为宜,压碴爆破以下不产生岩墙为原则;无残留底根、无瞎炮和残炮,采场相对平整。
8.装载运输
8.1铲装作业是矿山生产过程中的中心环节,铲装设备是矿山的主体设备。
在装载作业中应做到稳、准、快、满,以提高装载机工作效率。
8.2确保安全生产的合理匹配,以便缩短装载设备辅助作业时间和相互影响时间,提高铲装设备和矿车效率。
8.3严禁用铲装设备挖掘未经松动的矿岩和底根;超过规定的大块不准装车;在爆破和铲装作业中出现伞岩、滑踏等危害安全的现象时,应停止工作,并转移到安全地区。
严禁把任何金属物件装入矿车。
8.4加强矿车的运输管理,及铲装设备管理,维修和配件的采购工作,必须制定每台矿车和铲装各种消耗、运输量以及大、中修计划。
8.5运输道路必须经常清扫和维护,以降低轮胎消耗和油耗,树立养路等于修车意识。
9.设备管理
9.1矿山分厂必须抓好矿山设备的综合管理,认真做好大、中修的定期检修计划,坚持“维护保养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使设备完好保持在90%以上,出车率达80%以上。
9.2设备管理工作应做到:
a.建立设备管理的统计指标和统计报表(包括维修计划,润滑计划,备品备件计划)。
b.做好设备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数据、技术资料齐全。
9.3要严格遵守设备检修计划及执行检修技术标准,并根据具体条件,结合大修进行设备的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设备的装备水平。
9.4要有计划的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公司从资金、材料合技术上给予保证。
10.破碎存储及质量控制
10.1矿山破碎设备必须满足生产能力和碎石粒度的要求,并适应矿石物理性能的需要,为了简化破碎工艺流程,减少扬尘点,在满足破碎比的要求下,应尽量选用单段破碎设备。
10.2喂入破碎机的矿石块度,必须符合规定尺寸,最终破碎粒度应符合破碎设备的性能要求,一般情况下应小于25毫米。
10.3破碎机与运输设备之间,必须有联络信号,设置除铁安全装置,防止铁器进入破碎机,事故停机实现自控、联锁,保证设备安全。
10.4碎石储存量根据生产规模而定,一般不得小于3天的生产量。
10.5碎石质量控制按公司质控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11、环保与安全
11.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11.2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的整治因采矿被破坏的土地,复垦植被,化害为利,保护环境。
11.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程序》和《建材矿山安全规程》(试行),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1.4建立矿山安全组织机构,配置专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矿山分厂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审批制度,提高爆破技术;加强爆破安全检测,有效地控制爆破地震效应、冲击波和飞石等有害影响,保证爆破安全。
11.5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爆破器材库内,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对准备使用的新型爆破器材(新试用产品)应在入库前抽样进行性能测试,对已长期使用的爆破器材在使用前抽样进行性能检测。
12.附则
12.1本细则由矿山分厂起草并归口管理。
12.2本细则自2007年元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