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负的宏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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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一方面反映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另一方

面也引发了公众对中国税负的关注,在财政收入实现巨大增长的背景下,如何评定一个国家的税负,具体而言有五种,均能从某些角度反映一个国家的税负程度。在种种评定方法下,究竟如何才能真实的反映中国的税负情况,从真实数据出发,结合实际情况,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宏观角度分析出中国税负的实际情况。

关键词:税负痛苦指数;宏观税负;科学性;非税收入;名义税负;税收结构;隐藏税收;税收征管;税收改革

引言:《福布斯》曾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2009年的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度量世界52个国家及地区雇主及雇员的综合税务负担,所用指标有5个,即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富税、雇主及雇员社会保障金及销售税。该调查显示,中国在上述5个指标中,除了“雇员社保金”高于首位的法国外,其余指数均低于法国,总指数为160,全球列第二位。作为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杂志,其观点必然不会是空穴来风,且不管其具体的测算方法科学与否,其榜单足以证明中国的税负是一个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

一.宏观税负的评定

1. 测算宏观税负,目前主要有五种方法,相应有以下五种口径的宏观税负:

1.1小口径宏观税负。等于税收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1.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口径的宏观税负。包括了社会保障缴款的净税收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1.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口径的宏观税负。包括税收、社会保障缴款、赠与和其他收入的总和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1.4.大口径宏观税负。等于全部政府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1.5.美国《福布斯》杂志使用的宏观税负评价方法。自2005年《福布斯》将中国纳入全球税负痛苦指数评选体系以来,中国的排名一直靠前,2009年仅次于法国排第二位。不过如果采用不同的方法分析中国的宏观税负,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评定税负。

2 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的分析

2.1.税负痛苦指数的构成

《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计算方法是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雇主社会保险、雇员社会保险和增值税(或销售税)的最高法定税率进行加总,得出的总分为税收痛苦指数。

有观点认为,该统计方法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有几个重大缺陷:一,指数选取的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往往比名义税率低。二,最高的边际税率只适用很小比例的纳税人,不能反映一国居民的总体税负状况。三,简单相加的假设前提是对每个税种赋予同等的权重,而这一假设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

《福布斯》认为,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非常复杂,在这种复杂情况下,进行国际比较,

总要找一些国际上具备的共性进行比较,并且必须保持一致性原则,存在不足的地方,但不能说它不科学。

2.2.税收负担统计口径

有专家指出,国际上统计宏观税负有两种口径,一个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中国与之相近的指标是“税收收入+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占GDP比重。另一个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类:税收、强制性社会保障缴款、赠与、其他

收入,中国与此相近的指标是大口径宏观税负。两种计算口径下,我国税收负担都低于美、日、德、法等发达国家。

《福布斯》指出,“税负痛苦指数”包含了纳税人对纳税负担的实际感受。

如果政府能够提供优质的、让纳税人满意的公共服务,这当然让国民欢迎。但实际上,中国实际税率虽然低于名义税率,但纳税人能够感受到的公共服务是欠缺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2.3.税负高低与痛苦程度关系

有专家指出,不应纠缠于税负高低,更应关注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宏观税负关键不在于收多少,而在于预算制度的完善和财政支出结构的改善。“当一国财政的民生支出规模较小时,老百姓往往觉得没有在政府的用税过程中直接受益,会感到税负较重。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税收的使用效率,使税款最大程度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福布斯》认为,一般税率越高,纳税人越痛苦,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没必要争论。但“财政支出结构需要更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一点,很有道理。

但目前普遍被专家和学者接受的,是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即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除一般预算收入外,还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缴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采用大口径分析宏观税负者认为,大口径宏观税负计算方法,能够全面地反映政府集中财力的程度和国民的负担水平,中国的宏观税负已超过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建议进一步清费立税,减少制度外收入,增加地方政府税源,规范政府收入来源。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收入,一般就是预算内税收收入,较少有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因此,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税收收入大体可以反映全部政府收入。从这个角度看,采用大口径分析宏观税负较可取。但是,如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集中财力的程度和国民的负担水平,那么还应该看到政府集中财力的工具不仅包括征税,收费、制度外收入,还包括发债。用这种口径计算得出的结论与前面五种口径计算得出的结论可能又会不同。

3.进行宏观税负比较。采用哪种口径并不重要,关键是要注意使用口径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正确理解每种口径的计算方法及其所揭示的经济含义。

3.1中国宏观税负逐渐上升有一定的合理性

具体说来,宏观税负随经济发展相应上升是合理的,但因通胀因素导致宏观税负上升就

不合理。世界银行每年发布的《世界发展报告》,将世界各国按人均GDP的多少划分为四种类型,数据表明,不同类型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与人均GDP水平是正相关的,人均GDP 水平越高,对应的宏观税负水平也越高。

因此,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宏观税负相应上升,是符合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规律的。

总体上,中国企业和居民税负基本合理。中国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比较高,2009年为12.54%,中国企业并没有因为纳税而导致盈利能力不强。个人所得税占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例较小,2008年为2.4%左右,2009年为2.3%左右,如果考虑到灰色收入的存在,这个比例还会更小。

中国GDP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也导致了宏观税负的虚增。中国是一个经济转轨国家,存在着较多的灰色收入、现金交易和地下经济,非市场化的价格体系、福利和服务经济,以及难以准确核算的小农经济、大量尚未进入市场的国有土地、森林、矿藏等。

自2004年以来,国家统计局两次大幅调增中国GDP数据,对比2004调整前的数据,中国的GDP增加了25%。

3.2宏观税负内部结构不合理

首先,地区之间实际税负差异不尽合理。经济发达地区实际税负轻,经济不发达地区实际税负重;其次,行业之间实际税负差异不尽合理。建筑业、房地产业、采掘业、金融保险业实际税负较高,而传播与文化产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等的实际税负低于平均水平;第三,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实际税负差异不尽合理。私营企业实际税负轻,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实际税负重;第四,个人不同来源的收入实际税负差异不尽合理。工资薪金所得和稿酬所得实际税负较重,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较难掌握税源情况的其他所得实际税负较轻。

3.3宏观税负因通胀上升不合理

CPI上升会带动名义税收和小口径宏观税负增加。近20年,中国CPI涨幅绝大多数年份为正,宏观税负不断加重,严重影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和优化。

在降低通胀对税负的影响方面,英国的做法值得借鉴。英国政府制定财政预算时,都会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对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税率分段进行调整。目前,免税额已从2001年的4385英镑,调整到2010年的6475英镑;起始税率对应的分段从2001年的0-1880英镑,调整到2010年的0-2440英镑;基本税率对应的分段从2001年的0-29440英镑,调整到0-37400英镑。大大降低了通胀对宏观税负的影响。

3.4.中国名义税负偏高

中国一般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多数落在个人所得税0-5000元的征税区间,适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每级之间的级距较窄,适用的税率提高较快,工薪阶层的税负较重。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与除欧洲高福利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相比,是相当高的。

目前,中国流转税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的体系,这种制度设计也使得中国企业的流转税名义税收负担较高。尽管金税工程的建设大幅度提高税务部门掌握税源的能力,税务部门在加强征管方面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名义税负过高容易诱发纳税人逃、避税的动机,导致逃、避税规模较大。而且财税部门出台各种补丁式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抵销高名义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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