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热水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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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器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缓解农村地区能源供需矛盾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煤、油、电、气等能源资源供求矛盾日趋尖锐,能源短缺已严重影响到人类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解决能源危机问题,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致力于开发利用无污染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以替代部分煤、油、电等常规能源,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减轻环境污染。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不足,经济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增长很快,能源短缺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对优质商品能源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广大农民对于改变传统的能源利用方式,使用优质燃料的需求日益迫切,农村地区能源供需矛盾也将更加突出,由此引发的生态恶化,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显现,在难以大规模实现能源的商品化供应的条件约束下,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势在必行。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既无污染,又不需运输,是一种理想和洁净的可再生能源,也是人类可利用能量的最大源泉之一。目前太阳能利用方式主要有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太阳能温室、太阳干燥、太阳灶等。太阳能热水器结构简单、技术成熟、安装使用方便、清洁节能、一次投资后基本不再投资等优点,已为人们所认识,太阳能热水器已发展成为一个成熟产业。多年来,我县充分利用国家投入的资金,大力发展沼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太阳能热水器推广由于缺乏国家资金扶持,发展较慢。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新变化,随着沼气池入户率的提高,农民对沼气池的需求也随之下降,而对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需求日益迫切。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多数农村农民已建有
新楼房,接通了自来水,已具备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基本条件。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需要。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经过多年的实施,我县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增加了森林植被,减轻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危害强度,退耕农户生活得到改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关键是要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在退耕还林地区开展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可以解决退耕农户的生活燃料问题,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退耕造林,另一方面,可以农村能源为切入点,发展循环经济增加退耕农户收入,提高退耕农户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这样可以减少退耕还林地区的能源消耗,有效地保护森林植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二、建设思路、原则与目标
(一)建设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作为推进广大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途径,按照政府支持、农民自愿、多元投入、建管并重的总体要求,在有条件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的退耕还林区,扶持农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有效减少薪柴和煤炭等能源的消耗,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结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单项规划,研究制定退耕林地区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方案或规划,要因地制宜,农民自愿,合理安排建设地点,在有楼房和自来水的农户优先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
2.政府引导,多元投入。要加强宣传引导,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要切实发挥受益农户的主体作用,先抓好试点再引导和带动退耕还林地区农户积极投资参与项目建设,不搞行政命令和大包大揽。
3.完善机制,市场推进。坚持“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的建设机制,项目农户要与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及太阳热水器中标企业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中标企业负责产品质量及实行“三包”服务,按市场规律推广维护太阳能热水器。
4.注重实效,加快推进。要充分考虑农户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建设,不断总结建设经验。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加强与中标企业沟通协调,确保安装一户,成功一户,受益一户,带动一片。
(三)建设目标
在2011年,在我县退耕还林的4乡镇5村试点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50台。明年开始,再扩大太阳能热水器推广规模。同时,在电网覆盖不到的边远林区,开展太阳能发电试点。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布局
(一)建设内容
太阳能热水器推广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热器、支架、热水箱、控制器、管件等。
(二)产品技术要求
推广20管以上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每管规格直径58毫米,长1.8米,水箱容量180-200公斤。
(三)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补助标准2000元/户,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解决。
(四)建设布局
项目安排在退耕还林的乡镇,优先考虑退耕还林农户。项目安排要集中建设形成规模,各乡镇的项目户安排在相对集中的二、三个交通方便行政村,易于产生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对农户的基本要求:每一户农户要有积极性并愿意配套相应的配套资金,有自来水、楼房等基础使用条件。因此,我县计划安排在城关镇、嘉陵镇、银杏乡等4乡镇5村150户农户。(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四、采购方案
产品采购拟采取我县统一组织产品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退耕还林地区农户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要与能源办、太阳能热水器中标企业签订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协议或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协商确定各参与方的投入资金、售后管理服务方式,建立长效使用的约束机制。要确保农户自愿建设,项目由建设主体自愿申请,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自愿申请表在我县农村能源办备案。
(二)确保质量。县农村能源办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承担项目建设和管理责任。项目建设所用的太阳能热水器由我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招
投标采购。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执行,确保中标产品质量。
(三)完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项目以农户投入为主体,国家给予资金补助。要按照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国家补助资金管理,严防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售后服务。县农村能源办要与中标供货企业签订售后服务合同,明确售后服务的具体要求,建设完善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