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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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监理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监理概论与法规
1.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概述
了解:项目的概念及其特性;建设项目管理的概念;世界银行贷款
项目管理周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项目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具有特定的明确目标的一次性
事业(或活动)。项目具有目标性(如工程建设项目的功能要求,
即项目提供或增加一定的生产能力,或形成具有特定使用价值的固
定资产和创造的效益。)、一次性和单一性(项目实施过程的一次
性,以及作为一次性事业,其成果具有明显的单件性)、受人力、
物力、时间以及其它条件制约。
管理是社会活动中的一种普遍的活动。管理是共同劳动的产
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管理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合
理利用的重要手段。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既要遵循我国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又要遵
循世界银行项目贷款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世界银行对贷款项目的管
理有一套完整的、严密的程序和制度,对其贷款的项目,从开始到
完成投产,必须经过选定、准备、评估、谈判、实施与监督、总结
评价等六个阶段,称之为“项目周期”。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见word。
熟悉:建设项目的概念和特征;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职能;水利工
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即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
由一个或者几个单项工程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政治上实行
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建设项目一般是指独立的工厂、矿山、
水库、水电站、港口等。现有企事业单位用基本建设资金单纯购买
设备、工器具等活动、虽然属基本建设范围,但不作为基本建设项
目。作为一个独立的基本建设项目,为了计划管理工作的需要,可
以划分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
发挥作用或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分部工程是指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物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单元工程是指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建设项目的特性:建设产品的特殊性(总体性、固定性)、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建设周期长、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施工的流动性、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性强)。
根据建设工程管理的职能,建设项目管理概括为:在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内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活动,其目的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最优的实现项目建设的预订目标。管理的职能:计划职能(计划是全部管理职能中最基本的一个职能,也是管理各职能中的首要职能)、组织职能(组织是项目建设计划和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协调职能、控制职能(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计划,通过监督、检查、对比分析、反馈调整,对项目实行有效的控制,是项目管理的只要职能。建设项目的主要控制目标一般包括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见法规汇编P212。
掌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1995年,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
建[1995]128号)文件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
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流程图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见法规汇编P2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见法规汇编P208。
1.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
了解:项目法人基本组织形式;项目法人的设立;建设监理的概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项目法人的组织形式:1)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投资方负责组建;2)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各投资方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组建。
项目法人的设立:国家计委颁发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法人筹备组应主要有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法人的组建方案。否则,项目可行研究报告不予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所谓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经建设主管单位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管理。
熟悉:招标规模及范围;建设监理的特性和特点;建设监理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建设监理的主要任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规模: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价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招标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