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制粉系统出力及单耗性能考核试验方案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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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2×660M W机组制粉系统出力及磨煤单耗试验方案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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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设备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试验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试验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试验工况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试验测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测量项目及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试验仪器、仪表校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试验条件及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试验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试验结果的确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试验组织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DCS记录数据清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发电厂新建2×660MW超临界机组, 锅炉为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 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 采用三分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

设计煤种: 淮南煤, 校核煤种为淮北煤和混煤。

采用中速磨煤机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 每台炉配6台中速磨煤机, 燃烧设计煤种时, 5台运行, 1台备用。

根据供货合同规定, 在每台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后, 根据业主安排将进行性能考核试验工作。

为考核制粉系统的运行性能, 将进行制粉系统出力试验。

本方案为制粉系统出力试验的指导性文件, 制定了试验所依据的标准以及为确保测试精度所应采取的测试手段。

1设备概述
表1 磨煤机主要数据汇总表
2试验目的
2.1在机组额定负荷下, 测试制粉系统在额定出力下的运行性能及制
粉单耗。

2.2在机组额定负荷下, 测试制粉系统在保证出力下的运行性能及制
粉单耗。

3试验依据
3.1电厂与磨煤机制造厂签订的技术合同。

3.2原电力部标准《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电综(1998)179
号]》。

3.3《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DL/T 467- 。

3.4有关联络会议纪要。

4试验工况安排
表3 试验工况设置
5试验测点
5.1试验测点清单详见附件1, 测点布置示意图如图1所示。

1. 原煤取样
2. 煤粉取样
3. 入口风量
4. 静压测点
5. 石子煤
图1 磨煤机出力试验测点布置示意图
5.2测点类型
5.2.1风量测点: 包括运行中每台磨煤机的入口一次风量。

这些风
量测量装置应在制粉系统出力试验前已进行过标定。

因此,
出力试验时数据将取自DCS记录数据。

一次风机出口总风
量也取自DCS记录数据, 同样测量装置也应在试验前标定
完成。

5.2.2静压测点: 为磨煤机进、出口静压, 用于监测磨煤机差压。

这两个数据也将直接取自DCS即可完全满足试验要求。

5.2.3磨煤机出力: 以DCS对应的给煤机出力计。

对应给煤机的出
力计量装置应在试验前进行过标定。

5.2.4煤粉取样测点: 煤粉取样测点布置在磨煤机出口每根一次风
管上。

5.2.5原煤取样测点: 原煤的取样测点布置在原煤仓至给煤机的落
煤管上。

5.2.6其它参数测量: 指主要的运行参数, 均来自DCS记录。

6测量项目及方法
6.1风量测量
包括运行中每台磨煤机的入口一次风量, 试验时数据将取自DCS 记录。

因此, 这些风量测量装置应在制粉系统出力试验前已进行过标定。

一次风机出口总风量也取自DCS记录数据, 同样测量装置也应在试验前标定完成。

上述风量参数, 记录周期最长不超过5分钟。

6.2磨煤机电耗
磨煤机电耗经过6kV配电间表盘上各自电度表电枢转速测量, 即测量电度表电枢转10圈所用的时间t, 根据下式计算:
P =360010kdl kdy/(t A) kW·h
式中, t为相应的电度表电枢每转10圈所用的时间, 秒; A为电度表常数; kdl、kdy分别为电度表的电流、电压互感系数。

如计量表计为数字式电度表, 则直接读取试验起始时的表盘显示数据。

6.3静压测量
为磨煤机进、出口静压, 用于监测磨煤机差压。

这两个数据也将直接取自DCS即可完全满足试验要求。

记录周期同风量测量。

6.4磨煤机出力
以DCS对应的给煤机出力计。

对应给煤机的出力计量装置应在试验前进行过标定。

记录周期同风量测量。

6.5煤粉取样
煤粉取样测点布置在磨煤机出口每根一次风管上。

试验期间用平头式煤粉等速取样枪按等截面原则进行逐点等时取样。

试验结束后, 所有样品混合均匀, 缩分为4份。

电厂、磨煤机制造厂、TPRI各执一份, 留底备用一份。

煤粉样缩分结束后立即送交电厂化验室进行细度分析, 用于细度分析的筛子可由TPRI提供并已经校验合格。

筛分的结果作为判断煤粉细度是否符合试验要求的依据。

6.6原煤取样
试验期间从给煤机落煤管每15分钟取样一次, 每次取约2kg样, 装入桶内密封好。

装原煤样的桶除非在加入或取出样品时才允许打开, 否则应保证密封良好。

取样结束后, 样品混合均匀, 缩分为4份, 每份约2kg。

电厂、磨煤机制造厂、TPRI各执一份, 留底备用一份。

原煤应在取样结束后立即送交电厂化验室分析, 并以此作为判断入炉煤是否符合试验要求的依据。

6.7其它参数
指主要的运行参数, 清单参见附录。

全部数据采用DCS记录, 每分钟记录一次。

7试验仪器、仪表校验
7.1风量测量装置以及给煤机出力测量装置应在制粉系统出力试验前
标定结束。

7.2测量磨煤机电耗的电度表应校验合格。

7.3煤粉筛由TPRI负责校验。

8试验条件及要求
8.1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8.1.1机组运行正常稳定, 可带额定负荷。

8.1.2主要运行表计经过校验, 投运正常, 指示正确。

8.2自动控制系统运行可靠。

8.3运行参数记录打印系统投入正常运行。

8.4试验期间煤质应符合设计煤质或燃用电厂及磨煤机制造厂协商的
煤种, 其工业分析的允许变化范围为: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5%( 绝对值)
收到基全水分±4%( 绝对值)
收到基灰分±5%( 绝对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0%( 相对值)
8.5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磨煤机、给水泵和除渣系统等
无故障, 各风、烟门挡板操作灵活。

8.6出力试验前, 制粉系统应已进行过调整试验, 并能够提供正式试
验报告。

8.7由电厂及磨煤机制造厂商定试验磨煤机。

8.8锅炉已连续运行36小时, 试验磨煤机已连续运行6小时。

8.9试验时负荷为机组额定负荷。

8.10试验期间试验磨煤机运行工况由磨煤机制造厂提出, 经电厂认可。

8.11试验期间不得进行任何干扰试验磨煤机运行工况的操作, 否则需
征得试验负责人的同意方可进行。

若遇到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意外情况, 运行人员有权按规程进行紧急出理, 处理完毕后通知
试验负责人。

8.12试验期间, 试验人员若发现测试数据有异常, 应及时向试验负责
人汇报, 以便及时处理。

8.13试验前, 所有参加试验人员应通晓本方案。

9试验方法
9.1额定出力试验
9.1.1机组负荷设定为额定负荷。

由电厂及磨煤机制造厂协商选择
试验磨煤机。

9.1.2调整试验磨煤机出力为设计额定出力。

9.1.3正式试验前, 应确认试验磨煤机已连续运行至少6小时, 并
在额定出力下已连续运行1小时以上。

9.1.4正式试验前, 试取试验磨煤机出口各一次风管内煤粉, 并混
合后进行筛分, 以确认煤粉细度是否满足锅炉设计要求。

9.1.5煤粉细度以及其它所有的运行参数均正常后, 且已清空试验
磨煤机的石子煤仓后, 正式试验能够开始进行。

9.1.6试验期间, 取原煤样、煤粉样、测量电耗并记录DCS参数。

9.1.7试验结束后搜集试验磨煤机的所有石子煤量, 称重
9.2最大出力试验
9.2.1额定出力试验结束后即在同一台磨煤机上进行最大出力试
验, 机组负荷仍设定为额定负荷。

9.2.2调整试验磨煤机出力为设计最大出力, 同时观察磨煤机出口
温度、磨煤机的压差, 若有堵煤的倾向, 立即停止增加煤量,
并稳定运行2小时。

9.2.3正式试验前, 试取试验磨煤机出口各一次风管内煤粉, 并混
合后进行筛分, 以确认煤粉细度是否满足锅炉设计要求。

9.2.4煤粉细度以及其它所有的运行参数均正常后, 且已清空试验
磨煤机的石子煤仓后, 正式试验能够开始进行。

9.2.5试验期间, 取原煤样、煤粉样、测量电耗并记录DCS参数。

9.2.6试验结束后收集试验磨煤机的所有石子煤量, 称重。

10试验结果的确认
10.1若电厂化验室提供的入炉煤分析数据符合试验要求, 则试验结果
自动有效。

10.2若电厂化验室提供的入炉煤分析数据不符合试验要求, 应由试验
三方协商是否试验有效。

若试验无效需更换试验煤后再次进行试验。

11试验组织机构
试验总指挥由电厂派员担任, 负责指挥试验的全部工作, 协调各方相互友好地协作, 下达试验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宣布试验有效或作废, 仲裁各方意见, 确保试验顺利进行。

附件DCS记录数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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