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买卖合同培训课件课件.ppt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
三、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 人的法律约束力。可分为:
(一)有效的合同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三)无效的合同 (四)可撤销的合同。
精
(一) 有效的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起产生法律效 力。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凡是合法的合同即是有效的合同。 合法的合同要件: 主体合法(有主体资格和相应行为能力) 标的合法(禁止流通物不可作为标的) 内容合法(双方权利义务公平、不违法) 形式与程序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
6.对标的物的权利瑕疵负担保义务。
所谓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所负担的第三人的 合法权利。而权利瑕疵担保则是指出卖人不能就买 卖的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但买受人订立 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 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上述义务。
7.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
业地交付标的物。
(合同法总则: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
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
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
地履行)
精
5.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标的物 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精
主要内容
第一章 买卖合同概述 第二章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及风险防范
精
第一章 买卖合同概述
精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交付财产取 得价款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接受财产支付 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
精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卖方的 标的物所有权因出卖而消灭,买方对于标的 物的所有权因买受而发生。
2.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 同。如果买受人接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不给 付价款,则不同于买卖合同。而价款必须是 一定数量的货币,不是其他物或者劳务,( 区别与赠与合同、易货合同)
精
3.买卖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就
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 立。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 须经鉴证、公证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如房屋 买卖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通常 也认为是诺成合同。 5.是不要式合同。但在法律有特殊规定 的除外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 、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精
(三)合同无效的种类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的;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精
合同生效要件
1、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损害国家利
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4 、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形式wenku.baidu.com法(包括办理
法定的登记、审批手续)
精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 的要件,其效力能否发生尚不确定,而 需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包括 :
精
2.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 和资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 明书、产品检疫书、发票、保修单、保险单等 )这些是买受人获得标的物所有权、办理报关 等法律手续,向出卖人、承运人及有关部门行 使赔偿请求权、检修权的重要证据。
3.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交付期间 可以是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一段期间。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 达成协议的,出卖人可以随时交付标的物,买 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但应 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精
合同无效的法律适用原则
典型案例: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与北京德法利科 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2008〕民提字第61号)。
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 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因此,在合同效力的认定上,不应以行政规章的规定 为认定依据。但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而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保 护的情形下,可以参照适用其规定,若违反其效力性 禁止性规定,可以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由确认合同无效。
精
第二章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精
一、出卖人的义务
1.交付标的物。包括现实交付和拟制交 付。
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 同的约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使标的物置 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
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不将标的物转移给买 受人,只将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有关凭证交付 给买受人,以替代标的物的交付。(提货单)
。
精
(四)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 理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已签订的合 同,使合同从起始归于无效。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相似,其结果都是合同 无效,但两者无效的原因不同。可撤销的合同 基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1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 2 、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3 、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精
4.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
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1)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
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
,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
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
三、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 人的法律约束力。可分为:
(一)有效的合同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三)无效的合同 (四)可撤销的合同。
精
(一) 有效的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起产生法律效 力。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凡是合法的合同即是有效的合同。 合法的合同要件: 主体合法(有主体资格和相应行为能力) 标的合法(禁止流通物不可作为标的) 内容合法(双方权利义务公平、不违法) 形式与程序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
6.对标的物的权利瑕疵负担保义务。
所谓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所负担的第三人的 合法权利。而权利瑕疵担保则是指出卖人不能就买 卖的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但买受人订立 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 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上述义务。
7.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
业地交付标的物。
(合同法总则: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
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
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
地履行)
精
5.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标的物 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精
主要内容
第一章 买卖合同概述 第二章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及风险防范
精
第一章 买卖合同概述
精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交付财产取 得价款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接受财产支付 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
精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卖方的 标的物所有权因出卖而消灭,买方对于标的 物的所有权因买受而发生。
2.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 同。如果买受人接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不给 付价款,则不同于买卖合同。而价款必须是 一定数量的货币,不是其他物或者劳务,( 区别与赠与合同、易货合同)
精
3.买卖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就
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 立。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 须经鉴证、公证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如房屋 买卖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通常 也认为是诺成合同。 5.是不要式合同。但在法律有特殊规定 的除外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 、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精
(三)合同无效的种类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的;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精
合同生效要件
1、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损害国家利
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4 、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形式wenku.baidu.com法(包括办理
法定的登记、审批手续)
精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 的要件,其效力能否发生尚不确定,而 需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包括 :
精
2.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 和资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 明书、产品检疫书、发票、保修单、保险单等 )这些是买受人获得标的物所有权、办理报关 等法律手续,向出卖人、承运人及有关部门行 使赔偿请求权、检修权的重要证据。
3.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交付期间 可以是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一段期间。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 达成协议的,出卖人可以随时交付标的物,买 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但应 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精
合同无效的法律适用原则
典型案例: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与北京德法利科 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2008〕民提字第61号)。
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 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因此,在合同效力的认定上,不应以行政规章的规定 为认定依据。但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而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保 护的情形下,可以参照适用其规定,若违反其效力性 禁止性规定,可以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由确认合同无效。
精
第二章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精
一、出卖人的义务
1.交付标的物。包括现实交付和拟制交 付。
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 同的约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使标的物置 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
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不将标的物转移给买 受人,只将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有关凭证交付 给买受人,以替代标的物的交付。(提货单)
。
精
(四)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 理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已签订的合 同,使合同从起始归于无效。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相似,其结果都是合同 无效,但两者无效的原因不同。可撤销的合同 基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1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 2 、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3 、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精
4.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
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1)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
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
,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
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