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 (条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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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处罚条例

项目部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条例编制依据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公司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制度和策划文件,特制定本条例,希望各施工队组织本队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严格按条例执行。

违规处罚条例第一条: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劳务总包罚款1000元,班组领班罚款100元/人,工人罚款50元/人;对使用缺衬缺带、破损的安全帽或使用不正确者,管理人员罚款50元/人,工人罚款20元/人。

第二条: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背心或赤膊的,配置工作服而不穿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工人罚款20元/次。

第三条: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对操作人员罚1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500元/次,对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第四条:主管技术员在施工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次,第五条:带班工长未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的,对带班工长罚款20元/次。

第六条:带班工长未认真监督施工班组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次。

第七条: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对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拒绝执行安全隐患整改的,对工人罚款50元,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

第九条:工人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的,对工人罚款50元,对班组罚款500元,对带班工长罚款100元。

第十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人,对施工队罚款500元。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时向下乱抛东西的罚款2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1000元。

第十二条:没有有效的高空作业防护措施而进行高处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人,对施工队每次罚款1000元。

第十三条:没有有效的临边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次,对主管安全的罚款100元/次。

第十四条:没有有效的洞口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次,对主管安全的罚款100元/次。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三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三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行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

一、违规行为及处罚1.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的,给予警告,并确需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 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或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线,致使他人进入危险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标识或警戒线。

3. 不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影响其他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不符规定的施工作业。

4. 强行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退出禁止进入的区域。

5. 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进行清理,致使杂物堆积、垃圾乱倒乱放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周边。

6.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网或未按规定固定防护网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或固定防护网。

7. 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措施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高处作业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8.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漏报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9.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10. 擅自更改施工计划或违规增减施工人员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施工计划的调整和施工人员的调整。

11. 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导致施工环境混乱、秩序混乱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施工现场管理。

12. 擅自调整施工材料、设备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更换或使用合格材料、设备。

13. 未对施工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或交通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加强交通管制或管控。

1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例会或例会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开展安全例会并规范内容。

15. 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情况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违章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违章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违规违纪处罚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中的有关规定,结合JGJ59-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为制止三违的行为发生,消除事故隐患,各类事故的发生,创建文明施工工地,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规定:一,安全教育培训:1,凡是进场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屏签订教育卡片,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签订教育卡片的罚10元每人,(以工区班组为单位计罚)。

2,工区与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班组与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每缺一份每人罚10元。

3,凡不服从教育培训和不有有愿意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三级教育卡的罚10元/人。

4,特殊工种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100元/人。

二,.安全纪律: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20元/人,未系帽带的罚10元/人。

2.管理人员的班组加倍处罚。

作业面上有5人的(含5人)未戴安全帽的,除对职工按规定罚款外,罚班组长50元,有10人以上(含10人)未戴安全帽的罚工区主人100元。

3.高处作业,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

/人。

作业面上有3人以上(含3人)未系安全带的罚班组长100元。

4.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每人罚20元。

1 酒后上岗的;2 穿拖鞋,高跟鞋上岗的;3 赤膊上岗的,4 非本工种人员而使用另外工种机械设备的。

5.在高处向下抛物或向下倒垃圾的,罚100元/次。

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6.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罚20元/次。

7.未经工区,项目部负责人批准,擅自拆除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护棚,防护栏杆, 洞口防护,盖板,安全防护门,安全网的或工区项目负责人批准拆除,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恢复的,罚100元/处。

8.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在宿舍区食堂打架,斗殴的,每人罚100元/次。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范文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范文

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范文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

1. 违反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行为,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轻微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b. 较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警告、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c. 极其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责令停工整顿、吊销执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2. 未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组织和实施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 不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履行职责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项目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项目主要负责人多次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项目主要负责人严重失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4. 不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培训和教育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5. 未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6. 错误使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将会给予以下处罚:a. 公司第一次发生该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b. 公司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顿;c. 公司连续三次以上发生该行为的,可以吊销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规范项目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

本处罚细则由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处)负责具体执行。

在公司及工程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当项目部未能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违规行为时,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处)按处罚细则相关条款对项目部予以罚款,各分公司、项目部可参照本细则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备注:
1、细则中未列出的违规项目,比照类似条款进行处罚。

连续违反同一条款的,将加倍处罚,超过三次的,予以开除处理。

2、表中所列细目作为施工违规行为处罚,如违规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人按照事故的损失和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64、劳务必须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协管员佩戴袖标到现 场巡视,履行安全职责,凡不戴袖标罚款10/次。
65、奖励:对安全员及安全协管员佩戴袖标戴满一个月并履行安 全职责,奖励100-200元。
66、对劳务班组能认真完成施工任务,保证施工安全与质量,进 度与文明施工,将对劳务班组予以奖励20005000元。
22、凡移动式机具或手持电动机具没有成品合格证或未经有关部 门监测,未装合格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
23、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 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10-5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24、凡电梯超载或违规运行罚款1000元/次。
25、凡塔吊、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安全装置未装或失灵,罚 款1000元/处。
57、抹灰/面砖当日完工后,架子上的工具/材料及地脚灰必须清理干净,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8、涂料工材料必须集中堆放,当日完工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9、因违章作业造成对自身或他人伤害时,应由事故责任人及其 单位(班组)负主要责任。
60、对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或屡次提出但 反复出现安全隐患,检查组可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加倍处罚,提高相 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元/次。
50、挖掘道路,管沟,坑洞等未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处罚
100元。
51、工地材料堆放杂乱,未留施工便道处罚100元
52、砖工工作完,剩下的沙浆、砖头、架板等及时搬走,堆码整 齐,建渣清理干净,堆放在指定场地。每违反一次处罚班组200元。
53、砼工每次浇注过程中,散落的砼、水泥浆及时回收利用。每 违反一次处罚班组200元。
9、凡特种作业上岗未持证,作业时没有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

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4篇)

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4篇)

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的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行为,净化建设市场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市容市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市建设领域内的施工活动,包括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本细则的规定,维护文明施工秩序,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细则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市级以上的市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改。

第五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文明施工理念的普及和推广。

第二章文明施工行为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立即依法为工程设立文明施工标志,明示施工区域和施工期限。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要求工程现场所有人员佩戴施工证件,证件上应有姓名、单位名称等必要信息。

第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严禁违规作业,做好防护措施工作。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严禁乱堆乱放,按要求进行分类处置。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及时清理大块垃圾、杂物,并进行沥青渣清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现场吸烟、乱丢烟蒂等行为。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妥善保护施工周边的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确保施工不影响周边环境。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施工期间交通行车畅通。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本细则的规定,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罚款;(四)责令停工整改;(五)吊销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六)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决定。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工地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处罚机制。

本文旨在制定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以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受罚范围和对象1.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的受罚范围包括工地内的所有施工区域,无论是建筑物、设备安装还是临时设施,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2. 受罚对象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工地上的所有从业人员。

三、处罚原则和程序1. 处罚原则(1)公平原则:对于同类违规行为,一视同仁,实行一票否决制。

(2)惩罚原则:对于不符合施工规范的行为,实行罚则严厉、惩罚到位的原则。

(3)教育原则:对于初犯或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教育和警示措施,帮助受罚对象提高意识和水平。

2. 处罚程序(1)违规发现阶段: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工地管理人员应立即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2)调查和取证阶段:相关责任人应按规定配合工地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和取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处罚决定阶段: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工地管理人员应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作出书面决定。

(4)执行和监督阶段: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必须立即执行,并受到监督,以确保处罚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处罚措施和范围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如临时设施不符合规定、施工噪音过大等,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如施工材料不符合标准、施工质量不达标、工地秩序混乱等,可以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单位或从业人员进行罚款。

3. 暂停施工: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发生施工事故、危险源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可以暂停施工,并进行整改。

直到矫正违规行为后,方可恢复施工。

4. 吊销执照:对于恶意违规行为,如在施工中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违规操作致使工地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等,可以吊销相关责任人、单位的执照,并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部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罚细则

项目部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罚细则

项目部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罚细则一、对经理部人员处罚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系帽带者罚款50元。

2、架子队成员,安全员在现场不带袖标,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现场安全员和领工等相关管理人员,对于现场违章作业现象熟视无睹,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对于安全防护人员私自脱离岗位,不负责任,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不及时向领导汇报者,每一项发现后罚款100元。

二、对施工队伍相关人员的处罚规定(-)安全生产违规处罚条例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系帽带者罚款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衣着不整,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酒后上岗作业罚款200元并立即驱逐出现场。

4、特殊工种上岗作业应持有操作证,无证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5、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100元。

电工、电焊工、桩工、钢筋工、机械工、架子工、起重工等不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罚款WO元。

6、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没有按照三相五线制布线标准布线罚款200元。

7、非电工人员接线,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电缆线横穿便道,随意拖拉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施工现场发现使用碘鸨灯,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配电箱接线不规范,无重复接地保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100o11、乱接电源、乱动电气设备罚款100--300元。

1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标准系安全带罚款200元。

13、危险性高空作业无平台无防护措施罚款300--500元。

14、高空抛物,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15、高空进行气割、焊接作业,下方有易燃物未清除,地面无防护人员罚款200-—500元。

16、脚手架搭设,地基处理不平、立杆有悬空现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木跳板未满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密目网未按照要求满挂,缺一片罚款100元。

17、氧气、乙快瓶未达到5米安全距离,或乙快瓶倒放罚款300 7θo18、电焊条未烘干使用,保温桶不盖、倒地,焊条丢在外边使用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工地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实施细则。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 违规搭设脚手架,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令拆除,并处罚款50000元以上。

2. 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记录、报验等手续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以上。

3.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4.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施工技术交底的,责令限期补齐,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5. 工地安全通道被堵塞、道路被占用,妨碍公共通行的,责令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6. 未履行建筑垃圾管理义务,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责令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7. 工地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8. 施工单位违规挪用施工资金,不按照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0元以上。

9. 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令补齐,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10. 违规使用农民工,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以上。

三、处罚程序1. 工地负责人或监理单位发现违规行为后,应及时记录相关情况,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违规情况,并依据相关证据作出处罚决定。

3. 处罚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处罚单位,并注明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方式以及应缴纳的罚款金额。

4. 被处罚单位收到处罚决定后,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5. 复议期间,被处罚单位不得停止履行处罚决定。

四、处罚执行1. 被处罚单位应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2. 被处罚单位应及时缴纳罚款,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缴纳证明。

工程施工违规惩罚条例

工程施工违规惩罚条例

工程施工违规惩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行为,维护施工秩序,加强对施工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施工违规指在进行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相关规范,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施工违规惩罚应当依法依规,公正公平,既要维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工程施工违规惩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一)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拆除。

(二)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三)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令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施工单位未遵守交底制度,未向相关员工交底施工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的,责令补交底,通报批评。

(五)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违法招工现象,涉嫌非法用工的,责令停工整改,依法处理。

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一)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的,责令整改,警告并罚款。

(二)违反作业规程,操作不慎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施工现场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员工作秩序的,责令口头警告。

(四)在施工现场擅自抽烟、打火等违禁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并罚款。

(五)在施工现场私自大喝酒影响工作秩序的,责令停工整顿,通报批评。

第七条监管部门在施工现场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处罚:(一)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工,并罚款。

(二)拖延工期、迟交工程资料等行为的,责令加快进度,否则处以罚款。

(三)违反规定进行监管的,停职停薪处理。

(四)涉嫌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八条对工程施工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经过事实调查,听取当事人意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施工中违规处罚

施工中违规处罚

施工中违规处罚条例一、对施工现场检查进行处罚的原则1、对有违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行为者,一经发现,严格执行罚款规定,绝不姑息。

对视而不见,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施工员、设计师或工程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将给予同等罚款。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质量等问题,先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已认真整改者,不予以处罚。

对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者进行罚款。

3、对有欺骗行为,偷工减料行为,一经发现,对情节轻微者,加大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外,将给予辞退或除名。

二、对施工现场违反规定的处罚1、由于施工条件限制,必须在施工现场住宿的,必须报公司批准,并领取批准单后张贴在公司标识板上,以备检查。

如果没有通知公司而住宿的,每次每人处罚500元。

住宿时,施工员应指定房间,并确定带班工人为住宿负责人。

每日上午开工时,应将所有住宿行李统一整齐码放在住宿房间的角落,将铺床用的板材码放整齐,洗漱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统一收存在衣物箱,现场不许有任何个人物品随便放置。

如果有任何个人物品随便放置的,每次处罚100元。

洗晾衣物时,只许晚间进行,并应将衣物晾晒在阳台上,次日早开工时,衣物必须取下,白天不许在现场晾晒衣物、被褥等。

如果白天发现现场晾晒衣物、被褥等,处罚100元。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住宿的房间严禁吸烟和用蜡烛、油灯照明,如果发现现场吸烟和用蜡烛、油灯照明的,处罚200元。

严禁用电炉取暖和明火取暖,严禁在施工现场做饭,如果发现现场有用电炉取暖和明火取暖,以及现场做饭的,处罚500元。

施工现场不许有烟头、火柴棍等。

3、住宿的房间必须清洁和通风,用水清洗个人卫生时,必须在指定位置进行,清洗完后,收拾干净。

4、严禁非本施工队的人员在工地住宿和停留,违者处罚50元。

以上管理方法和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犯,按公司奖惩办法严厉惩处。

三、施工质量处罚标准1、土建1)未经客户、设计师或施工员许可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对工程施工单项承包人处以500元罚款。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及奖惩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及奖惩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及奖惩条例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及奖惩条例。

二、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2.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网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4.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变更。

5.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消防工作,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

三、文明施工1.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做到工完场清。

2.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资源。

3.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文明施工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

4.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5.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住宿、饮食、卫生等生活保障工作。

四、奖惩制度1.对遵守本细则及奖惩条例,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组,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细则及奖惩条例,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个人或班组,公司将给予批评和处罚。

3.对严重违反本细则及奖惩条例,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或班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1.本细则及奖惩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细则及奖惩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本细则及奖惩条例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适时予以补充和修改。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细则及奖惩条例,共同努力,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日期。

安全施工处罚条例

安全施工处罚条例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条例。

(1)、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者,罚款100元/次.不系帽带者罚款20元.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罚款50元/次。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对酒后施工者罚款500元/次,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次,全部退场.(4)、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次。

(5)、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次,举报者奖励100元/次。

(6)、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处罚款200元/次。

(7)、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赏设施费用并罚款200/次.(8)、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使用花线及碘钨灯违者罚款200元/次.(9)、凡是打架斗殴、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5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10)、高空、井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抛物料、工具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500/次。

(11)、凡是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罚款200元/次. (12)、使用塔吊运转材料,超载、材料堆放不整齐、长短混吊及不按规定锁紧钢丝绳、卸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者,罚款200元/次。

(13)、结构施工模板加固时支撑在外脚手架上连接者,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4)、楼层内、外墙施工高空落物者,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5)、搭乘物料吊笼上楼者(塔吊),罚款500元/次,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6)、施工用剩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整齐,影响文明施工的,罚款200元/次。

(17)、擅自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大功率电器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元/次。

(18)、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者,对相关班组200元/次。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荧光马甲、正确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2)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50元;(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作业,违者罚款100元;(4)工地内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元;(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作业,违者罚款200元;(6)未经项目部批准,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违者罚款100-500元;(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8)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罚款50-100元;(10)对项目部下发的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11)严禁在作业区内打闹、嬉戏,违者处罚50-100元;(12)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人员劝告者,罚款100-500元;(13)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14)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15)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16)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17)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18)材料乱堆、乱放,不整齐,罚款50元;(19)在有明显禁止烟火标识或其他存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或吸烟罚款200元;(20)机械必须固定专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21)施工时严禁疲劳作业、带病上班,违者罚款100元;(22)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元;(23)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无可靠的安全漏电防护装置(二次保护装置)的违者罚款100元;(24)施工现场材料吊装不按安全规定捆绑的违者罚款100元;(25)氧气、乙炔瓶作业无安全距离的违者罚款100元;(26)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年工,违者罚款100-500元;(27)各项目部的罚款作为施工人员安全表现奖的奖励资金、由集体研究,统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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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建设项目
施工安全文明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安全文明
1.对上级管理及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不及时响应整改回复,每次处罚1000元。

2.进场不按规定提供各种资质文件的,在通知单下发一周内未完成,每次处罚1000元。

3.未给工人提供意外伤害险并未报安全管理部门,每次处罚1000元。

4.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并辱骂、殴打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者立即驱逐出场、并赔偿全部医疗费用,
罚款10000元。

5.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岗位虚设、施工过程中脱节,在通知后一周内未按要求完成,罚
款1000元
6.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或不审批的方案执行。

需立即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7.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8.不按图纸施工,擅自更改工程设计。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9.施工单位未经自检合格即报送监理工序验收。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10.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11.对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屡教不改或拒绝整改。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12.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整改指令的行为。

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10000元。

13.重大危险源施工期间,承包商项目经理不带班,专职安全员不在岗。

相关人员到场后经建设方、监理
方同意方可继续施工。

每次罚款2000元。

1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检查。

每次罚款2000元。

15.不按时参加监理例会。

每次罚款2000元。

16.工序报验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每次罚款1000元。

17.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每人次罚款500元。

18.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人次罚款500元。

19.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0元。

20.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每次罚款2000元.
21.明令禁烟场所吸烟,每次罚款2000元。

22.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赤身、穿短裤工作、饮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500元。

23.高空及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平台未设安全围护,每次罚款1000元。

24.特种作业未持有效证件操作、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合,每次罚款500元。

25.各种施工机械未达到安全要求,每次罚款500元。

26.带电操作机械设备时不佩带绝源安全防护设备者,每次罚款500元。

27.施工厂地内打架(情节严重,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者、施工厂地内赌博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

28.盗窃工地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者,每次罚款5000元(物品价值高于2500元
时根据物品金额进行双倍处罚)。

29.作业现场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罚款1000元。

30.配电箱、未采取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接地,每次罚款1000元。

31.电源线三相五线制、不得大于两处接头、长距离架空绝缘固定,每次罚款1000元。

32.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绝缘劳保用品、手持电动工具的线缆采用胶质线,每次罚款1000元。

33.机械设备使用后不关电源者、私接乱拉电线、电器者,每次罚款1000元。

34.氧气瓶和乙炔瓶未达到应有的安全距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符合安全要求,每次罚款1000元。

35.电焊机不符合安全要求、电焊机不按规定接地或接零,每次罚款1000元。

36.商砼浇筑过程中私自加水,每次罚款2000元。

37.动火场地无消防设施、动火场地无人值守、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每次罚款2000元。

38.通道口、阳台口、楼梯口、各种预留洞口、采光井、电梯井口、阳台、窗台临边未按要求设置合格的
防护栏、标示,每罚款500元。

39.在施工中造成扬尘等环境污染、高空散物等,每次罚款2000元。

40.乱倒生活垃圾者、宿舍内私立小食堂、用水后不关水龙头者、离开宿舍未切断电源,每次罚款500元。

41.宿舍、厕所等生活区的卫生情况差,每次罚款500元。

42.冬季使用碘钨灯取暖者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磁炉等,每次罚款1000元。

43.未定期清理施工、生活垃圾外运至指定地点,生产生活污水未组织排放,每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设备、材料、器具
1.施工设备安装过程无安全防护、现场无安全员监控作业,每次罚款1000元。

2.现场施工设备未提供装拆单位及人员的资质材料,每次罚款1000元。

3.租用的起重设备进场前未做检查投入使用,每次罚款500元
4.起重设备保险装置不符合规定,每次罚款1000元。

5.施工设备未通过验收就投入使用、施工设备安装附着铁件未达到规范要求,每次罚款1000元。


6.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者,损坏或未经许可擅自拆安全设备者、损坏公物者,每次罚款1000
元。

7.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不按规定报验擅自使用,每次罚款5000元。

8.材料堆放应不符合总平面图,阻碍正常生产和安全通道畅通,每次罚款2000元。

9.现场施工中未经允许擅自更换材料等约定品牌,每次罚款5000元。

三、施工质量
1.施工过程中模板支撑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每次罚款5000元。

2.施工过程中,未经考评私自随便切割主筋和烘烤钢筋,每次罚款5000元。

3.检查中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未按期整改达到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每次罚款5000元。

4.施工过程中排,未通过验收就转序或隐蔽的,每次罚款5000元。

5.施工过程中发现未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每次罚款5000元。

四、施工计划
1.未按施工周计划节点完成施工,(每周监理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内容及上报下周工作计划),每次罚
款3000元。

2.未按施工月计划节点完成施工,(每月3号前必须上报本月工作计划),每次罚款5000元。

3.每月3号前未能按标准上报本月工作计划,超期每天罚款500元。

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办法,各施工单位入场后按办法执行,若有违反上述违章,一经查出、整改罚款,未尽事项,后续增加。

注:经多次整改无效、停工整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管理能力的要求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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