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和海关估价协定

合集下载

WTO《海关估价协议》中文版

WTO《海关估价协议》中文版

WTO《海关估价协议》(1979年4月12日于日内瓦签订)关于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一般介绍性说明1.在本协议中,海关估价的主要依据是第一条规定的“成交价格”。

第一条应和第八条一起来理解。

第八条特别规定了当遇有由买方所引起的某些特别的因素被认为是海关估价的一部分,但却没有包括在该进口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中时,应调整实付或应付价格。

第八条还规定,在成交价格中应包括某些不以货币形式而以特定货物或劳务形式可能从买方转到卖方的支付款项。

如不能按第一条的规定确定海关估价,第二条至第七条规定了一些确定海关估价的方法。

2.如不能按第一条的规定确定海关估价,一般地说,在海关当局和进口商之间有一个磋商的过程,以期按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求得确定价格的依据。

举例来说,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即进口商掌握有关同样或类似进口货海关估价的资料,而在进口港的海关却不能立即查到这种资料;另一方面,海关当局也可能有同样或类似进口货的海关估价资料,而进口商却不能随时查到这些资料。

双方在磋商过程中,在无损于商业机密的条件下,可以互通情报,以便为海关估价确定适当的依据。

3.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了在不能按进口货物,或同样或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海关估价时,确定海关估价的两个依据。

根据第五条第1款规定,海关估价是以进口国一个独立买方进口的条件出售货物的价格为依据来确定的。

如果进口商要求的话,按第五条规定,他也有权对进口后经过进一步加工的货物进行估价。

根据第六条规定,海关估价是按计算价格确定的。

这两种方法都会带来某些困难,因此,第四条规定进口商有权选择适用这两种方法的次序。

4.在不能按前述各条确定海关估价时,第七条对怎样确定海关估价,作了规定。

序言关于多边贸易谈判,本协议各缔约方(以下简称“各缔约方”),愿意促进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的目标并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获得更多的利益;认识到总协定第七条规定的重量性,并愿意制订详细的适用规则,以便在实施中取得更多的一致性和确定性;认识到需要有一个公平的、统一的和中性的制度,用以对货物进行海关估价,借以杜绝使用武断或虚假的海关估价;认识到海关对货物估价的依据,应尽量是该货物的成交价格;认识到海关估价的基础应符合商业惯例的简易和公正的标准,而且估价程序应是普遍适用的而不区分供应来源的不同;认识到估价程序不应用来对付倾销。

WTO规则课后习题

WTO规则课后习题

WTO规则课后习题《WTO规则》课后习题第一章认识WTO1、GATT是调整缔约方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经济贸易关系方面相互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

它包括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方面贸易的协调和管理。

()2、关贸总协定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多边贸易协定,但其实质已经成为二战以后国际贸易领域内的名正言顺的国际性组织。

()3、GATT是一个妥协性产物,是一个充满“假设”、“但是”及漏洞的折中产物,一种软法律文件,从而对缔约方的法律约束力不强。

()4、GATT调整的对象和调整内容是所有的有形货物贸易方面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

()5、简答题:简述关贸总协定的作用和它的局限性。

6、WTO的前身是GA TT,WTO与GATT所管辖的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是WTO管辖的范围比GATT大一些。

()7、简述WTO与GATT的主要区别。

8、GATT协调各缔约方之间()方面的贸易政策和贸易关系的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

A.货物贸易B.服务贸易C.知识产权D.国际投资9、WTO协调各缔约方之间()方面的贸易政策和贸易关系的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

A.货物贸易B.服务贸易C.知识产权D.国际投资措施10、WTO所管辖的货物贸易规则,其实就是GATT1994。

()11、GATT1994所管辖的货物贸易规则,包括()A.汽车贸易B.农产品贸易C.纺织品与服装贸易D.金融服务贸易12、GATT与WTO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目标是建立双边贸易体系和区域经济贸易体系,后者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具活力、更加稳定、更加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

()13、简述WTO宗旨和目标。

14、GATT1994其实就是WTO的货物贸易总协定。

( )15、试述WTO成员应享受的基本权利。

16、试述WTO成员应承担的基本义务。

17、世贸组织的常设机构是什么?其职责是什么?18、世贸组织的组织结构有哪些?其主要职责是什么?19、总干事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行政领导,WTO赋予总干事至高无上的权利。

WTO估价协定

WTO估价协定

序言关于多边贸易谈判,本协议各缔约方(以下简称“各缔约方”),愿意促进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的目标并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获得更多的利益;认识到总协定第七条规定的重量性,并愿意制订详细的适用规则,以便在实施中取得更多的一致性和确定性;认识到需要有一个公平的、统一的和中性的制度,用以对货物进行海关估价,借以杜绝使用武断或虚假的海关估价;认识到海关对货物估价的依据,应尽量是该货物的成交价格;认识到海关估价的基础应符合商业惯例的简易和公正的标准,而且估价程序应是普遍适用的而不区分供应来源的不同;认识到估价程序不应用来对付倾销。

一致协议如下:第一部分海关估价的规则第一条1.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应为成交价格,即该货物出售给进口国,并按第八条规定进行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的价格,但是:(1)对买方处置或使用的这些货物不得施加限制,但下列限制不在此例:①进口国法律或政府机构所施行或需要的限制;②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③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

(2)销售或价格不受某些不能确定的被估价货物的价值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3)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得到买方对货物转售、处理或使用后的任何收入;除非按第八条的规定作出适当调整。

(4)买方和卖方没有关系,或当买方和卖方有关系时,按本条第2款为海关完税之目的成交价格是可以接受的。

2.(1)在确定第1款所指的成交价格是否可以接受时,在第十五条规定范围内买卖双方相互关系这一事实本身并不构成该成交价格不能接受的理由。

在此种情况下,对该笔出售的详细情况应进行审查。

如果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影响价格,该成交价格即应被接受,如果由于进口商或其它来源提供的消息,海关当局有理由认为此种关系已经影响了价格,海关当局应将此种理由通知进口商,并给他适当的机会作出反应。

如果进口商要求,海关当局应以书面形式将其理由通知该进口商。

(2)在相互有关系的人之间的出售,其成交价格应予以接受,并且按第1款的规定对货物进行估价,只要进口商表明,这种价格非常近似于在同一时间或大约在同一时间的下列任何一种价格:①向同一进口国无关系的买方出售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②按第五条规定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海关估价;③按第六条规定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海关估价;④向同一进口国无关系的买方出售的不同生产国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但被比较的任何两项交易中的卖方应视为彼此没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18号)--实施《WTO估价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18号)--实施《WTO估价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18号)--
实施《WTO估价协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01.12.10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18号
•【施行日期】2001.12.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1年18号)
从12月11日开始,我国将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中国海关将全面实施《WTO估价协定》,为了履行中国政府的承诺,确保实施《WTO估价协定》的“成交价格”估价原则,根据《海关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自12月11日起废止1992年9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第七条第3项关于按照进口货物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公开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的规定和第4项关于按照进口货物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确定完税价格时,各项费用及利润综合计算定为完税价格20%的规定及计算公式。

在按照第4项的规定确定完税价格时,其中各项费用(包括进口后的正常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应以实际的客观量化数据为依据确定。

特此公告。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c31266--020307xkj。

我国海关估价

我国海关估价

D.计算方法 D.计算方法
定义:以发生在生产国的生产成本作为基 础的价格。 构成:一是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价 值和进行装配或其他加工的费用;二是 与向我国境内出口销售同级别或同种类 货物相符的利润和一般费用;三是货物 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 相关费用、保险费。
E.合理方法 E.合理方法
扣减因素: 扣减因素: 第一项: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 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 服务费用。 第二项: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 运输费用。 第三项:进口关税和国内税。 上述 三项扣除的前提必须是和进口货 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相区分,否则是 不能扣除的。
B.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 B.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 方法
我国海关估价规则和方法 简介
2005年5月30日 北京
一、海关估价制度的发展历史
1、海关估价的定义 指一国海关为了征收关税,根据本国法律 规定的统一的估价准则,确定某一进出 口货物的海关完税价格的作业程序。 2、国际海关估价制度的发展 布鲁塞尔估价公约、东京回合海关估价守 则、《WTO估价协定》
《WTO估价协定》要求海关估价遵循统 一、公平、中性的原则。 我国加入WTO起就全面实施了《WTO估 价协定》,并且已经将协定内容转化为 我国立法,使我国海关估价的法律法规、 工作模式、工作制度适应《WTO估价 协定》的要求。
特许权使用费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具备 三项条件:与进口货物有关、是作为进口货 物销售的一项条件、尚未包括在进口货物实 付或应付价格之中。 第六项:转售收益 上述所有的调整因素计入到实付或应付价格中 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这些调整因素的价 值或费用必须由买方负担、未包括在进口货 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中、以客观量化的数据 资料为依据。如果没有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 海关可以不采用成交价格的方法而依次采用 其他估价方法估价。

WTO海关估价协议对我国海关估价的影响及对策

WTO海关估价协议对我国海关估价的影响及对策

□ 金石开 邓福光WT O海关估价协议对我国海关估价的影响及对策 我国已承诺“入世”后按照WTO 《海关估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要求实施有关海关估价的规定;今年新修订的《海关法》中也从原则上规定了今后实行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海关估价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海关估价制度已完全与国际接轨,加入WTO 后《协议》将更加系统和具体地对我们提出要求,研究《协议》可能会给我国海关估价工作带来的影响及积极应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协议》简介《协议》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与1994年关贸总协定配套的有关多边货物贸易12项协议中的一个,是多边货物贸易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协议由4个部分,24个条款,3个附录构成,主要内容如下:11海关估价方法。

《协议》规定了海关估价的完税价格是成交价格即货物出口到进口方时实付或应付的价值(如发票价值),另外还可视具体情况加上以下各项费用:①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②集装箱使用费以及包装费(包含劳动力和材料的费用);③出口商以免费或减价形式向进口商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进口货物的使用或销售有关的物品或劳务价格;④专利费、许可费和基他知识产权费用;⑤由于进口货物的转售、处理或使用而由进口商直接或间接向出口商支付的有关费用;⑥如以到岸价格进行海关估价,还包括运费、保险费以及装卸费等费用。

在确定成交价格时,除上述费用外,不得不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另外,能够从实付价格或应付价格中区分出来的费用或成本,不得加入海关估价之中。

这些费用包括:货物进入进口国关境后产生的运费;进口之后产生的建设、装配、安装、维护或技术援助等费用;进口国的关税和税收。

成交价格是海关估价的基本价格。

如果海关拒绝使用进口商申报的成交价格,《协议》把海关可以使用的估价限定在以下5种标准以内。

而且,对这些标准的选择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加以使用。

(1)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与该进口货物同时或大约向同一进口国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WTO估价协定》与我国海关估价法律的完善的开题报告

《WTO估价协定》与我国海关估价法律的完善的开题报告

《WTO估价协定》与我国海关估价法律的完善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WTO估价协定(通称“估价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签署的第一个多边贸易协定,旨在确保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价格公正、合理。

其中规定了海关估价的原则和程序,并明确了如何确定合理的货物估价,以防止企业通过操纵价格来逃避交纳应缴税款。

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已于1996年签署WTO估价协定,并于1997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估价条例》(下称“海关估价法”),对进出口货物的估价、税额的计算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尽管我国海关估价法已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但由于市场环境、技术手段等方面的不断变化,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提升的问题。

二、研究目的和内容本文旨在探讨WTO估价协定与我国海关估价法的关系,并分析我国海关估价法的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国海关估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1.概述WTO估价协定的基本内容和对我国的意义;2.分析我国海关估价法的主要规定和实施情况;3.总结我国海关估价法的问题和不足;4.提出完善我国海关估价法的措施和建议。

三、研究方法和步骤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收集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首先,通过查阅相关的法律文献和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系统梳理WTO估价协定和我国海关估价法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规定。

其次,针对我国海关估价法的现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最后,根据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措施和建议,对我国海关估价法的完善和提升做出贡献。

四、研究意义和预期结果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境外市场的逐渐打开,海关估价的重要性逐渐增强。

但与此同时,我国海关估价法面临一些挑战和机遇,因此,完善我国海关估价法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通过本文的研究,在全面理解WTO估价协定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探究我国海关估价法的相关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旨在为我国海关估价法的完善和提升提供参考和借鉴。

遵守WTO协议的良好开端--评我国修订海关估价规则

遵守WTO协议的良好开端--评我国修订海关估价规则

遵守WTO协议的良好开端--评我国修订海关估价规则
邓纲
【期刊名称】《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年(卷),期】2002(015)003
【摘要】世贸组织的海关估价协议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既要避免企业偷逃关税,又要防止海关利用估价权阻碍国际贸易的条件下,海关如何对进口商品进行合理估价.我国于1992年参照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海关估价守则内容制定了自己的相关法规.然而这一规定与世贸组织协议在立法宗旨和估价的具体方法等方面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同.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这种不同可能就意味着对世贸组织规则的背离.2001年12月31日海关总署颁布了新的估价办法.本文力图通过比较研究该办法的修订,展示我国在"入世"后立法思想上的进步和发展,探讨为与世贸组织协议互相协调而修订法律法规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页数】6页(P52-57)
【作者】邓纲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96
【相关文献】
1.遵守国际规则建立中国进口废金属海关估价体系 [J], 王延春
2.WTO协议规则在我国大陆台湾的不同实施情况比较及其协调 [J], 李伯侨;娄莉

3.我国海关估价具体规则不完善的现状及解决措施 [J], 苑晶
4.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规则与我国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法规比较研究 [J], 江林
5.WTO协议规则与我国行政法的发展与完善 [J], 张弘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WTO海关估价协议》下构建我国反价格瞒骗体系的研究的开题报告

《WTO海关估价协议》下构建我国反价格瞒骗体系的研究的开题报告

《WTO海关估价协议》下构建我国反价格瞒骗体系的研究的开题报告题目:《WTO海关估价协议》下构建我国反价格瞒骗体系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作为一个贸易大国,中国的出口贸易一直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然而,也正因为贸易量大,加之国外贸易环境错综复杂,价格瞒骗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到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国际贸易的稳定发展。

为此,中国政府对于加强海关估价工作一直十分关注,随着WTO海关估价协议的签署,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规范价格瞒骗行为,其中包括加强海关估价监管,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反价格瞒骗体系等。

本文将围绕WTO海关估价协议下构建我国反价格瞒骗体系展开研究。

一方面,研究海关估价监管的法规和实施情况,分析其在反价格瞒骗方面的作用和不足。

另一方面,探讨企业自我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企业自我管理水平。

最后,构建科学的反价格瞒骗体系,以提升我国在国际贸易环境中的专业形象和地位。

研究内容:1. WTO海关估价协议及相关法规分析- 对WTO海关估价协议的起源、内容和影响进行分析- 探讨我国相关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分析其在反价格瞒骗方面的作用和不足2. 企业自我管理的重要性及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 分析企业自我管理在反价格瞒骗中的作用和意义- 探讨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如监测仪器、数据分析等工具,提升企业自我管理水平3. 构建反价格瞒骗体系- 综合前两个内容,从制度、技术两个角度出发,构建我国反价格瞒骗体系- 研究体系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预测与评估研究方法: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访谈法。

首先,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分析,深入了解WTO海关估价协议和我国相关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其次,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从中发现相关问题和解决措施。

最后,通过对海关相关人员和企业代表的访谈,了解他们对于反价格瞒骗体系建设的看法和建议。

预期结果:通过本研究,预计可以把中国的反价格瞒骗体系建设提升到更高的水平,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环境中的专业形象和地位,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合法权益和推动国际贸易的稳定发展。

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回复

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回复

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回复什么是世贸组织(WTO)关于海关估价的协议?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海关估价的协议,也被称为WTO海关估价协定,是一项关于国际贸易中商品估价标准的协议。

该协定于1994年生效,旨在确保所有成员国在进行商品跨境交易时能够采用公平、一致和透明的估价方法。

该协定的实施有助于消除估价上的不确定性,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预测的环境。

为什么需要WTO的海关估价协议?国际贸易中商品的估价对于征收关税、执行进出口管制以及监管贸易统计等方面至关重要。

然而,在过去,各国对商品估价的方法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导致了估价的不确定性和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80年代初期,GATT(关税和贸易总协定,WTO的前身)发起了一项关于海关估价的多边谈判,以建立一个国际标准的估价体系。

该谈判最终于1994年完成,并通过了WTO海关估价协定。

该协定的目的是确保各成员国间的商品估价方法一致,避免不公平贸易和争端的发生。

WTO海关估价协定的主要原则是什么?WTO海关估价协定的主要原则包括公正、公平、透明和统一。

根据该协定,商品的估价应基于其实际交易价值,即通常情况下所支付的价格。

估价的目的是反映出市场上同类商品的正常交易价格,同时尊重买卖双方的商业秘密。

该协定也规定了估价方法的一些要素,包括关联性、时效性、内部透明度和外部透明度。

关联性意味着商品的估价应该与其他交易有关,例如与同类商品的交易。

时效性要求估价应基于最近的可获得信息。

内部透明度要求成员国的估价过程应透明,并将其估价方法公开。

外部透明度要求成员国提供适当的机会供其他成员国监督和评估其估价方法。

WTO海关估价协定的实施如何促进国际贸易发展?通过确保估价的公平、一致和透明,WTO海关估价协定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1. 避免不公平竞争:尽管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但在不同国家间估价的标准存在很大差异时,可能会引发不公平贸易。

WTO:解读入世规则-第八章

WTO:解读入世规则-第八章

第八章海关与贸易管理规则一、海关估价规则1. 海关估价规则:海关估价是指一国海关根据法定的估价标准和程序为征收关税对进出口货物确定的一种完税价格的行为或过程。

海关关税是从价税的产物。

2. 海关估价协议内容---宗旨与适用宗旨:对货物估价应尽可能是成交价格,估价程序应该普遍适用,且估价程序不应用来对付倾销。

(统一性和一致性)适用:商业意义上正常进口货物。

(即倾销或补贴货物的进口、非商业进口、非直接进口等都不适用。

)3.海关估价方法(6种):应该严格按照顺序,只有前一种不适用才可以用接下来的,但是倒扣价格和计算价格两个的顺序可以互换。

1)以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A.成交价格是在进口商实付价格上加上佣金费、包装物、买方提供的材料、买方支付的专利费等等的费用(和会计的在途物资等的成本计算是一样的。

多余的不要加进去。

)B.符合条件:①买方对进口货物的使用和处置不受限制②卖方不得在买方购买进口货物时设定影响销售或价格的条件③买方不得将对货物的转售、处置或使用产生的收益直接或间接返回给卖方,除非对成交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④买卖双方不存在特殊关系2)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相同货物是指在同一或大致相同时间进口的、与估价货物相同的另一宗已经被海关估价确认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相同即在所有方面都相同相同,还要是同一国家同一厂商生产的。

3)以类似货物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类似货物是具有类似特性和类似组成材料。

条件是可以起到相同作用,在同一国由同一厂商生产的。

4)以倒扣价格确定完税价格:倒扣价格是在进口国国内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产生的价格。

即在销售价格上扣除发生的佣金、利润、保险等相关费用。

5)以计算价格确定完税价格:已发生在生产国本国的成本计算6)以“回顾”方法确定完税价格----即前五种都不适用是海关自行在宗旨基础上估价。

4. 禁止使用海关估价方法的:进口国生产的货物的国内售价,海关在两种备选价格中选用较高的价格;货物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价格;想通或类似货物的计算价格以外的生产成本价格;出口到其他国家的销售价格;最低限价;五段的或虚假的价格二、原产地规则1. 原产地规则问题:原产地是货物的身份,在现代贸易中已经与非关税壁垒结合起来了,所以要确定规范的原产地规则。

WTO关于货物贸易的基本规则

WTO关于货物贸易的基本规则
17
2、农业矛盾更加突出。
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将由97年的21.2% 逐步降到2004年的17%左右。
我国的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 羊毛等农产品仍可获得适度保护(配额内 关税1%—10%之间,配额外的税率则在9%— 80%之间),但蔬菜、水果、渔产品等将放 开竞争。由于财政对农业生产的支持迄今 十分有限,农业增产不增收的矛盾将进一 步加剧,农产品市场进一部开放将有比较 大的风险,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也 将更加突出。 *
2006年整车平均税率降到的25%时,进口轿 车完成海关各项税后的价格就降到到岸价的 1.54到1.6倍左右,进口轿车与国内同档次轿车 的价格差距将大大缩小。 (资料来源:《上海汽车报》)
15
加入WTO后,汽车进口关税税率将由目 前的80%-100%降到2006年的25%,汽车零部 件进口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将降到10%,并取 消进口配额,到时候中国现代汽车工业将 逐步脱离国家政策保护而走向市场竞争, 呈现出两极分化、优胜劣汰的形势。*
21
1、关于技术标准、法规的技术壁垒(名义上的合理 性、提法上的巧妙性、形式上的合法性、手段上的隐 蔽性):
(1)、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
(2)、技术标准要求非常严格,发展中国家很难 达到。
(3)、有些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 用来对特定国家的进口产品形成技术壁垒。
20
(二)、当前国际贸易中的技术贸易壁垒状况:
技术贸易壁垒主要指商品进口国通过颁布 法律、条例、规定和建立技术标准、检验制度 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 生检疫、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对产品 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 口的目的。
到目前为止我国外贸企业在出口中几乎都 遇到过涉及技术贸易壁垒有关内容的问题和障 碍,每年约有45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受到技 术壁垒的影响,对企业扩大出口非常不利。

利用《WTO海关估价协议》降低完税价格

利用《WTO海关估价协议》降低完税价格

定 因素进行设计 也可 以降低完税价格。
佣 金 以外 的 佣 金 , 因 此 , 只 要 双 方 约 定 格 之 外 ,培 训 费 的支 付 仍 然 无 须 随 同货
该 条 主 要 规 定 , 如 果 成 交 价 格 中 没 的 佣 金 是 买 方 佣 金 ,则 海 关 无 权 将 其 计 物 缴 纳 关 税 。 有 包 括 一 些 原 本 应 当包 括 的 因 素 , 么 入 完 税 价 格 。要 实 现 上 述 安 排 , 合 同双 那 除 了 以上 降低 完 税 价 格 的几 种 方 式 外,根据 《 议》 协 ,利 用 一 些 突 发 因 素 也
这些 因素 在计 算 完税 价格 时应 该 计入 。 方 可 以在 合 同 中 明确 约 定 。 上述规定 因素主要 包括 : 方佣金 以外 买
再如 ,通 过将专利权 费、商标权费
的支 付 与 较 低 进 口税 率 的商 品 建 立 联 系 ,
利率 水平即可 。这 就使得 利息 费用 在与
货 物 价 款 一 同支 付 时 ,可 以 被 排 除 在 关 税 完 税 价 格 之 外 。 又 如 , 与 货 物 本 身 没 有 直 接 联 系 的 广 告 费 用 ,如 果 明 确 由卖 方 负 担 则 应 当 被 计 入 进 出 口货 物 的 完 税 价 格 ; 是 , 如 果 通 过 合 同规 定 广 告 费 但 用 由买 方 负担 或 者 虽 然 由卖 方 负 担 广 告 费 用 、但 广 告 与 具 体 的进 出 口货 物 不 建 立 直 接 的联 系 , 如 为 了 品 牌 的 宣 传 ,海 关 一 般 也 无 法 就 广 告 矗勰霉 簪” ≈ 蕊 薹 0
6 1
素 降低 完 税 价 格 。
口货 物 包 含 的材 料 、 部 件 、零 件 和 类 似 的 特 许 权 费 都 不 须 缴 纳 关税 。 相 关 的 实

WTO海关估价协议及案例

WTO海关估价协议及案例

协议主要内容:对海关估价决定的复议
1.海关认为进口商申报价格缺 乏真实性和准确性时,可要 求进口商进一步提交材料或 证据,以证明申报价格是经 合理调整后的实付和应付价 格。(海关在采取这种做法 时,应向进口商陈述理由, 海关应将最终的估价决定书 面通知进口商。)
协议主要内容:对海关估价决定的复议
协议主要内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发 展 中 成 员 的 特 殊 和 差 别 待 遇
(一)推迟实施《海关估价协议》
(二)推迟采用计算价格方法
(三)最低限价的保留
(四)对倒扣价格方法和计算价格方法使用顺序的保留
(五)对经进一步加工货物适用倒扣价格方法的保留
(六)要求提供技术援助
协议主要内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协议主要内容:对海关估价决定的复议
协议主要内容:对海关估价决定的复议
协议主要内容:对海关估价决定的复议
2.进口商认为海关估价不合理时具有申诉的权利。 第一,向海关内部主管复议的部门提出申诉,或 向海关外部的某个独立机构提出申诉。 第二,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一般来讲,进口商首先向上一级海关或海关外 部的某个独立机构提出申诉,要求行政复议。 如对行政复议不满,进口商可向司法机关提出 申诉,要求司法复议。进口商也可以直接要求 司法复议。 注:A.以上规定不妨碍海关要求进口商在上诉 前全额缴纳海关已估定的税款 B.海关不得因为进口商行使上诉权而进行罚款 或威胁罚款,进口商为申诉而支付的诉讼费用 和律师费用不属于罚款范畴
三、海关估价协议的主要内容
海关估价协议 四部分(24个条款,3个附件)
第一部分 海关估价规则
第二部分 管理、磋商与争端解决
第三部分 特殊和差别待遇
第四部分

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回复

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回复

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回复什么是世界贸易组织关于海关估价协议(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80年代制定了一项重要的协议,即《关于海关估价的协定》(Agreement on Customs Valuation)。

这个协议被称为WTO海关估价协议(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旨在为全球贸易提供一种公正、一致的货物估价原则。

这个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在进行货物进出口时使用统一的估价方法,以确保公正的海关税收征收,并消除盗窃、偷漏税和欺诈行为。

这个协议的核心原则是“价格”,即货物的海关估价应以最终事先支付或承诺支付的价格为基础。

根据这个协议,货物的海关估价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货物的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是指货物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的实际交易价格。

这个价格应包括所有在购买或出售货物过程中支付给或为了买卖货物而支付给卖方或其他人的金额,以及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支付给卖方或其他人的金额。

第二,货物的运输成本和费用。

运输成本和费用包括将货物从出口国运到进口国所发生的运输、保险以及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与货物销售相关的其他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与销售货物直接相关的包装、装卸以及其他服务费用。

第四,货物的关税和税收。

这些费用是进口国为货物征收的关税、进口税和其他税收。

在确定成交价格时,应采用合理的方式,遵循公平、一致和透明的原则。

成员国应确保货物的估价符合国际贸易实践和国内法律,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文件和证据。

此外,WTO海关估价协议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估价规则,以解决某些情况下难以确定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困难。

例如,当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可根据替代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如基于同类货物价格、成本加利润法或以货物的再销售价格为基础的估价方法。

WTO海关估价协议的实施对全球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回复

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回复

wto 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 -回复在谈论国际贸易时,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确定货物的价格以及如何对其进行税收。

这就引出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海关估价协议(Customs Valuation Agreement)的讨论。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WTO海关估价协议的问题,并详细介绍其背景、原则和实施情况。

一、什么是WTO海关估价协议?WTO海关估价协议是在WTO中达成的协议之一,旨在确保海关对进口货物的估价是公正、透明和一致的。

该协议于1980年建立,并于1994年出台了修订版,成为WTO成员国的一项法律义务。

二、WTO海关估价协议的背景是什么?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价格决定了进口国对其征收的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之间存在不同的货物估价方法和标准,导致了贸易争议和不公平的贸易行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WTO成员国决定达成一项共同的协议,即WTO海关估价协议。

三、WTO海关估价协议的原则是什么?WTO海关估价协议基于以下原则:1. 真实性原则:货物的估价应基于其实际交易价值,即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或可证明的市场价格。

2. 透明度原则:海关估价应透明,进口国应公布其估价方法和准则。

3. 公正性原则:海关的估价方法和准则应公平、公正,并不对不同国家或企业歧视。

4. 一致性原则:海关估价应在同一国家的不同海关和不同国家之间保持一致。

四、WTO海关估价协议的主要规定有哪些?WTO海关估价协议包含了以下主要规定:1. 第一条规定了货物估价的基本原则和标准。

2. 第二条规定了估价的方法,强调了真实性原则的重要性。

3. 第三条规定了估价所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

4. 第四条规定了进口国根据估价制定的税收政策。

5. 第五条规定了海关能够对货物的估价进行复查和调整。

五、WTO海关估价协议的实施情况如何?根据WTO的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共有164个成员国加入了WTO 海关估价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一名词解释:1.诸边贸易协定:2.WTO一揽子协定:即WTO成员方必须全部接受,不允许选择接受,并对所有WTO成员有约束力。

3.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是WTO的决策机构。

4.总理事会: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总理事会应当执行部长会议的各项职能。

5.WTO互惠原则:指两成员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6.约束税率:对某种产品而言,如果其税率列入了关税减让表,那么我们就成这种产品的关税税率为约束税率。

7.最初谈判权:最初谈判取得某些减让的成员方拥有的一种在谈判的特权。

8.海关估价:指一国海关机构,根据法定的价格标准和程序,未征收关税对进出口货物确定一种完税对进出口却经一种完税价格的行为或过程。

9.原产地规则: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的决定,其核心是判断货物原产地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10.专向性补贴:指成员方政府有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补贴。

11.政府采购:指政府或其代理作为消费者为其本身消费而不是为商业转售所进行的采购行为。

12.保障措施:指WTO成员方在进口激增并对其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13.贸易技术壁垒:指那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确定商品某些特征的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以及旨在检验商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的认证、审批和测试程序所形成的不合理的贸易障碍。

二简答:1.WTO货物贸易的法律架构是什么?答:(1)《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2)其他有关货物贸易的多边协定2.WTO的宗旨?答:(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2)扩大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3)坚持可持续发展,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保护环境(4)保证发展中国家成员贸易、经济的发展(5)建立一体化得多边贸易体制3.WTO职能是什么?(1)促进WTO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的执行、管理和运行(2)为各成员方多边贸易关系的谈判提供场所(3)贸易争端的解决职能(4)贸易政策的评策职能(5)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4.WTO总理事会职能是什么?(1)指导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的工作,批准各理事会相应的程序规则。

《WTO估价协议》对我国海关估价制度的立法启示

《WTO估价协议》对我国海关估价制度的立法启示

2016年第12期【摘要】海关估价制度不仅影响关税收入,而且关乎进出口商人的利益。

本文在分析当前国内相应立法缺陷的基础上,借鉴《WTO海关估价协议》的经验,提出了海关估价制度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海关估价;证明义务;兜底条款海关估价是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经卖方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后,一国海关在征收关税时确定货物价值的过程。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以征收从价税为主,因此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对海关征税工作至关重要。

该制度不仅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而且关乎进出口商人的利益。

我国在起草关税法典时,应在梳理当前国内相应立法进展程度和不足的基础上,借鉴《WTO海关估价协议》这一影响多国的国际估价协议,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海关估价制度。

一、国内海关估价制度的立法现状梳理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海关估价须符合国际通行规则,于是我国在新修订《海关法》时接受了《WTO估价协议》的成交价格准则。

之后国务院和海关总署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与海关估价有关的规定。

截至目前,《海关法》第55条,《进出口关税条例》第3章,最新修改的《审价办法》及《内销保税货物审价办法》,较为体系化地将《WTO估价协议》的大部分内容转化为了国内法,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现行海关估价制度的框架。

虽然我国转化了《WTO估价协议》的不少内容,但笔者在细致比较我国现有的海关估价规定和《WTO估价协议》与海关估价相关规定的差异时,却发现我国当前在这一部分主要存在以下立法缺陷:(一)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时赋予纳税义务人过于严苛的证明义务根据我国《审价办法》第17条的规定,买卖方之间存在特殊关系时,只有纳税义务人能证明其成交价格与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发生的测试价格相近时,才可以视为特殊关系未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亦即,当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特殊关系时,首先推定其特殊关系会影响成交价格,此时纳税义务人当然地承担证明成交价格与测试价格相近的举证责任。

在全球化时代,跨国集团的子公司常常遍布多国,此时买卖方之间经常存在关联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1994
规定缔约方之间在关税和贸易方面相互提供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以及关税减让事项;对缔约方贸易政策,包括国民待遇、反倾销、反 补贴、保障措施、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法规统一与透明度、国营贸 易企业和磋商程序等作出规定;规定了协定的适用范围、谈判和活动 方式、协定的修订、减让的停止或撤销;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成 员的贸易和经济发展方面给予特殊差别待遇。
自由贸易原则
(Freer trade: gradually, through negotiation)
世界贸易组织不是一个“自由贸易”机构,它只是致 力于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使成员方进行开放、公平、 无扭曲的竞争。WTO成员各方通过多次贸易谈判,寻 求逐渐限制和取消一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消除国际 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扩大本国市场的准入程度。 该原则主要表现在:关税保护原则、关税减让原则、 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WCO估价 文件
我国国情
价格准则根本改变
1987年
正常价格
1993-1996年
三级价格
1988-1992年
最低限价
2002年-
成交价格
1996-2001
年参考价格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完税价格=成交价格+(选择性调整:运输及相 关费用、保险费)
成交价格定义
成交价格条件
条的协议》(《反倾销措施协议》); v (6)《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7
条的协议》(《海关估价协议》); v (7)《装船前检验协议》;
Part 02
•WTO海关估价协定
国际海关2 《布鲁塞尔估价公约》
正常价格
3 《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
透明度原则 ( ) Predictability: through binding and transparency
•透明度原则(Transparency)是指,WTO成员方应 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 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 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
•此外,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 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WTO。
成交价格
4 《1994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
《WTO估价协定》
客观、公平、统一
— 海关估价原则
我国海关估价制度变革
2002年1月1日 海关总署令第95号 2006年5月1日 海关总署令第148号 2014年2月1日 海关总署令第213号
估价立法体系
WTO估价协定 海关法 关税条例
《审价办法》
成交价格定义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 应付的,并且按照《审价办法》第三节的规定调整 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 价款。
成交价格条件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不予限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
Please add the title here
经济发展原则 ( ) Encouraging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reform
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该原则以针对发展中 国家和市场经济转型国家而制定,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 惠待遇,如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进口数量限 制或是提高关税的条款,仅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承担义务 而发展中国家无偿享有某些特定优惠,确立了发达国家给 予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更长的过渡期待遇和普惠制待遇 的合法性。
— WTO目标
基本职能
组织实施世贸组织各项贸易协定 作为多边贸易谈判讲坛 处理解决贸易争端 监督成员国家贸易政策
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 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
组织机构
1.部长会议 2.总理事会 3.各专门理事会和委员会 4.秘书处
总干事是世贸组织的行政首脑,它是
由部长级会议直接任命,现任罗伯托·
阿泽维多是世贸组织第六任总干事,
来自巴西的外交官。
四位副总干事分别是尼日利亚的约诺
夫·弗雷德里克·阿加、德国的卡尔·布
劳纳、美国的艾伦·沃尔夫和中国的易
晓准。
WTO基本原则
多边贸易体制
非歧视性 自由贸易
透明度 公平竞争
经济发展
非歧视性原则 ( ) Trade without discrimination
WTO协定下的海关估价协定
Part 01
•WTO协定
组织的建立、组织 的范围、职能、机 构、地位、决策、 加入、退出等内容
1A 关于货物贸易的多边协议 1B 《服务贸易总协定》
1C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定》
2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3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4 诸边协议
货物贸易的多边协定由两部分组成:
有关货物贸易其他领域的协议,也就是WTO货物 贸易理事会管辖的下列12个领域的协议:
非关税壁垒协议
v (1)《农业协议》; v (2)《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 v (3)《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v (4)《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v (5)《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
1 WTO简介 2 WTO基本原则 3 WTO协定下的海关估价协定 4 WCO及海关估价事务
WTO简介
世界贸易组织
1995年 正式成立
164个成 员国
98%贸易总额
“建立贸易自由流通的世界” 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 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 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 体系。
公平竞争原则 ( ) Promoting fair competition
•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 特别禁止采取倾销和补贴的形式出口商品,对倾销和补贴都 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 •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旨在确保公平的贸易条件。 •允许征收关税,并在有限的情况下允许其他形式的保护。
1、最惠国待遇原则: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 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 件的给予其他各成员方。 2、国民待遇原则: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和服务提 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 国同类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 者所享有的待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