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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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检验科质量控制管理责任体系,检验科主任为医 院检验科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质量管理, 履行制定检验科质量与控制方案,定期专题研究血液、体 液质控管理工作,检验科各级医技人员能够应用全面质量 管理的原理,通过PDCA质量管理改进的方法开展持续质 量改进活动,针对检验中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整改中不 断提高检验质量各项工作水平。
医学检验质控部多措并举,执行有力
开展全市医学 检验培训活动
卫计委推进检 验结果互认 互认认可主要 在医院重视
优化医院检验科 环境和流程
广泛开展检验室 内质量控制 定期进行室间 质量评价
树立互认意识 努力做到互认 八项措施
质控部对口支 援互认单位
创建“互认医院”
医学检验质控部多措并举,执行有力
加强医院检验科设备校准管理
关于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质量保证措施
1、检验结果互认质量保证要求: (1)医疗机构检验科要全面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 验室管理办法》。临床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检测全过程 (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的质量保证措施。 (2)医院检验科应按照临床检验操作规范,制定各检测项 目操作规程,并有完善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 (3)临床血液、生化、免疫检验结果的相互通用按照卫生 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校准相关规定执行, 达到室间质量评价的要求。临床血液实验室按照卫生部临 床检验中心下发的《血液分析仪检验结果的量值溯源》和 《医院内血液分析仪检验结果的比对方案》的规定,完成 血液分析仪的量值溯源及结果比对。
2、医学检验质量监督措施: (1)市医学检验质控部通过网络对全市21家二级以 上医院检验科的室内质量控制进行实时监控(实时监 控方案另行制定)。 (2)市医学检验质控部每年对参加互认的二级以上 医院检验科进行两次现场调查和质量评价。 (3)每年对各级医院检验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现 场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者将被 取消二级以上医院检验科检验结果相互通用的资格。 (4)对参加医学检验结果相互通用的检验科实行临 床检验项目的室间质量评价。 (5)市医学检验质控部对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及检验 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及操作培训。
强化医学检验质控部的监管与检查 由医学检验质控部部牵头对互认医院检 验结果进行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基层医院 检验科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关键流程, 健全标本交接制度、标本核查审核制度, 按要求执检验程序文件、定期评估室内及 室间制度,确保患者检验结果质量。
检验科管理
健全基层医院检验科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互认医院领导要重视,思路要明晰
全市二级医院领导要积极参与互认组织工作,同时制 定本单位关于互认方面实施方案,分配相关工作任务,明 确了各自的职责范围,要求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市卫 计委关于《互认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病理检验的工 作方案》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做到人人有责,层层把关, 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落到实处,方案执行到位。是规范医院 和科室管理,因为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互认医学检验、 医学影像、医学病理检验是衡量一个医院,一个科室在技 术、科研的具体水平。是提供领导层考虑医院检验科如何 发展的素材,“对医院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以“检验结果互认”为契机 全面提高医学检验工作质量
大同市五医院检验科--王跃平
积极推进大同检验结果互认方案
按照市卫计委《市医疗机构互认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病理 检验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大同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检验科自 身实际,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就医环节, 改进医疗服务,促进医疗机构检验科检验质量进一步提高,首先各级 医院检验科健全检测全过程(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的质量保证 体系,着重做好室内质控,室间质控,同时各级医院要积极支持检验 科,加大建设力度,加强检验科管理,推进人才培养和引进,努力提 升医疗服务能力,尽快使医院检验科的管理、人才、技术、服务能达 到二级综合医院检验科标准。才能有办法踏进“互认”的门槛。对凡 参与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单位,必须参加卫生部或省级临床检验 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和室内质量控制数据实验室间比对 活动,切实加强对互认项目的质量控制,确保各项检测结果达到合格 标准。
大同市医学检验质控部建议
加强医学检验专业建设和管理,保证医学检验工作按照安全、 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 工作。各级医疗机构间要加强技术交流、技术沟通、技术支 持,积极探索检验结果互认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保证检验结 果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各级医疗机构间要主动告知 患者对医学检验各项病历原始资料的妥善保管及再次就诊的 有效应用,切实保证在本院或外院门诊互认检验结果的有效 衔接。对需重复检查的项目,要将复检原因明确告知患者, 充分取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
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
以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医 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全市严格执行卫生部 下发的操作规范及诊疗指南,坚持进行医技人员 “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建立医学检验质量控 制体系与隐患事件的上报鼓励机制,定期进行全 市检验人员质量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医疗质量控 制意识,确保患者检验结果准确性、可靠性、时 效性。
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的范围
二、临床检验类项目: (一)临床生化:包括钾、钠、氯、钙、磷、葡萄糖、尿 素、肌酐、尿酸、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谷丙转氨酶、谷 草转氨酶、乳酸脱氢酶、肌酸激酶、碱性磷酸酶、-谷氨酰 基转移酶。 (二)临床血液常规、尿液常规、粪便常规等。 (三)临床免疫:包括甲状腺功能测定、乙肝表面抗原、 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 丙肝抗体。
大同市医学检验质控部建议
根据分级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卫计委质控部 负责本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要 定期组织专家对认可单位的检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定期 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公示 达标实验室名单。对本辖区各级医院的检测模式、检查手 段、检验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对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要 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应暂 停开展医学检验互认相关检查项目,保证医疗质量。应优 先确定已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质量控制、稳定性好检验项目 为互认。
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
推进检验质量检查和监督机制
规范医学检验行 为努力做到质量 好六个重点
检验质控部强化检验学术培训
实现检验结果互认畅通无阻
健全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医学检验质控部多措并举,执行有力
广泛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验结果互认 持续加强检验科员工质量控制培训教育
加 强体 检系 验建 质设 量
大同市医学检验结果不互认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已有检验、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如与疾病 诊断不符合等)。 2、是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临床检验、检查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幅度变化, 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 3、检验、检查项目意义重大的(如实施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检验、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急诊、急救病人。 6、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7、 既往临床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8、其它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医学检验部对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
一、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原则
(一)互认条件:大同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医院资格验收证书, 审核合格并且检验科经考核符合条件的予以互认。 (二) 保证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行临床诊疗活动时,医学检验检 查结果的互认应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医患双方应遵循疾病的变 化规律,恪守诊疗常规,由市医学检验质控部根据诊疗需要科学选择 互认结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 知情同意,资料齐备。在诊疗过程中,由诊治医生根据病人的 具体病情判断是否认可外院的医学检验结果,进行院内会诊或再次检 查。须向病人或家属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对予 以认可的外院医学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载明,包括检验结果、检查机 构名称、检查日期、检查编号、检验流水号等资料;住院病人的检验 结果互认资料应在病案中予以留存。
认真执行卫计委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方案
规范检验科操作程序,做到每诉必应
大力选树互认医院,发挥示范作用
医学检验质控部多措并举,执行有力
建立互认医院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
全面实行检验结果患者回访制度
创建医学检验结果 互认信赖医院努力 做到患者满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径
全面推行医院互认项目公开制度
开展全市医疗评议检验结果工作 加强全市二级医院检验科建设
医学检验质控部多措并举,执行有力
开展全市医学 检验培训活动
卫计委推进检 验结果互认 互认认可主要 在医院重视
优化医院检验科 环境和流程
广泛开展检验室 内质量控制 定期进行室间 质量评价
树立互认意识 努力做到互认 八项措施
质控部对口支 援互认单位
创建“互认医院”
医学检验质控部多措并举,执行有力
加强医院检验科设备校准管理
关于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质量保证措施
1、检验结果互认质量保证要求: (1)医疗机构检验科要全面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 验室管理办法》。临床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检测全过程 (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的质量保证措施。 (2)医院检验科应按照临床检验操作规范,制定各检测项 目操作规程,并有完善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 (3)临床血液、生化、免疫检验结果的相互通用按照卫生 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校准相关规定执行, 达到室间质量评价的要求。临床血液实验室按照卫生部临 床检验中心下发的《血液分析仪检验结果的量值溯源》和 《医院内血液分析仪检验结果的比对方案》的规定,完成 血液分析仪的量值溯源及结果比对。
2、医学检验质量监督措施: (1)市医学检验质控部通过网络对全市21家二级以 上医院检验科的室内质量控制进行实时监控(实时监 控方案另行制定)。 (2)市医学检验质控部每年对参加互认的二级以上 医院检验科进行两次现场调查和质量评价。 (3)每年对各级医院检验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现 场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者将被 取消二级以上医院检验科检验结果相互通用的资格。 (4)对参加医学检验结果相互通用的检验科实行临 床检验项目的室间质量评价。 (5)市医学检验质控部对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及检验 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及操作培训。
强化医学检验质控部的监管与检查 由医学检验质控部部牵头对互认医院检 验结果进行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基层医院 检验科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关键流程, 健全标本交接制度、标本核查审核制度, 按要求执检验程序文件、定期评估室内及 室间制度,确保患者检验结果质量。
检验科管理
健全基层医院检验科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互认医院领导要重视,思路要明晰
全市二级医院领导要积极参与互认组织工作,同时制 定本单位关于互认方面实施方案,分配相关工作任务,明 确了各自的职责范围,要求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市卫 计委关于《互认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病理检验的工 作方案》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做到人人有责,层层把关, 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落到实处,方案执行到位。是规范医院 和科室管理,因为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互认医学检验、 医学影像、医学病理检验是衡量一个医院,一个科室在技 术、科研的具体水平。是提供领导层考虑医院检验科如何 发展的素材,“对医院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以“检验结果互认”为契机 全面提高医学检验工作质量
大同市五医院检验科--王跃平
积极推进大同检验结果互认方案
按照市卫计委《市医疗机构互认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病理 检验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大同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检验科自 身实际,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就医环节, 改进医疗服务,促进医疗机构检验科检验质量进一步提高,首先各级 医院检验科健全检测全过程(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的质量保证 体系,着重做好室内质控,室间质控,同时各级医院要积极支持检验 科,加大建设力度,加强检验科管理,推进人才培养和引进,努力提 升医疗服务能力,尽快使医院检验科的管理、人才、技术、服务能达 到二级综合医院检验科标准。才能有办法踏进“互认”的门槛。对凡 参与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单位,必须参加卫生部或省级临床检验 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和室内质量控制数据实验室间比对 活动,切实加强对互认项目的质量控制,确保各项检测结果达到合格 标准。
大同市医学检验质控部建议
加强医学检验专业建设和管理,保证医学检验工作按照安全、 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 工作。各级医疗机构间要加强技术交流、技术沟通、技术支 持,积极探索检验结果互认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保证检验结 果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各级医疗机构间要主动告知 患者对医学检验各项病历原始资料的妥善保管及再次就诊的 有效应用,切实保证在本院或外院门诊互认检验结果的有效 衔接。对需重复检查的项目,要将复检原因明确告知患者, 充分取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
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
以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医 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全市严格执行卫生部 下发的操作规范及诊疗指南,坚持进行医技人员 “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建立医学检验质量控 制体系与隐患事件的上报鼓励机制,定期进行全 市检验人员质量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医疗质量控 制意识,确保患者检验结果准确性、可靠性、时 效性。
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的范围
二、临床检验类项目: (一)临床生化:包括钾、钠、氯、钙、磷、葡萄糖、尿 素、肌酐、尿酸、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谷丙转氨酶、谷 草转氨酶、乳酸脱氢酶、肌酸激酶、碱性磷酸酶、-谷氨酰 基转移酶。 (二)临床血液常规、尿液常规、粪便常规等。 (三)临床免疫:包括甲状腺功能测定、乙肝表面抗原、 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 丙肝抗体。
大同市医学检验质控部建议
根据分级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卫计委质控部 负责本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要 定期组织专家对认可单位的检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定期 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公示 达标实验室名单。对本辖区各级医院的检测模式、检查手 段、检验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对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要 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应暂 停开展医学检验互认相关检查项目,保证医疗质量。应优 先确定已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质量控制、稳定性好检验项目 为互认。
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
推进检验质量检查和监督机制
规范医学检验行 为努力做到质量 好六个重点
检验质控部强化检验学术培训
实现检验结果互认畅通无阻
健全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医学检验质控部多措并举,执行有力
广泛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验结果互认 持续加强检验科员工质量控制培训教育
加 强体 检系 验建 质设 量
大同市医学检验结果不互认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已有检验、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如与疾病 诊断不符合等)。 2、是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临床检验、检查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幅度变化, 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 3、检验、检查项目意义重大的(如实施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检验、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急诊、急救病人。 6、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7、 既往临床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8、其它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医学检验部对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
一、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原则
(一)互认条件:大同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医院资格验收证书, 审核合格并且检验科经考核符合条件的予以互认。 (二) 保证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行临床诊疗活动时,医学检验检 查结果的互认应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医患双方应遵循疾病的变 化规律,恪守诊疗常规,由市医学检验质控部根据诊疗需要科学选择 互认结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 知情同意,资料齐备。在诊疗过程中,由诊治医生根据病人的 具体病情判断是否认可外院的医学检验结果,进行院内会诊或再次检 查。须向病人或家属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对予 以认可的外院医学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载明,包括检验结果、检查机 构名称、检查日期、检查编号、检验流水号等资料;住院病人的检验 结果互认资料应在病案中予以留存。
认真执行卫计委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方案
规范检验科操作程序,做到每诉必应
大力选树互认医院,发挥示范作用
医学检验质控部多措并举,执行有力
建立互认医院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
全面实行检验结果患者回访制度
创建医学检验结果 互认信赖医院努力 做到患者满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径
全面推行医院互认项目公开制度
开展全市医疗评议检验结果工作 加强全市二级医院检验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