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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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确保公司财物安全,规范安保人员值勤行为,使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1.3 本规定中安保人员指公司安保队队长和安保员。
2 人员出入管理
2.1 公司员工
2.1.1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须持有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人员外出单》,写明事由交于安保队并打卡,由安保员注明离开公司的时间、返回公司的时间。
2.1.2 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离开,出门时须有持办公室主任批准的《放行条》经安保员核实后予以放行,同时《放行条》存于安保队。
2.2 外来人员
2.2.1 外来人员到公司洽谈事务,先由安保员打电话询问接待人是否在公司内及是否接待,如接待人同意接待,来宾须填写《来宾登记表》并领《来宾证》,安保员签注进公司时间后,来宾持《来宾登记表》访问接待人,事毕后来宾须把经接待人签字的《来宾登记表》交安保员核对签注出公司时间,同时交回《来宾证》。
2.2.2 工程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承包商填写“承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一份,经基建项目部主管核准填写“出入证”,“承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由安保队存查。凭有效证件及佩带“出入证”入厂。
2.2.3 参观人员
1) 此类人员进入公司先填写《来宾登记表》。由办公室接待,按接待程序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
2) 参观非经准许区域,须总经理批准。
3) 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免办申请手续。
2.3 胸卡管理
2.3.1 公司员工
1) 员工胸卡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制、外协加工、盖章并向新进员工发放。
2) 出入公司应佩带胸卡,对未按规定佩带胸卡者安保员有权纠正。
3) 遗失胸卡者,应在发现遗失当天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 ) 元。找到后应立即缴回,不缴回者,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4) 使用他人胸卡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记小过一次。
2.3.2 来宾
1) 来宾到公司洽谈事务的过程中需佩《来宾证》。
2) 来宾在公司内应佩带《来宾证》,对未按规定佩带者安保员有权纠正。
3) 来宾遗失《来宾证》者,应及时告知接待人,由接待人通知安保员登记补发新证。
3 车辆出入管理
3.1 外来机动车辆
3.1.1 进公司
1) 商务洽谈车辆由车辆负责人按照2.2条款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安保员填写《车辆出入登记簿》,核对后进入公司。
2) 交货车辆和提运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进入公司时,由安保员电话通知接待人到安保队,由安保员填写《车辆出入登记簿》,核对后由接待人引领进入。如携带其他货物,须事先声明,并经安保员查验后,方可进入。
3.1.2 出公司
1) 商务洽谈车辆由车辆负责人按照2.2条款办理相关手续后出公司。
2) 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公司凭主办部门签收的《送货单》或开具的《收货单》和“人员/车辆出入门证”,经安保员核对后出公司,如携带其他货物,须经安保员查验,与带入货物一致,方可放行。
3) 装运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主办部门开具的《发货单》和签字的“人员/车辆出入门证”,安保员核对签注时间后出公司。
3.2 公司自用机动车辆
3.2.1 公司自用车辆进公司时,应向当班安保员鸣笛示意,经安保员确认后开门放行。
3.2.2 公司自用车辆出公司时,应向安保员出示《用车申请单》或《发货单》,由安保员核对签注时间后放行。
3.2.3 摩托车、自行车等代步工具
1) 员工上下班的代步工具停放在指定区域,整齐规则排放,安保员负责检查。
2) 公司外人员的代步工具,应由门卫指明停放位置。
4 物品出入管理
4.1 外来物品带入公司由安保员查对存案作为带出公司的凭证;外来物品带出公司必须经安保员查验核对后方可放行。
4.2 公司物品带出公司:正常出库按出库程序办理;其他情况凭各部门总监级负责人核准的“物品出入门证”及物品保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安保员核对无误后给予放行。
5 安保人员值勤准则
5.1 安保人员代表公司执行勤务,每日24小时值班。
5.2 公司安保队对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检查。
5.3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安保队工作人员。
5.4 安保人员的职责:
5.4.1 维持公司治安秩序,预防、警戒安全事故发生。
5.4.2 对公司行政办公场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
5.4.3 进出公司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联络登记等事项。
5.4.4 对进出公司的车辆进行管制事项。
5.4.5 对进出公司的物品进行查验及放行。
5.4.6 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
5.4.7 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5.5 安保人员要恪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尤应严守下列准则:
5.5.1 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
5.5.2 绝对服从上级命令,认真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5.5.3 执行任务时注意礼貌,不亢不卑。
5.5.4 值勤中应注意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要经常佩带或配备齐全。
5.5.5 值勤中应时刻提高警惕,遇有紧急事件要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妥当处置。
5.5.6 值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5.7 要熟记公司内主要水、电开关、门锁部位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熟悉安全警卫设备的使用。重要部位如有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安全管理员。
5.5.8 严格按规定查验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未办妥出入公司手续者一律不准出入。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危险或易燃易爆品进入公司。
5.5.9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记入《安保交接班记录》。
5.6 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对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进行记录,监督值班人员的考勤。
5.7 当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禁止会客。
5.8 查获离开公司的人员携带公物且无有效证明或携带不明来历物品时,按以下列程序处理:
5.8.1 扣留物品。
5.8.2 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5.8.3 由携带者书写事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5.8.4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开公司,应速报行政总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