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

汪波张�罗俊华

1月12日,冰封大地,黑龙江哈尔滨长江路28号大楼挂上了“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东元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站”的牌匾。紧裹棉衣的法学院大学生,法院检察院的离退休老同志,法律专家和法学教授纷纷赶来了,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为社会贫弱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至今,已有52423人报名成为法律援助注册志愿者。

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我国目前尚有200多个贫困县没有律师

一句温情的招呼,一把舒适的座椅,一杯冒着热气的开水,使得每一个来到东元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站的贫弱群众都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记者了解到,这个工作站是全国第一个经政府法律援助部门批准设立,社会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站。它既可以吸收致力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律师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又可以为离退休的法律界人士提供一个发挥余热的平台,还可以成为一个法律专业大学生实习和培训的基地。

“我的父亲因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多次负伤,在我不满周岁时,他就英年早逝。我从小就由国家抚养长大,因此我始终觉得有义务回报国家。当我偶然在媒体上看到我国目前尚有二百零几个贫困县一个律师都没有时,我决心致力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为那些没有律师的贫困县的贫弱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贡献我的全部力量。”东元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站负责人吴云律师向记者讲述了她创建这个工作站的初衷。

3名从法院、检察院退休的老法官、检察官和两名年轻的律师,担负着工作站的接待、咨询和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报批手续的工作。他们都是法律援助志愿者。

“我做律师所取得的收入,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流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生应该像蜡烛那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当记者问到工作站资金来源时,吴云律师如是说。

授人玫瑰手有余香

5年来为29.303万人次提供了法律咨询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宣传的同志介绍,为了弥补法律援助机构人力资源不足,2002年,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实施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至今,已有52423人报名成为法律援助注册志愿者,并在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下为293030人次提供了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4467件,办理非诉事务4441件,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18141件。法律援助志愿者们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协助法律援助机构维护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上海市闵行区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者群体中,活跃着一支由40余名青年律师组成的志愿者队伍。该区某食品厂因长期经营不善,致使45位职工生活和工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失去生活来源的职工多次集体上访市、区两级政府,矛盾呈现激化态势。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该起群体性劳动纠纷发生的全部过程后,当即决定为45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并及时指派志愿团的律师办理。援助律师在充分研究了企业现状后,从为征地职工争取最大权益出发制定了周密的仲裁方案,并耐心详尽地解释法律法规,反复艰难地做思想工作,将征地职工们的不理解、对立情绪转为信任配合,还为征地职工们垫付了劳动仲裁受理费。一起历时4年之久的劳动纠纷在志愿团的努力下,取得了较为圆满的处理结果。

2007年10月,本应喜迎丰收的宁夏吴忠市260多户农民却围坐在市政府门口集体上访。

他们购买使用了假种子,致使稻田大面积减产,一年的辛苦付之东流。吴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分队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迅速出击,派出4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农民兄弟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们倾听诉说、耐心解释,引导他们依法维权,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第一时间对涉案人员的财物进行了诉前保全,为今后的索赔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场紧张辛苦的“战前准备”结束了,4位律师嘴上急出了泡,眼睛熬红了。他们说:“看到农民兄弟们的情绪逐渐稳定,看到一切已走上法律的轨道,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我们再苦再累也值得。”

服务西部放飞理想

3年来共有466名大学生志愿者在12个省区市开展志愿服务

“有件事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一个贫寒的家庭因故失去了他们唯一的年仅12岁的孩子。这对不幸的夫妇天天奔波于有关部门,却没有任何结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我们以‘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承诺,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他们申请办理了法律援助,免去了为他们代理案件的所有费用。现在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我有幸能够成为大学生西部服务计划的一员,成为一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我在心里默默地许下誓言:要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进行到底!”

这是2007年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张志远的肺腑之言。

法律援助志愿者们大都工作在边远贫困的农村,他们与当地司法局的宣传队一起上山下乡,走街串户宣传各种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他们克服饮食、语言等各种困难,与办案律师一起深入调查。在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的马瑜霞同学,在服务期间与同期的4名志愿者成立了“心桥助学”组织,并通过网络平台,联系外界爱心人士,为融水农村学校募捐了17300册图书,成立了31所图书室,遍布全县7个乡镇小学。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介绍:为了推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从2005年开始,司法部与团中央一起共同实施了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行动,3年来共有466名大学生志愿者在西部12个省(区、市)的基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们的到来为当地的法律援助队伍补充了人力资源,注入了新鲜血液,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还有部分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留在了西部,成为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继续在西部放飞着自己的理想。

《人民日报》( 2008-01-30 第15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