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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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的开发方式有:自行开发、IT外包与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和软件采购四种。这几种开发方式各有特点,对企业来说也各有利弊。为了选择合适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方式,列举了以下这些主要的考虑因素,对应四种开发方式,给予相应的评分,用来表示每一种开发方式的功效或能力水平。最后相加,得分最高的就是该优先考虑的开发方式。(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添加或减少考虑因素。)
注:性能最好获得4分,依次递减。维护成本,人员配备,开发成本,人员少和成本低的获得4分,依次递减。
独立开发
如果物流企业系统开发人员具有较强的素质和能力,技术部门具备标准的
开发方法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裕、时间充足,那么独立开发是该物流企业建设信息系统的较好选择。独立开发方式适应于规模较大、有比较成熟的信息化部门的物流企业一般不适用于小型企业。
独立开发方式的优点分析
能够适应本企业需求。开发人员对企业状况比较了解,熟悉企业现有的系统,知道企业关键问题之所在,能够节省部分系统分析时间。从企业信息化的实际需要出发,可只进行必要功能模块的开发,使新系统更具针对性,而不必考虑作为通用软件增加很复杂的功能配置,简单易操作。
系统维护工作方便。企业内部开发人员参与了信息系统开发的全过程,方便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升级。
条件成熟时可以成立独立软件公司。独立进行系统开发,可使物流企业系统设计人员增长设计开发经验,增强企业信息部门的实力。时机成熟时,信息部门
可以成立独立的软件公司,把系统软件推向市场,向企业外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使软件服务成为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独立开发方式的缺点分析
专业化程度不高。企业内部信息人员进行系统分析、调研和开发,虽然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但是相对于专业化的软件开发人员,其掌握和运用最新技术的能力较差,也不排除因技术困难导致开发失败或成本失控现象发生。
优化程度较低。由于不是专业开发队伍,易受专业水平的限制,开发水平较低,或系统开发时间过长,难以充分满足企业运作管理需要。
IT外包与委托开发
委托开发提供方可以提供定制开发服务。定制开发服务是指针对客户行业特点、管理特色,采用最新的技术技能和丰富的业务知识,以项目整体目标为依据,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开发服务,使最终的解决方案能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和达到项目的整体目标。开发方可以从业务分析、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和
维护等过程的任意阶段进入项目,负责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过程,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软件开发和维护服务。
委托开发模式适用于缺乏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开发能力和人员,但资金较充裕,希望拥有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源代码,有志于建设较适合于本企业发展的信息系统的物流企业。
委托开发模式的优点分析
系统技术水平较高。能够提供委托开发服务的软件企业或科研机构,均具有较强的软件设计水平和较高的软件成熟度,使其所设计的系统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为物流企业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另外,通过与受托方签订合同,物流企业有权拥有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源代码,便于物流企业系统开发人员的学习与日后的维护。
适用于物流企业的需求。物流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向开发方详细说明企业自身现有业务和未来发展的特点及需求,受托方根据物流企业描述,可有效地开发设计适合于物流企业自身特点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避免系统开发的不适用性,更适合企业的长远发展。
委托开发模式的缺点分析
开发费用高。由于物流企业全部的系统设计工作由受托方定制开发,个性化需求多,受托方需要进行的系统调研、选型、设计、开发等工作相对较多,通常开发费用很高。开发一个小型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可能需要几万元,开发一个大型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则需要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需要物流企业具有充足的资金预算来做支持。
对物流企业与系统提供商的协调要求较高、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物流企业与系统提供商的及时沟通和交流很重要,系统提供商的需求调研非常关键,决定整个系统建设的成败。此种开发方式需要物流企业的业务骨干参与系统的论证工作,需要双方及时沟通协调。相对于自主开发方式,需求调研和分析可能会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需要双方人员具有较好的沟通技巧和人际交往能力,使受托方明确物流企业真正的需求。
联合开发
独立开发是由物流企业的信息技术人员独立进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信息系统规划、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程序编写、软件测试、软件实施、软件维护及升级等一系列工作都由企业内部人员进行。
联合开发方式是物流企业与外部的开发单位合作,双方共同开发信息系统,可以看作是一种半委托合作性质的开发工作。联合开发的系统著作权归属由合作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若未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未明确约定,联合开发的系统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联合开发的系统不能分割使用的,由各联合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系统著作权。
联合开发方式适用于具备一定的信息系统开发设计能力、拥有一批软件设计人员、软件研发能力较强、资金充裕、时间充足的物流企业。通过联合开发能够完善和提高物流企业自身的系统研发技术队伍,便于日后系统的维护和升级。
联合开发方式的优点分析
系统建设水平较高。联合开发方式可为物流企业提供较高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技术水平,物流企业的技术人员参与系统设计工作,有利于信息系统的后期维护和升级。
相对委托开发方式节省资金。联合开发通过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分解,专业系统提供商或科研机构只承担部分系统开发设计工作,可为物流企业节省部分资金。通过本企业人员的参与,物流企业可以对合作伙伴的报价进行合理评估。
可锻炼物流企业技术人员能力。物流企业与合作伙伴联合开发系统,可以通过学习和利用外部先进的开发经验和技术,提高本企业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逐步建立本企业专业的研发队伍。
联合开发方式的缺点分析
联合开发方式需要物流企业和合作伙伴通力合作,严密、细致地分析物流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