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
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XX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进一步适应研究生教育以及学位授予新形势要求,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现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规定如下:博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中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以XX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一定数量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如下: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材料学学科、挂靠环境工程学科的化学相关方向和挂靠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生命科学相关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1)、(2)要求之一;其余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1)、(2)、(3)要求之一。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1篇被SCI、SCIE收录或发表在国外正式科技期刊并被EI收录。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3篇,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1篇被SCI、SCIE收录。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管理科学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1篇被SCI、SCIE、SSCI收录。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3篇,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博士学位申请人若在非本学科认定的“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中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则该学术论文必须属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文章规定2002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2002年8月修订,2002年9月开始实施,适用于全体在读研究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2年7月4日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作为取得我校学位的基本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均应以第一作者身份1按下述要求发表2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
一、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1.物理、化学、数学、生物、材料及力学(工程热物理专业除外)6系的博士生,至少在核心期刊3上发表4篇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或有1篇发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2篇发表在EI收录的期刊上。
2. 信息学院及其他工科院(系、所)中从事基础研究学科4的博士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或有2篇发表在EI收录的期刊上。
3. 工科院(系、所)中其他学科的博士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
4.建筑学院、人文学院、经管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及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博士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我校《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版)》5收录的期刊上。
二、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硕士生至少应在核心期刊或各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的1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研究生可以是第二作者,且作者单位应署名清华大学。
2本规定中,“发表论文”指已正式发表或尚未刊出但已有正式录用函的论文。
3本规定中,核心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的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编,北大出版社,2000),不定期出版。
●《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简称中信所)每年出版一次。
以上核心期刊如有变动,以研究生入学时的版本以及其后的修订版本作为核查依据。
4指力学系和热能系的工程热物理专业,精仪系的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化工系、土木系和核研院的材料学专业。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9年12月28日修订)∙文章来源: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作者:学位办∙发布时间:2010-3-15∙点击次数:16639【大】【中】【小】(2008年5月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做如下规定:博士研究生一、基本要求(一)理学、工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1.被SCI或EI收录1篇(EI收录须为外文论文)。
2.在SCI源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期刊目录见附件一)。
(二)管理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1.被SSCI、SCI、EI收录1篇(EI收录须为外文论文)。
2.在SSCI、SCI源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期刊目录见附件一)4.被CSSCI、ISTP收录3篇论文。
(三)法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1.在SSCI、A&HCI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1篇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论文;2.被C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论文。
二、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属于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且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
三、若博士生的学术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经导师在录用证明上签字认可并附版面费发票,可以进行论文送审、答辩。
研究生论文发表管理办法

通信新技术应用研究所研究生论文发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新技术应用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论文发表事宜,加强学术管理和严肃学术风气,增强学术成果管理的可追溯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研究所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所鼓励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积极撰写、发表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第四条侧重工程方面应用型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要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侧重科研方向研究型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要公开发表论文两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第五条研究所规定核心期刊以当期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第六条研究生在读期间各项评估标准合格后才能具有毕业资格,研究所负有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的权利。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第七条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权益。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必须将所有参考文献列出;引用他人的学术成果、数据、观点等,应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出版情况等细节。
第八条研究生撰写论文倡导独立思考,反对抄袭剽窃,一经查出,研究所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
第九条研究生若更换导师,未经原导师同意,不得擅自将参与原导师的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对外公布或利用。
第十条对于实验室承担课题的相关论文,根据在课题研究中的责任贡献(包括创意、实验、数据等)和撰写论文中的贡献进行排名,对于基础应用、基础研究,依据文章创新点和所有作者的贡献排名。
第十一条研究生不得私自将课题成果及有关任何情况向他人泄露,不准对参加项目私自发表论文,引用数据和结果。
第十二条研究生离开研究所后发表的在校学习期间取得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仍应以通信新技术应用研究所作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
第十三条应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其它学术道德规范。
第三章版面费报销办法第十四条为了鼓励研究生多投多发,研究所对符合条件并刊出的论文实行版面费报销制。
第十五条论文报销范围。
1. 论文发表刊物:类型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专业型SCI收录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求实、新华文摘、SSCI、A&HCIEI和ISTP收录核心期刊(以当期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核心期刊(以当期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普通型邮电设计技术、移动通信、数据通信、电信工程技术标准化、中兴通信通信企业管理2.论文作者或论文作者单位署名:(1)学生:重庆邮电大学通信新技术应用研究所;(2)导师: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第十六条根据论文作者排名顺序,论文分为两类:第一类,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第二类,研究生导师为论文第一作者。
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5年6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作如下规定:一、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1.我校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同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下同)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2篇以上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我校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之前,必须以第一作者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正式刊号)上发表1篇以上与其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4.特殊学科、专业及其他特殊情况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适当调整发表论文的要求。
5.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但未达到以上发表论文要求者不授予学位。
硕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的一年内达到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的可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提出授予硕士学位的申请。
博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的二年内达到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的,可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提出授予博士学位的申请。
二、核心刊物的认定核心刊物的认定以经我校研究生院认定的最新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旧版在研究生院公布新版后的一年内仍有效。
目前采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三、本规定是《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山东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及格式要求

山东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及格式要求附件2:山东农业大学管理科学类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基本规范与格式要求博士学位论文一、论文选题博士生要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自己的研究方向,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处于所在学科的理论前沿,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论文水平与质量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与质量是衡量博士研究生培养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志。
博士学位论文总体上要达到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可以接受和发表的水平,或被使用单位采用,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要求如下:1、论文应在理论、方法、观点等方面做出创新,推动所在学科的理论发展,或对解决现实问题、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2、论文应是一篇系统、完整、水平较高的学术论著,能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厚的专门知识。
3、论文的主要工作应由博士生独立完成,能表明其具有独立从事和组织科研、教学工作的能力。
4、论文要观点明确、简练,数据真实可靠,论证充分,文句通顺,图表清楚,参考文献处理规范。
5、论文篇幅一般在10万字左右。
三、论文格式1. 论文目录目录列至二级标题。
如:1 导论1.1 问题的提出1.2 研究综述1.3 论文的内容结构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摘要以2000-3000字为宜,要准确概括论文的研究内容、核心论点、论据和创新之处等。
关键词以3-5个为宜,要切实反映论文的研究领域和主题。
3.英文摘要(ABSTRACT)和关键词(KEY WORDS)英文摘要的内容要与中文摘要的内容一致。
英文关键词也要与中文关键词对应、一致。
英文摘要置于中文摘要之后、正文之前。
4.论文正文论文正文采用国际通用的章节结构。
一级标题(章)用“1 xxxx;2 xxxx ”的方式排序标注;二级标题(节)的标题采用“1.1 xxxx;1.2 xxxx;2.1 xxxx;2.2 xxxx”的方式排序标注;三级标题采用“1.2.2 xxxx和1.2.3 xxxx”的方式排序标注,依此类推,排序标注的标题最多不超过四级。
山东农业大学毕业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最新】

山东农业大学毕业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最新】山东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一、写作要求(一)文体毕业论文文体类型一般分为:试验论文、专题论文、调查报告、文献综述、个案评述、计算设计等。
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合的文体写作。
(二)文风符合科研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科学性、创造性、逻辑性、实用性、可读性、规范性等。
写作态度要严肃认真,论证主题应有一定理论或应用价值;立论应科学正确,论据应充实可靠,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推理论证应逻辑严密。
行文应简练,文笔应通顺,文字应朴实,撰写应规范,要求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语言。
(三)论文结构与排列顺序毕业论文,一般由封面、独创性声明、摘要、目录、正文、后记、参考文献、附录等部分组成并按前后顺序排列。
1(封面:毕业论文(设计)封面(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1)论文题目应能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切题、简洁,不超过30字,可分两行排列;(2)层次:专升本,(3)专业名称:现开设园林、农学、动物科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法学、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应按照标准表述填写;(4)日期:毕业论文完成时间。
2(独创性声明(见附件2):需要学生本人签字。
3(摘要:论文摘要的字数一般为300字左右。
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
主要内容包括:该项研究工作的内容、目的及其重要性;所使用的实验方法;总结研究成果,突出作者的新见解;研究结论及其意义。
摘要中不列举例证,不描述研究过程,不做自我评价。
论文摘要后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够覆盖论文内容的通用专业术语,符合学科分类,一般为3,5个,按照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4(目录(目录示例见附件3):独立成页,包括论文中的一级、二级标题、后记、参考文献、和附录以及各项所在的页码。
5(正文:包括前言、论文主体和结论前言:为正文第一部分内容,简单介绍本项研究的背景和国内外研究成果、研究现状,明确研究目的、意义以及要解决的问题。
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切实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XX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对我校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作出如下规定,各学科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学科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一、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要在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全文收录的论文1篇或EI(检索类型为JA)全文收录的论文2篇;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就低减免1篇学术论文:在学科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获省级二等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项(持个人证书,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XX大学必须作为完成单位之一)、获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二,如博士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时,则第一发明人应为指导教师,XX大学必须作为第一专利权人,以知识产权首页“专利检索”查询结果为准)。
(2)发表3篇EI(检索类型为JA)或SCI全文收录的论文;(3)发表2篇SCI全文收录的论文;(4)发表1篇科学院SCI期刊分区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
二、自然科学类学术硕士研究生须在统计源期刊(不含增刊)、正式出版的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社会科学类学术硕士研究生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正式出版的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于发表学术论文不做要求。
三、研究生撰写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论文的署名应由研究生与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研究生必须是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其中博士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一篇。
在研究生作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指导教师。
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应为XX大学。
四、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同时提交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及有关检索证明材料,交学位办公室审查。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2年12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第一次修订)(2008年7月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第二次修订)论文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特别是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集中表现了一个学校的办学水平。
为了保证和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2年12月30日会议讨论决定: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方可申请学位。
1、研究生本人必须是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其指导教师必须是第一作者。
2、作者单位署名原则上是西北工业大学且唯一。
确因课题合作关系需要写2个作者单位的,西北工业大学必须是第一单位,可计入1篇;若西北工业大学是第二单位,则不计入篇数。
3、各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在学期间至少发表与学位论文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至少有1篇为第一作者;有1篇系用外文撰写,其认定范围见第6条),其中在《西北工业大学认定的中国重要学术期刊》(刊登在由我校科技处制定的《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中,下同)列出的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其余学术论文应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摘录)》(自然科学类)或《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社会科学类)列出的本学科学术期刊上。
博士生在申请答辩时,可有3篇学术论文已经发表,1篇已收到录用通知,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时必须全部发表出来。
4、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不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至少应在以下范围内的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1篇学术论文(已发表的文章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影印且由导师签字认可;有录用通知者提交由导师签字认可的录用通知和已投稿的论文全文)。
仅有录用通知的硕士生有责任在文章刊出后,将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影印件且由导师签字认可后交校学位办审核存档。
山东农业大学论文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学院根据已确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下达给学生的一种文件,是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从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依据,并由指导教师填写,专业、学院负责人审定后,于毕业实习前作为正式任务下达给每位学生。
2、任务书的内容与格式(见附表1)⑴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专业,班级,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下发日期。
⑵ 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⑶ 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与技术参数。
⑷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日期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是规范管理,培养学生严谨、务实的科研作风的有效途径,是学生从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依据。
由学生在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后,与导师协商,讨论题意与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计划,然后根据课题要求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并编写研究提纲,于毕业(生产)实习前经导师所在专业或学院请有关专家参加论证后填写。
专业、学院负责人审定后开始执行。
2、开题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见附表2)(1)选题依据(2)文献综述内容(3)研究方案(4)进程计划(5)导师对文献综述的评语(6)专业意见(7)学院意见三、毕业论文(设计)(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1.学生必须查阅文献资料,数量视课题需要和学生水平而定,一般在15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2篇。
做毕业论文的学生要撰写1,500~2,000字的综述(做毕业设计的学生为调研报告),作为论文(设计)的前言部分。
2.毕业论文(含综述)、毕业设计计算说明书(含调研报告、图纸)的篇幅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2,000字,外语专业的不少于6,000单词量。
有关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的专业特点,确定本学院的字数标准,但不得低于10,000字。
中外文摘要200~300字;关键词3~5个。
工程图纸数量视各专业具体情况确定。
3.毕业论文思想端正、观点明确,内容精炼、层次分明,论点明确、实事求是,论据充分、可信;毕业设计的技术措施、计算参数、技术经济指标的选择合理,设计方案可行,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内容精炼、层次分明,公式应用、计算准确。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定稿)一、培养目标硕士研究生培养在加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重视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求实创新、严谨的科学作风、献身科学的精神。
2.具有本学科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及研究动态,具有从事本学科教学、科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等多种工作岗位的需求。
3.具有良好的外语读、写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至五年。
五年不毕业者作结业处理。
三、课程设置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自然科学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经济、管理类专业不低于34学分;法学、文学类专业不低于36学分。
其中学位课、选修课程成绩分别以70、60分为及格标准。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补修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中期考核。
学位课程是研究生必修课。
选修课分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部分。
选修课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培养方向和科研需要确定,鼓励跨学科专业选修1-2门课程。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一)教育与管理研究生教育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院为主的管理体制。
各学院党委分管书记负责研究生政治思想和教育工作,分管院长负责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
研究生辅导员(秘书)具体做好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导师对研究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负责,从思想、作风、治学等方面以身作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导师要积极指导、帮助研究生就业或创业。
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研究生思想工作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研究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关于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学院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衡量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院对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规定如下。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申请优秀毕业生、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和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每名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在学校规定的理工D 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1篇(含录用);或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1篇(专家评价三星及以上);2.硕士研究生撰写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导师应对学术论文是否存在学术道德问题进行审查。
论文的署名应由研究生与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3.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相关成果获得市、厅局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有效名次)1项,等同于发表2篇学术论文;4.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授权1项,等同于发表1篇学术论文;5.申请优秀毕业生、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和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在学校规定的理工C类及以上期刊,署名前两名有效;6.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同时提交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原件或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原件、版面费收据及文章复印件。
以上规定的成果要求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哈尔滨理工大学,本规定自2011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若此前发文与本规定不相符,一律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通过)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评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了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规范管理,学校决定对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及学位论文评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是指研究生入学后至申请学位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并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全文发表的或已经录用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满足下列发表论文条件: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被SCI、E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英文);2.“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研究生,须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或更高级别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被SCI、EI或SSCI收录(英文),且为第一作者。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或录用1篇学术论文;2.尚未发表学术论文,但提交的学位论文质量较高,经导师同意、学科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免发学术论文申请表》。
(四)学校鼓励研究生联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本人学位论文有直接关系、且被SCI收录的论文,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1.影响因子≥4.0,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2.影响因子≥8.0,研究生为第一、第二或第三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3.影响因子≥2.0,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4.影响因子≥4.0,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或第三作者。
二、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一)初审。
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后方可提交所在学科,经过学科初审同意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分委员会决定是否同意进行下一步审查工作。
(二)盲审。
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免发学术论文申请以及非正常时间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校外专家盲审。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保证和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特对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如下:
1. 对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
(1)每名推荐免试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核心及以上期刊或属ISTP、EI或SCI刊源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含被正式录用的论文,凭有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和版面费收据确定)1篇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
(2)硕士研究生如因时间关系不能在答辩前公开发表论文,则应撰写出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交学位分委员会认定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对其他硕士研究生
学校鼓励硕士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如未能发表,则应撰写出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由导师审阅、修改并签字认可论文水平。
该论文需随硕士学位论文提交至答辩委员会及分委员会。
3. 相关要求
硕士研究生撰写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论文的署名由研究生与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研究生应为所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在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导师。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山农大办字〔20XX〕12号第一条为弘扬我校实事求是的优良的学风,促进研究生学术创新,杜绝各类学术不端现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特制定《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试行)。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山东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申请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三条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范围:(一)侵占、抄袭、剽窃、盗用他人学术成果(包括未经发表的研究材料与方法、论文成果、技术报告、软件程序和研究数据等);(二)篡改、伪造研究数据(包括实验数据、调查数据和软件计算结果等);隐瞒不利数据从而用于伪造创新成果和新发现;(三)他人研究成果在自己的论文中不加标注而据为己出;(四)由他人代写或代他人写学术文章;购买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五)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六)发表学术论文时未经别人同意使用别人署名,或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标注资助基金项目;(七)发表学术论文一稿多投;(八)虚开或篡改发表文章接受函;(九)以不正当手段影响研究成果鉴定、奖学金评定、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和考试成绩等;(十)诽谤、陷害、恐吓、报复、辱骂或恶意攻击领导、指导教师、任课教师、论文(或成果)评审人和有关同学等;(十一)伪造指导教师或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评定(或审批)意见;伪造指导教师、领导或专家签名;(十二)盗用、贩卖或擅自传播本课题组技术专利、专有数据、保密资料、有偿使用软件等未公开的技术成果;(十三)发现同学有违犯学术道德的行为不加劝阻和制止,对严重违反者知情而不向学校举报;(十四)对认为本校(或其他单位)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没有向本校纪检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反映举报或举报后未经查证确认,而随意向媒体或公众传播而造成不良后果;(十五)其他违背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
第四条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处理程序如下:(一)研究生处负责受理有关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举报。
山东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基本规范与

山东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基本规范与格式要求一、学位论文写作内容及其格式要求1、引言或序言:简要阐明本研究领域的历史与现状,对与本研究有关的文献进行系统全面地阐述,引用该研究领域前人的研究成果,准确指明论文作者的观点或看法。
提出该领域某个方面的研究不足或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指出进行该研究的依据,明示本研究的目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阐明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目录标题应当列到二至三级。
2、材料与方法:包括实验场所与环境条件的描述,预备实验,采用的关键实验仪器设备的详细介绍及来源,供试材料的选用和介绍,取样与测量,田间试验设计、实验方法、操作技术以及数据处理,每一个实验环节及研究内容须一一列出。
目录标题应当列到三到四级。
3、结果与分析:应将试验获得的结果逐项叙述、分析,并列出相应的表格、图、数据或照片等。
目录标题应当列到三至四级。
4、讨论:根据本研究采用的材料方法和研究结果进行讨论,并结合分析前人的研究、发表文章中提出的主张、观点及结论,讨论彼此之间的联系,指出本人研究的创新点,得到的新理论或见解,提出本领域仍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研究的设想。
目录标题应当列到二至四级。
5、结论:概括本研究课题取得的结果,对论文的创新点、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发展前景进行列举。
结论应明确,简洁、清楚。
目录标题应当列到一至二级。
6、中文摘要:以简洁的语言概括论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方法、取得的结果、结论及意义等,注意突出论文中的新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的成果。
中文摘要后列出3—5个关键词。
7、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一致,要语句通顺,语法正确,准确地反映论文的内容,并在其后列出与中文相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8、参考文献:按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形式列出,其顺序为:作者,题目,来源(期刊名称、年份、卷数、册、页数,书籍须注明出版单位名称和年份);外文文章期刊名称,按照相应刊物的习惯表示列出。
中、英文参考文献按字母表的顺序列出。
山东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基本规范与格式要求

山东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基本规范与格式要求(试行)为提高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工作水平,保证学位论文在内容、结构和格式上的统一,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提倡用中外文双语撰写。
自然科学类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4万字,中文摘要2000-3000字左右;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
管理科学类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在10万字左右,中文摘要2000-3000字;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在5万字左右,中文摘要1000-2000字。
二、学位论文写作内容及要求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依次为:1.论文封面;2.原创性及版权说明;3.符号或缩略词说明;4.论文目录;5.中文摘要;6.外文摘要;7.引言;8.材料与方法9.结果与分析;10.讨论;11.结论;12.参考文献;13.附录;14.致谢;15.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目录及对应章节。
论文封面:采用研究生处统一印制的封面,可以从网上直接下载打印系统。
论文题目限在30个汉字以内,分类号采用《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进行标注。
正文中的插图禁用原版图片,要扫描成图片文件插入。
单页页眉“山东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页页眉“论文题目”。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用A4标准纸,双面打印。
论文正文均用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间距和默认字间距,Word排版,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5cm,页码标注页面下,居中。
具体写作内容及要求分别参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按国家的有关要求分别制作摘要,其格式如下:硕士生汇编摘要格式:1000—2000字论文题目3号黑200x届xxxxxxxxx专业(硕士)研究生xxx 4号宋指导教师xxxxxxx职称4号宋(必须是正式遴选批准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自请副导师不在此列) 正文5号宋博士生报盘摘要格式:1)报送中文摘要软盘录入格式(每行72个字符即36个全角汉字)文件名:学生姓名论文题目:30个汉字以内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年月生,从师于教授,年月于专业获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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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
2012-04-20
山东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
山农大办字〔2007〕12号
为切实提高我校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关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
一、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SCI、EI、SSCI收录学术刊物或国家级学会最高学术刊物(限一种)上发表不少于一篇研究论文(必须为学位论文内容、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山东农业大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
在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学位点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高于上述基本要求的论文要求,经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后执行。
正常毕业时,未发表本学位点申请博士学位所要求研究论文的博士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
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一)申请答辩,答辩通过者,发毕业证书,但不受理学位申请;毕业一年内,发表出本学位点申请博士学位所要求论文的,方受理学位申请。
答辩未获通过者,发结业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论文答辩通不过者,由答辩委员会提议,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硕士学位)。
结业一年内,发表本学位点申请博士学位所要求论文的,申请重新答辩,
重新答辩机会只一次。
(二)延长学习年限,但总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含休学)。
延长期限届满,仍未达到本学位点申请博士学位所必须发表论文要求的,可申请答辩。
答辩通过者,发毕业证书,但不受理学位申请,毕业一年内,待发表论文符合要求后,方受理学位申请;
二、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一篇研究论文(学位论文内容、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山东农业大学),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在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学位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高于上述基本要求的论文要求,经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后执行。
达不到上述论文要求的,参加论文盲评。
三、各学院需制定博士、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
求学术刊物清单,报研究生处核定并公布。
四、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本规定从2007
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