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制度}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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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国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资料异常核实工作 的管理,规范异常提出、核实、报送、跟踪、取消等环节的管 理行为,提升震情跟踪工作的质量和科学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全国前兆学科观测资料预报效能评估(中震测函 〔2013〕146 号)结果为 A、B 类的测项出现的异常变化,前兆 学科年度会商提出的异常出现新的显著变化,相关单位监测预 报人员提出需核实的异常变化,适用于本规程,要及时组织开 展异常核实工作。
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以下简称台网中心)负责全国前兆 异常汇总和综合研判,指导并协助省局做好前兆异常提出、 跟踪和分析工作。
第四条 异常核实报告要给出明确结论,对省局难以核实 清楚的异常,预报管理组要及时协助开展异常核实工作。
异常提出与报送
第五条 省局负责本行政区观测资料日常分析处理和异常 提出。预报管理组和台网中心可对省局未识别出的异常进行补 充提出。
{工作规范制度}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与要求
主要内容 异常核实相关工作规程 前兆异常零报告登记 前兆异常现场核实报告编写
异常落实—过去的提法与思路
异常变化现场核实
异常变化—显著异常变化、急需给出明确结论、 对震情跟踪分析有重要意义
现场核实—必须是在现场调查、分析 工作—直接服务于震情跟踪、震情研判工作
第十条 预报管理组在异常核实报告上传至地震分析预报 工作平台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异常核实报告内容和结论 进行分析研究,给出评价意见并上传至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平 台。
第十一条 台网中心在异常核实报告及其评价意见上传至 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平台后,应当及时对异常核实报告内容和 结论进行分析研究,并在周震情监视例会和月会商前对异常 核实情况进行汇总。
第十六条 台网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的异常变化核实情况进 行汇总和统计,作为异常核实工作评比依据。
第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地震局关于 加强前兆观测资料异常变化核实工作的通知
一、目标与任务
异常核实工作的主要任务
异常核实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识各个台站各个前 兆测项的正常动态,识别与排除同地震孕育与发生过程 无关的异常,提取同地震孕育与发生过程有关的地震前 兆异常。
与
(五)文中外文字母、符号必
要
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 标和语种。计量单位采用国家计
求
量标准和单位。
及
现场核实中,如果有些实验数据未
内
能在结束现场工作后7天内完成,影
响部分结论,则可以在实验数据完
容
成后补充完成报告后再次上传报告,
评比时不扣分。
报 告 编 写 提 纲 与 要 求 及 内 容
三线表
鼓励地震监测、预报与研究人员参与异常核实工作;鼓励 异常核实工作人员按中国地震局的要求编写异常核实报告并参 加中国地震局的评比;鼓励异常核实工作人员及时总结异常核 实工作,将异常核实成果转化为研究科研论文。
前兆观测资料异常核实工作将列入全省震情跟踪工作检查 评比范围。
关于加强宏微观异常报告的通知 2014年7月30日
二、工作原则
三、任务划分与工作流 程
异常核实工作组织框架与任务划 分
异常核实工作流程 (1)异常的发现与上报
从台站观测人员到各级地震部门的分析预报人员都应 把发现观测数据异常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之一,一旦发现 观测数据异常,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异常核实的室内工作 各级地震部门,接收到下级异常报告后,首先应开展室内核实,包括: ①异常的再次核实,核实观测数据的读取、传递与处理等是否准确无误,确
(4)异常的震兆性质确认 对被判定为可能具有震兆性质的异常,还应进一步确认其震兆性质,主要
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 ①可比性震例的存在。与本台站本台项的震例作比较,曾出现过类似的异
常并对应地震,则可确认其具有震兆性质,并可认为具有较高的信度;与本地 区其它台站同类测项的震例作比较,可找到类似的震兆异常实例,可认为其具 有震兆性质;与国内外同类测项的震例作比较,可找到类似的震兆异常实例, 则也可认为其具有一定的震兆性质。
第六条 预报管理组或台网中心补充提出的异常,由提出 单位及时通知异常所在地省局;市县地震局或台站提出的异常, 应当向所属省局报送。
第七条 省局应汇总各单位提出的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异常, 形成异常零报告登记表(中震测函〔2014〕66 号)及时上传 至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平台。
异常核实、处置与取消
第八条 省局在发现异常或收到异常报告后,应当及时组 织有关人员对异常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异常核实工作方案并 组织开展异常核实工作。
与
徽庐江台水氡.doc”。
要
求 及
异常核实-2012年5月20 日安徽庐江台水氡.doc
内
容
报
(三)报告完成时间
告
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报告, 应在结束现场工作后7天内完成
编
并上传至Apnet网消息栏。
写
(四)报告中出现引用他人研 究成果时,应按照科技论文标注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提
方式进行标注,如:引用内容
纲
(作者,年),引用文献应在报 告最后的参考文献中列出。
第九条 异常核实工作内容和结论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及时 上传至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平台。异常核实报告编写参照《形 变学科观测资料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报告编写要求(修订)》 《流体学科观测资料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报告编写要求(修 订)》《电磁学科观测资料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报告编写要 求(修订)》(中震测函〔2014〕65号)执行。
表1 江苏丹徒(苏18)井水位与库水化学离子成份列表
④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若可判定异常的成因,确认异常为非震兆异常时,可 结束异常核实工作;若仍难判定异常的成因或怀疑为重要的震兆异常时,要进一 步进行现场核实与研究工作。
(3)异常核实的现场工作 异常核实的现场工作,应开展如下的工作: ①观测数据的现场核实与确认; ②仪器性能与工作状态的检査; ③观测人员操作过程的检查; ④重点调査观测环境与观测条件是否变化及其对前兆观测产生的影响; ⑤补充收集异常动态影响因素的资料,包括各项气象因素、人类活动因素等
形变学科观测资料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报告编写要求(修订) 流体学科观测资料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报告编写要求(修订) 电磁学科观测资料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报告编写要求(修订) 测震学异常分析工作报告编写要求(试行)
2014年8月25日
编写要求框架
异常核实报告
基本要 求
概
异
结 后参
常
论 记考
述
调
及
电磁学科测项分为:地电阻率(与自然电位)、地电 场、地磁、电磁扰动。
报
(二)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
告
报告名称一般要求:“异常核实 -”+时间(现场工作开始时间)
编
+省(市、区)简称+台站名+
写
测项。如:“异常核实-×××× 年××月××日安徽庐江台水氡”。
提
上传至Apnet网的电子文件以
纲
该报告名称为文件名,如,“异 常核实-××××年××月××日安
二、各州、市地震部门,监测中心、实验场及各震情跟踪工作组须 在每周二前汇总辖区或所属台站定点前兆类、测震学和宏观异常零报告 登记表及相应图件PPT 文件,上传至“ftp://局事业单位/预报研究中心/宏 微观异常零报告”。流动观测异常登记表及文字报告须于质量监理完成 后2 周内或出现异常后由测量中心负责提交。
三、预报中心负责汇总统计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填报情况,于每周五 前将汇总结果反馈至“ftp://局事业单位/预报研究中心/宏微观异常零报 告”。
四、预报中心负责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实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 度的通知》(中震测函〔2014〕66 号)要求,提交云南宏微观异常零报 告登记表及相应图件PPT 文件。
一切有关的因素; ⑥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定量或定性的分析,采用逐项排除的方法,进
一步判定异常的成因或缩小异常成因的可能范围; ⑦对某些异常的成因,根据条件与需要组织必要的试验观测、对比观测、重
复观测等; ⑧经过现场工作,或查淸异常的成因并确认其为非震兆异常,或排除一切干
扰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并认为该异常可能具有震兆异常的性质;在一些情况下,由 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与其它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尚难判明异常性质时,应提出进 一步工作的建议。
与
但可归入相应学科测项中参
要
加评比。
求
及
内
容
形变学科测项分为:倾斜(水管、水平摆、垂直摆和钻 孔倾斜等)、应变(硐体应变仪、钻孔分量应变仪和体应变 )、跨断层(短水准、短基线和蠕变观测)、重力和GPS等 。
地下流体物理测项分为:井水位、井水流量、泉水流 量、井水温度、泉水温度等;
地下流体化学测项分为:水氡、气氡、水汞、气汞、 气体(氢、氦、CO2)、离子等。
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资料异常核实工作规程(试行)
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资料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 2014年8月25日
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前兆观测资料异常变化核 实工作的通知
2014年9月28日
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资料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
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资料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 共计四章十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异常提出与报送 第三章 异常核实、处置与取消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文
查
建
献
分
议
析
异常现场核实工作意义与作用
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报告是重要的技 术报告,内容要强调:
提出的问题是否明确; 相关基础资料是否翔实; 判定依据是否充分; 论证方法是否先进、科学; 论证过程是否严谨、清晰; 结论是否合理; 意义是否重要。
报
(一)现场核实工作
告
报告按照测项编写。
编
写
提
纲
宏观异常核实工作不单列,
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的通知 2014年9月22日
一、各单位、工作组认真清理各类会商会所用到的全 部观测资料,即使本行政区的观测资料没有出现异常变化, 也应填写宏微观异常零报告登记表,包括形变定点异常零 报告登记表、电磁定点异常零报告登记表、流体定点异常 零报告登记表、测震学异常零报告登记表、宏观异常零报 告登记表、流动观测异常零报告登记表及相应图件PPT 文 件。
②配套性异常的存在。在本台站的其它测项,本地区其他台站同测项或其 它测项同期存在震兆性异常时,可认为该异常的震兆性质具有较高的信度。
③理论上合理性的存在。根据现有的前兆映震理论,对该异常可作出科学 的合理解释时,可认为该异常的震兆性质有一定的信度。
(5)异常现场核实报告编写与上报 异常现场核实工作结束后,核实部门应立即按照中国局报告编写
第三条 异常核实工作实行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管理。省级 地震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本行政区观测资料处理与异常提 出、核实、报送、跟踪分析、综合研判和取消等工作。建立地 震前兆典型异常库和典型干扰特征库。
地壳形变、地下流体、电磁分析预报技术管理组(以下 简称预报管理组)负责组织全国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资料预报 效能评估工作,承担全国前兆异常跟踪和综合分析,指导并 协助省局做好异常提出、核实、认定工作和建立地震前兆典 型异常库和典型干扰特征库。
要求组织编写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报告,在结束现场工作后5天内完 成并上报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再由预报中心统一上报中国地震局。 (6)建立异常核实工作档案
管理与监督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异常 核实工作,要在周震情监视例会和月会商前对异常核实情况进 行汇总,建立地震前兆典型异常库和典型干扰特征库。各单位 应对经核实确认为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加强跟踪研究,对失 去预测意义的异常应在异常零报告登记表备注说明。
第十二条 省局、预报管理组和台网中心应对经核实确认 为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加强跟踪研究。
第十三条 省局应对失去预测意义的异常应在异常零报告 登记表给出备注说明。
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省局、预报管理组和台网中心应对接收的异常 信息和处置结果进行保存、归档。
第十五条 预报管理组负责对各省局报送的前兆学科异常 变化现场核实报告进行存档、汇总统计和评比。
认异常存在的客观性; ②异常成因的分析。根据异常出现的时间、异常的形态特征及同期出现的观
测环境、仪器状况和观测情况的变化等,初步分析造成异常的可能原因。 ③收集异常核实工作所需查阅与准备的资料。包括:相关的地形图、地质图、
观测场地(含井孔、山洞)图件;观测仪器类型、性能指标与运行历史档案资料; 异常测项的多年趋势、年变规律、月动态与日动态资料;异常测项的震例资料; 其它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