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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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定制式矫治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广东省定制式矫治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广东省定制式矫治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引言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矫治器在牙科领域被广泛使用,为患者提供牙齿矫正和口腔健康保护服务。

为了确保广东省定制式矫治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对其进行审查和监管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为广东省定制式矫治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提供指导原则,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技术审查内容2.安全性评估:对产品的材料成分、结构设计、工艺流程等进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3.性能测试:对产品的关键性能参数进行测试,包括力度、舒适程度、适配性等,以确保产品的性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4.临床试验:对产品进行临床试验,评估其在实际使用中的效果和安全性。

5.产品质量控制:审查申请人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

三、技术审查要求2.安全性评估准确全面:对产品的材料成分、结构设计、工艺流程等进行准确全面的评估,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性能测试符合规定:产品的性能测试应符合相关规定,包括力度、舒适程度、适配性等测试项目,确保产品的性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4.临床试验科学规范:临床试验应按照科学规范进行,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5.质量控制可靠有效:申请人的质量控制体系应可靠有效,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

四、技术审查程序1.预审:对申请文件进行预审,确认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为后续审查做准备。

2.技术审查:根据注册申请文件和相关技术要求,对产品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安全性评估、性能测试、临床试验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3.评估意见提交:技术审查结束后,评估人员需撰写评估意见,明确产品是否符合注册要求,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4.审查机构评议:将评估意见提交给审查机构进行评议,确保审查结果准确可靠。

5.审查决策:审查机构根据评估意见和评议结果进行决策,决定是否批准产品注册。

五、技术审查的意义1.保护患者利益:通过技术审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健康。

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技术经验审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技术经验审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定制式义齿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做出系统地评价..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所称定制式义齿是指人工制作的能够恢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形态、功能及外观的修复体..定制式义齿产品可以分为固定义齿及活动义齿两类..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使用已注册的义齿材料生产的定制式义齿;产品类代号为II-6863—16..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种植体、颌面赝复体..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1.定制式义齿可命名为定制式固定义齿和定制式活动义齿..定制式固定义齿和定制式活动义齿可按照产品的材料、工艺和结构的不同分成具体的型号..如:按主体材料可分为:树脂、金属、贵金属、瓷等;按生产工艺可分为铸造、胶连、烧结、沉积、切削等;按结构功能可分为:贴面、嵌体、冠、桥、可摘局部义齿、全口义齿等..2.具体型号的命名应能反映制作产品的主要材料、工艺和结构;并适当考虑临床的习惯称谓..一般采用“主要材料+工艺+结构功能”的命名方法..如:金沉积烤瓷冠、金合金烤瓷桥、弯制支架可摘局部义齿、树脂基托全口义齿..二产品工作原理定制式义齿是由临床机构设计、义齿加工生产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修复患者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形态、功能及外观..义齿加工生产企业依据临床机构提供的义齿加工单和患者的口腔模型或称工作模型;选择合适的材料和工艺;生产的应符合医生设计要求的定制式义齿产品..三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1.GB/T17168-1997齿科铸造贵金属合金2.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3.GB/T6387-1986齿科材料名词术语4.GB/T9937.2-2008口腔词汇第2部分:口腔材料5.YY0271.1-2009牙科水基水门汀第1部分:粉/液酸碱水门汀6.YY0714.2-2009牙科学活动义齿软衬材料第2部分:长期使用材料7.YY/T0517-2009牙科预成根管桩8.YY/T0527-2009牙科学复制材料9.YY0270-2003牙科学义齿基托聚合物10.YY0272-2009牙科学氧化锌/丁香酚水门汀和不含丁香酚的氧化锌水门汀11.YY0300-2009牙科学修复用人工牙12.YY0301-1998牙科学陶瓷牙13.YY0462-2003牙科石膏产品14.YY0463-2003牙科磷酸盐铸造包埋材料15.YY0493-2004牙科学弹性体印模材料16.YY0494-2004牙科琼脂基水胶体印模材料17.YY0496-2004牙科铸造蜡18.YY0620-2008牙科学铸造金合金19.YY0621-2008牙科金属烤瓷修复体系20.YY0626-2008贵金属含量25%~75%的牙科铸造合金21.YY0710-2009牙科学聚合物基冠桥材料22.YY0712-2009牙科硅酸乙酯结合剂铸造包埋材料23.YY0713-2009牙科石膏结合剂铸造包埋材料24.YY0714.1-2009牙科学活动义齿软衬材料第1部分:短期使用材料25.YY0716-2009牙科陶瓷26.YY0768-2009牙科学义齿基托聚合物冲击强度试验27.YY1027-2001齿科藻酸盐印模材料28.YY1042-2003牙科学聚合物基充填、修复和粘固材料29.YY1070-2008牙科基托/模型蜡上述标准包括了注册产品标准中经常涉及到的标准..有的企业还会根据产品的特点引用一些行业外的标准和一些较为特殊的标准..产品适用及引用标准的审查可以分两步来进行..首先对引用标准的齐全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查;也就是在编写注册产品标准时与产品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是否进行了引用;以及引用是否准确..可以通过对注册产品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引用了相关标准;以及所引用的标准是否适宜来进行审查..此时;应注意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是否完整规范;年代号是否有效..其次对引用标准的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即所引用的标准中的条款要求;是否在注册产品标准中进行了实质性的条款引用..这种引用通常采用两种方式;文字表述繁多内容复杂的可以直接引用标准及条文号;比较简单的也可以直接引述具体要求..四产品的预期用途1.定制式固定义齿用于牙列缺损或牙体缺损的固定修复..其中用于修复牙列缺损者指固定桥;修复牙体缺损者指贴面、嵌体、冠..2.定制式活动义齿用于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活动修复..其中用于修复牙列缺损者指可摘局部义齿;修复牙列缺失者指全口义齿..五产品的主要风险定制式义齿应按照YY/T0316-2008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进行风险分析..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主要危害;企业还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害..见表1表1义齿产品的主要危害六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1.定制式固定义齿的主要技术要求1应按医疗机构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设计文件制造..2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烤瓷合金、齿科铸造合金、瓷粉、瓷块、复合树脂、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义齿中牙冠的颜色;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4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5金瓷结合性能按照YY0621-2008规定的方法试验;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25MPa..6耐急冷热性能按照YY0301-1998中6.5条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纹..7金属内部质量:按附件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金属铸造全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7mm;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5mm;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金沉积内冠咬合面厚度大于等于0.2mm..8孔隙度: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YY0301-19986.6条规定的方法试验;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16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9义齿与相邻牙之间应有接触;接触部位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相同..10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的密合性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11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颌牙应有接触点;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12人工牙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人工牙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2.定制式活动义齿的主要技术要求1应按医疗机构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设计文件制造..2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铸造合金、陶瓷牙、合成树脂牙、义齿基托树脂、基托蜡、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义齿除组织面外;人工牙、基托、卡环及连接体均应光滑..4义齿的组织面不得存在残余石膏..5义齿的基托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气孔、裂纹..6义齿中的人工牙的颜色;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7义齿基托树脂部分应颜色均匀;按附件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基托树脂部分应具有良好的色稳定性..8局部义齿金属部分内部质量按附件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卡环体部与卡环臂部的连接处应无气泡或砂眼;卡环臂至卡环尖的图像变化应均匀..9局部义齿的铸造连接体和卡环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气孔、裂纹和夹杂;卡环体与卡环臂连接处的最大厚度不小于1.0mm;舌杆下缘的厚度不小于2.0mm;前腭杆的厚度不小于1.0mm;后腭杆的厚度为1.2mm—2.0mm;腭板的厚度不小于0.5mm..10全口义齿的上、下颌对合后;上下颌同名后牙均应有接触..轮番按压上下颌义齿的第一前磨牙、第二磨牙区域;上下颌义齿之间应无翘动现象..人工牙的功能尖又称“工作尖”基本位于牙槽嵴顶..11全口义齿的树脂基托部分最薄处应不小于2mm..七产品的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1.出厂检验1定制式固定义齿应由检验部门进行逐件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固定义齿的主要技术要求中的1、2、3、4、9、10、11、12..2定制式活动义齿应由检验部门进行逐件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活动义齿的主要技术要求中的1、2、3、4、5、6、9、10..2.型式试验产品型式试验项目为主要技术要求中的全部要求..八产品的临床要求定制式义齿产品属于定制式产品;其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可通过产品注册检验和质量体系考核等方面予以确认;因此定制式义齿可豁免临床试验;在产品注册过程中;可提供相关临床试验资料..九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编写要求;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10号令;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包装的标志:1制造厂名称、地址和电话;2产品名称;3产品编号;4出厂日期;5产品注册证号..2.每一包装内应附有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员代号..3.追溯标识每个定制式义齿应附有追溯标识;追溯标识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医疗机构委托方名称;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批号注册证号;材料注册证号固定义齿至少包括:瓷粉、金属、树脂、瓷块;活动义齿至少包括:树脂、金属、成品牙;材料批号..4.包装要求1包装具有防挤压的功能;在正常搬运和贮存期间产品不应损坏;2包装中应有设计单、合格证等..十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定制式义齿产品暂未发现不良事件..十一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产品的注册单元原则上以修复体类型为划分依据..可划分为:定制式固定义齿;定制式活动义齿..十二同一注册单元中典型产品的确定原则、抽样原则1.同一注册单元内;典型产品作为被检测的产品..典型产品是指能够涵盖本注册单元内全部产品工艺的一个或多个产品..2.抽样原则按照“同一注册单元内;所检测的产品应当是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全部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产品”的原则;故抽取样品应能涵盖该注册单元内全部产品的生产工艺..十三注意事项、禁忌症的说明1.注意事项一般应有以下内容:1定制式义齿需要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医师进行戴用、调试..2定制式义齿戴用前应经过清洁、消毒..3应根据产品的材料特性;提出产品使用、清洁、消毒的注意事项..4定制式活动义齿不能用酸性和碱性清洗剂和消毒剂、饭后和睡前应摘下清洗;不宜用热水浸泡等..5在贮存、运输过程中的要求..2.禁忌症至少应有以下内容:1有吞服活动义齿危险的患者;2对义齿材料过敏者;3基牙形态不适合戴用义齿者..三、审查关注点一关于产品的规格型号定制式义齿可按照产品的材料、工艺和结构的不同分成具体的型号;在注册审查的过程中应注意区分不同的型号予以注册..二关于产品的加工检验记录自测报告中应提供义齿加工检验流程记录;且应提供每一型号的记录..三关于原材料的证明使用已注册的义齿材料生产的产品;注册时;应关注企业提供所用原材料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使用未注册的材料生产的定制式义齿产品为Ⅲ类医疗器械..四关于典型产品同一注册单元内;典型产品作为被检测的产品..典型产品是指能够含盖本注册单元内全部产品工艺的一个或多个产品..按照“同一注册单元内;所检测的产品应当是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产品”的原则;抽取样品应能涵盖该注册单元全部产品的生产工艺..如:活动义齿应抽取带弯制卡环的铸造支架局部义齿和全口总义齿各一套..如:固定义齿应抽取义齿样品数量不低于3单位的金属烤瓷桥铸造和沉积和全瓷桥进行检测..如企业只生产单冠产品;可抽取1颗单冠进行检测..附件:一、金属内部质量—X射线照相试验方法1.试样放置1.1固定义齿如金属冠、金属桥、烤瓷冠、烤瓷桥等将义齿的咬合面放置在牙科用胶片表面的中心位置..1.2活动义齿如整铸支架义齿、局部义齿等1.2.1带有铸造卡环的活动义齿;应将卡环及其连接部分;从义齿主体上切割分离;然后将卡环连接体部分固定在X光胶片表面的中心;使卡环连接部位的内侧与牙体接触一侧表面向上放置..1.2.2连接杆如舌杆和腭杆;将需照射的连接杆分离;并将分离开的连接杆尽量展平..将展平的连接杆直接放置在X光胶片表面的中心..2.像质计类型与放置使用牙科专用孔型像质计..像质计放置在待照射的义齿旁;像质计的薄板面直接与胶片接触..3.射线照相质量等级及胶片黑度射线照相的质量等级分为A级普通级和B级高灵敏度级..采用的质量等级必须能使胶片上显示出像质计的清晰图像;该图像中;应能观察到所有不同阶梯黑度的圆孔..4.选择射线机参数根据射线机的说明书设定各种参数..推荐以下参数作为参考:管电压40KV;距胶片1m;曝光量3.2mAs..5.胶片的暗室处理5.1胶片的暗室处理应按胶片的使用说明书或公认的有效方法处理..5.2胶片的自动冲洗应注意精确控制胶片显影、定影、水洗和干燥等工序的温度、传送速度和药液的补充..5.3胶片手工冲洗宜采用槽浸方式;在规定的温度20℃左右和时间内进行显影、定影等操作不允许在显影时用红灯观察来调整显影时间;以弥补曝光量不当来调整胶片黑度..定影后的胶片应允分水洗和除污处理;以防止产生水迹..5.4可采用定期添加补充液的方法来保持显影性能的恒定..6.射线胶片的观察射线胶片应在背景照明较低的场所观察;观片灯的亮度和照明范围应可调节;胶片的观察条件应符合表2规定..表2胶片观察条件7.结果评判7.1肉眼观察将义齿影像中的黑度与像质计影像的各阶梯黑度比较;判定义齿相应部位的厚度;及是否存在厚度小于要求的缺陷..7.2密度计测量用密度计测量义齿的相关部位;与像质计影像的各阶梯密度值比较;判定义齿相应部位的厚度..8.记录书面记录每次完成的射线照相操作..其中至少包括样品编号此编号也应出现在胶片上、义齿名称、测量部位的厚度和照相部位、照相日期以及完整的射线照相技术参数等;其详细程度应达到易于重复进行同样的射线照相检验..记录中还应记入阅片人员对所发现的各种义齿缺陷及对其做出的判定;以及阅片者的签名..二、义齿基托树脂部分的色稳定性试验方法1.光源和试验箱2.步骤适当选取或截取定制式活动义齿中义齿基托树脂较宽区域;其中部分被锡箔或铝箔覆盖;置入试验箱中的照射光源下;并浸入37±5℃水中;照射24h..在阴天漫反射日光下或其光线不低于1000lx;三个观察者目力观察照射部分与被锡箔或铝箔覆盖部分颜色的差别;观察时间不大于2s..3.试验结果记录三个观察者对颜色差别的评定;取其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评定作为试验结果..定制式活动义齿中义齿基托树脂的颜色;被照射部分与未被照射部分比较只能有轻微很难察觉的变化..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评指导原则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及背景定制式义齿是指人工制作的能够恢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形态、功能及外观的修复体;可以分为固定义齿及活动义齿两类..本指导原则的编写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和关于印发定制式义齿注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365号的要求;并结合定制式义齿产品的特点;为规范该类产品的技术审查工作和指导该类产品的注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导原则..二、本指导原则的术语为便于本指导原则的理解和使用;特将主要术语解释如下:1.义齿:人工制作的能够恢复缺失牙齿含缺损牙体的形态、功能、外观的修复体..2.固定义齿:患者不可自行摘戴的义齿;由固位体、桥体和连接体组成;含修复重度牙体缺损的固定性修复体;如冠、嵌体、桩核、贴面及种植义齿的上部结构..3.固位体:为了义齿固位而制作在基牙或种植体上的固位部分..如:卡环、全冠等..4.桥体:固定义齿位于缺牙区的人工牙;用以恢复缺失牙的形态和功能..5.连接体:在固定义齿中连接固位体和桥体的部分;在活动义齿中指大、小连接体..6.活动义齿:也可称为“可摘义齿”;指患者可自行摘戴的义齿..7.全口义齿:也可称为“总义齿”;指患者可自行摘戴的修复牙列缺失的义齿为全口义齿;亦称总义齿..全口义齿由人工牙和基托组成..8.可摘局部义齿:患者可自行摘戴的修复牙列缺损的义齿为可摘局部义齿..可摘局部义齿由固位体、连接体、人工牙和基托组成..9.全冠:覆盖全部牙冠表面的修复体;亦称冠..10.铸造冠:以金属材料和铸造工艺过程制作的全冠为铸造金属全冠;亦称铸造冠..11.全瓷冠:完全采用陶瓷材料;通过铸造、切削、烧结、渗透、沉积等不同工艺制作的全冠..12.金属烤瓷冠:以金属和瓷为材料;于真空高温条件下在金属基底上烤瓷制作的金瓷复合结构为烤瓷熔附金属全冠;亦称烤瓷冠..13.嵌体:以人工材料在体外制作的嵌入牙冠内的修复体..14.贴面:以人工材料在体外制作的粘结在牙体唇颊面的修复体..15.种植体牙冠:在植入牙槽骨内的种植体上制作的人工牙冠为种植体牙冠..三、需说明的相关问题1.关于产品命名:定制式义齿产品的产品名称至少应包含三个要素即制作该产品的主要材料、反映修复体形态的结构和制作该产品需经过的特殊工艺过程..产品名称中各要素的排列顺序一般为工艺过程在前;材料其次;结构在后..照顾到临床称谓习惯;产品名称中各要素的排列顺序也可材料在前;工艺过程其次;结构在后;也可根据临床的习惯省略其中一个要素..如:金沉积烤瓷冠:按照上述型号划分的原则;该产品的内冠材料是“金”;成型工艺是内冠“沉积”而成;外冠烤瓷而成;结构功能是“冠”..故其型号命名为“金沉积烤瓷冠”..钛合金烤瓷桥:按照上述型号划分的原则;该产品的内冠材料是“钛合金”;成型工艺是内冠“铸造”而成;外冠烤瓷而成;结构功能是“冠”..其中内冠“铸造”的工艺被省略;故其型号命名为“钛合金烤瓷冠”..弯制支架可摘局部义齿:按照上述型号划分的原则;该产品的材料是‘不锈钢丝’、‘人造牙’、‘基托树脂’;支架固位体、连接体的成型工艺是‘弯制’;结构功能是“支架可摘局部义齿”..其中材料全部被省略;故其型号命名为“弯制支架可摘局部义齿”..树脂基托总义齿:产品名称是定制式活动义齿..按照上述型号划分的原则;该产品的材料是“人造牙”、“基托树脂”;成型工艺是排牙、冲蜡、装盒、基托树脂加热聚合等;结构功能是“以树脂为基托的总义齿”..其中成型工艺被省略;故其型号命名为“树脂基托总义齿”..2.关于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所称定制式义齿是指人工制作的能够恢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形态、功能及外观的修复体..在临床上;口腔修复体涉及一个较大的范围;包括嵌体、贴面、桩核、全冠、固定义齿桥、可摘局部义齿、全口义齿、种植体、颌面赝复体和牙周夹板等..本指导原则中的固定义齿为一个大概念;包括了用于修复牙体缺损或改善牙齿外观的全冠、嵌体、贴面以及种植体牙冠..本指导原则所称定制式义齿是指固定义齿和活动义齿..其中固定义齿包括嵌体、贴面、桩核、全冠、固定义齿桥;活动义齿包括可摘局部义齿和全口义齿..本指导原则将嵌体、贴面、桩核、全冠纳入固定义齿的范围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结合审批习惯;二是由于固定义齿桥的结构和制作工艺涵盖了嵌体、贴面、桩核、全冠..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使用未注册的材料生产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种植体、颌面赝复体和铸造支架..种植体、颌面修复体不属于义齿范畴..铸造支架因尚未完成人工牙的制作;不能为患者使用;不宜予以注册..3.关于产品的结构组成定制式义齿产品为定制式产品;且种类较多;结构组成也不尽相同;本规范暂未对此部分予以说明..4.关于产品的不良事件定制式义齿产品暂未发现不良事件..目前;收到相关可疑不良事件有:患者配戴义齿后出现皮肤不适、瓷开裂、基牙酸痛、配合不好、牙龈发炎红肿、少量出血、尿隐血、尿蛋白超标、皮疹、荨麻疹以及咳嗽等..以上情况均未证实与义齿的佩戴有关..5.关于追溯标签根据定制式义齿的产品特点和使用风险;本指导原则提出了追溯标签的要求..每个定制式义齿应附有追溯标签..追溯标签应一式三份;分别由生产企业、临床机构、患者保存..追溯标签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注册证号;构成义齿的材料和注册证号固定义齿至少包括:瓷粉、金属、树脂、瓷块;活动义齿至少包括:树脂、金属、成品牙..标签的格式不予限定;可参考以下格式:四、主要技术指标的确定依据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指标的确定主要参考了关于印发定制式义齿注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365号、相关技术标准、临床需求和临床习惯等方面;同时考虑了检测方法的可操作性、全国范围的一致性和可推广性等方面的因素..在执行过程中;本指导原则的使用者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点;对技术指标予以适当的采用和增加..以下就主要技术指标及其确定依据予以说明..说明以国食药监械2003365号文件中技术指标的要求为基础;原文件中现有的技术指标和部分文字性的修改不予说明;仅对原文件中技术指标的修改和增加予以说明..定制式固定义齿的主要技术指标:1.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国食药监械2003365号文件中为“修复体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 ≤0.025..用肉眼观察应无裂纹、无气泡;内部应无气孔、夹杂..”。

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引言定制式义齿产品是一种针对患者个体口腔情况进行设计和制作的义齿,其制作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口腔形态、功能需求以及个人的审美要求。

由于定制式义齿产品的制作工艺复杂,所以对于其注册技术审查需要有特定的指导原则。

本文将针对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技术审查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审查部门提供指导。

二、注册技术审查的目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技术审查的目的在于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权益。

审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产品设计和材料选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产品的生产过程及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措施是否到位等。

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对注册技术审查的指导原则进行分析。

三、产品设计和材料选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1.产品设计应满足患者个体口腔情况的要求。

设计师应结合患者口腔状况,合理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案,确保义齿的功能、稳定性和美观性。

2.产品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定制式义齿产品涉及到与口腔黏膜接触,所以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材料应无毒、无致敏性,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

四、生产过程及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1.生产车间应符合卫生要求。

生产车间应具备良好的通风设备和灭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的环境卫生。

2.设备和工艺流程应符合质量管理要求。

生产过程中应使用符合标准的设备和工艺流程,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卫生要求和产品设计的要求。

五、质量控制和监督措施是否到位1.原材料进货验收。

对于进货的原材料要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和卫生标准。

2.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生产过程中要设置相应的质量控制点,对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检验。

3.产品的最终质量检验。

对生产完成的产品进行最终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六、结论定制式义齿产品的注册技术审查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指导原则中,需要明确产品设计和材料选用的标准,要求生产过程及设备要符合卫生要求,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措施。

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要求及送检须知

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要求及送检须知
• 企业送检时,需提供典型产品申明。
• 典型产品声明(格式) • 湖南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检测所: • 我单位生产(或代理)的XXXX(检品名称),因
注册检验,需送贵所按照XXXXXX(标准名称及编 号)进行全项检验,所检样品是能够代表本注册 单元内(XXXXXX)其他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 型产品,能涵盖该注册单元全部产品的生产工艺。 • 公司(盖章)
孔隙度图像
卡环厚度(上颌)
前腭杆 后腭杆
铸造支架
卡环厚度(下颌)
舌杆
全口总义齿
色稳定性测试仪
义齿注册检验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送检样品及注意事项 • 1、设计单 • 设计单的内容要填写完整,具体填写每个
义齿的种类,牙位、色号、工艺步骤等信 息。
• 2、样品
• 样品根据产品技术要求中的规格来送,一 种规格至少送一副。(一副包括上下颌石 膏模型)
规定
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产品的预期用 途
适用的相关标 准
出厂检验和型 式检验
主要技术要求
工作原理 产品名称
审查 要点
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注册单元与检 验单元
产品名称
•命名:定制式固定义齿和定制式活动义齿
(产品名称必须与产品技术要求名称一致)
•型号规格: 主要材料+工艺+结构功能
(适当考虑临床的习惯称谓)
• 样品应能涵盖标准中包括的不同工艺不同 材料的样品,同工艺同材料的可仅送桥冠, 不送嵌体、贴面、桩核。(注意:铸造支 架不属于活动义齿)
• 3、比色板一块(检验后退回)。
• 4、样块
• 定制式固定义齿需提供每种不同金属的金 瓷结合性能样块10个,制作方法请参照YY0 621-2008中6.3.3.2试验制备步骤。并且, 提供所使用金属的技术指标说明书,弹性 品技术要求3份。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标准定制式义齿
现场检查指导原那么
注解:
1.本指导原那么条款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1.X
2.X3,其中X1为章节的顺序号,如的第一位X1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的第一位X1表示“厂房与设施〞章节;X2为同一章节内条款的顺序号,如的第二位X2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第一条要求,的第二位X2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第二条要求;X3为同一条款内细化的检查指导的顺序号,如的第三位X3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对第一条要求细化的第一个检查要点,的第三位X3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对第一条要求细化的第二个检查要点。

其他章节编号规那么相同。

2.每一章节的检查指导原那么由两局部组成,一局部主要是按照?医
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标准?所规定条款制定的检查指导,另一局部主要是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标准附录定制式义齿?所规定条款制定的检查指导。

定制式正畸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正畸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正畸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定制式正畸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第二类正畸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做出系统地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

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所称定制式正畸是指人工制作的可自行佩戴和拆卸的保持器和活动矫治器,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固定矫治器。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定制式正畸产品可按照产品的材料、工艺和结构的不同分成具体的型号。

如:按主体材料可分为:自凝树脂、带环、扩弓器、正畸不锈钢丝等;按结构功能可分为:保持器、活动矫正器、扩弓器等。

2.具体型号的命名应能反映制作产品的主要材料、工艺和结构,并适当考虑临床的习惯称谓。

一般采用“主要材料+工艺+结构功能”的命名方法。

如:哈利式保持器、扇形扩弓器、活动矫正器等。

(二)产品工作原理定制式正畸产品是由临床机构设计、义齿加工生产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用于恢复患者牙列错乱、反咬合等,义齿加工生产企业依据临床机构提供的义齿加工单和患者的口腔模型(或称工作模型),选择合适的材料和工艺,生产的应符合医生设计要求的定制正畸产品。

(三)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1.正畸不锈钢丝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3.齿科材料、器械、设备测试和操作中的名词术语4.自凝树脂5. 牙科石膏产品6. 牙科专用蜡7. 齿科藻酸盐印模材料上述标准包括了注册产品标准中经常涉及到的标准。

有的企业还会根据产品的特点引用一些行业外的标准和一些较为特殊的标准。

产品适用及引用标准的审查可以分两步来进行。

定制式义齿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义齿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
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注解:
1.本指导原则条款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1.X
2.X3,其中X1为章节的顺序号,如1.1.1的第一位X1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2.1.1的第一位X1表示“厂房与设施”章节;X2为同一章节内条款的顺序号,如1.1.1的第二位X2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第一条要求,1.2.1的第二位X2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第二条要求;X3为同一条款内细化的检查指导的顺序号,如1.1.1的第三位X3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对第一条要求细化的第一个检查要点,1.1.2的第三位X3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对第一条要求细化的第二个检查要点。

其他章节编号规则相同。

2.每一章节的检查指导原则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主要是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所规定条款制定的检查指导,另一部分主要是按
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义齿》所规定条款制定的检查指导。

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附件2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标准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那么
注解:
1.本指导原那么条款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1.X
2.X3,其中X1为章节的顺序号,如的第一位X1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的第一位X1
表示“厂房与设施〞章节;X2为同一章节内条款的顺序号,如的第二位X2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第一条要求,的第二位X2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第二条要求;X3为同一条款内细化的检查指导的顺序号,如的第三位X3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对第一条要求细化的第一个检查要点,的第三位X3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对第一条要求细化的第二个检查要点。

其他章节编号规那么一样。

2.每一章节的检查指导原那么由前后两局部组成,每章的前半局部是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标准?所规定条款制定的检查指导,每章的后半部是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标准附录定制式义齿?所规定条款制定的检查指导。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章节条款内容应该成立与医疗器材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具备组织机构图。

查察供给的质量手册,能否包含公司的组织机构图,能否明确各部门的相互关系。

应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

查察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言件或有关文件,能否对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作出规定;质量管理部门应该能独立履行职能 ,查察质量管理部门的文件,能否明确规定对产质量量的有关事宜负有决议的权益。

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查察公司的任职文件或受权文件并比较有关生产、查验等执行职责的记录,核实能否与受权一致。

机构和人员公司负责人应该是医疗器材产质量量的主要责任人。

公司负责人应该组织拟订质量目标和质量目标。

查察质量目标和质量目标的拟订程序、同意人员。

公司负责人应该保证质量管理系统有效运转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备和工作环境。

公司负责人应该组织实行管理评审,按期对证量管理系统运转状况进行评估,并连续改良。

查察管理评审文件和记录,核实公司负责人能否组织实行管理评审。

公司负责人应该保证公司依据法律、法例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公司负责人应该确立一名管理者代表。

查察管理者代表的委任文件。

管理者代表应该负责成立、实行并保持质量管理系统,报告质量管理系统的运行状况和改良需求,提升职工知足法例、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查察能否对上述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查察管理者代表报告质量管理系统运转状况和改良的有关记录。

章节机构和人员条款内容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该拥有口腔修复学有关专业知识,并拥有相应的实践经验,应该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实质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查察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要求,能否对专业知识、工作技术、工作经历作出规定。

查察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查核评论记录,现场咨询,能否切合要求。

与口腔修复学有关的专业一般包含: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学、牙体解剖学、口腔资料学、色彩学、雕琢学、口腔生物力学等。

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定制式义齿是依据牙科医生对患者口腔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和制作的一种人工修复装置,它可以完美地适应患者的牙龈和牙形,提供美观和舒适的口腔修复效果。

然而,为了确保定制式义齿的质量,需要在现场进行详细检查和指导。

本文将介绍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的原则和指导,以确保患者在使用定制式义齿时获得最佳体验。

首先,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应该从患者的口腔状况开始。

牙科医生应该检查患者的牙龈健康状况、牙体状态和咬合情况。

如果患者存在牙龈疾病或其他口腔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制作定制义齿之前得到解决。

否则,这些口腔问题可能会影响定制式义齿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其次,牙科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口腔状况进行定制义齿的设计。

定制义齿应该与患者的牙龈和牙形相匹配,并与周围自然牙和义齿协调一致。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牙科医生需要详细测量患者的牙龈和牙形,并使用数字修复技术进行设计。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确保定制式义齿具有更高的适应性和美观度。

在进行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时,牙科医生还应该检查义齿的稳定性和适配性。

牙科医生需要确保义齿与周围自然牙和牙龈之间没有明显的间隙,并且能够稳定地固定在口腔中。

如果义齿不适合或不稳定,可以通过调整或重新制作来解决这个问题。

确保义齿的稳定性和适配性可以保证患者在使用义齿时不会感到不适或口腔刺激。

除了检查义齿的质量和适应性,牙科医生还应该向患者提供关于定制式义齿的使用和保养的指导。

患者需要知道如何正确佩戴和清洁义齿,以及如何保持口腔卫生。

牙科医生可以向患者提供一些口腔清洁产品的建议,并告知他们定期复诊的重要性。

通过提供这些指导,可以确保患者在使用定制式义齿时能够正确维护和保养它们,延长它们的使用寿命。

总之,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的原则是基于患者的口腔状况进行详细检查,设计适合患者的定制义齿,并确保义齿的质量、稳定性和适配性。

此外,牙科医生还应该向患者提供关于义齿使用和保养的指导。

通过遵循这些原则和指导,可以确保患者在使用定制式义齿时获得最佳的口腔修复效果。

义齿制作用合金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义齿制作用合金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义齿制作用合金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概述一、注册技术审查的目的二、注册技术审查的范围1.合金产品的材料组成和性能特点,包括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物理性能等。

2.合金产品的生产工艺和制造过程,包括原材料选择、加工工艺、设备配备等。

3.合金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包括毒性、致敏性、刺激性等方面的评估。

4.合金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手段,包括产品的检测方法、检测仪器等。

5.合金产品的标识和包装要求,包括标志、说明书、包装材料等。

6.合金产品的贮存、运输和销售要求,包括贮存条件、运输方式、销售渠道等。

三、注册技术审查的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审查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确保合金产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科学性原则:审查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评估合金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全面性原则:审查应对合金产品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得到全面保障。

4.一致性原则:审查应保持一致性,即对相同类型的合金产品进行一致的标准和要求。

5.公正性原则:审查应公正、公平、透明,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公众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四、注册技术审查的程序1.申请阶段:企业向相关部门申请合金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提交相关资料和样品。

2.审查阶段: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和样品进行审查,评估合金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验收阶段:审核人员对企业生产设施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验收,并对合金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4.审批阶段:审核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和标准要求,做出审批决策,确定是否批准注册。

5.批准阶段:相关部门根据审批决策,颁发合金产品注册证书,准予合金产品上市销售。

五、注册技术审查的要求1.合金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具备良好的使用性能。

2.合金产品的生产工艺和制造过程要规范、科学,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3.合金产品的检测手段要先进、准确,保证产品质量控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合金产品的标识和包装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注解:
1.本指导原则条款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1.X
2.X3,其中X1为章节的顺序号,如的第一位X1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的第一位X1表示“厂房与设施”章节;X2为同一章节条款的顺序号,如的第二位X2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第一条要求,的第二位X2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第二条要求;X3为同一条款细化的检查指导的顺序号,如的第三位X3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对第一条要求细化的第一个检查要点,的第三位X3表示“机构与人员”章节对第一条要求细化的第二个检查要点。

其他章节编号规则相同。

2.每一章节的检查指导原则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主要是按照《医疗
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所规定条款制定的检查指导,另一部分主要是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附录定制式义齿》所规定条款制定的检查指导。

定制式义齿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义齿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定制式义齿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附件3 定制式义齿注册技术审查指点原则(2018年修订)本指点原则旨在为申请人进行定制式义齿注册申报提供技术指点,同时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参考。

本指点原则是对定制式义齿的1般要求,申请人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分辩明和细化。

申请人还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特性肯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不是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论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根据。

本指点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点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触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迫履行,如果有能满足相干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能够采取,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守相干法规的条件下使用本指点原则。

本指点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和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点原则相干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剂。

1、适用范围本指点原则所称定制式义齿是指人工制作的能够恢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形态、功能及外观的修复体。

定制式义齿产品可以分为固定义齿及活动义齿两类。

本指点原则适用于使用已注册的义齿材料生产的定制式义齿,依照第2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本指点原则不适用于种植体(包括种植体基台及其附件)、颌面赝复体、预成型冠、定制式矫治和保持器、3D打印工艺制作的牙科修复体。

2、技术审查要点(1)产品名称要求 1.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的要求,定制式义齿可命名为定制式固定义齿或定制式活动义齿。

定制式固定义齿和定制式活动义齿可依照产品的材料、工艺和结构的不同分成具体的型号。

举例以下:(1)按主体材料可分为:树脂、金属、贵金属、瓷等。

(2)按生产工艺可分为铸造、胶连、烧结、沉积、切削等。

(3)按结构功能可分为:贴面、嵌体、冠、桥、可摘局部义齿、全口义齿等。

2.具体型号的命名应能反应制作产品的主要材料、工艺和结构,并适当斟酌临床的习惯称谓。

(整理)定制式义齿产品

(整理)定制式义齿产品

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指导原则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技术审评中心发布目次一、适用范围 (1)二、内容与要求 (1)(一)产品名称 (1)(二)产品的结构、组成及分类 (1)(三)产品应适用的相关标准 (2)(四)产品的预期用途 (2)(五)产品的主要风险 (2)(六)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5)(七)产品的检测要求 (7)(八)产品的临床要求 (7)(九)该类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 (8)(十)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 (8)(十一)审查关注点 (9)-------------前言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的要求并结合定制式义齿的特点,制定本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定制式义齿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查人员增进对该类产品的结构、主要性能、预期用途等方面的理解,方便审查人员在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时把握基本的要求和尺度。

本指导原则由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技术审评中心提出。

本指导原则起草单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技术审评中心。

本指导原则主要起草人:李非、迟戈、吕大雷。

本指导原则首次发布时间为2006年8月。

本指导原则第一次修订时间为2008年2月。

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指导原则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使用已注册的义齿材料生产的定制式义齿产品(以下简称“义齿”)。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使用未注册的材料生产的定制式义齿。

二、内容与要求(一)产品名称根据是否能够自由摘戴分为定制式固定义齿和定制式活动义齿。

不能使用不规范的名称,如“假牙”,不建议使用的名称有“烤瓷牙”、“可摘义齿”。

(二)产品的结构、组成及分类1. 定制式固定义齿一般按材料不同分为金属修复体(又称金属牙)和烤瓷熔附金属修复体(又称金属烤瓷牙),按结构分为冠、桥、嵌体和贴面。

金属修复体由合金(如镍铬合金等)铸造而成。

烤瓷熔附金属修复体是由金属(如钴铬合金、镍铬合金、钛合金等)和瓷粉经过加工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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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定制式义齿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做出系统地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

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所称定制式义齿是指人工制作的能够恢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形态、功能及外观的修复体。

定制式义齿产品可以分为固定义齿及活动义齿两类。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使用已注册的义齿材料生产的定制式义齿,产品类代号为II-6863—16。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种植体、颌面赝复体。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1.定制式义齿可命名为定制式固定义齿和定制式活动义齿。

定制式固定义齿和定制式活动义齿可按照产品的材料、工艺和结构的不同分成具体的型号。

如:按主体材料可分为:树脂、金属、贵金属、瓷等;按生产工艺可分为铸造、胶连、烧结、沉积、切削等;按结构功能可分为:贴面、嵌体、冠、桥、可摘局部义齿、全口义齿等。

2.具体型号的命名应能反映制作产品的主要材料、工艺和结构,并适当考虑临床的习惯称谓。

一般采用“主要材料+工艺+结构功能”的命名方法。

如:金沉积烤瓷冠、金合金烤瓷桥、弯制支架可摘局部义齿、树脂基托全口义齿。

(二)产品工作原理定制式义齿是由临床机构设计、义齿加工生产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修复患者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形态、功能及外观。

义齿加工生产企业依据临床机构提供的义齿加工单和患者的口腔模型(或称工作模型),选择合适的材料和工艺,生产的应符合医生设计要求的定制式义齿产品。

(三)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1.GB/T 17168-1997 齿科铸造贵金属合金2.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3.GB/T 6387-1986齿科材料名词术语4.GB/T 9937.2-2008 口腔词汇第2部分:口腔材料5.YY 0271.1-2009 牙科水基水门汀第1部分:粉/液酸碱水门汀6.YY 0714.2-2009 牙科学活动义齿软衬材料第2部分: 长期使用材料7.YY/T0517-2009 牙科预成根管桩8.YY/T0527-2009 牙科学复制材料9.YY0270-2003 牙科学义齿基托聚合物10.Y Y0272-2009 牙科学氧化锌/丁香酚水门汀和不含丁香酚的氧化锌水门汀11.Y Y0300-2009 牙科学修复用人工牙12.Y Y 0301-1998 牙科学陶瓷牙13.Y Y0462-2003 牙科石膏产品14.Y Y0463-2003 牙科磷酸盐铸造包埋材料15.Y Y0493-2004 牙科学弹性体印模材料16.Y Y0494-2004 牙科琼脂基水胶体印模材料17.Y Y0496-2004 牙科铸造蜡18.Y Y0620-2008 牙科学铸造金合金19.Y Y0621-2008 牙科金属烤瓷修复体系20.Y Y0626-2008 贵金属含量25%~75% 的牙科铸造合金21.Y Y0710-2009 牙科学聚合物基冠桥材料22.Y Y0712-2009牙科硅酸乙酯结合剂铸造包埋材料23.Y Y0713-2009 牙科石膏结合剂铸造包埋材料24.Y Y0714.1-2009 牙科学活动义齿软衬材料第1部分: 短期使用材料25.Y Y0716-2009 牙科陶瓷26.Y Y0768-2009 牙科学义齿基托聚合物冲击强度试验27.Y Y1027-2001 齿科藻酸盐印模材料28.Y Y1042-2003 牙科学聚合物基充填、修复和粘固材料29.Y Y1070-2008 牙科基托/模型蜡上述标准包括了注册产品标准中经常涉及到的标准。

有的企业还会根据产品的特点引用一些行业外的标准和一些较为特殊的标准。

产品适用及引用标准的审查可以分两步来进行。

首先对引用标准的齐全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查,也就是在编写注册产品标准时与产品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是否进行了引用,以及引用是否准确。

可以通过对注册产品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引用了相关标准,以及所引用的标准是否适宜来进行审查。

此时,应注意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是否完整规范,年代号是否有效。

其次对引用标准的采纳情况进行审查。

即所引用的标准中的条款要求,是否在注册产品标准中进行了实质性的条款引用。

这种引用通常采用两种方式,文字表述繁多内容复杂的可以直接引用标准及条文号,比较简单的也可以直接引述具体要求。

(四)产品的预期用途1.定制式固定义齿用于牙列缺损或牙体缺损的固定修复。

(其中用于修复牙列缺损者指固定桥,修复牙体缺损者指贴面、嵌体、冠。

)2.定制式活动义齿用于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活动修复。

(其中用于修复牙列缺损者指可摘局部义齿,修复牙列缺失者指全口义齿。

)(五)产品的主要风险定制式义齿应按照YY/T 0316-2008《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进行风险分析。

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主要危害,企业还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害。

(见表1)表1义齿产品的主要危害(六)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1.定制式固定义齿的主要技术要求(1)应按医疗机构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设计文件制造。

(2)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烤瓷合金、齿科铸造合金、瓷粉、瓷块、复合树脂、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3)义齿中牙冠的颜色,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

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

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5)金瓷结合性能按照YY0621-2008规定的方法试验,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25MPa。

(6)耐急冷热性能按照YY 0301-1998中6.5条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纹。

(7)金属内部质量:按附件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金属铸造全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7mm;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5mm;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金沉积内冠咬合面厚度大于等于0.2mm。

(8)孔隙度: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YY0301-1998 6.6条规定的方法试验,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16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9)义齿与相邻牙之间应有接触,接触部位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相同。

(10)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的密合性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11)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颌牙应有接触点,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12)人工牙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

人工牙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定制式活动义齿的主要技术要求(1)应按医疗机构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设计文件制造。

(2)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铸造合金、陶瓷牙、合成树脂牙、义齿基托树脂、基托蜡、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3)义齿除组织面外,人工牙、基托、卡环及连接体均应光滑。

(4)义齿的组织面不得存在残余石膏。

(5)义齿的基托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气孔、裂纹。

(6)义齿中的人工牙的颜色,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7)义齿基托树脂部分应颜色均匀,按附件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基托树脂部分应具有良好的色稳定性。

(8)局部义齿金属部分内部质量按附件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卡环体部与卡环臂部的连接处应无气泡或砂眼,卡环臂至卡环尖的图像变化应均匀。

(9)局部义齿的铸造连接体和卡环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气孔、裂纹和夹杂;卡环体与卡环臂连接处的最大厚度不小于1.0mm;舌杆下缘的厚度不小于2.0 mm,前腭杆的厚度不小于1.0 mm,后腭杆的厚度为1.2 mm—2.0mm,腭板的厚度不小于0.5 mm。

(10)全口义齿的上、下颌对合后,上下颌同名后牙均应有接触。

轮番按压上下颌义齿的第一前磨牙、第二磨牙区域,上下颌义齿之间应无翘动现象。

人工牙的功能尖(又称“工作尖”)基本位于牙槽嵴顶。

(11)全口义齿的树脂基托部分最薄处应不小于2 mm。

(七)产品的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1.出厂检验(1)定制式固定义齿应由检验部门进行逐件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固定义齿的主要技术要求中的(1)、(2)、(3)、(4)、(9)、(10)、(11)、(12)。

(2)定制式活动义齿应由检验部门进行逐件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活动义齿的主要技术要求中的(1)、(2)、(3)、(4)、(5)、(6)、(9)、(10)。

2.型式试验产品型式试验项目为主要技术要求中的全部要求。

(八)产品的临床要求定制式义齿产品属于定制式产品,其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可通过产品注册检验和质量体系考核等方面予以确认,因此定制式义齿可豁免临床试验,在产品注册过程中,可提供相关临床试验资料。

(九)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编写要求,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10号令),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包装的标志:(1)制造厂名称、地址和电话;(2)产品名称;(3)产品编号;(4)出厂日期;(5)产品注册证号。

2.每一包装内应附有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员代号。

3.追溯标识每个定制式义齿应附有追溯标识,追溯标识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医疗机构(委托方)名称;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批号注册证号;材料注册证号(固定义齿至少包括:瓷粉、金属、树脂、瓷块,活动义齿至少包括:树脂、金属、成品牙);材料批号。

4.包装要求(1)包装具有防挤压的功能,在正常搬运和贮存期间产品不应损坏;(2)包装中应有设计单、合格证等。

(十)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定制式义齿产品暂未发现不良事件。

(十一)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产品的注册单元原则上以修复体类型为划分依据。

可划分为:定制式固定义齿,定制式活动义齿。

(十二)同一注册单元中典型产品的确定原则、抽样原则1.同一注册单元内,典型产品作为被检测的产品。

典型产品是指能够涵盖本注册单元内全部产品工艺的一个或多个产品。

2.抽样原则按照“同一注册单元内,所检测的产品应当是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全部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产品”的原则,故抽取样品应能涵盖该注册单元内全部产品的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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