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队家属地方不能报销探亲路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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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

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

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参考⽂号:国发(1981)36号、(81)劳总险字12号、浙⼈字(81)052号,浙⼈字(81)080号、(81)财预字第265号、浙⼈薪[1997]163号为了解决职⼯同亲属长期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关⼼分居两地职⼯的⽣活,调动职⼯的⼯作积极性,使之安⼼地⼯作,解除职⼯的后顾之忧,国务院从1958年起建⽴了职⼯探亲假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享受探亲假的条件1、探配偶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作满⼀年的固定职⼯,与配偶不住在⼀起,⼜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探⽗母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作满⼀年的固定职⼯,与⽗亲或母亲不住在⼀起,⼜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母的待遇。

3、在杭省直单位享受探亲假的区域:在杭省直单位享受探亲假的区域,可参照杭劳薪(82)160号⽂件规定执⾏,即:凡本市公共汽车沿线经过和到达的地⽅,或本单位享受市公共交通公司⽉票待遇的,均不享受探亲待遇。

(⼆)职⼯探亲假期1、职⼯探望配偶的,原则上每年给假⼀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探望⽗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次,假期为20天;两年给假⼀次的,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探⽗母的,每四年给假⼀次,假期为20天。

(三)探亲路程假职⼯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路费报销职⼯探望配偶和未婚职⼯探望⽗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探⽗母的往返路费,在本⼈⽉基本⼯资(包括职岗津贴、省直补贴)30%以内的,由本⼈⾃理,超过本⼈⽉基本⼯资30%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五)探亲假⼯资待遇职⼯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基本⼯资标准发给⼯资,不包括奖⾦。

职务岗位津贴全额发给。

(六)探亲假、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在内。

(七)探亲假中的有关问题说明1、职⼯与⽗亲或母亲⼀⽅能在公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母的待遇。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根据1981-03-14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2016军转干待遇:最全军人工资福利政策五十问

2016军转干待遇:最全军人工资福利政策五十问

2016军转干待遇:最全军人工资福利政策五十问1、问:军人工资包括哪几部分?在每月何时发放?答:军官和文职干部工资包括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护(教)龄津贴、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

士官工资包括衔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

离退休军人离退休费包括离休干部离休费、退休干部退休费、退休士官退休费、生活性补贴等。

军人工资在每月1至5日发放,如遇重大节假日,可提前1至2天发放。

2、问:干部职务晋升时如何计发职务工资?答:从晋升的当月起,由现职务工资档次进入所晋职务相同工资档次的前1个档次(如10档的前一个工资档次为9档)。

其中,现职务工资为1档标准的,进入所晋职务1档标准。

越级晋升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按逐职(级)晋升的办法推算。

如,正排6档进入为正连4档。

3、问: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工资每年如何定期增资?答:每年1月按职务档差标准增加职务工资档次,上不封顶;每年从1月增加1个军衔工资档次。

4.问:干部军衔(级别)晋升时如何计发军衔(级别)工资?答:将官、校官军衔工资档次为1至8档的,进入所晋军衔的1档;尉官军衔工资档次为1至6档的,进入所晋军衔的1档。

其他情况:按原军衔(级别)工资标准,套入所晋军衔(级别)档次标准。

其中,有相同标准的,进入该档次标准;没有相同标准的,就近就高进入相应档次标准。

如,中尉8档为450元,进入上尉后变为2档455元。

5.问:代职干部的工资标准如何执行?答:正式任命代理职务的干部,在代职期间,其代理职务高于原任职务的,按新代理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代职结束后,恢复本人原工资待遇;其代理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按原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临时由军政首长口头指定代职的,仍按原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6.问:生长干部学员首次定职授衔时的工资标准如何执行?答:军队院校毕业生和接收入伍的地方大学生实行见习期的,见习期满定职授衔时的职务、军衔(级别)工资标准,分别从毕业当年6月30日和批准入伍之日起执行。

军人驻地证明范文

军人驻地证明范文

军人结婚女方家庭驻地单位组织对其证明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思想表现军人作为国家的公民,结婚首先应当按照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办理。

同时,由于军队的性质,军人担负的任务和职业特点与一般公民不同,军人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军官的结婚,军官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军官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组织报告,由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

义务兵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士官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义务兵和士官提出结婚,可利用探亲假期间回原籍结婚;结婚时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然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义务兵或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也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总政治部还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应持慎重态度,在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可以结婚。

军人结婚,女方家庭驻地单位应当按照军队要求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及当事人的情况写社会关系及思想表现写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是:《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

一般不得同反革命、坏分子的直系亲属,或在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人的亲属结婚;如对方本人历史清楚,政治上确无问题,现实表现好,亦可酌情允许其结婚。

机要人员的配偶,应该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无复杂社会关系和海外关系。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须的政治审查。

军人家属来队路费发放证明表

军人家属来队路费发放证明表
军人家属来队路费发放证明表
军人姓名 候亚平 姓 名 部职务 张玉霞 民族 汉 武警兵团指挥部三支队图市巡逻中队 有无工 作单位 无 子女 年龄 18个月 来队 时间 2013.9
军人配偶情 况 现详细住 甘肃省宕昌县临江乡张家村 址 (村)居委会对军人家属有无工作的调查意见
家属工作单位是否报销探亲路费的调查意
经调查,
情况属实。
同志
工作, 报销
经调查,
同志
本单位(未)
年探亲路费,情况属实。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武警兵团指挥部第三支队 后勤处财务股 (盖章) 年 月 日
1、此调查表是对军人配偶发放探家路费的基本依据,望有关单位给予支持配合, 提供真实准确的调查意见,并对此负责。 2、此调查表无工作单位的军人配偶须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印章,有工作单位的 军人配偶须加盖单位印章。
பைடு நூலகம்
给予支持配合,

家人探亲报销申请书

家人探亲报销申请书

您好!我是贵单位的一名员工,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加强家庭联系,增进亲情,我计划于近期回家探亲。

在此,我特向单位提出探亲报销申请,希望能得到您的批准。

一、探亲原因1. 家庭团聚:自从离家工作以来,我与家人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少,亲情逐渐淡化。

此次回家探亲,旨在与家人共度美好时光,增进感情。

2. 关心父母: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渐渐步入暮年,身体大不如前。

我深知作为子女的责任,此次回家探亲,主要是为了关心父母的身体和生活,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

3. 传承家族文化:家庭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基本单位,家族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

回家探亲,有利于传承家族文化,弘扬家族精神。

二、探亲时间根据我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我计划于2023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五)出发,为期10天,于2023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四)返回。

三、探亲地点我计划前往河南省郑州市,探望父母及家人。

四、探亲费用预算1. 交通费用:往返机票预计2000元。

2. 住宿费用:预计500元。

3. 餐饮费用:预计1000元。

4. 亲情礼物:预计500元。

5. 其他费用:预计500元。

总计:4000元。

五、报销申请鉴于以上原因,我特向单位申请探亲报销,具体如下:1. 报销金额:4000元。

2. 报销范围: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亲情礼物及其他费用。

3. 报销方式:现金报销或银行转账。

请您审批我的探亲报销申请,并给予支持。

如有需要,我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请,期待您的批准。

此致敬礼!申请人:[您的姓名]申请日期:2023年1月15日。

军属探亲假工资怎么算

军属探亲假工资怎么算

军属探亲假⼯资怎么算探亲假在普通的职⼯中是可以享受的,除了职⼯之外,军⼈也有探亲假的规定,⽽且军⼈的探亲假相对时间会更加久⼀些,那么军⼈在申请的探亲假时,⼯资是怎样计算的?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军属探亲假⼯资怎么算军⼈在申请探亲假的时候没有⼯资标准,这个和职⼯探亲假不⼀样。

1、探望⽗母的,每年由公家报销⼀次往返车船费,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部队⼲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部为30天),若2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2、利⽤探望⽗母的假期⼀并回家结婚的,当年只报回家结婚的往返中船费,不再报销探亲的中船费。

假期为30天,其爱⼈当年来队探望的车船费,如地⽅不能报销的可由部队报销1次。

3、⼲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其车船费如地⽅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般员⼯的探亲假《国务院关于职⼯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种:(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次,30天。

(2)未婚员⼯探望⽗母,每年给假⼀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次,45天。

(3)已婚员⼯探望⽗母,每4年给假⼀次,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与配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在内。

(4)凡实⾏休假制度的职⼯(例如学校的教职⼯),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其探亲假的天数。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军⼈在申请探亲假的时候,⼀般不会有⼯资进⾏报销,只会报销来往的⼀些路费,军⼈和员⼯的探亲假时间会不⼀样,员⼯在探亲假期间是需要给⼯资标准的,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公务员探亲假路费报销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假路费的规定篇一: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81)财事字第113号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

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

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第三条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

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第四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五条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六条各省、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法,在本省、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并报财政部备案。

自治区的职工探亲路费规定,可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由自治区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定自《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2017军属待遇新政策

2017军属待遇新政策

2017军属待遇新政策儿子在部队当军官,父母享受什么样的军属待遇。

2017年的军属待遇有哪些新政策出台。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军属待遇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军属待遇新政策为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结合部队实际,对军人家属随军政策作出调整。

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一、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二、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三、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人员和空中战勤人员)。

四、驻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部队的副营职(含副科级、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干部;驻北京市其他区(县)部队的副营职或服现役满15 年以上的干部。

驻京部队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和空勤干部家属随军条件,分别按第一条、第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是: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军队干部家属差旅费待遇随同干部、职工调动工作、转业、复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家属,其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篇一: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参考文号:国发(1981)36号、(81)劳总险字12号为了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关心分居两地职工的生活,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安心地工作,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国务院从1958年起建立了职工探亲假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1、探配偶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探父母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在杭省直单位享受探亲假的区域:在杭省直单位享受探亲假的区域,可参照杭劳薪(82)16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凡本市公共汽车沿线经过和到达的地方,或本单位享受市公共交通公司月票待遇的,均不享受探亲待遇。

(二)职工探亲假期1、职工探望配偶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给假一次的,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三)探亲路程假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路费报销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探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包括职岗津贴、省直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30%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五)探亲假工资待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基本工资标准发给工资,不包括奖金。

职务岗位津贴全额发给。

(六)探亲假、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七)探亲假中的有关问题说明1、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doc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doc

2019 年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篇一:享受探亲假的有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享受探亲假的有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参照文号:国发 (1981)36 号、 (81)劳总险字 12 号为认识决员工同家属长久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关心分居两地职工的生活,调换员工的工作踊跃性,使之放心地工作,排除员工的后顾之忧,国务院从 1958 年起成立了员工探亲假制度。

详细内容以下:(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1、探配偶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人民集体和全民全部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同,又不可以在公休假日聚会的,能够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探父亲母亲的条件:凡在国家机关、人民集体和全民全部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不住在一同,又不可以在公休假日聚会的,能够享受看望父亲母亲的待遇。

3、在杭省直单位享受探亲假的地区:在杭省直单位享受探亲假的地区,可参照杭劳薪(82)160号文件规定履行,即:凡本市公共汽车沿线经过和抵达的地方,或本单位享受市公共交通公司月票待遇的,均不享受探亲待遇。

(二)员工探亲假期1、员工看望配偶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 天。

2、未婚员工看望父亲母亲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天;两年给假一次的,假期为45 天。

3、已婚员工探父亲母亲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天。

(三)探亲行程假员工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可依据实质需要赐予行程假。

(四)路费报销员工看望配偶和未婚员工看望父亲母亲的来回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探父亲母亲的来回路费,在自己月基本薪资(包含职岗津贴、省直补助 )30%之内的,由自己自理,超出自己月基本薪资30%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五)探亲假薪资待遇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行程假期内,依照自己基本薪资标准发给薪资,不包含奖金。

职务岗位津贴全额发给。

(六)探亲假、行程假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七)探亲假中的有关问题说明1、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聚会的,不可以享受本规定看望父亲母亲的待遇。

探亲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探亲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异地员工探亲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2017.11)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做好员工后勤保障工作,让异地员工能安心工作,合理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A
C
(见附表)
以上A类、B类、C类员工在入职时确定,每年可以调整一次。

探亲时间规定如下:
1、探亲的时间均来自节假日及员工周末调休的积累。

2、春节探亲具体时间与天数,由公司视当期实际情况而定,以下发的放假通知为准。

3、当年度中途入职或离职的人员,其年度可享受的探亲次数和天数按比例予以核减。

4、处于试用、实习期内的人员不享受本探亲待遇。

5、探亲需提前半个月申请,探亲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不得与当期工作相冲突。

6、家属探亲:员工入职满一年及以上,直系亲属(1-2名)每年可安排一次的驻地探亲,由。

1
2
3
4
5
的《探亲申请表》,按报销流程报销探亲交通费。

五、探亲休假交通费报销原则
1、报销的发票或收据上,必须同时具有国家规定的税务监制章或财政局监制章和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否则不予报销。

2、探亲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不得混入交通费内报销。

3、单据要保持完整和整洁,对有缺损的单据,特别是没有注明日期车次的车票或有刮、擦、涂痕迹的票据,相关负责人和会计审核人有权将该单据及金额划线注销。

六、其它
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规定次数探亲的,未使用部分按照核定的费用予以补贴,该补贴每年12月底统一结算。

异地员工探亲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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