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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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施专利的内容有哪些?(P88)?
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标记权转让权许可权质押权起诉权
2 什么是权力用尽?(P89)
答:按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包括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制造的产品)售出后,其他人不需再经过专利权人许可就可以使用或者再销售该产品。

这就是说,合法生产的专利产品(包括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制造的产品)在被销售以后,专利权人对该具体产品的“专利权”就算“用尽”了。

4 专利权人的义务有哪些?(P98)
答: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的义务积极实施其专利的义务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5 提交申请文件的方式有哪些?(笔记)
答:面交邮寄代办电子申请
6 专利法的主要内容?(P69)
答:专利法的主体:专利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专利权的使用人专利的利益相关人。

专利法的客体:即专利保护的对象,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

专利法的内容: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发明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的利益相关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专利申请审查和批准程序:包括申请撤回修改初步审查驳回实质审查批准公布无效复审等专利的实施和强制许可专利权的保护措施专利代理和代理机构涉外专利申请费用
7 专利制度的基本特点?(P70)
答: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
8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P74)
答: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也不得妨害公共利益,是授予专利权的前提;符合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授予专利权的基础;具有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是通过专利授权审查的根本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书面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充分公开原则说明书必须支持权利要求书修改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范围。

9 专利客体范围的限制?(P85)
答: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暂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领域
10 专利权人的权利?(P88)
答: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标记权转让权许可权质押权起诉权
11 什么叫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有哪些限制?(P95)答: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指国家主管专利的行政机关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程序准许他人实施该项专利的一种特殊许可
方式。

12 专利权侵权的含义与构成要素?(P108)
答:狭义的专利侵权是指在专利权有效地域和有效
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广义的专利侵权,还包括假冒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构成要素,也称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行为
人侵权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

由于侵权行为人对其侵权
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把侵权行为的构
成要件视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
归责原则专利侵权的归责原则专利侵权的构成要
件。

13 专利权侵权有哪些法律责任?(P117)
答: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什么是专利?
答:习惯上,专利一词有时时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
创造本身,有时是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

2.什么是专利权?
答: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
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3.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答:(1)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也不得妨
害公共利益,是授予专利权的前提(2)符合专利法律
制度的规定,是授予专利权的基础。

(3)具有专利性事
通过专利授权审查的根本条件。

5.专利权的内容包括什么?
答: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
权、标记权、转让权、许可权、质押权、起诉权。

6.什么是专利权限制?
答:专利权限制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允许第三人在
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
且其实施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的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权的
限制包括:对专利权的一般限制、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7.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答:以权利要求书作为确定发明和使用新型专利保
护范围的标准和依据,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8.如何判定专利侵权?
答: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
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
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

9.专利性包括哪些?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0.什么叫抵触申请?(P77)
答:抵触申请是指在一项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以前由
他人向同一专利局提出过申请、而又在该申请日之后
(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技术内容的专利申请。

11.什么是先申请原则?(P80)
答:二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
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专
利制度采用先申请原则,只有美国少数国家采用先发明
原则,专利权授予最先发明的人。

12.什么是优先申请原则?(P80)
答: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
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
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
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
以享有优先权
5、专利法的本质是(对发明创造专利权提供法律保护)。

6、新修改的专利法突出强调了专利立法为(科技进步
与创新)服务。

7、到(2006年),我国专利申请已突破300万件大关。

8、有人说,企业申请专利一方面可防止自已的产
品和技术被他人剽窃仿造,另一方面又可增加企业的无
形财产和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

请问,你认为这种说法
对吗?(有道理)。

9、我国的专利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
10某单位职工拟就一项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可以
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申请)。

11、我国专利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
人就相同内容先后提出申请,谁有权获得专利权(第一
个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12、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邮寄的,申请日应当如何
确定?(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13、对于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由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证书)。

14、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几年?(20年)
15、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10年
16、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哪一项内
容为准(权利要求书)
17、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第
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又向他国提出申
请的,可享有第一次提出的(申请日)的权利。

18、美国甲公司对其发明在美国拥有一项专利,但
它从未在中国申请并获得过专利,则其能否在中国得到
保护?(不能得到任何保护)。

19、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生效日期是专利
权公告之日
20、王先生认为某项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他应该请求什么机关宣告
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

21、某公司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随意打上一个不存
在的专利号,属于(冒充专利行为)。

2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
性、创造性、实用性)条件。

23、在我国审批专利的原则是?(先申请原则)。

24、甲研究所接受乙企业的委托完成一项污水处理
装置发明创造。

在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则专利申
请权应属于(甲研究所)。

25、甲公司指派其研究人员乙和丙共同研究开发一
项技术,该技术开发完成后,甲公司决定就该项技术申
请专利。

在填写专利申请文件时,“发明人”一栏应当
填写(乙和丙的姓名)。

26、某人完成一项发明后,如果该发明容易为他人
所仿造剽窃,那请从其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合理的
做法是(马上去申请专利)。

27、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时,必须办理的手续
是什么?(订立书面合同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
记)
28、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
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
即行公布?
29、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多少年内,专利局可
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
( 3年)
30、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不服,三个月内可以
向哪个机构请求复审?(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31、小学生李某制作了一项小发明,一般而言,他可
在(小发明制作完成)申请专利。

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
设计专利
32、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
准)。

33、甲、乙、丙三方合作开发并共同完成了一项发
明创造,三方又未约定专利权归属的,当甲方不同意申
请专利时,(乙方、丙方都不能申请专利)。

34、被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权,(自授予该专利权
之日起无效。


35、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拘役
36、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自(公告日)起生效。

37、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这发
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
讼时效为(2年)。

38、对冒充专利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
权责令其改正并予公告。

39、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 年内作出的,
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
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40、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
后,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缴纳专利
第一次年费和登记费等手续。

4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42、作者对其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
产生。

案例:(专有性)
2006年10月7日,甲报社从《走向二十一世纪的
中国警察》画册里,复制了林某的摄影作品,用于其编
辑出版的杂志的封面用图,并在照片显著位置配写“一
名缉毒警察的腐败之路”、“更年期危机”、“娱乐圈秘史”
等标题,之后又将该作品用于其杂志征订的广告宣传品
上广为散发。

问:请结合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特点,分析
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著作权属于
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林某作为摄影
作品的作者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作为一种知识
产权,是权利人对知识产品为排他性利用的专有权利。

具体而言,著作权人有权控制他人对作品的利用,禁止未经许可对作品的复制、表演、广播、翻译等行为。

另外,由于作品被视为权利人人格的延伸,这意味着他人即使经过权利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仍应尊重权利人的署名权,并且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本案中,甲报社侵犯了林某的多项著作权。

首先,甲报社未经林某许可,在其编辑的刊物封面上擅自使用林某的摄影作品,并多次在广告页上使用,侵犯了林某作品的复制权和出版权;其次,甲报社在作品画面上配印与作品主题相反的图案和文字,歪曲林某的作品内容,侵犯了林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最后,甲报社未在摄像作品上标明作者姓名,其行为侵犯了林某的署名权。

因此,甲报社应当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案例:(地域性)
2005年8月24日,深圳海关根据美国A公司的申请,扣留了B公司报关出口的NOV A商标男士衬衫,A公司认为NOV A是该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商标,B公司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诉至法院。

B公司辩称,该商标已在西班牙进行了注册,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A公司虽然同样使用该商标,但无权禁止B公司在西班牙本土进行挂有该商标商品的销售。

答:本案被告B公司虽然在西班牙注册了NOV A 商标,但是并未在中国注册相应商标。

因此,该商标不能作为注册商标收到保护。

而A公司先于B公司在中国注册了NOV A商标,因此收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B公司在中国生产印有NOV A商标的服装,由于B公司不了解知识产权地域性的特点,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课本案例:67页第3题
某日本公司与中国某企业谈技术合作,合同约定使用一件日本专利(已获得批准并在有效期内),该项技术未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申请专利,请回答下列问题。

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中国销售,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许可使用费?
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如果返销日本,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如果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销售,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该专利有效期满后,该项技术是否还有使用价值?
答:1问:这是因为,该日本公司未在中国申请专利,不受中国专利法的保护,因此,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中国销售,中国企业不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2问:这是因为,这件专利已在日本获得批准,因为受到日本专利法的保护,中国企业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要在日本销售,则需要向日本公司支付这件日本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3问:这是因为,该日本公司未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并获得批准,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专利保护,因此中国企业不需要向该日本公司支付这件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4问:仍然可能具有。

这是因为,专利权的实效,意味着权利人的权利失去了法律保护和该项技术进入
了公有领域,并不意味着该技术本身失效。

依据该技术
生产的产品,只要市场需要,该项技术仍然具有使用价
值,只是不需要再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案例:(时间性)
1990年11月5日,李某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名称
为旗帜吹飘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

1991年8月21日,
国家专利机关授予李某实用新型专利。

2003年5月,A
公司应某市政府委托,完成国庆安装主会场国旗旗杆的
任务,也使用了吹飘装置,李某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专
利权。

问:结合此案例,说说为什么要为知识产权设定权
利保护期?
答:知识产权与其它财产权的显著区别之一就是它
是一种存在保护期限的权利。

知识产品理应是全人类的
共同的财富,但其创造者往往为了追求个人私利,隐秘
其创新成果,只供其个人使用,不利于社会进步。

所以,
国家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一定期限的垄断权,换取其
向公众公开知识产品,这样便能在鼓励人们踊跃投入到
创新活动中去的同时促进社会前进的步伐。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2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
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
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期起计算。

”本案中,李某申
请专利的时间为1990年11月5日,其权利保护期应当
指2000年11月6日届止。

而A公司使用吹飘装置的时
间为2003年5月,此时李某的专利保护期早已届满,
该使用新型已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自由使用。

案例:(复制性)
2001年9月,A省B市市民郭某向A市市政府书
面成文提出,在中山公园打造全国第一尊孙中山与宋庆
龄的双人铜像。

其后,郭某以笔名“郭宝忠”将其雕塑
广场创意的文字作品和双人雕塑模型在A省版权局办
理了著作权登记。

2009年2月,郭某从当地媒体获悉,
“孙中山与宋庆龄铜像10月前进驻中山公园”,
设计方案由A市园林局实施。

郭某认为园林局侵
犯其著作权。

问:本案中郭某的构思为何不能作为知识
产权受到保护?
答:著作权的客体,或者说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作
品,作品是对思想观念的表达形式。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
则是只保护对于思想观念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观念本
身。

本案中原告郭某称,被告照搬了其创意,所谓创意,
即创作的意图,是指文艺创作者所要达到的目的,其属
于思想观念的范畴,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思想的
表达形式,所以即使本案被告照搬了原告的创意,也不
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

课本案例67页第2题(伯尔尼公约)
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
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50年,德国的《版权法》对一般
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之后70年,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加入某德国作者已经去世60年,我国一出版社
拟在我国翻译出版该作品,是否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的继
承人的许可,方可在我国出版社发行?
2、如果我国出版社将该翻译作品,未征得德国作
者继承人的预科销售到德国,是否构成侵权?
3、某中国作者已去世60年,一德国出版社你在德
国翻译出版其作品,是否需要征得中国作者的继承人的
许可,方可在德国出版发行?
答:1问:这是因为,按照《伯尔尼公约》规定,
一个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作品的版权保护期,应按照该
成员国版权法的规定。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德
国作者的作品已经超过法定版权保护期,不再受保护。

2问:这是因为,德国版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期是
作者有生之年及去世70年,作者去世60年,作品保护
期尚未超过,构成侵权。

3问:这是因为,按照《伯尔尼公约》规定,一成
员国给予其他成员国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多于其来源
国的版权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
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五十年,该作者已去世60年,
不再受到保护。

商标法案例:
甲饮料公司称,其申请的“芬特”饮料瓶下半部有
密集的环绕棱纹,商标图形为瓶型三位标志,该设计产
生了独特的效果。

同时,他们还认为,“芬特”瓶型商
标已在多个国家获得注册,充分证明该商标具有显著
性,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则认为,“芬特”
饮料瓶的设计比较简单,整体缺乏显著性和独创性,不
符合我国商标法中相关规定。

另外,根据商标保护的地
域原则,申请商标在别国获准注册的情况不能成为在中
国必然获准注册的理由。

问:如何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答:我国《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
标,应当具有显著特点,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
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这是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注
册的显著性的积极规定。

另外,《商标法》第11条第一
款第(三)项也规定,缺乏显著性标志不得注册。

这是
对显著性要求的消极规定。

显然,具有显著性是商标发挥其指示商品或服务
特点来源功能的必然要求,否则就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和误认。

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
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
志和颜色的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
申请注册。

”本案中甲饮料公司欲注册的“芬特”饮料
瓶体可以看成是一种三维标志,应当属于我国《商标法》
规定的立体商标。

《商标法》第12条为防止不适当的注册,对用三
维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又进行了一些限制。

这些限制规
定为:(1)仅有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2)
未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得注册(3)使商
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本案中,甲公司
作为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但该瓶体在形状或外
观上缺乏辨识度,在市级上无法使一般消费者将“芬特”
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区分开来。

且该瓶体与其它饮料
瓶体相比,在设计上缺乏商标应具备的显著性,应予以
驳回。

案例:(关于注册被注册)
某果汁厂虽然刚刚起步,但产品在当地已经在当地
颇受欢迎,有人建议厂长早日将果汁商标注册,但厂长
认为,等企业发展壮大了再考虑此项工作不迟。

过了几
年,果汁的生意越来越好,厂长决定办理注册手续时发
现,该厂使用的商标已被某食品公司注册为果汁饮品商
标。

商标被抢注行为,使果汁厂不得不更改商标,这一
行为产生大量外包装及宣传费用成本的消耗,(更惨的
是,改标使得很多顾客流失)果汁销量锐减。

问:(1)
未注册商标是否完全不受法律保护?
答:我国《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对
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
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对该条进行反面解释,则可
知未注册商标不具有商标专用权,但在本条所体现的原
则之外,我国基于多种考虑尚通过《商标法》及《反不
正当竞争法》做出了多个例外规定。

因此,全面地看,
未注册商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仍能够得到一
定的保护,但保护强度小于注册商标,保护手段和保护
程序与注册商标均不同。

问(2):若该商标注册人明知果汁厂已使用该商标,
果汁厂是否可请求撤销其商标?
答:未注册商标是否能阻止他人抢先注册的考量要
素,是该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

本案中的果汁厂所使
用的商标由于使用时间较短、广告宣传不够,尚未形成
一定影响,难以构成驰名商标。

故无法基于《商标法》
第31条的规定予以保护。

本案中厂长对商标被抢注的
风险估计不足,因而错失了注册商标的良机,造成了很
大的损失。

案例(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A公司研制出一种新型材料,在特定低温环境下呈
现电阻为零“超导态”。

A公司随后向商标局提出“超
导”商标的注册申请。

商标局发给申请人《注册申请受
理通知书》,申请人以为万无一失,便随即花费大量成
本,完成了商品包装及宣传材料的设计工作,不料之后
被驳回,认为不具有显著性。

问:本案中商标局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超导”一词的本意是指某物质能在特定低温
环境下呈现电阻为零的“超导态”。

本案中,商标注册
申请人所生产的产品正是具备这种特性的特殊材料。

一方面,若A公司注册为商标享有专有权,那么其
他竞争者再也不能称自己的产品具有“超导”特性,这
样与公共利益相悖。

另一方面,消费者看到“超导”,
只会想到具有此特性的材料,不会想到A公司。

综上述原因“超导”一词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根据
《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局驳回此类商标的注册申
请是妥当的。

案例:广西某公司在第3类牙膏、洗发液等商品上
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田七”商标的注册申请,
商标局以该文字仅仅直接表示了洗发液等商品的原料
特点为由,予以驳回,申请人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
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虽然“田七”是一种药
材,但被申请人在制定商品上长期使用,该商标已与申
请人建立了特定对应的联系,能起到区分作用,决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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