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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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管理预防和处理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就医及医务人员自身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医疗风险的概念
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医疗目的之外的危险因素,而这种因素虽然存在,但不一定会造成不良后果,有人称其为“遭受损害的可能性”。笼统称为医疗不良事件,或者称为医疗缺陷。
二、医疗风险管理的概念
医疗风险管理是指医疗系统,多指医院,有组织地、系统地消除或减少医疗风险对病人的危害和经济损失的活动。换言之,它是通过医疗风险分析,寻求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减少医疗风险的发生。
三、医疗风险管理的程序,医疗风险管理包括医疗风险识别、评估及处置。
第一章医疗风险识别
医疗风险分类识别
医疗风险识别是医疗过程中超前防范医患纠纷,确保医疗安全的有效方法进而达到降低医疗风险减少医疗差错的目的。
一、诊疗护理过程
1.门(急)诊医师对于经3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2.危重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未在3分钟内开始抢救。
3.门(急)诊医师对危重患者未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病情涉及多科的患者,首诊医师未按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相应科室。
4.门(急)诊医师未见患者即开具“住院证”或病房医师不查看患者即开医嘱。
5.对于危重患者,会诊医师和医技科室的医(技)师在接到会诊邀请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6.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诊查患者进行“电话会诊”、“病历会诊”。
7.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内容不规范。
8.科室二线或三线值班人员不明确或联系通讯工具不通畅或不能及时到位。
9.患者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病人或请相关科室人员会诊。
10.对疑难、危重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病例讨论或科间会诊。
11.需马上执行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
12.对危重患者未做床头双交接班,或未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处理事项写入交班记录或存在漏交、漏接情况。
13.高风险、高难度的择期手术未在术前上报医务科。
14.麻醉师缺少术前、术后麻醉访视记录,或术后患者返回病房24小时内未诊查患者。
15.手术医师在术后未及时诊查手术患者,或3日内无三级医师查房记录。
16.对术后患者观察不仔细,未能及时发现出血、异常渗血。
17.医务人员的原因导致手术前准备不充分,延误手术进行。
18.未落实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或检验项目不齐全,或知情同意书签署不规范。
19.护士未正确执行医嘱或违反“三查九对”制度。
20.错发、漏发药物。
21.处方中药物出现用法错误、用药禁忌、配伍禁忌或用量超过极量而未注明。
22.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23.采取体液标本时,采错标本、贴错标签、用错试管、非患者原因导致采集量不够而需要重新采取。
24.无菌操作观念不强,消毒隔离制度不落实或方法欠妥,存在院内患者交叉感染的隐患。
25. 漏报、错报、迟报传染病,或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集体中毒等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未及时上报。
26.因治疗需要且病情允许需要转科,转出科室未及时联系转入科室或转入科室无正当理由拖延转入。
27.输血、输液反应。
28.其他未引起人身损害后果,但有患者投诉的诊疗行为。
二、医疗文书书写
1.门(急)诊医师未按时书写门(急)诊病历,或记载内容不全。
2.未把患者不配合诊疗、拒绝诊疗或自动强行出院等特殊情况记录在门(急)诊病历或住院病历中。
3.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病历、首程记录、抢救记录、术前讨论,术前诊断、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及其他记录。
5.未及时与患者签订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同意文书,或缺项少
款,不填时间,不签名。
6.大、中型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或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报告,或无术前小结、术中注意事项及术后观察要点。
7.术中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对术中阳性发现描述不细,或对术中出现的意外和失误未能如实反映,甚至在记录中造假、隐瞒。
8.对危重患者未及时向其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或缺少与家属谈话并签字的记录,或有记录而无家属签字。
9.凡决定转出的患者,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10.对自动要求出院的患者,出院记录过于简单,无出院医嘱和有关注意事项交代,缺少患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名及上级医师的审核签字。
11.意外死亡病例未当日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
12.病历涂改严重、书写错误或缺乏病案内涵质量的重要医疗内容,或造成病历等资料缺损、丢失。
三、医技后勤保障
1.抢救药品、材料未及时补充、更换、出现账物不符。
2.供应过期物品、过期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
3.急救设备、器材出现故障。
4.医技科室对于仪器、设备疏于检测维修、导致检验结果失真。
5.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或项目、部位。
6.漏填、错报检验结果或丢失检查申请单、结果报告单。
7.血、尿、大便标本遗失。
8.特殊检验标本、病理标本保留(存)时间短于规定时间。
9.检查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未与临床科室及时联系并提议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未主动报告。
10.药剂科未能及时发现处方中药物用法不当、用药禁忌、配伍禁忌、用量超过极量等。
11.供电、供氧、供水系统未定期检测而影响使用。
12.停电、停水未及时通知到病人或停电、停水未按应急预案处置。
四、医德医风缺陷
1.态度冷漠,语言粗暴。
2.抬高自己,贬低别人。
3.搬弄是非,故意挑拨矛盾。
4.玩忽职守,擅离岗位。
5.夸大疗效及对不良预后估计不足。
6.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治、手术、发药过程中有聊天、打手机等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