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创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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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流程 ——确定复筛和诊断机构。确定县妇幼保健站为儿童残疾复筛定点机构。按 照《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工作规范(试行)》开展项目工作。 ——儿童残疾初筛。县卫计委将0~6岁儿童残疾初筛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职责,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同时,组织开展儿童残疾初 筛,将初筛阳性的儿童转介至县妇幼保健站。
3.补助标准 为每位接受残疾评定的疑似残疾人按每人80元标准给予补助。全县每年为不少 于1100名接受残疾评定的疑似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助。 4.档案管理 建立2份残疾评定登记档案,一份自留,一份交至县创建办公室存档。
1.对象 社会公众及围孕围产期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高风险职业从业者等重 点人群。 2.工作流程 ——制定计划。县创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县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年度 工作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临泽县创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
甘肃省临泽县残疾预防综合干预项目办公室
目录
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国办 发〔2016〕66号)精神。2016年6月,国家将临泽县列为全国残疾 预防综合试验区。为推动我县残疾预防工作,至力做好我县残疾预防 综合试验区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根据《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 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 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 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出生缺陷防治、疾病防治、伤害预防、残疾康复等残疾预防领域, 针对重点人群,采取综合干预措施包括:
(1)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出生缺陷和儿童 发育障碍综合防治。到2020年,实现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以上;免费孕 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70%以上;新生儿及儿童残 疾筛查率达85%以上,干预率达75%以上。
2.工作流程 ——确定筛查和诊断机构。确定县妇幼保健站为产前筛查定点机构,各镇卫 生院及村卫生室为配合产前筛查机构。 ——开展产前筛查。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助产机构将产前筛查宣传纳入 孕产妇健康教育,将同意接受产前筛查的孕产妇转介至县妇幼保健站。按照产前 筛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产前筛查工作,将产前筛查高风险或具有直接进 行产前诊断指征的孕产妇,转介至省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对象标准见附件2)。 ——开展产前诊断。县妇幼保健站配合省妇幼保健院按照产前的诊断相关技 术规范,对高危孕产妇开展产前诊断工作,并将省妇幼保健院反馈诊断结果整理 建档(每季度)。
4.档案管理 县妇幼保健站建立2套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档案,一份自留,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交县创 建办公室存档。
1.对象 对象为自愿接受残疾评定的疑似残疾人。 2.工作流程 ——残疾评定。确定县妇幼保健站为残疾评定定点机构,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开展残疾评定工作,县残联为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 办理残疾人证。 ——评定时间。县妇幼保健站每月进行三次集中残疾评定,具体时间向社会公 布,特殊残疾评定情况除外。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实施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诊 断、残疾评定、残疾预防宣传教育等重点人群干预项目,完善我县残疾预 防工作体系,提升基层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残疾评定等服务能力, 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二)具体目标 1. 2016~2020年,每年为400名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前诊断提供补助。 2. 2016-2020年,每年为110名0-6岁儿童进行残疾诊断提供补助。 3. 2016-2020年,每年为1100名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提供补助。 4. 2016-2020年,建立残疾报告制度。 5. 2016-2020年,每年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年度重点人群残疾预 防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 6.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4)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精准康复服 务,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到2020年,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达80%以 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80%以上;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 。
全县7个镇。
(一)孕产妇产前筛查 1.对象 筛查对象为全县孕产妇;补助对象为产前筛查高风险或具有直接进行产前诊断 指征,并接受产前诊断的孕产妇。
3.补助标准 对于产前筛查高风险或具有直接进行产前诊断指征,并接受产前诊断的孕产妇 ,对其产前筛查和诊断的费用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全县每年为不少于400 名高危孕产妇提供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补助。
4.档案管理 县妇幼保健站建立2套孕产妇产前筛查档案,一份自留,一份交县创建办公室 存档。
(二)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 1.对象 筛查对象为全县0—6岁儿童;补助对象为复筛阳性并接受残疾诊断的儿童。
(2)做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防治,开展防盲治育和 防聋治聋工作。到2020年,实现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 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群规范管理率达到6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初级听力卫生保健服务覆盖率达80%。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和营造非致残环境,减少工伤和职业病致残发生 ,重点做好儿童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防范。加强伤害后患者救治和康复的衔接,提高 意外伤害应急救援救治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 亡人数各下降10%,食品药品安全、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等事故发生起数、伤 亡人数各下降20%;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下降20%,老年人跌伤率下降10%。
——儿童残疾复筛。县妇幼保健站对初筛阳性的0—6岁儿童进行复筛,将复 筛阳性的儿童转介至省妇幼保健院。
——儿童残疾诊断。县妇幼保健站配合省妇幼保健院诊断,并将诊断反馈结果 整理建档(每季度)。
3.补助标准 对复筛阳性并接受残疾诊断的儿童,对其接受复筛和诊断的费用按每人300元 标准给予补助。全县每年为不少于110名儿童提供儿童残疾复筛诊断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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