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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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试行)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术语及定义

安全风险抵押金:全体员工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

三、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范围

1. 公司领导;

2. 公司各单位负责人;

3. 公司各单位副职、专职、职能人员;

4. 公司各工段工段长、班组长;

5.熔炼车间、渣选车间、硫酸车间、制氧车间、机修车间、电仪车间、质检部、商务部、生产车队、设备部空压机房等所有生产及辅助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6.各单位专职、兼职安全员单独设置安全考核补助金,详见安全员考核制度。

7.3-5类人员同时兼任专职、兼职安全员的,参照安全员考核制度执行。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及公司安全奖励分配方案

注:各安全人员跟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所在单位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年底等额对各人员进行奖励。

六、管理规定

1、安全风险抵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的责任、安全管理的难易程度和安全管理风险确定不同的风险抵押金金额,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分级缴纳政策。

2、参加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的人员为公司所有在岗员工,新员工入职第二月(转正后)后开始后缴纳风险抵押金,员工风险抵押金每月扣除,年底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统一等额返还。

3、缴纳风险抵押金名单由各单位上报人力资源统计汇总交财务部扣除,设立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不得挪作他用。

4、公司高管、各单位负责人、副职、专职人员每年度1月份扣除上半年风险抵

押金,每年7月份扣除下半年扣风险抵押金。工段长、班组长、从业人员风险抵押金从工资里每月扣除,具体考核明细每季度公示一次,年底根据考核细则一次性返还。

5、如果年终企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个人风险抵押金未被扣除者,企业将等额返还职工交纳的安全抵押金。

6、部门负责人安全目标考核办法由公司安委会统一制定,各部门对下级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可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总体目标进行制定,报安全生产环保部监督执行。

7、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兑现等工作。

8、风险抵押金每年进行考核一次,考核结束后个人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做为下一年风险抵押金考核基数。

七、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1、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副职、工段长、安全员、班长、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2、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全年年度考核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中途离职人员退还个人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环保奖金不予退还。

3、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考核,各部门副职及以下风险抵押金由归属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安全生产环保部监督执行情况。

八、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

(一)部门负责人风险抵押考核管理办法:

1、发生死亡事故、重大火灾、重大环保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部门负责人立即停职,相关责任人配合相关政府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接受并承担事故处理意见。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安全环保抵押金和奖金(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全部扣除。

2、发生1人重伤,部门负责人需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扣除部门负责人个人风险抵押金总额的20%—50 %(具体可根据工伤鉴定严重程度扣除),公司返还安全环保金全部扣除。

3、凡是属地内一年内发生两起重伤事故的,事故发生部门及区域的负责人停止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并扣除个人全年抵押金和奖金总额(个人风险抵

押金+公司奖金)。

4、发生轻伤事故,部门负责人一周内将处理意见上报安环部,每超出考核目标(公司下发各单位轻伤目标人数)一人次的,扣除车间负责人(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3%-5%。

5、对于安监、环保政府职能部门等上级以及公司安全安全清洁文明检查要求整改项不落实、不配合、不反馈或提供虚假反馈的行为,每次扣除部门负责人(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5 %;

6、对事故发生后不上报,致使后果扩大者每次扣除直接领导全年(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5-10 %;

7、对于部门负责人不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的,扰乱管理秩序、无理取闹、谩骂工作人员,发现一次扣除部门负责人全年(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5-10 %。

8、因“三废”问题遭到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发生一次扣除部门负责人全年(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5-10 %;

9、对于带头违章或者发现违章不予制止的以及在作业现场监护时对于违章行为不予制止的,经安全生产环保部人员发现一次的,扣除部门负责人(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5-10 %;

10、未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每次不落实,经安全生产环保部发现一次,扣除部门负责人(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5-10 %;

11、未组织本部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每次不落实,经安全生产环保部发现一次,扣除部门负责人(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5-10 %;

12、未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的,每次不落实,经安全生产环保部发现一次,扣除部门负责人(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5-10 %;

13、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管理等17种台账9种管理档案的,经安全生产环保部检查发现每缺少一项,扣除部门负责人(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2%;

14、未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扣除部门负责人(个人风险抵押金+公司奖金)总额的20 %;

15、未按要求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扣除部门负责人(个人风险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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