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城市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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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城市规划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是忻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3]13号);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

5.《忻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

6.《忻州市(原县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原《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0)。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深入分析城市发展的区域背景,优化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对城市进行合理的区域定位、产业定位,促进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

2.坚持节约土地资源和合理用地的原则,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的力度,创造良

好的生态环境和合理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贯彻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3.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城市功能进行调整和重组,强化其中心职能。

4.重视城市与生态环境的共生和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对城市周边自然条件进行合理利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及北方城市特色的园林绿地系统,塑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景观,对旧城区进行合理的传统风貌保护。

5.合理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6.近、远期相结合,合理安排城市发展空间和发展时序,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规划目标: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繁荣,地域文化特色明显,具有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五条规划期限为:

近期:2001-2005年;远期:2006-2020年。

*第六条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如下:

长征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南关办事处的全部范围;原播明镇的后播明、前播明、西播明、二十里铺、阳村、符村、大檀、小檀八村;东楼乡的前郝、后郝、北肖三村;兰村乡的范野、下社、北场三村;原解原乡的解原、东社、小奇、北赵、新路、流江、佐城七村;原秦城乡的顿村温泉旅游度假村;豆罗水源保护区,包括田村、东曲、麻会、豆罗桥、西张、韩岩一带的一级保护区。

城市规划区主要包括以下区域:

1.规划城市建成区及城市远景发展备用地。

2.豆罗城市水源地。

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183平方公里。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七条区域与城镇发展战略指导思想:

1.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原则

2.城镇化发展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3.城镇化推进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4.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

5.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八条区域与城镇发展战略目标:规划期末,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市域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质量达到小康水平;基本实现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以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九条区域功能定位:

忻州市是山西省重要的轻工、食品加工基地和新兴的煤、电、铝综合性工业基地,以宗教古建文化、黄河文化和自然生态为特色的旅游经济区,黄河中游重要的水土保持与生态防护林建设基地。

第十条区域产业发展战略:

1.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市域东部县(市、区)重点发展以小杂粮、瓜菜、药材等为特色的高效种植业;西部县建设以牧为主、农林牧协调发展的生态畜牧经济区。

2.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抓好煤焦、医药、法兰、化工、冶金、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煤、电、铝、化、冶和医药等产业,实施项目带动,突出“三煤两电一铝四化”,扩张经济总量。

3.第三产业要以旅游业为龙头,通过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整体促销、设施配套,围绕五台山、芦芽山、温泉、雁门关、黄河五大旅游景区的建设,突出发展以佛教文化、边塞文化、黄河文化、自然生态、度假疗养为特色的旅游业;同时,加强交通、供电、通信、供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域城镇化进程,加快东、西山区脱贫致富步伐。

第十一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1.加强忻州市与相邻的太榆、大同、朔州、阳泉、离柳中等经济区及神府能源基地的分工协作,统筹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发展与布局、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

2.协调好忻州市与省会太原市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省会特大城市的“辐射”与“滴漏”效应,加强城市在功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联合,积极发展旅游度假服务、蔬菜副食品生产及加工等产业。

3.优化市域资源配置,强化忻州、原平、定襄核心城市建设,整合“忻定原”核心区功能;依托中部发达地区,加大东西山区的资源开发和生态建设力度,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重点地带开发;统筹规划宁武、神池、阳方口组合中心,协调好河曲、保德、偏关沿黄

地带城镇与工矿区布局。

4.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力度,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加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旅游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城镇发展战略:

1.调整优化城镇职能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城镇综合性职能体系建设,整合城镇——区域关系,增强整个市域及各城镇的竞争力。

2.提高市域中心和次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和区域辐射功能,优化城市发展的软硬环境,适度扩大城市规模,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3.积极发展小城镇,重点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县域中心和中心镇,突出城镇特色,促进城镇功能完善。

第十三条2005年市域总人口30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2%左右,城镇人口98万人;2010年市域总人口320万人,城镇化水平37%左右,城镇人口118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346万人,城镇化水平45%左右,城镇人口156万人。

第十四条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

规划期内,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城镇化体制创新等将成为未来忻州市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

1.强化市域中心城市――忻州市区的综合服务和区域辐射功能,适度扩大城市规模,带动全市城镇化的整体发展。

2.注重区域整体协调发展,调整市域生产力布局结构,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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