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作风建设管理制度范本(一)

学校作风建设管理制度范本(一)
学校作风建设管理制度范本(一)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学校作风建设制度(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900学校作风建设制度(一)

School style construc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校作风建设制度【1】干部作风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一、机关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党组的集体领导。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单位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分管和业务工作。

4、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基层或村组,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帮助解决。

5、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进行任何娱乐活动,包括上网打游戏。

二、干部学习制度

1、单位每月必须安排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科级干部全年学习不少于12天,深入到镇村、街居和企事业单位调研不

少于6次,完成1篇有质量的调查报告,解决1-2个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

2、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政治和理论学习。

3、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讨论,踊跃发言,献计献策。

4、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自学,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5、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缺席。

三、机关值班制度

1、乡镇机关、县直单位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

2、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

3、县直机关晚间实行值班电话转移值班,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

4、乡镇机关晚间必须保证有人住值班室,并确保有半数以上机关干部住机关。

5、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6、做好来客来访接待工作。

7、处置、平息各类突发事件。

四、首问责任制度

1、基层干部或群众到机关办事、咨询问到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工作。

3、基层干部或群众所办或咨询的事,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能办的应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

4、基层干部或群众所办或咨询的事,属自己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帮助找到具体经办人员。

具体经办人员不在家的,做好解释工作。

五、干部出差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能出差,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2、单位主职领导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必须经书记、县长同意,方能出差。

3、单位副职以下负责干部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单位一把手同意,方能出差,

4、单位负责干部因开会需要出差的,必须持开会通知到

主要领导开具派差单后,方能出差。

5、一般工作人员因工作或开会需要出差的,必须主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同意,方能出差

6、所有因工作或开会需要出差的,必须持派差单或会议通知到单位值班室办理登记。

六、机关作息制度

1、除国家法定假日外,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随意离岗。

2、上班时间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性活动和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确保机关文明规范、运转有序。

3、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照规定的时间签到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号和缺席。

4、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需要出外协调工作或下基层村组的,必须向值班领导报告去向。

5、晚上娱乐春、秋、冬季不得晚于11点,夏季不得晚于12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七、干部请假、休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因事须请假的,必须持书面假条经主管领导签字交值班领导后,方能有效;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2、单位主职领导因事请假,必须经书记、县长同意,方能有效。

3、单位党政负责干部因事请假,必须经单位一把手同意,方能有效,

4、一般工作人员因事请假,3天以内必须主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同意,3天以上必须经单位一把手同意,方能有效

5、所有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年休假,由单位统一做好休假计划,按工作年限要求,由单位一把手批准,方能休假。

6、非工作需要不休假的单位不能发放补助,单位不能擅自延长干部年休时间,多休天数在次休假天数中扣除。

八、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1、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人员接待时态度必须和蔼、热情。

2、对来信来访提出来的问题,按照政策规定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须请示的,必须限定时间回复请示结果;违背政策规定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接待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上推下卸。

4、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时必须作好登记工作。

九、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1、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

2、不得随意派员顶工开会。

3、确有特殊原因不有到会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凡无故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发生一次,点名批评;发生两次通报批评;发生三次必须作出书面检查并采取组织措施。

十、作风建设抽查制度

1、不定时抽查到岗情况。

每周周一上午8:00和周五下午5:40,作风建设督查组,不定时到到各单位进行巡回督查,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和上班秩序情况、离岗干部的去向情况。

2、不定期检查娱乐场所。

查看是否有公职人员上班时进出娱乐场所和打牌赌博情况。

3、值班情况抽查检查。

不定时抽查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对连续三次擅离职守的值班人员,采取纪律和组织措施处理,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实际责任情况,给予一定的连带处理。

因值班人中离岗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突击抽查乡镇机关干部住机关情况。

采取派人下乡镇抽查,干部固定电话报告抽查。

学校作风建设制度【2】一、例会制度

1、提请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例会,研究部署能力作风建设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重要事项。

2、提请每个月作风建设办、问责办、环境优化办、行政效能办联席会议,研究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交流各办牵头活动开展情况。

3、组织每周一上午,召开作风建设办公室工作例会,总结汇报上周工作,提出后段本周工作安排意见。

布置本周工作任务。

二、学习制度

1、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集中学习有关文件规

定。

2、鼓励工作人员,自觉开展个性化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集中组织业务学习,通报工作情况,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半天。

4、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抽查工作人员学习笔记,交流学习体会。

三、作息制度

1、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原单位做好业务交接工作,实行脱产办公。

2、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3、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上班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

4、工作期间,不得在办公场所会友。

5、严禁在办公场所打牌、看电视、玩电子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四、办公室值班制度

1、办公室每天必须安排一名同志值班。

2、值班人员值班时,当天上午提前半个小时到岗,下午迟走半个小时下班。

3、彻底搞好内部清洁卫生,认真接听电话,做好电话记录。

4、安排紧急任务,接待来客来访。

5、防火防盗,确保办公室安全。

五、请假制度

1、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2、各工作组组长请假,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综合协调组组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由办公室副主任批准。

请假3天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结束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销假。

六、文件管理制度

1、以县委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发文的,经办公室主任审签后,报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签发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由办公室主任签发,统一由综合协调组登记编号。

3、文件、材料一律在统一指定地点印制。

4、按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文件资料。

5、不得议论和透露“干部作风建设中不对外公布的情况

6、上级有关文件、简报和电话通知,由综合协调组统一登记后,送主任审阅后,按照领导要求和职责分工,及时转交副主任和工作组承办落实。

7、综合协调组做好办公室文件、资料的归档查阅等工作。

七、事务制度

1、办公室设置和分工。

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督查检查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情况综合,事务协调,汇报总结,文件收发。

宣传报道组负责简报编辑,新闻报道,典型宣传等,督查检查组负责作风抽查检查,收集作风建设情况。

2、会务保障。

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承办办公室和协办办公室,作风建设办综合协调组负责与相关办公室协调;以作风建设办名义召开的会议,由综合协

调组负责材料;宣传报道组负责通知会议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布置会场。

督查检查组负责签到,材料印刷发放,会风督查。

3、后勤保障。

办公用品购置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综合协调组统一安排。

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或住宿的,经办公室副主任同意后,由综合协调组统一安排。

4、重大事项报告。

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把握不准、难以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先向办公室副主任报告。

特别紧急的问题可直接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八、首问责任制度

1、所有人员对前来办事、咨询、联系工作(包括来电)的同志,均负有首问责任。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细心询问,听明来意,做好记录。

3、对方提出的事项属职责范围内的、能立即解决或答复

的,应按工作程序办理和答复;

4、遇到重要事项或自己把握不准、难以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副主任和主任汇报请示。

5、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说明情况,并及时移交相关组或人员,帮助解决和答复。

6、节假日值班顶岗人员要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学校作风建设制度【3】

1、结对帮扶、挂钩联系制度。

科级以上干部每人定向帮扶一户困难群众,每人挂钩一个工作联系点,联点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将与科级干部实绩考核挂钩。

2、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

科级以上干部个人将买卖住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因公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在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安排工作和工作调动情况在事前15日向县廉政办报告,事后及时反馈情况。

3、干部监督进社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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