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I考核指标与计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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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I考核指标与计算说明
一、K PI绩效考核说明
1.绩效考核以自然月为周期,教学岗位的相关数据及绩效工资(如课时费等)采用自然月月底前结束的教学周期的数据。
2.KPI采用分级考核,学校直接对学院正副院长、学院各教研室正副主任、就业部、职能部门正副处长进行考核;各学院及职能部门对非学校直接考核人员进行考核,但学院或部门制定的考核指标须报学校备案,学院或部门考核的员工考核成绩须保持平衡,即8分上下人数均衡、考核成绩的平均值约为8分。
3.各学院及职能部门所有员工(含主任)的KPI成绩须用院长/处长KPI考核成绩修订:
●员工KPI修订成绩= 学院计算的员工KPI成绩×(1+(院长KPI-8)/20),如员工KPI
修订成绩大于10分、则按10分计算,如员工KPI修订成绩小于6分、则按6分计算。
●(2*kpi-5)*0.1*绩效工资+基本工资
工资计算方法是这样的现在kpi的均值不是8 了,改成7.5了,公式:(2*kpi-5)*0.1*绩效工资+基本工资。这样最高可以拿到150%的绩效工资。
陈均平2保定2012/11/6 8:37:02
如果kpi是8的话,计算方法太复杂了
●
二、学院KPI考核指标
1.专业学院正副院长
注:学院当期违纪及时处理率修订KPI;本院如发生1次严重事件,正副院长KPI总评分减
0.2分。
2.基础学院正副院长
注:学院当期违纪及时处理率修订KPI ;本院如发生1次严重事件,正副院长KPI 总评分减
0.2分。
3. 基础、专业教研室正副主任
注:本教研室如发生1次严重事件,教研室主任、副主任KPI
总评分减0.5分,班主任减1分。
4. 实训教研室(就业部合并至实训教研室)
(1) 主任(负责教研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对外可采用“技术总监”名称)
注:本教研室如发生1次严重事件,教研室主任、副主任KPI 总评分减0.5分。 (2) 项目副主任(负责实训项目及就业渠道的拓展,对外可采用“市场总监”名称)
(3)就业副主任(负责学生的就业分配及服务工作,对外可采用“人力资源总监”名称)
注:本教研室如发生1次严重事件,教研室主任、副主任KPI总评分减0.5分。
5.素质教育教研室主任
三、职能部门KPI考核指标
1.校办主任、职能部门处长
注:寝室如发生1次严重事件,学生处处长KPI总评分减0.1分,宿管科长总评分减0.25分,宿管教师总评分减0.5分。
2.人力资源处处长
3.校长助理
(1)负责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支持保障的校长助理,KPI考核成绩为学生处、保卫处、校办KPI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2)负责人力资源、就业的校长助理,KPI考核成绩为人力资源处、校办KPI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四、K PI考核指标与计算说明
1.学院正副院长
(1)学院人均收入
①学院人均收入=(自然月学院总收入-自然月收入减项)/自然月月底学院的学生总
量(含累计休学学生)
②自然月学院总收入包括:
●招生业绩:市场部为本院招生业绩按10%计入(市场部所招学历学生分别按10%
计入基础学院和相应专业学院),本院自主招生按100%计入本院业绩;
●催费收入:本院催缴的学生入学三个月后的学费欠费按100%计入;
●学费差额:因本院学生转换教育产品带来的学费差额按100%计入:
a)学费差额=转入教育产品年度名义学费-(转出教育产品年度名义学费+
已发生费用)
b)已发生费用:学习不满一个阶段,按阶段内单科课程价格计算;学习满一
个阶段,按阶段价格计算;学历学生学习满一年,按年度价格计算;
c)计算学费差额时,教育产品年度名义学费按下述比例调整:
●学生重修费:学院学生因综合积分<80分所交纳的重修费用按100%计入;
●教材费:学院教材销售收入按50倍计入;
●住宿费:学院催缴住宿费用按100%计入;
●各类罚款:学院、职能部门教职员工因教学事故、工作事故而缴纳罚款按100%
计入。
③自然月收入减项包括:
●流失学生按所学教育产品年度名义学费的100%计入(流失学生包括退费、劝
退、开除、自动退学四种情况);
●员工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如补交社保、补发薪资、资产损失额等)按20倍
计入。
(2)学院人均成本
①学院人均成本=(2-学院学生成才率+学院学生累计休学率+学院学生流失率)×
自然月学院总成本/自然月月底学院学生总量(含累计休学学生)
●学院学生成才率=自然月月底前结束的教学周期考试后成才总人数/应参加考试
人数
●学院学生累计休学率=当年1月起至考核日前累计休学学生量/当年1月起至考
核日学院学生总量(含累计休学学生)
②成本核算:
(3)学院学生毕业计划完成率
①专业学院学生毕业计划完成率= 当年1月起至考核日前累计正常毕业学生量/当年
1月起至考核日前累计计划毕业学生量
②基础学院学生毕业计划完成率= 当年1月起至考核日前累计正常转入专业学院学
生量/当年1月起至考核日前累计计划转入专业学院学生量
③正常毕业:学生进入实训阶段一个月后,证明学生已经找到工作,并由学院出具工
作证明,院长、市场部、家长签字确认后,交校就业分管助理审核后,教务处为办
理毕业手续
④计划毕业学生量:自然年度内按照教学计划应毕业学生数量,该项数据以教务处提
供数据为准。
(4)就业率
①学院就业率=自然月内处于就业期的就业学生总量/自然月内学院应安置的处于就
业期的学生总量
②应安置的处于就业期(待就业)的学生:正常毕业学生自毕业之日(按校历执行)
起的第16个自然日进入就业期,至学生自毕业之日起6个月后就业期结束;
③处于就业期的学生包括就业安置后因各种原因返回但仍处于就业期的学生。
(5)就业质量
①学院就业质量=自然月内处于就业期的就业学生的平均就业薪资/学院就业薪资基
数
②如就业单位包吃、住,学员就业薪资中各加100元;
③如学生就业薪资结构为底薪加提成,如用人单位可开具学生实际收入证明,可按证
明中的学生实际收入计算学生就业薪资,否则按底薪计算;
④学院就业薪资基数按下表计算: